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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旗袍 ⓦⓧ5⒈Ⅵp

      第二天,陈景恩要继续昨天的商务会议,把司机叫了过来,送杜蓓琪回了西苑。
    杜蓓琪一进门就看到客厅里堆着两个行李箱,沉青枝正在整理衣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要回海鑫的原因,她整个人精神了许多,说话做事逻辑清晰,恢复成了以前那个精明能干的杜太太。
    杜蓓琪看着她,摇了摇头,这次回去,不知道有什么狂风暴雨等着她们,也许又是一段人生的大起大落,只有沉青枝才会这么高兴。杜蓓琪和她打招呼,陪她一起整理衣物,准备马上就搬回去。
    二楼尽头的房间是杜蓓琪的卧室,她很少在这里留宿,那间卧室没人管理,变成了杂物间,堆放了许多从她海鑫运来的小时候的东西。
    这段时间因为照顾妈妈,她在西苑留宿,住在客房里,没去理会那间房,马上要离开了,沉青枝让她去那间房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需要带走。
    她来到走廊尽头,打开了卧室门,遵照沉青枝的意思进来看看,顺带怀念一下幼年的时光。
    墙上挂着大大小小的奖状,桌上放着颜色各异的奖杯,澳洲、美国的最多,冲浪的、游泳的、二胡的,不少是老师同学们自己制作的奖品,她都保留了下来。记忆中,老师总喜欢奖励她一条小小的蓝色条带,那是她最开心的时刻。
    走上前,伸手触碰那些物品,想起了陈景恩的“秘密小屋”。原来,他保留的那些才是值得怀念的东西,是真正有价值的回忆,而她保留的,只是曾经的骄傲和荣耀而已。人总是这样,喜欢享受高光时刻,面对曾经的尴尬和困苦,她选择遗忘,而陈景恩选择面对。
    打开衣柜,里面挂着一件件小时候的演出服,旗袍、唐装、汉服、洋装、晚礼服,应有尽有,还有参加冲浪比赛的连体衣。她抬手,轻轻抚过衣物,一一触摸,像在触摸童年的记忆。
    忽然,她被角落里的一件服装吸引,倾身拨开衣架,把那件衣物从柜子里取了出来。
    她低头打量,手里的是一件定制的短袖旗袍,低领、斜襟的传统样式,小小巧巧,适合一个十岁左右的孩子穿。浓郁的紫罗兰色,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也没褪色,像是浸过风信子的花汁,带上了永不凋亡的艳丽色彩。
    旗袍的周边镶着金线,和布料完全密合,见不到一丝线头,整件服装平整光洁、做工精细,拿在手上有牛奶般的丝滑触感。
    旗袍腰侧有一处明显的缩窄,显然是做了收身处理,缩窄处绣了一朵盛开的金色牡丹,雍容华贵、富丽堂皇,一看就知道是出自沉青枝的手笔。妈妈很喜欢这些花花草草,多半是她找人做旗袍时,要求设计师绣上去的。
    等等,这件旗袍怎么这么眼熟?脑中划过一道闪电,光弧乍现、白光窜动,惊得她变了脸色。
    ——直到有一天,我又发疯,趁所有人不注意,跑去了大街上。
    ——我看到一个很可爱的小女孩,穿着金边的紫色旗袍,腰际还绣着一朵金色的牡丹,拿着一把乐器在街边演奏。
    这、这是杜蓓琪嘴皮颤抖,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把旗袍高高举起,从头看到尾,逐寸逐寸扫视,越看越熟悉,忽然之间,手中的东西变得有千斤重,几乎拿不稳了。
    黄昏、斜阳、百老汇。
    紫色的旗袍、金色的牡丹、褐色的二胡还有那个一头棕发的男孩。
    有什么东西像潮水一样,一波接一波,不断上涨,涌进了她的脑海,在她记忆深处拍打着。
    ——  Are  you  lost?
    ——  Even  worse.  I  lost  my  faith  in  life.
    ——  Remember  that  whibsp;does  not  kill  us  makes  us  stronger.  You  are  awesome.  You  are  amazing.  Hopefully  you  will  regain  your  bsp;in  life.
    如画的场景、如诗的话语,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黄昏的暮影、闪烁的霓虹、晃动的人影,还有英俊的小哥哥,一切是那么美、那么美。
    原来是这样,是这样啊。
    那一天的日落时分,在纽约市的百老汇大街上,她遇见了陈景恩。
    是她,是她说的那些话,是她给他演奏的《梦回纽约》,是她鼓励他走出了人生的低谷,是她给了他生存的希望,一切都是她,是她啊。
    她怎么就忘了呢,怎么就把这么重要的一幕忘了呢?
