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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部分

      误读与背离的往事 作者:肉书屋

    第 6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理解,就是把公树们都阉割了。

    在这里我要补充,我认为对别人的迫切需要,通常有两种做法。第一种做法是满足这个需要,只要这个需要是合理的,以及我们力所能及的。对这些公树而言,给他们身边种几棵母树并不是件特别为难的事。另一种做法就是让他们不再需要,但我以为这么干的确挺不地道的。做了不地道的事是要遭报应的,生活在到处都是不男不女的树中间,城市里的人们也变得分不清男女了。

    还是回到我小时候吧。每到槐树上长满椭圆形树叶的时候,就会出现一种淡绿色的小r虫。它可以用一根细丝把自己吊在树上,人们给它起了个很形象的名字——吊死鬼。当你从树下走过的时候,吊死鬼很可能会粘在身上。要是粘在了女孩子身上,她们发现的时候就会歇斯底里的大叫。我以为吊死鬼就是喜欢听尖叫声,要不它们放着好好的树叶子不吃,吊在半空中干什么呢?

    现在我知道吊死鬼是无脊椎动物昆虫纲鳞翅目尺蛾科国槐尺蠖的幼虫,但在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些。第一次注意到这种小虫子,是因为我听说了蚕宝宝的故事,所以就认定了吊死鬼就是蚕宝宝,要不它们怎么会吐丝呢。

    养蚕实在是件又好玩又实惠的事,而且对我而言一点也不麻烦,因为我家的院子里就有一棵桑树。所以我就用罐头瓶装了几只吊死鬼,还在瓶底垫了几片桑叶。

    我妈下班回家后,我就把瓶子里的“蚕宝宝”拿出来显摆。到今天我还记得我妈笑得前仰后合的夸张样子,以及她把罐头瓶扔出门外时的敏捷动作。后来,我妈耐心向我讲解了吊死鬼和蚕宝宝的区别,比如吊死鬼是害虫,它们除了吃就是拉,吐的丝根本就纺不出纱。再后来,有个同学在家里养了蚕,而且养的铺天盖地。一进他家的门就看到床上地上到处爬满了白色的大r虫。看到这些大r虫,我认为它们一点都不可爱,只让我恶心。

    我妈扔吊死鬼这件事让我很伤心。就算我分不清吊死鬼和蚕宝宝,也犯不上笑成那样啊。何况又有谁规定了不能养吊死鬼呢?其实就算我养的是蚕宝宝,也绝不会有人指望用我的蚕茧纺纱。既然结果是一样的,那么吊死鬼和蚕又有什么区别呢?而且吊死鬼的个头比蚕要小得多,养起来即不占地方,又不费多少树叶,它们什么树叶都吃,比蚕好伺候多了。

    伤心的另一个原因是我觉得被作弄了,开始的时候我可是真的把那些虫子当成蚕了。而且这件事还不能向别人倾诉,因为作弄我的人就是我自己。我小时候经常被自己作弄,被作弄后我都会很伤心。直到现在,每当我特别想做某件事之前,都会不自觉的犯含糊,因为我不知道是不是又要作弄自己了。

    还有件事我也一直记得。

    小时候我经常糊风筝,用竹筐的竹子劈成又轻又细的竹坯,把报纸糊在用竹坯做好的支架上。我可糊不出什么蜈蚣、沙燕等造型,我的风筝就只有一种,菱形或扇形的架子下面飘着一根长长的纸条,俗称“p帘”。

    放风筝的线就是家里的棉线,曾经有人指点我棉线不结实,风筝飞起来后很容易断。不过我的风筝从来就没有飞起来过,所以用什么线都无所谓。

    终于有一天,我糊的一个小p帘飞起来了。那是我第一个飞起来的风筝,也是唯一一个。到现在我也不知道那个小风筝为什么会飞起来。也许是因为那天风足够大,也许是因为我站在楼顶上放,而不是在胡同里扯着风筝线瞎跑。

    当时我心里好不得意,于是不断放线好让它飞得更高。问题还是出在线上,不过不是在空中断线,而是手里的棉线出了一个断头,这的确是意想不到的事。我的手上突然一轻,风筝就随风飞走了,而且速度非常快,想追都追不上。

    远去的风筝也让我很伤心。因为我第一个飞上天的风筝就这么不明不白的丟了,而且这只风筝飞起来的时候,旁边并没有别人,所以我无法证明自己的风筝飞上天了。自那以后,我再没糊过风筝。

