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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他和豹子大人 作者:猫伯

    1120

    11 大笨熊

    戈卿苏醒时,发现面前有一个靠在桌子上睡觉的头,隐隐传来浅浅的打呼声,他挣扎爬起来却徒劳无功,看了一眼自己的右掌,发现自己之前被小石子硌伤的手掌被笨拙地包起来,小小的伤口被强硬地包扎成了貌似断掌了一般。

    由於纱布表面太滑,他无法稳健地站起,只能好像泛舟一样把手掌往後推,接著微弱的力量前进,来到亨利面前,熟悉的轮廓比最後一次见面的时候苍白许多,印象中灵动的双眸下有著淡淡的紫青色,他看起来很疲惫。

    戈卿盯了他半响,才缓缓退後,在亨利脸前找个舒服的姿势趴下,他感觉到他的胃暖暖的,并没有早前的不舒服,而桌上摆了个用来给小孩儿喂药的小针筒,想必小笨熊刚才用这玩意儿给他喂牛n了。

    小笨熊还是和以前一样,总是善良而细心。

    周围的环境安静下来,有一种淡淡的闲适感充斥著这小小的寝室,房内没有开灯,窗外的路灯从透明的窗户漏入房中,别致的温暖晕染了原来的苍白色彩,沈默地告诉戈卿他没有来到绝望的地方,他尚没有山穷水尽,至少……他回来,回来他的小笨熊身边了。

    虽然他不再是他。

    这是……重生吗?他说不出他戈卿的运气是好还是不好,说好呢,他现在又成了一只花豹,从人转变成了一只连说话都不会的动物(幸好不是成为那只行动缓慢的大乌g。),说坏呢,其实也不是太坏,至少他没有转世投胎,也至少让他有机会重新回到小笨熊身边,就算是一辈子都无法说话,他也要倾尽自己的生命去守护他,就算是远远地看著,只要他幸福、快乐就已经很足够了。

    情不自禁,戈卿伸出那只没有受伤的爪子去亨利的头发,亨利自从戈卿离开他之後,总是睡得很浅,睡眠品质也极其不安稳,只稍戈卿一个动作,他就立即惊醒,惊惶地推开几步,戈卿似乎也被他的动作吓著了,他原先就是趴在戈卿的手臂上才能触亨利的头发,亨利这一退後,他就从他紧紧依靠著的手臂滑了下来,从桌上直接摔在地上,虽然有地毯当做阻力,但他还是跌了个人仰马翻,来不及适应的花豹脊椎骨疼死了。

    亨利朦朦胧胧地去把戈卿抱起,放在自己的膝盖上,他把戈卿没有受伤的那只爪拿起来看看,低声说道,“你这个小笨笨花豹,有爪子也不会用吗?”他拎著戈卿的左爪子,按著猫科动物手指关节的部分,一按利爪伸出,一松利爪收回,细心地教导戈卿如何伸缩爪子。

    从桌上摔下去开始,戈卿就觉得有点纳闷,想不到亨利一个轻微的动作就能让他摔倒,这力量实在是太微弱了,後来听了亨利骂他‘小笨笨花豹’,就感觉更加纳闷了,明明一直以来骂他‘小笨熊’的人是他啊,可现在怎麽被他骂回头了?!

    哎哟……真纳闷真纳闷……

    可能猫科动物就是嗜睡吧,戈卿迷迷糊糊地感觉又要睡了,他任由亨利玩弄著他的爪子,脖子一歪,呼噜呼噜地睡过去了。

    晚安了,小笨熊。作家的话: 今天早上电脑有点问题,现在才修复好,让亲们久等了。

    按照规矩,周末是三更的,这是今天的第一更,待会儿猫某去洗澡完後就会放第二更出来,各位亲们敬请期待哟

    12 小笨熊

    再睡醒的时候,小笨熊已经不在,戈卿站起桌上环顾整个房间,发现了床上被揉成一团的睡衣,半撇开的衣柜里乱糟糟的衣服,书橱上凌乱的课本,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涌现今早小笨熊倏地惊醒,然後秒速发现自己快要迟到然後开始手忙脚乱地穿衣服弄书包的场景。

