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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海格 作者: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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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海格 作者: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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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意自己每一笔开销是否值得,合理,我可以花很多的钱,但是我要买到真正的好东西,我开始真正的关注宝石的品相,历史,除了装饰外是否有真正的收藏价值,我开始辨认那些好的衣料,箱包和鞋子是否有独一无二且经典的设计,原来相熟的珠宝商和名品店老板觉得我越来越难搞定了,我仍是一位重要的,出手大方的客人,但是极为挑剔。
我想,似乎应该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眼光渐渐由一个纯买家向一个生意人靠拢。
只是我可以起誓,在这所有我有意或者无意的变化中,我对丹尼海格的爱情没有丝毫的减少,他望着我的时候,我望着他的眼睛;他不看我的时候,我也偷偷的看着他,在月色下,在帆船上,在灯光忽明忽暗的电影院里,在白色的枕头上。有时我看着他,看着他,眼里就会有泪水,像每一个女人都清楚的知道自己终究会老去一样,我也分明知道了这个故事一定会在某个时刻结尾,因而心里充满悲伤,恋恋不舍。
丹尼,我亲爱的丹尼。
第十四章
四年级的暑假,学校安排我们去尼斯一家叫做美丽球的酒店实习。这个安排来得很突然,丹尼海格要去伦敦开会,我本来要一同前往,他的秘书已经开始着手办理我去英国的签证了,可是计划忽然被打乱。
丹尼海格说:“要去哪一边,这个,还是你自己来决定。”
其实我能跟他说就已经做好了打算了,我说:“那我实习完了,再去英国找你吧。”
“那也可以啊。”他正用一个手工刨子刨一块木头,手上的力度没有掌握好,刨子斜着走下去,一块好好的木料废掉了。他拿起来对着阳光看了那块木头半天,转过头却对我说:“现在难道不是暑假吗?你是一个小孩儿,把自己弄得比共和国总统还忙,为什么啊?”
我什么都没有说。
他也没有再跟我说话了,专心的做自己手里的木工。
他去英国那一天,我会和同学老师出发,从里昂南下到了尼斯。美丽球酒店是有着三百多年历史的老牌高级酒店,座落在新城半山腰上,面临着碧蓝的大海。这里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地方之一,因为阿尔卑斯在亚热带遇到了地中海。
酒店共有各种客房四百余间,风格别墅78栋,它们被分别以一些法国省份或城市的漂亮的名字命名。我们到的时候,布鲁斯威利斯带着新欢和浩浩荡荡的班底入住,他包了三栋别墅,分别叫做佩平扬,洛林还有鲁西永。
我被分配到销售部,跟着一个叫做玛侬的女孩实习,每天处理来自全球各地的订单和合同,经常有中文的文件翻译,有时还要跟国内的旅行社沟通。
玛侬说:“不服气就是不行。原来我们在亚洲只做日本香港新加坡的业务,现在呢,他们三个方面加在一起也没有中国大陆的多,你们厉害,你们都是有钱人。”
我笑一笑,不置可否。
我们相处的不错,又都是年轻人,她看我平时也总有个好脾气,什么话都敢说了:“慧慧,你也是,你不太一样。”
我看看她:“哪里?”
“你们学校每年来实习的学生大部分都是富裕家庭的小孩儿,但是,但是我极少看过那么美丽的戒指。这不像是一枚父亲送给女儿的戒指,你说,”她坐在我面前,无限八卦,“你说说你的男朋友。”
我想一想:“嗯,这个…… ……他是一个摇滚歌手。但是你知道,玛侬,我不能告诉你他的名字…… ……那,那会很麻烦…… ……”
这些事情我也都讲给丹尼海格听,他每天打电话给我,我跟他绪绪的谈起我的工作,我的宿舍,我新认识的朋友和同事,我的困难,我的牢骚,还有尼斯的海鸥仗着自己个头儿大在广场上面抢鸽子的食物,还有我说的关于他的谎言:“
玛侬问我:‘那么他具体是哪个方面的摇滚歌手呢?’
我说:‘轻摇滚混合pop’。
她说:‘那不会是庄尼哈勒迪吧?天啊!你是庄尼哈勒迪的情人!’”
丹尼海格听到这里哈哈的笑起来,笑过之后问我:“那你为什么不告诉她实话呢?”
这是个好问题,为什么我不能告诉别人我是丹尼海格的情人呢?
因为我得给自己留一手,因为我心里的不安和不确定,我不能告诉别人那个人是丹尼海格,就像我再也不敢给他打电话一样,我不知道在电话的另一端,我会不会再遭遇别人。
我不记得怎么回答他的话了,我们后来又说了些别的事情,我收了线,站在宿舍的阳台上,看着远方的山岬海角,蓝色的海面上纵横着大大小小的白帆船,晚风吹来,轻轻拂面。
下了班,同学们喜欢去街边的小店喝两杯。爱玩乐的人走到哪里都先打探这种地方,我们这一伙人当中达米安是行家。
那是个星期五的晚上,我跟他们一起去了于格路上一家叫做“烈火”的酒吧。酒吧的入口高出地面半截,从那里猫着腰下40级的台阶才能到达嘈杂喧闹,四处弥漫着美国音乐和素不相识的年轻人用各种国家的语言调情的酒吧间。达米安大声的跟我们说,这里的老板是个酷爱aero 史密斯的塞浦路斯人,所以这里到处都张贴着这个乐队在各个年代的巨幅照片。“你们知道吗?听说史蒂夫泰勒每年这个季节都来!我们没准还能碰到他。”
我对是否能遇到史蒂夫泰勒不感兴趣,但是我挺喜欢吵吵闹闹的这里,人群疯狂扭动,鼓点一浪高过一浪,漂亮的酒保调制出来可口的五颜六色的鸡尾酒,还有不时上来搭话的男孩子,都让人觉得有趣又兴奋。
达米安拉我的手:“走,慧慧,我亲爱的,咱们跳舞去。”
我笑着推开他:“我先喝点酒,热热身。”
达米安说:“你没劲。”
我说:“是啊,是啊,请你尽兴。”
说到这里,音乐变了,小舞台上上来一支三个人的乐队,领头的是个年轻的男孩子,红头发非常扎眼,他很有派头的招呼观众,像个真正的明星一样。已经有熟客在大声的叫好了。他们开始演奏,音乐最初很低沉,慵懒,红头发的男孩是主唱兼贝斯,声音有金属感。歌词我听不太懂,大约是说:“我早上起来,喝杯咖啡,吃些东西,打一会儿游戏,忽然我发现她不见了,哦,她不见了,她不见了,她哪去了?…… ……”刚开始我大意了,毫无防备地听着这似乎走慵懒路线的歌曲,谁知道越到后来音乐越亢奋,那红头发的把贝斯玩得帅极了,像有魔音,高亢强大的控制了整个酒吧。最□处戛然而止,我身边的女同学狠狠的打了一个口哨。我也真心诚意的鼓掌。
可是这个人在台上和台下是两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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