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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8

      他来了请闭眼之暗粼 作者:丁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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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来了请闭眼之暗粼 作者:丁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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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了几个月,也没被抓到。现在据说逃到了湖南境内。

    薄靳言说:“蝴蝶杀手近年来专杀悍匪,与常宝石相比,其它通缉犯黯然失色。他一定会选择他,这事关一个顶级连环杀手的骄傲。”

    其他人:“……”只有简瑶郑重点头:“有道理。”

    为毛冷酷邪恶的连环杀手,到了这两口子嘴里,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了呢?还“黯然失色”、“连环杀手的骄傲”……

    薄靳言转而看向方青:“接下来看你的了。疑犯追踪,是你们刑警最擅长的。”

    方青眼睛都没眨一下,答:“好!”

    ——

    湖南这个地方,山多、秀美。虽然拥有全国顶尖的山水之色,也拥有全国最时髦的娱乐精神。但多少年过去了,除了几个大城市,其它中小城市的发展几十年如一日,停滞、平庸。湖南人同样也是,淳朴中带着几分精明,精明中又带着几分茫然。但湖南人的血中,似乎一直流淌着某种不安分的彪悍因子。因此,也是湖南这片土地上,出过许多将军,也出过全中国最丧心病狂的连环杀手、悍匪,譬如张君军团,在此按下不表。

    方青先去湖南追了五天。

    原本公安部下设追逃大队,就一直盯着常宝石和踪迹,再加上专案组新增警力。数百兵力已将常宝石藏身的南部山区围得水泄不通。到了第五天夜里,方青给薄靳言他们打电话,说:“鱼快落网了,你们可以过来了。”

    ——

    这是一片寂静的村落,二十多户人,坐落在山丘间的盆地中。离城市很远,是以屋舍凋零,地广人稀。

    这是非常晴朗的一天。蓝天万里无云,唯有太阳高悬。但秋日山中,并不太热,凉爽宁静。

    方青已和其他刑警冲去了包围圈的一线,简瑶、薄靳言和安岩三人,跟随其他支援兵力,随后赶来。安岩始终打开电脑地图,注视着周围地形、天气甚至远处交通的变化。而简瑶始终在薄靳言身边,不离左右。

    远远望去,村子里似乎并没有什么动静。偶尔有村民走过,但立刻旁边就会有一只手伸出来,把村民拉到隐蔽处。你再仔细一看,会看到许多房子、篱笆周围,都有刑警贴墙而立。他们的目标,是最远处一栋灰白老旧的矮房。

    简瑶等人,在外围守候着。

    突然间,刑警们动了。一个个穿着便衣,却如同猎豹,都朝房子的方向扑了过去。

    “他早就从房子后面跑了!”有人厉喝一声。

    刑警们快速合围。

    房子背后就是树林,树林之后就是山。常宝石毫无疑问是选择自己最熟悉的地形,进山逃窜了。速度之快、反应之灵敏,也许在警察们进村那一刻,就已被他察觉,进而逃跑。

    “追上去!”薄靳言说。他们一行人也快速跟上。

    这山还真不好爬,地形崎岖,并没有路。薄靳言拄着拐杖看不见,虽然他人高腿长,且一往无前毫不畏惧,但简瑶跟他渐渐还是落在最后。连安岩都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跑到前面去了。

    简瑶并不在意,薄靳言也不在意。只继续循着人声追去。

    ——

    常宝石跑到了一片断崖下,回头紧张地望了望,暂时没人跟来。他靠着崖壁,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他看起来约莫四十上下,身材高大结实,穿着当地农民常见的劣质衬衣和灰料子裤,裤脚挽起,满脚的泥。看起来真的跟农民没有两样。他的头上还戴着顶草帽,帽檐深深压下,是以看不清面目。

    他休息了一会儿,隐约听到又有脚步声追上来了,心神一凛,转身刚要继续逃,忽然间,全身的冷汗却已冒出来了。

    一支枪管。

    一支黑色的手枪,从岩壁旁的阴影中伸出,正对着他的额头。

    第89章

    常宝石看到一双阴冷的眼睛。

    “常二?”那人淡淡地问。

    常宝石迅速地扫了他一眼,拳头已暗暗捏起,刚想发作,谁知那人却冷冷道:“别动!你觉得是你的拳头快,还是我的枪快?”

    常宝石竟也不惧,只冷笑不语,依然暗自观察机会。这时那人却抬了抬头,似乎也察觉到警察已经靠近,他用枪口示意常宝石:“跟我走!”常宝石吃了一惊:“你不是警察?那你是什么人?”

    那人居然在此刻微微一笑:“救你的人。”

    常宝石再仔细观察他,只见他穿着黑t恤黑裤,越野鞋,戴着鸭舌帽,背着个黑色大包。看他手臂上肌肉匀称纠结,绝对也是个狠角色。

    常宝石半信半疑地跟着他的枪口走。那人竟似对这周围的环境已了熟于心,用枪逼着常宝石,又朝他来时的方向快速移动。

    常宝石:“哎,这么走会撞上警察的!”

    “不会。”他答,“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我们绕小路出包围圈。”

    常宝石便不说话了,但他一直不动声色地注意着那人的一举一动。但他也不敢轻举妄动,因为那人的枪始终稳稳地抵着他的脑袋。

    树影摇曳,阳光躲进云层。阴冷潮湿的树林里,两人一路攀爬匍匐,竟然真的离警察的声音越来越远了,并且村庄,就在不远处的山下。

    忽然,跳下一处山崖时,常宝石一个踉跄,脚刚好踩进一团荆棘中,他闷哼一声,跌倒在地,一时竟没能爬起来。

    那人跳下,站在他身后,冷声道:“起来!”

    常宝石痛骂道:“妈的,老子已经跑了五天了!没吃也没喝,脚卡住了,哥们儿,拉我一把!”

    那人犹豫了一下,又冷眼观察常宝石的表情,最后终于还是放下枪,伸出手去拉他。常宝石拉住他的手,又哼哼唧唧两声,终于从荆棘中把满是鲜血的脚给拔了出来。说时迟那时快,一把手枪以闪电般的速度抵中那人的胸膛,原本满脸凶狞狠辣的常宝石,完全变了颜色。他的神色变得冷肃又坚毅,冷喝道:“别动!我是刑警!”

    别动,我是刑警。

    这大概是对于这世上所有罪犯来说,最可怕的一句话了。那人的脸色也有片刻凝滞,然后却慢慢地笑了。

    “常宝石”的神色更冷,喝道:“不许笑!”

    那人突然抬起枪。

    “常宝石”万没想到他竟然会正面抵抗,心头一凛。刑警的枪已抵住他的胸膛,扣动扳机即可。他却还要抬手,才能扣动扳机。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竟是看谁的反应力和速度更快了。

    “砰!”

    “砰!”

    咫尺

    分卷阅读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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