    他伸出左手挠挠自己的耳朵,突然发现猫科动物的爪子真好用,可以拿来当叉子吃水果,又能用来挠耳朵,还可以当防卫武器,嗯嗯,首先他得学会怎麽把指甲伸缩自如才行。

    由於身形太小的缘故,他揣摩了一下桌子至地板的高度,然後观察自己的小豹r噗,这个东西据说是用来让猫科动物在跳跃落地的时候减少落地的摩擦力,所以不管从多高的地方跳下来都没有关系,站在现在对他来说属於高处的桌子上,他吞了吞唾y,闭上眼睛,後腿一用力,由於姿势不当,他在半空中有点失衡,在失去重心的状况之下,身体倾斜,形成头在下脚在上的危险姿势。

    “啊……”他惊得张牙舞爪,不知道该用什麽姿势落地才好,只能双手护在脸前,防止头部创伤。

    在他以为即将摔在地毯上时,却感觉到一双温暖的手及时抓住了他,眼前是一个放大的惊恐的脸,亨利呈趴著的姿势接住了亨利,小人儿的x膛不停地起伏,然後恼怒地爬起来,轻轻地拍了两下戈卿的屁股,“小笨笨,你快要吓死我了!”

    戈卿长这麽大没被人打过屁股,他立刻转身,怒眉瞪著亨利,虽然他重生为豹,可是不代表他能碰他的屁股,哼哼……

    亨利轻轻拔了拔戈卿的胡子,“做错事了还要生气?脾气真大呀……”他抚抚x口,顺一顺刚才被吓得几乎快要跳出来的心,“不让打你屁股是吧?那我打你的头打你的手打你的尾巴。”亨利伸出食指,戳戳这儿戳戳那儿,和戈卿玩了起来。

    戈卿见小人儿吓得不轻,早就不跟他计较了,又见小笨熊开始逗他玩儿,虽然觉得很幼稚,但演豹子也要演得像,也开始追著小笨熊的手指玩,当然他也小心地收起自己的爪子,不让自己锋利的爪子抓伤小笨熊,直到最後,戈卿把手指顿在半空中,任由小豹子翻滚著啃咬。

    戈卿舔著亨利的手指,刚开始觉得他的小指肚软软的,磨牙正合适,後来他舔著舔著,有一种突然涌现的感情让初时单纯的气氛开始变质了,戈卿从亨利的指肚开始啃咬,一直到亨利的手指缝隙间,让他的整个手掌都沾染上了他的气息,他鲜红的舌头有细微的倒刺,摩擦著掌心的时候痒痒的,惹得亨利发出了一连串银铃般的笑声。

    听见亨利低低的笑声,戈卿更加卖力地舔弄著戈卿的手掌,银亮的口水甚至还蔓延到亨利的脉搏处,亨利的手腕天生瘦小纤细,把手腕摆在灯光低下,还隐约可见脉搏在跳动的痕迹,戈卿见了,伸出舌头,轻轻地舔弄亨利的脉搏。

    13 小笨熊

    亨利宠溺地戈卿的头,把自己的手腕从戈卿嘴里移开,双手抱著戈卿的胳膊,温柔地打了一个转,双眸盯著戈卿的生殖器官,“哦,原来你是公的。”

    戈卿快要羞死了,他在半空挣扎著要下来,虽然他只是一只豹,但他也是有尊严的好不好?哪有人这样直接看人家x器官的?没礼貌!戈卿好不容易下来了,还回头轻轻啃了亨利的手指一下表示惩罚。

    如果他现在是个人,他双颊一定羞耻得红透了,但他现在只是一只小花豹,只能耸拉著小脑袋,走到一旁垂著首无奈地画圈圈,亨利见他一脸懊恼的样子,觉得很新奇,手指又开始戳起它来,“小豹子小豹子我们来交个朋友好吗?”

    戈卿听得出小笨熊嘴里的寂寥,他用额头顶了顶亨利的手,在他怀里磨擦自己的身体,直至沾染上了自己的气味为止,後来他又侧过身来,舌头轻轻地舔弄亨利的手肘,亨利看著戈卿一系列有趣的动作,他耳朵与耳朵之间的皮毛,欣喜地问道,“你答应了?”