    失败的养蚕、飞走的风筝,以及我经常失败的祈祷,还有很多很多事,让我成为了一个骨子里特别悲观的人。成年以后,有些朋友来问我某个项目的可行性,我的分析结果也都是悲观的。这有好的一面,就是如果项目真的失败了,就会证明我的先见之明;如果成功了,也可以说明我是个未雨绸缪的人。也有不好的一面,就是他们都说我是个乌鸦嘴。

    我说这些就是想说明我是个悲观的人。我做事总往坏了想,而且总觉得自己活得很壮烈。

    7

    圆脸小伙子们装了满满两裤腿的军粮,再用条军用绳子把裤腰紧紧绑在自己的腰上。为了满足老百姓们不同的口味,他们通常一条裤腿装大米,另一条裤腿装白面。

    当圆脸小伙子们溜出军人开封城,并没看到往日蹲着等军粮的老百姓。为了找到买主,他们只能在百姓开封城里四处游荡。这么干是很危险的,百姓开封城的路没有规律,就连奇形怪状的老百姓自己出门都要捋着绳子走。圆脸小伙子们根本想不到粮食会砸在裤腿里,所以他们的绳子都拴在腰上了。

    现在奇形怪状的老百姓们躲圆脸小伙子还来不及呢,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提前过过当混蛋的瘾呢。而且老百姓们还知道,现在跟圆脸小伙子们混得越熟,等他们变身成了混蛋之后就越会要你的命。另外,对这些偷运军粮的圆脸小伙子,老百姓们都恨得牙根痒痒,“你都要当混蛋了,还惦记着挣钱,做人不能这么没人性吧。”

    圆脸小伙子们也发现奇形怪状的老百姓都躲着他们,这就更增加了他们卖掉粮食的难度。不过他们已经腾不出脑子琢磨这是为什么了,因为他们满脑子想的就是必须尽快粮食处理掉,要不然就不能上厕所。这个道理很简单,上厕所是要脱裤子的,脱了裤子粮食就会洒出来。不过现实往往事与愿违,越不能上厕所就越觉得快要憋不住了。

    如果圆脸小伙子真的n了裤子,裤裆里的大米还好办,白面就只能就地和泥了。要知道军用白面都是用最优质的小麦磨的,在研磨的过程中绝对没掺一点滑石粉等干燥剂,所以黏性是普通面粉的好几倍。如果和了泥的白面在裤子里干了,就会像石膏那样贴在大腿上。要是硬生生的把面块拔下来,很可能会撕掉大腿上的皮。

    其实还是有办法安全取下面块的,比如泡个热水澡,面块就可以在热水中变软。但这个办法圆脸小伙子们用不了,因为奇形怪状的老百姓们是不可能给他们提供泡澡的地方的。军人开封城里可以泡澡,但也会被人发现偷运军粮,那样的话受的惩罚比从大腿上揭一层皮可厉害多了。

    有的圆脸小伙子比较贪心,他们偷运的军粮不仅装进了裤腿,连裤腰里都是。要是裤腰里的白面和了泥又干了的话,揭下的就不只是大腿上的皮了。一想到这点,有几个圆脸小伙子急得直掉眼泪。

    为了不n裤子,圆脸小伙子们都夹紧了腿小跑。这个样子就有点像赵普走路的姿势了。

    还是赵普粮店的伙计救了被n憋得团团转的圆脸小伙子们。其实在百姓开封城里,能搭理圆脸小伙子们的人,也只有他们了。我们知道,老百姓们见了圆脸小伙子都躲着走,而密探们里有不少人是军人开封城里的督察,他们从来就不缺粮食,而且他们原来的工作就是挑圆脸小伙子们的毛病,也就是说他们从来就是圆脸小伙子们的对头。要不是因为忙着证明自己的能力,他们早就对圆脸小伙子们采取行动了。

    粮店的伙计不躲着圆脸小伙子们,因为他们已经不拿自己当一般人看待了,而且他们还把圆脸小伙子们看成了自己人。圆脸小伙子也发现了这点,因为只有伙计们冲着他们笑。于是他们就夹着腿一路跑进粮店里,带着哭腔问:“要粮食吗?”卖粮食都卖到粮店了,要不是被急了,这种事谁也干不出来。

    伙计们虽然把圆脸小伙子们当成了自己人,但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于是他们表示,粮食可以要,但给的价钱只能是平时的十分之一。他们这么出价是很有依据的:

    1。圆脸小伙子的粮食除了他们,谁也不会要;

    2。他们现在的收入大不如前了,要是按原价收,根本买不起;

    3。这些粮食的运输方式的确不卫生。

    其实伙计们还有一点不知道——圆脸小伙子们已经憋不住了。如果他们知道了这点,估计得让圆脸小伙子倒找钱。但伙计们也表示了,如果圆脸小伙子们对这个价钱有异议的话,大可以坐下来慢慢地谈。说话的同时,还不停地招呼圆脸小伙子们喝水。

