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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穿女]绝色 作者: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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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穿女]绝色 作者: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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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最重要?义气嘛!为兄弟两肋插刀,何允墨的事就是他的事,帮一个乞丐拿到家产而已,这小小要求都不答应,还算是兄弟吗?忽然,美丽的双眼微微收拢,瞬也不瞬的看着人群中。
只见一个破褛褴衫的男子正垫脚望着街角,就是这个人吧?他来了好几次了,却都不曾进屋。
根据他脸上的表情变化可看出此人属于那种没有心机的人,很是豪爽,就因为阎王老二,所以再如何有才华也得世世代代做乞丐?老弟,碰到哥算你有福气。
“让一让,让一让!”
常实用力想拨开人群,却被他们狠狠的推搡在地,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指着那些背影骂道:“你们有种,诅咒你们祖祖辈辈都做乞丐去!”娘的,居然如此看不起人。
“头一次见这么胖的乞丐!”
“就是哈哈!”
前方两个书生模样的男子优雅的说道,均是一脸的鄙夷。
常实拍了拍结实的胸膛,知道和他们吵没好处,想看热闹又看不到,只能冷哼一声转头走向远处,脱离聒噪的人群后就不自觉的来到一座大宅前,‘常府’。
“常哥,你去哪里了?找你一上午了!”
就在常实决定要再闯进去时,突然被兄弟们叫住,不解的转头,果真看到了七八个同为乞丐的伙伴,蹙眉道:“你们找我做什么?”现在他都要疯了,那老头子要死了,从知道自己是常府的嫡出后就不断找机会去认亲,凭什么他一辈子就要吃苦耐劳的?同样是老头子的孩子,其他人就成天吃香的喝辣的,他却要乞讨街头,好像永世不能翻身一样,干!他才不会信这就是什么狗屁的命运。
憨厚的脸庞上全是怒容,身材并不算胖,甚至算得上最标准的魁梧体格,一张脸看不出真正容貌,乌漆抹黑,头发散乱,几辈子没梳理过一样,上面还有着几根稻草,两条健美的大腿都若隐若现,并未穿什么亵裤,只着一件下半身只剩几条破布的灰色长袍。
要不是那一双腿上全是污泥,恐怕同样会被人喊流氓。
“大哥!发财了,咱们可以发财了!”大狗二狗双双上前激动的抓着常实道,那股劲恨不得将他们的大哥给抛向天上一样。
常实一把打开他们,弯腰将破布条掀开,露出很是短小的肮脏短裤道:“看见没?老子连底裤都要补几十个洞,要能发财还会穿这样吗?”娘的!一群只会拍马屁的废物。
大狗吞咽一下口水指着前方常府道:“看见没?大哥,这里,你可以进去了!”
是吗?难道那老头子相信他的话了?越想越振奋,别说多的,就分给他几百两银子也行啊,可以去做点小买卖,然后发扬光大,鹏程万里,如今想做什么都因没钱而不得不放弃,快速推开伙伴们冲向了大门。
“站住!你这臭乞丐又来做什么?”
“快滚快滚!”
看门的两个护院举起棍子吓唬,尽是嫌恶,很是看不起人。
常实狠瞪了大狗一眼,冷漠的看着大门里喊道:“爹!儿子回来了,您真的不相信儿子的话吗?为什么?老爹!”
花红柳绿的院落与外面的平整街道完全两样,一位妇人着装的女子听着外面的吵闹声站住脚,与丫鬟一同走出。
“哇!好漂亮!”
大狗二狗口水直流,连常实也猛咽口水,那莲步轻盈走出的女子阿娜多姿,那盘起的发髻可见已嫁人为妇,但一朵白色的牡丹花簪插置耳际,这…。是位寡妇。
常实知道她,不过这是头一次见到,常府如今有三位少爷,都是庶出,其中一位在娶亲时不慎落马,被马蹄踩中喉咙暴毙,英年早逝啊,最可怜的就是那位出得丽颜如花的新娘,还未拜堂变成为了寡妇,而常府的人丧尽天良,尽然硬拉着新娘子和尸体拜堂洞房,说她克夫,所以很少在人前走动。
“你们吵吵什么?”美丽女子身旁的一个同样可爱的丫鬟指着护院怒吼。
然而两个护院眼高于顶的毫不理会,见小丫头气得脸红脖子粗,其中一个很没良心的说道:“老爷还有多少时间?二少爷和三少爷马上就会成为这常府的主人,不妨告诉你,三少爷说了,到时候就要纳你的主子为填房!”
“你说什么?”
“素素!别说了!”女子温婉的拦住了自己的丫头,淡漠的看着两个家丁道:“转告三少爷,白莲虽出身卑微,可也不是会攀附高枝的人,倘若硬来,那就多准备一副棺椁!”
“你这女人怎么这么不知好歹?你真以为两位少爷会养个成天只会诵经念佛的废人吗…。”
素素一听这话,哪还无动于衷?眼眶血红的上前抓住那护院就拳打脚踢:“你们常府没一个好人,我杀了你…。!”
“滚开!”谁料护院一把将她推开。
常实面色开始阴冷,快速上前揽住素素的腰身,避免她栽倒,再上前提起那嚣张护院的衣领道:“你他娘的算什么英雄好汉?对女人出手,也不怕遭人耻笑?”
另外一个看门狗见同伙被欺负,立刻举起长棍打向了常实,然而还没碰触到他,就被七八个乞丐围攻,一下子,常府门口热闹非凡,惹来了里面人的注意,不一会就冲出来了一群家丁,手里都拿着棍棒。
“你们快走,快走啊!”美丽女子焦急的上前拉常实那过于强劲的大手,却发现根本拉不开。
“没事!姑娘!老子今天倒要看看他们想把老子怎么样!兄弟们,给我好好挺住,将来发财了大哥定不会亏待你们!”常实很有男子气概的拍着胸脯道,最后抬脚将那护院踹倒,再将两位女子护在身后,怒视大门口。
“什么人?胆敢在常府撒野?”
不到片刻便冲出了三十来人,为首的是一位穿着很是光鲜亮丽的男子,二十来岁,由于过瘦,显得有些尖嘴猴腮,极为丑陋,常实一见他就汗毛直立,双拳捏紧:“你这畜生!真是色胆包天,有道德观念吗?”居然要让自己的嫂子去做填房,简直罪该万死。
“三少爷!这臭乞丐又来闹事了!”
两个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护院狗腿的跑到男子身后告状,好似最委屈的真的是他们一样。
三少爷扬唇冷笑道:“我当是谁呢!怎么?还不死心?都跟你说了,就算你是我那失踪的哥哥好了,可总要有证据吧?如果谁都来这样蛮横的认亲,那我常府岂不是一下子要成为所有人的了?”
常实在怀里掏出一块手帕道:“老爷子不是说要找这手绢吗?自小它就跟在我身边,上面有我的名字,绣着我的出生年月日,难道这还不足够吗?”当然,除了这个他还有很多证据,但其他的证据都只有自己会信,比如他们所说的那丢失的孩子有轻微哮喘,他小时候也有,不过后来遇到一名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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