    咯咯咯……

    在亨利和戈卿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门外传来了轻微的敲门声,亨利疑惑地看了房门的方向一眼,把戈卿放入原本用来装书的箱子之後塞入床底下,然後转身开门。

    门外站著一个和亨利差不多年纪的黑发碧眼男孩,他一身白衬衫黑长裤再加上炫丽的金色靴子,看起来应该是从大城市来的,“你好,我叫亚力士。史迪威,刚刚从x城市转来的,现在即将成为你的邻居。”他脸上带著浅浅的笑,让亨利顿生亲切感。

    亨利长久未跟同年级的人交际,现在显得有点紧张,“我叫亨利。多伊尔,欢迎你来到圣保罗贵族中学。”亚力士站在门口,眸光却是好奇地探入门缝中,亨利慢慢地移动脚步,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亚力士的视线,“不好意思,房间乱得像狗窝一样,就不请你进去坐了。”亨利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

    亚力士摇首,“我不好意思才是,这是你的休息时间却贸然来打扰你,我觉得你的气质总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我希望我们将来可是好朋友。”亚力士落落大方地伸出手,他总是举止有度,看起来是来自大城市的小绅士。

    亨利有点受宠若惊,所以他迟疑半响才伸出自己的手与亚力士的手相握,亚力士在与亨利握手之後并未急著放开,而是俯下首,放在嘴边亲了一口,亨利被亚力士这个动作吓著了,急忙把手收回,亚力士见亨利惊惶的表情像极了一只受惊的小动物,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这只是礼仪而已,搬了一天的家,我也要去休息了,晚安。”他朝亨利挥挥手,然後转身踏入自己的房间。

    亨利看著自己的手背,其上仿佛还残留著亚力士的温度,礼仪?他还没见过同x互吻手背的,这究竟是哪国的礼仪呢?他愣愣地关上门,有一种欢欣的情绪涌上心头。

    他是不是有朋友了?

    这个改变足以让一个只有十四岁的孤单男生雀跃不已。

    与亨利欢喜的情绪相反,早就从箱子里爬出来的戈卿显得有点焦虑,这个男孩虽然故意装成了优雅高贵的气质,但他还是从中可以闻到一种黑色的杂乱气味,而且从他的轮廓上看来,极其像一个人,只是戈卿不管怎麽敲打脑袋,就是想不起那个人是谁。

    想著想著,戈卿又要睡了。作家的话: 昨天本来要三更的,後来累得睡著了,早一点再补回吧,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今天三更哟(__) 嘻嘻……

    14 小笨熊

    戈卿是被奇异的声音惊醒的,他从亨利的单人床边迷迷糊糊地站了起来,环顾四周,发现那奇怪的声音并不是来自亨利的房间,猫科动物的耳朵比人类敏锐得多,这声音在人类耳中顶多是个普通的小杂音,落入戈卿耳里却是宛若锯著木材的电锯一般刺耳。

    他慢慢的跳下床,在不惊动亨利的前提下跳上窗台,宿舍的夜晚有些闷热,所以亨利总会把窗户微微打开,让空气足以流通,才不至於感到沈闷,戈卿小心地从窗户窜了出去,走到隔壁的窗台,由於还不善於控制这个小身体,好几次他差些从窗台上掉下去,其实窗下没什麽,就是一池浑浊的莲花池,掉下去顶多游上来而已。

    问题是,花豹会游泳吗?

    在缓缓步行到隔壁窗台时,戈卿默默地沈思著这个问题,他记得老虎会游泳,猫不会,狮子呢貌似有些地方的会游泳有些地方的不会游泳,那麽请问……豹呢?

    下次做个实验好了。

    来到隔壁的窗台,戈卿探头一望,发现房内传来幽幽的光线,宿舍的单人房都是一房一浴室,并未有间隔,从窗台望进去除了浴室的死角之外其他的都一目了然,中间的单人床上有个弓起来的小山丘,有一个人在被单里缓缓颤抖著,不对,说他是颤抖,其实更像是挣扎,幽幽的光线是从被单散发出来的,戈卿猜那应该是大型手电筒。

    这是亚力士的房间,下午的时候他来打过招呼了,照这样来推测,那个躲藏在被子里的人应该也是亚力士,只是他为什麽要躲在被单里?

    戈卿歪著脑袋,从亚力士一样没有关紧的窗户窜了进去,一踏入亚力士的房间,他大惊,急忙从窗户跳了出去,谁知因为太过於慌张,他又来不及控制跳跃的力度,扑通一声掉入莲花池里去了。

    干!