    圆脸小伙子已经不关心价钱了,裤腿里的粮食已经成了他们的累赘。而摆脱这个累赘就成为了他们当前最大的追求。他们都觉得,只要能上厕所,就是平时价钱的百分之一都成。于是,圆脸小伙子们怀着万分感谢的心情在粮店里脱下了裤子,然后就着急忙慌的上厕所去了。这件事说明,要想实现追求,什么都豁得出去的勇气是必须的。而且在追求面前,其它的全都变得无足轻重了。

    上完厕所,圆脸小伙子们觉得自己的身体轻得可以飘起来,而且被n占用的大脑也恢复了功能。他们首先想弄明白的就是,平时见了他们往上扑的老百姓们为什么躲着他们走。于是,就去问粮店的伙计。当然他们也只能问粮店的伙计了。

    伙计们听到了这个问题,眼睛瞪的像橘子一样大,好半天才冒出一句:“咱们可是自己人,你自己心里不清楚?”每次她直勾勾地盯着我,我都会不停的问“到底是怎么了?”她的回答就是:“你自己心里不清楚?”这个回答对我解开谜团一点帮助都没有,反而让我更迷糊。圆脸小伙子也是一头雾水,并指天发誓地告诉伙计他真的不知道。这样一来,伙计们的优越感更加强烈了,他们觉得自己不仅高于奇形怪状的老百姓,还高于一般的圆脸小伙子了。

    伙计们为了体现自己的与众不同,就把秘密又告诉了圆脸小伙子。当然,告诉的时候还没忘记说上那句“你可别告诉别人”。于是,这个秘密又被圆脸小伙子们带进了军人开封城。

    8

    我可能有点喜欢赵普了,当然不是因为他是个娘娘腔。关于我不是gay这个问题,强调一千次也不多。我可能喜欢他,是因为我喜欢没有目的的恶作剧。

    赵普造谣这件事,实在就是件没有目的的恶作剧。我看不出他这么干对自己有什么好处,但他依然干得那么投入。因此,我只能理解让别人倒霉本身就是对他的好处,哪怕自己跟着倒霉也在所不惜。

    在赵普造谣这件事里,每个人都得倒霉。奇形怪状的老百姓们吃不到粮食,只能每天喝醉酒,还得排着队挨大嘴巴;密探们为了打人大嘴巴每天累死累活,有的甚至累得中风,这么兢兢业业还没有加班费;粮店的伙计们只能吃粗粮,连喝醉酒的机会都没有,收入降低到以前的十分之一,还得自己抽自己大嘴巴;圆脸小伙子为了赚点零花钱,穿着两口袋大米白面,冒着大腿被揭层皮的危险,憋着n在百姓开封城里夹着腿小跑。就连赵普也倒霉,为了造谣,他一定赔进去了不少银子。但我觉得他们都不是最倒霉的人,最倒霉的人应该是赵匡胤。

    让我们看看谣言的内容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赵普的谣言是“圆脸小伙子要当混蛋”,这个谣言说明了几个方面的问题:

    1。有人要造反——这是圆脸小伙子们当混蛋的先决条件。

    2。造反成功的可能性很大——这是圆脸小伙子们当混蛋的前提。

    3。造反的人很可能是赵匡胤——因为他最符合条件:

    a)赵匡胤手握兵权,这说明他有实施造反并成功的实力;

    b)赵匡胤身居高位,如果他还想升官,就只能造反了;

    c)造谣的是赵匡胤的亲信,所以这件事跟赵匡胤脱不了干系。

    因此,赵普的谣言在我看来,就是明摆着把赵匡胤往火坑里推,无论赵匡胤是不是想造反。

    假设赵匡胤真的有造反的打算,赵普造谣就等于把赵匡胤的y谋公之于众。这么干绝不是告密那么简单,他不仅告诉了被造反的人有人要造反,同时也告诉了造反的人被造反的人知道了他要造反。这样一来,对于造反的和被造反的双方而言,信息就对等了。照我看,赵普造谣的目的就是实现信息对等。赵普这手干得可真不赖,因为我不喜欢不公平。而且赵普应该算是赵匡胤的亲信,却满世界说自己的领导要造反,真不明白对他能有什么好处。