    傻呀,真是太傻了。
    难怪在哈瓦那,第一次遇见他时就有种熟悉的感觉,原来他们早在十一年前就见过了。
    她想起来了,那一次的演出是在百老汇的剧院中,原定的人选是狄沐筠,在上飞机的前一天,狄慧玉生病了,狄沐筠要照顾她,没办法去美国,苏敏临时叫她来顶替。当时她住在英国,特地从伦敦飞来了纽约。
    清晨时分,她路过布鲁克林大桥,看到壮丽的日出,随手写下了《梦回纽约》这首曲子。上午,她和乐团排练,因为是非常熟悉的曲目,配合并无大碍,下午顺利完成了演出。
    演出完后,她沿着百老汇大道闲逛,想起了自己写的曲子,站在街头即兴演奏起来,演奏完后,发现身边坐了一个失魂落魄的少年,不正是十七岁的陈景恩吗?
    墨黑的眼瞳、高挺的鼻梁、棕色的长发,垂头丧气地坐在她身边,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犹如一缕抽离人群的游魂。
    她想起来了,什么都想起来了,是他,是陈景恩,那个样子,就是他。
    由于胸牌是提前制作的,没法更换,她只能佩戴狄沐筠的胸牌参加演出,之后戴着它上街,也没有摘下来。后来在街上遇到陈景恩,劝了他几句,因为只是一件小事,举手之劳而已,她根本没放在心上,很快就忘记了她和陈景恩的见面,如果不是这件紫色旗袍,她恐怕一辈子都想不起来。
    她紧紧拽着旗袍,捂在自己胸口,止不住地笑,开始是小声、压抑地笑,最后抬起头、耸着肩,望着天花板哈哈大笑。
    她笑弯了腰,手扶在腿上,眼泪都要笑出来了。
    真是白痴,白痴陈景恩,白痴杜蓓琪,十一年前,他遇见的明明是她啊,因为一个误会,却变成了狄沐筠。
    他感激的、喜欢的、保护的,明明应该是她呀,怎么就这么阴差阳错的变了人了呢?
    太傻了,实在太傻了,愚不可及。她忘记了往事,他也被胸牌糊弄,两人的姻缘差点就错过了,真是一对糊涂蛋啊。
    那个根植在陈景恩脑海里的身影,让人懊恼、心烦、缠人的身影,终于可以彻底去除了,她好开心,好兴奋,感觉自己被幸运之神光顾了。
    她得意忘形了好半天,这才想起自己在卧室里。
    现在要干什么?对了,打电话,她想在第一时间通知陈景恩这个好消息。
    抬起手腕,正想用腕表拨打电话,想起陈景恩现在还在商务会议现场,不想影响他开会,她决定等到中午休息时间再打给他。
    她把那件紫色旗袍拿去了一楼,让佣人打包装进行李箱,打算一起运回海鑫去。
    两小时后,母女两人准备好了所有东西,佣人们把她和沉青枝的行李一起装进了SUV里。
    杜蓓琪想着,等她告诉陈景恩十一年前那件事时,一定要按下电话录音,把他听到事情真相后的声音和话语记录下来,看他到时候有什么反应。
    他会不会激动得失了魂?
    或者,懊恼得失语?
    枉他聪明一世,没想到,会栽在这件事上。
    她站在客厅里,自顾自地乐着,天马行空地幻想着陈景恩的表现,耳边传来了沉青枝的声音:“蓓琪,你好了吗?我都收拾好了,可以走了。”
    “我好了。”杜蓓琪朝门外走去,门外停着沉青枝平时开的那辆SUV。
    “妈,你现在可以开车吗?”杜蓓琪见她坐上了驾驶位,担心她的情绪不稳定,不适合开车。
    沉青枝不以为然地说:“妈妈都开了叁十多年的车了,你怀疑我的技术?”
    杜蓓琪不想和沉青枝争执,这里回海鑫只有一个小时的车程而已,并不太远,感觉沉青枝应该可以应付,也就没管了。
    天色暗了下来,分明是早上,却如同到了傍晚时分,光线晦暗,天与地仿佛失去了分界,变成了浑然一体的状态。
    骤然间,风声大作、树枝乱颤,灰尘被刮得满天飞舞,细沙钻进眼里,让人难受得想流泪。
    杜蓓琪揉了揉眼,努力撑起眼皮,举目眺望,远方乌云翻滚,快要下暴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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