    他双手在水面上不停拍打著,後腿在水里也不断慌乱地随意乱蹬,好不容易推动那不中用的身体去抓住旁边的莲花gj,他早已虚脱地赖在莲叶上,连动的力气都没有,哇靠,他还真够倒霉的,串个门还会掉入莲花池,呸呸呸,戈卿吐著嘴里的海藻,把那苦苦的味道去除掉。

    不过他现在证实了两点,第一,花豹是会游泳的,还是无师自通的那种,这一点值得把它归类为幸运。

    第二,亚力士那小子吸毒,刚才他一踏入亚力士的房间,曾为毒贩的敏锐让他立即闻得出‘黑夜之吻’的味道,那是最新的毒品,吸毒的人可以同时享有x和毒品两者的快感,只是後遗症很多,他还因此拒绝了‘黑夜之吻’的代售机会。

    如果只是普通人,这毒品对他们来说造成的是慢x且巨大的伤害,可是对於儿童或者是动物,这伤害是急x而迅速的,戈卿曾经见过一个双目失明,上肢残缺的女孩,她母亲有吸食‘黑夜之吻’的习惯,她在旁边闻了两次,就发现有一种黑色的异物开始从她的皮肤上冒出,迅速地侵犯她弱小的身体。

    结局自然是死亡。

    戈卿跳上窗台,慢悠悠地进了亨利的房,那小子还在床上打著呼噜流著口水,睡得可真香甜,本来想跳上床去亲亲他,又发现现在自己全身湿淋淋的,也不好上床,只好在房间里找个舒服的角落躺下,继续睡……

    睡觉前,他迷迷糊糊地在想明天一定要亨利离亚力士的那小子远一点……用什麽法子好呢?什麽法子好?作家的话: 进度有点慢,快要有h了,有h了xd

    15 小笨熊

    戈卿发现小笨熊有隐x的暴力倾向,戈卿这次是被惊醒的,被小笨熊扔进浴缸里直冲水,又哪能不醒呢?他突然发现猫科动物惧水是有原因的,皮毛沾水之後那种黏糊糊的感觉实在不好受,戈卿在浴缸里抖抖手抖抖腿地让亨利把他冲干净。

    亨利一早醒来发现从窗台延伸到屋内某角落的深青色痕迹,略有洁癖的他起床气马上就消了,抓了肇祸者就冲去浴室洗澡,嘴里还骂咧咧地,怪戈卿不乖、任x!

    戈卿耸耸肩,倦意随著温和的流水愈加浓重,亨利从原本的愤怒责骂到後来盯著戈卿可爱的模样无可奈何,前後只相差了不到三分锺,幼时的花豹实在太可爱了,让亨利g本就不忍心扬言怒骂,他抱著渐渐在浴缸里睡著的戈卿放在他特地设计的一个小箱子,里面放著了舒适的防水布料,戈卿感觉到身下的柔软,翻了一个身,有点慵懒地重新睡回去。

    他本来想打起j神处理亚力士的事,可是幼时的花豹大部分活动本来就是睡觉,他无时无刻都能听见周公的呼唤,眼睛总是重得仿佛撑著千斤重的铁砣一般,和以前一天只睡三个小时的他全然不同,这种状况让他实在很无奈,但却除了无可奈何之外,一点办法都没有。

    待他睡饱的时候,亨利已经放学了,他瞧见亨利的书包被他随意地扔在床上,小人儿却不见了人影,戈卿从箱子里爬出来,磨磨蹭蹭地也顺便把右掌上的纱布一并拆了下来,然後扔回自己的窝里,他受够这个碍事的东西了!

    身手敏捷地窜到窗台上,他东张西望,希望可以借著豹儿的绝好视力寻找亨利的踪影,不过窗外树影重重,遮挡住了他大部分的视线,一时之间也瞧不见亨利到底去了哪里,他沮丧地垂下首,转身趴在桌上,一双琥珀般的双眼眺望远方,盼望著那个熟悉的身影缓缓归来。

    安静寂寥的空间让人轻易地陷入了胡思乱想,杂乱的情绪袭上心头,戈卿忽然觉得有点茫然,重生为豹一直到现在,他无措、彷徨、无奈却不曾惧怕,仿佛有一种坚定的执念一直毅然地支撑著他,他那心爱的小人儿,他的小笨熊。

    他曾经幻想著等到自己成为龙门老大的那天,他就拥有了可以保护小笨熊的最大力量和权利,所以他努力向上,所以他倾尽自己的生命都要帮助龙门度过难关,所以他给了小笨熊一个又一个幸福美满的承诺。

    可是到最後,他却什麽都得不到,一个一个承诺,他一个都完成不了,小笨熊应该是在恨他吧?