    如果站在赵匡胤的立场来看赵普造谣这件事,就很不乐观了。我们都知道造反属于y谋的范畴,现在却闹得人尽皆知。要是我变成赵匡胤,不用等被造反的来找我,自己羞也羞死了。

    假设赵匡胤并没有想过要造反,那赵普造谣这件事可是挺不地道的。这么干的结果无外乎有两个:一是赵匡胤让被造反的人弄死。人家才不关心你是不是真的要造反呢,这种事都是宁可信其有的。二是赵匡胤真的造了反,把被造反的人弄死。除此之外没有第三条路选择。这么看来,真正要造反的人不一定是赵匡胤,而是赵普了。那么他造谣这件事也就不是无目的的恶作剧,而是一个y谋了。

    经过分析,我的结论是:如果赵匡胤打算造反,我就喜欢赵普;如果赵匡胤并不打算造反,那么赵普根本就不配让我喜欢。不过这样一来,我就有可能给赵匡胤平反,也许他并不是y谋家,也是个倒霉蛋呢。我真不愿意这么做,因为我还是不喜欢赵匡胤,谁让他的酒德不好呢。

    她告诉我,在十三四岁的时候,曾为两个红极一时的男明星所困惑,不知道应该选择谁。刚听到时,我还以为她的魅力已经到了让两个明星争相追逐的地步。这种想法让我有些沾沾自喜,同时怀疑那两个明星是不是有娈童癖。后来才知道人家根本就不知道世上有她这号人。但这一点不妨碍她选择的痛苦,好长一段时间吃不香睡不稳。后来她终于选择了其中一个,并坚持了好多年。有时想起另一个被抛弃的男星,心里还有恻隐的疼痛。她告诉我,做出决定的一刹那,她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了,一下子从一个女孩变成了一个女人。但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决定其实对她毫无改变。

    我还分析出,赵普造谣一定是受了别人的指使,而指使他的人一定不是赵匡胤。因为赵匡胤要是想找死,方法多得很,根本用不着费这么大的劲。不过这似乎又说明赵匡胤是个无辜的人,这样一来,我就不得不憎恨赵普,更憎恨那个指使他的人。因为喜欢一个人是件挺不容易的事。

    在我看来,指使赵普的人就是赵匡胤的弟弟赵光义。不能怪我一直没有想到他,是因为他实在太善于伪装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1

    我觉得这个故事讲得挺累的。但是没办法,在说出结果之前,把前因后果交待清楚是我一贯的作风。她对我这个习惯特别反感,每当我刚开始长篇大论的时候,就会对我说:“直接说结果。”弄的我好像变成了偷运军粮的圆脸小伙子。

    其实我也不喜欢别人长篇大论。要是我的员工汇报工作的时候,也前因后果的交待个没完,我也会老实不客气的告诉他们:“直接说结果。”如果赶上我心情不好,还会跟上一句:“要不就闭嘴。”至于他们是不是憋得慌,我倒是一点也不在乎。

    还是回到我和她的事吧,关于摊牌这件事我已经磨叽好长时间了。不过,我觉得必须在摊牌之前,先把这件事理理清楚。以前我总在琢磨摊牌的后果,但现在我竟然对摊牌的目的也犯晕了。

    好多人对我有两点评价:一是我可以把一切雅的东西变俗,二是我可以把一切简单的东西变复杂。我觉得他们说的很有道理。我一直想把摊牌这件事干得有格调些,但现在却发现自己整天就想着上床,实在俗不可耐。另一方面,我也知道摊牌这种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句问话而已,把脸豁出去就行了。而且就算被拒绝,她也会尽量把话说得委婉些。但我还是拦不住自己东想西想的,因此就连我自己都嫌自己腻歪了。

    虽然我总强调和她上床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我们是否同类,但我也承认在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就想到上床了。这一点我还是敢于承认的,要不我岂不虚伪得不可救药了吗?事实上,只要是个美女,我都会想到和人家上床,而且我觉得这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当然,也就只是想想而已,就是说我并不指望把每个想法都变成现实。

    现在我迫切地想和她上床,并给自己找了个高尚的借口——寻找同类。不过这个借口我自己都觉得矫情,因为我也说不清我的同类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特质,更不能确认这些特质通过做a就可以验证。借口不能成立,反倒证明了我的卑劣本性。而我想和她上床的原因,就变成了我认为这是有可能实现的事。

    之所以说是可能实现,是因为我觉得我们之间的确有些暧昧的味道,但又总找不到强有力的证明暧昧存在的证据。她对我的心意心知肚明,而我对她的想法却总猜不出个所以然来。也许她也曾经向我进行了某些暗示,但恕我鲁钝一直没看出来。这种状况对我而言,实在是不公平,但我又没有能力或勇气去改变,所以就只能选择一种腻歪的方法去面对。我的意思是,我本来不是个腻歪的人,而现在腻歪完全是由她一手造成的。如果她还嫌弃这点的话,就太不厚道了。