    虽然他什麽都不说,表面上都淡淡的,他是一个总是在佯装坚强的笨蛋。

    所以就算是那些美好的承诺他一个个都无法完成,他都要完成最後也最执著的愿望,默默地守在他身边,只要他快乐、开心,那麽他就快乐、开心。

    而亚力士,是一个威胁,他威胁了小笨熊闲适的生活,原本趴在桌上一副清纯无邪的小花豹突然眯起了双眼,琥珀色的眼角隐透寒烈的冷光。作家的话: 今天第三更,大家晚安

    16 威胁

    寝室的木门被打开,戈卿警惕地扬扬耳朵,自从他拥有了这个毛茸茸的身体後,他从中发掘了不少猫科动物的优势,例如行动敏捷、视力绝佳、耳朵灵敏还有嗅觉敏感,他能轻易地记住小笨熊的身体气味与其他人身体气味之间的差别,然後只对陌生的气息自然而然地顿生警惕,比电脑c控的警报器还要准上千倍。

    亨利踏入寝室,他轻笑著对身後的人说道,“你真好笑!”他嘴角轻勾,一双灵动的眼角呈弯月型,看起来全然无害。

    身後的人又不知对他说了些什麽,惹得他捧著肚子大笑,还故作认真地骂道,“我明天才不想看见你呢!”说完,他才笑著合上木门,转身对戈卿打了声招呼,“小家夥,你今天的j神很好喔!我没在你有没有惹祸呢?”

    戈卿不理他,长长的尾巴垂在桌缘晃了晃,他正在生闷气,以前这小笨熊可不曾这样对他笑过,可对亚力士却又可以放肆地大笑,看来在他心目中,连刚认识一天的亚力士都比他重要。

    亨利嘟著嘴巴,又碰了碰戈卿的爪子,戈卿不高兴地把爪子移开,从喉咙里发出了低低的嘶吼声,看在亨利眼里,是这小花豹不满意他的欺进,事实上戈卿在说:你快点离亚力士那家夥远一点,那家夥不是个好人!

    亨利见小家夥不开心,嘴唇凑上去,吻了一下小花豹的耳朵,小花豹今天早上刚洗完澡,柔柔的毛发香香的,可好闻了,“小乖乖啦,我不会伤害你的,不准凶我哟!我们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戈卿委屈地别过头去,他才没有凶他呢,怎麽他们这麽沟通不良啊?!亨利觉得小花豹的毛发软软香香,忍不住又蹭了蹭,脸轻轻地在小花豹毛发上滑动著,喷出的热气对戈卿来说,是一种折磨,别忘了,此时他体内的灵魂仍然是一个十八岁、血气方刚的男生灵魂呢,心爱之人的凑近让他起了莫名的欲望,却不得不苦苦压抑著。

    好不容易让亨利给蹭够了,他拎著毛巾到浴室洗澡的时候,戈卿才痛苦地趴下身体,没人想到这个出生不足一年的小花豹竟然在主人的亲吻下勃起了。

    他猫起身体,瘫在桌上一动也不动,直至体内的欲望缓缓消散,他才爬起来,优美地伸了个懒腰,然後左右观望,承载著温暖阳光的双眼倒映著空无一人的房间,一双清淡的眼睛平静无波,脑中却不断运转著心计,要如何提醒亨利提放亚力士呢?

    写字画图什麽自然不适用,他绝不能暴露他的身份。

    太明显的提示不能,太隐晦的暗示也不能,虽然小笨熊有时笨笨的,但他有时也有一些小聪明在,绝不能让他存有任何怀疑。

    当戈卿正在沈思的时候,一个赤裸著身体的男孩从浴室里裸奔出来,快速地窜到衣柜前取了一套睡衣,然後又极速奔回浴室里穿衣服,期间的过程全落在戈卿眼底。

    戈卿望了一眼自己的下半身,哇靠,他又……作家的话: 这章略显戈卿的欲望,为以後的rr铺了一点梗,呼呼

    17 威胁

    在别无他法之下,戈卿所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借由搞破坏来提醒亨利,他用利齿撕咬亨利的床单,又或者把衣柜当做磨爪器,一天到晚把亨利气得头上冒出烟来,虽然他总是把亨利气得痒痒的,可是後者还是很耐x地把他抓到原地来个历时半个小时的训话。

    戈卿暗地在想,来硬的对小笨熊完全是在给他添麻烦,来软的对他又不痛不痒,不过小笨熊生气的样子还真可爱,让他忍不住还想要更激他一点……再激他一点。

    可是那天戈卿很确切地把亨利给激怒了,亨利把亚力士邀请到他房间里,两人趴在矮桌子上讨论课业,亚力士是留级生,他比亨利大了整整两岁,也比他高了不少,他们亲密地在矮桌子上聊天,还时不时互揍玩闹,戈卿躲在床底下,见亚力士放在亨利侧腰上的手,气得牙痒痒的,探头就狠狠地咬了亚力士一口。

    就算只是一只小花豹,可他牙齿的锋利和咬合力度还是很惊人的,亚力士被他咬了一口,牙印顿现,血流不止,他怔忡半响,看见了戈卿之後脸上表情明显是愤怒和震惊,“亨利,这……这是什麽东西?”亚力士眼中的愤怒一转即逝,虽然只是一霎那,却逃不过戈卿凌厉的眼神,愤怒之後,习惯x的和颜悦色涌上。

    亨利吸了一口凉气,双手抱起戈卿,“它是我最近收养的小动物,它现在受了伤,等它伤痊愈了之後我就会放它回去後山。”亨利责备地拍了戈卿几下,对亚力士轻声说道。

    亚力士用纸巾压著伤口,另一只没受伤的手轻抚亨利的头发,“你真是个善良的孩子。”戈卿瞪著亚力士的手,恨不得再冲上千去再咬上一口。

    亨利抱歉地把亚力士送出去,转头拿起玄关处的鞋子往戈卿的屁股拍了下去,“我说不准咬人的!你有没有听进耳朵里面?!”戈卿没见过亨利这小人儿这麽生气,他左右闪躲,躲入床底下的时候还被亨利强硬地拖出来,“我说过你不能伤害我的朋友,我现在很生气!”小人儿气得有些语无伦次,双手不知轻重地落下,他闪躲不及,只好从窗台窜出去,连番几个漂亮的跳跃,逃入一旁的小树林里。

    戈卿一边跑一边回头看看来时的路,小笨熊气疯了,现在不是和他心平气和解决事情的好时机,他还是到小树林里躲一躲,待小人儿气消之後再回去吧!

    他知道小笨熊现在为什麽这麽生气,他从小到大的朋友就屈指可数,亚力士可是他难得的朋友,下意识地想要保护自己珍贵的东西是很正常的,可如果亚力士是小笨熊的好朋友,他自然也在戈卿的保护范畴里,但亚力士不是,所以戈卿要想尽办法让他离开。

    他承认刚才他是冲动了,对小笨熊的占有欲让他冲昏了脑袋才会去狠狠地咬了亚力士一口,戈卿边奔跑著,一边沈默地思考,两个小时後吧,两个小时後他再回去和小笨熊道歉,反正他长得这麽可爱,随意地翻个滚儿也能让小笨熊哈哈大笑,要哄他高兴也不会是多难的事情。

    18 威胁

    两个小时後,戈卿慢悠悠地走回来,竟然发现小笨熊的寝室房门半撇开,疾步走进去一瞧,半个人影都没有,空调还开著呢,书包什麽的还保持著戈卿刚刚离开时候的样子。

    小笨熊做事情总是细心细腻,不曾chu心大意,所以戈卿立即慌了起来,他抬起前腿,左右张望也不见那发怒的人儿,立马转头往外奔去,他从小就是天才,智商比一般人高上许多,念书对他来说没有难度,一连几个跳级,在十五岁那年,他进入大学,主修心理学,专门是犯罪心理。

    不甘於大学时期的一成不变,他在大二那年决定辍学,藉由自己的专业知识混入黑帮之中,他仿佛有预知的能力,可以借由某个线索逐步琢磨,甚至揣摩敌人的心理,为龙门立下不少大功,进而获得各个兄弟的崇拜和拥戴,成为最年轻的一方老大。

    g据最普通的心理学,他细细揣摩小笨熊的心思,继而猜测他会选择的路线,小笨熊是左撇子,所以做事情都会习惯x地选择右,选了右之後,以他单纯的脑袋,应该会选择一个反方向的路走,所以这一次他会选择往左走,小笨熊又是一个天生懒骨头的人,他总是喜欢走捷径,选择最短的那条路走,所以这次也是右边,戈卿就这样左拐右拐,很快地一个熟悉的背影就撞入他眼中。

    “小笨熊。”戈卿大呼,脑海中明明出现的是这三个字眼,从豹嘴出来的却是一声嘶哑的吼声,亨利听了,倏地转过身来然後用戈卿从未见过的速度扑到戈卿身上,把他抓了起来。

    戈卿吓了一大跳,四肢在半空中不停地挥舞著,可见著了亨利隐隐泛红的眼底後,慢慢地就不动了,乖顺地窝在亨利的怀里,头轻轻地靠著亨利的肩膀,舒服地打著呼噜呼噜,亨利轻抚戈卿身上的毛发,低声道,“大蠢猫,你快吓死我了。”

    戈卿调整了一个舒适的位置,深邃的眼眸盯著亨利,舌头舔舔亨利纤瘦的下巴,他才不是大蠢猫,他是豹子!其实这一连贯的猫科类动作是自然的发生的,仿佛是深刻在骨子里的习x,戈卿想改都改不了,不过他也认为不用改,一只豹如果站立起来学习人类走路的场景看起来也很诡异,不是吗?

    “我再也不打你了,你改天生气了也别乱跑,吓死我了。”让戈卿舒舒服服地躺在他怀中,亨利慢慢地往来时的路走回宿舍,“要跑也不要跑太远,迷路就不好了,我是路痴,认不得路的。”

    亨利轻声和戈卿说话,戈卿听了,只是舔舔自己的前爪,心里暗暗说著,“只要你跟那个亚力士一刀两断他就不生气”,戈卿竭力地用眼神传递信息给亨利,不过後者看不明白,还伸手扯了一下戈卿的眼皮,以为他的眼睛出了什麽奇怪的毛病。

    “我说过我们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你还记不记得?”回到自己的寝室,亨利戳戳戈卿的肚子,俯首在他的额头处落下了一个轻吻,“所以以後不准从我的身边跑开,知道吗?”

    小笨熊身上的温度很舒适,戈卿身体转了一个小圈,下巴下意识地点了点,答应下来。

    朋友?亲人可以不可以呀?呼噜呼噜

    19 威胁

    几个星期後,趁亨利到教室去上课,戈卿一连几个优美的跳跃,手脚落在浴室里的洗手台上,洗手台後方有一面镜子,他前腿趴在镜子上面,後腿往後蹬著支撑自己的力量,镜子里投s出一只灵动小豹的可爱模样,戈卿见了,惊惧的感觉袭来,後腿一个无力的踉跄,前腿从镜子上慢慢地滑下去。

    这一眼,却足以让他看清楚这几个星期来的变化,令他感到惊惧的,并不是小豹的身体,而是那琥珀般的眼睛,里面从一开始的无邪天真,转化成现在的成熟深沈,只需要短短几个星期。

    仿佛正在宣誓著他正逐渐占领这个小身体。

    他沈思半响,後腿一用力,让前腿使力顶在镜子上,豹嘴张合,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去控制自己的喉咙,如果花豹会流汗,它现在一定满身是汗,好不容易,喉咙出来一个音节,“啊……”第一步也是最大的一步,渐渐的他发现他可以说话了,不再是豹子的嘶吼,也不再是嘶哑的轻吟,而是真正富有意思的人话。

    刚想继续学说话,寝室的房门被轻轻地打开,亨利斜背著帆布书包踏入房中,他轻拍手,召唤戈卿过来他身边,“乖乖,过来这里。”亨利给戈卿取了一个中文名字,听起来有点憨厚的叠字,戈卿表示不满意可亨利表示很高兴。

    他希望戈卿真的可以乖乖的。

    戈卿无奈,从洗手台上跳下来,慢慢地走到亨利的脚边,仰望著那看起来有著些许睡眠不足的小人儿,亨利一手把他抱起,坐在床缘处,他总喜欢把戈卿抬到和他眼睛齐高的地方,和他无声地对望著,小花豹的眼睛总是很灵敏地转动,里面仿佛承载著许多隐秘的小故事,隐藏在眼中的光影後面,亨利看不真切。

    “我怎麽觉得……”亨利的指尖轻轻地划过戈卿的眼皮,“你的眼睛里越来越有戈卿哥哥的感觉,戈卿哥哥和你一样,总是喜欢用干净的眼神望著我,可是我每次都能感受到那清澈眼神背後的凌厉伤感,总会让我心疼不已。”说著说著,亨利自嘲一笑,“你怎麽可能是戈卿哥哥呢?你只是一只什麽都不懂的小花豹。”

    听见亨利的话语,戈卿倏地一惊,眼睛睁得铜铃般大,身体一动也不动地任由亨利摆布,亨利把他放在床上,冰凉的手指轻轻划过他小小的身躯,戈卿偷偷抬首看亨利的眼睛,短短几秒的对望,却让他心痛得仿佛快要撕裂自己的灵魂。

    亨利洁净的灵魂不应该拥有那蚀骨的伤感,可是在短短几个月内,他的灵魂在他无法控制的情况下迅速长大,戈卿之死在他灵魂上刻下几道沧桑,纵使心依然纯净,但灵魂不再。

    “我送一样东西给你好不好?你要帮我保管哟!”亨利突然说道,他站起来,拉开床头柜取出一个小盒子,他把用j致小盒细心收藏的吊坠拿出来,绕了两个圈,轻轻地把它戴在花豹身上,“记得要帮我保管。”亨利勾嘴,但没有笑。

    看著自己如此珍惜的吊坠又回到自己的身边,戈卿的心中涌上五味杂陈的感觉,说不出是悲是苦,只是无尽苍然。作家的话: 今天更新无数,大家可以在电脑前坐等更新哟!

    昨天太累了,没更新请大家多多见谅

    20 威胁

    此时敲门声响起,亨利戈卿的头,然後转身去开门。

    “你今天早下课吧?”亚力士穿著一身藏青色的浴袍,腰间以细带松松地系著,在戈卿眼中简直就是一身的匪气,戈卿只是瞄了他一眼,就轻蔑地把脸别开,那一身俗气的藏青简直污染了他的视线,简直是就是加护病房里重病患者的病袍嘛!

    亨利开门之後就领著亚力士进入房间,“是啊!比特先生去英国参加研讨会了。”亚力士双手放在浴袍的口袋里,慢悠悠地跟著亨利进入房间,戈卿从来都不待见他,他坐在房间一个y暗的角落,冷眼看著亚力士。

    亚力士坐在亨利的床上,他淡笑,低声问道,“你今晚还有事吗?”

    亨利略抬眼,不解,“还有什麽事?”

    亚力士抓抓头,故作懊恼地说道,“没什麽,就今天是我的生日,想要你陪我庆祝而已。”戈卿在旁边冷漠地看著他虚伪的演技,寒意打从心底透了出来,他最好对他的宝贝不要是什麽孬心思,要不然他肯定废了他!

    亨利有点惊讶和欣喜,“今天你生日?怎麽不早说。”小笨熊抓抓头,“一时之间我都没准备礼物给你呢!”

    亚力士摇首,“咱们一场朋友嘛,我只需要你陪我吃顿饭,高高兴兴地度过生日就得了,如果你可以陪我,那我现在就去订餐厅顺便叫计程车,好吗?”戈卿冷笑,这亚力士事实上还真没什麽脑袋,明明行程一路算好,还表现得如此明显,却只有心思单纯的小笨熊看不出来而已。

    亨利立即点头应了下来,戈卿坐在y暗的角落,睡意迷迷糊糊地涌了上来,虽然他的灵魂逐渐占据了这个身体,但是嗜睡的习x始终改不了,坐著坐著可能随时都会犯迷糊,印象中他只记得亨利在他睡著之前给了他一个告别吻,其余的都不记得了。

    他是因为闻到奇异的味道而醒来的,醒来的时候背部竖起,原本柔顺的毛发直立,他把自己隐藏在衣柜中,从衣柜门上一行行的缝隙看著亚力士的动作,亚力士手上有一瓶专供青少年饮用的低酒j浓度红酒,他用开瓶器开了之後,放在一旁的茶几上,然後从自己的口袋里取出一包不知名的粉末,小心地倒了进去,手指熟练地擦掉瓶缘的粉末,把塞子重新塞入瓶中。

    干!他果然要对小笨熊做些什麽!

    戈卿在衣柜里开始著急了起来,他从窄小的缝隙中窜了出来,悄悄走到浴室里正在洗杯子的亨利脚边,轻咬他的裤脚,然後在他脚步来回踱步。

    “怎麽了?”亨利蹲下身体,右手戈卿的额头,戈卿拼命用眼神示意亨利要小心亚力士,只是前者似乎并不在意戈卿的著急,只当它是肚子饿了,把从餐厅买回来的牛排放入戈卿碗中,还轻按他的脖子,要他快吃。

    戈卿看著那逐渐进入他视线盲点的牛排,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这个小笨熊总是在不该聪明的时候很聪明,不该愚笨的时候却蠢得让人想杀死他。

    见戈卿不吃,亨利他的背脊,低声说著,“不饿的话待会儿再吃,我去外面招待客人。”说完,他立即转身,戈卿看著他的背影,有点郁闷的摇摇尾巴,把头低下,开始吃起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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