    曾经有一次,在送她回家的路上,我似乎找到了证明我们确实暧昧的证据。之所以说似乎,是因为我现在不能确认这件事是否真的发生过。

    你们知道,我经常陪她逛街和请她吃饭,所以就经常送她回家。每次都是打的,我坐副驾的位置,她坐在后面。但那天我们一起坐在了后座上。为什么会坐到一起我现在真的想不起来了,也许是因为副驾上放了东西,也许是我喝了两杯酒,胆子也大了起来。我记得我伸手去揽她的肩,她挣了一下,好像觉得当着司机的面推推搡搡的不雅观,就任我揽着。然后我又去握她的手,她也没拒绝,于是我就一直握着,直到我们俩的手心都湿乎乎的也没分开。

    那天我只是保持着这个姿势,揽着她的肩和握着她的手。好像已经很满足,但又觉得还不够。心里一边盼着堵车,一边琢磨我的运气实在不坏,是不是一会儿去买张彩票,这么好的运气别糟践了。

    但那天以后,她对我一如既往,也再没向我提起过这件事,就好像从没发生过,以至于我也怀疑这件事是否真的发生过。因为这个缘故,我的彩票一直没买,因为我觉得运气还不够好。

    我从没问过她是否发生过这件事,因为我知道自己有胡思乱想的毛病,而且想像力也够丰富。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这个人一向悲观,所以我不相信自己会有这么好的运气。如果我问她之后,她瞪着眼睛对我说:“你胡说八道什么呢?”我肯定觉得颜面尽失和下不来台阶。而且我还担心到时候她不仅要怀疑我的人品,还要怀疑我的神经了。我的心理素质一向不怎么样,这么短的时间遭受双重质疑,我害怕自己承受不了。我的意思是,既然明知是自取其辱,那我何必非要自己侮辱自己呢。

    没胆量把话挑明,所以我没办知道这件事的结果。就像一辆上满弦的玩具汽车,撞到墙上还是停不下来,撞的很疼,但始终一声不吭。虽然我不能预知结果,但可以改变心态。这是很有必要的,要不我就会去钻牛角尖,钻得厉害了还可能被送进精神病医院。改变心态的方法还是把这件事和买彩票联系在一起。如果没发生过,就说明我没中奖,但也说明我并没买过彩票,所以不算吃亏。如果发生过,就说明我中了头等奖,既然占了大便宜,当然不能四处显摆,否则一定有人找我借钱。这样一来,我就平衡多了。虽然中没中头等奖我不知道,但头等奖不容易中是理所当然的。要是我非把中头奖理解成是应当的,就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了。因此,我总对自己说:“知足吧,有点想象总比没有强。”

    另外,我把这些事写在这里,其实也有向她求证的意思。当她看到这里的时候,如果没有揪住我的耳朵冲我嚷嚷,那这件事也许就是真的。

    关于摊牌这件事还有一点要交待。在梦里我早就跟她摊牌了,而且摊了很多次。大多数她都同意了,但也有拒绝的时候。如果她拒绝,我不但不会失望,反而分外兴奋,于是我就在梦里特别来劲的qg她。如果她反抗的厉害,我就把她摁在水里或冰冷的水泥地上,撕扯她的衣服。如果她不反抗,我就把她吊在树上,用皮鞭抽打她的身体。一边抽打还要一边骂:“你拿什么搪?”

    每次从这样的梦里醒来,我都迷惑:“难道我真的是苗训?”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2

    苗训离开了黑白小镇。要想搞清他离开的原因,就不得不采用以己度人的方法,虽然我最讨厌以己度人。

    如果我是苗训,为什么要离开呢?

    离开的原因一定和纯白色的女孩有关,我想我应该是去找她了吧。因为她的缘故,我几乎精神分裂,每天都做春梦,睡醒了还要偷着洗裤衩。身心健康遭受了巨大的摧残,她总应该负点责任吧。这个想法足以说明我已经把中大奖当作是应该的了,也就是说我是在自作自受。

    要让这个原因成立,就要证明戴野菊花的女孩是存在的。这个证明看起来很容易,我确实目睹了鞭苔的过程,藤条的每次起落,在我的记忆中都异常清晰。而且我还捡到了野菊花,虽然已经支离破碎,但我还是把它藏在了枕头里。不过,在事实上这个证明很不容易,因为我缺少旁证——再也没有人提到过戴野菊花的女孩,好像她从不曾存在。这个证明让我很迷惑,我不能分辨鞭苔和女孩是真实的,还是我自己脑子里瞎琢磨出来的。如果这些都是我自己瞎琢磨出来的,这件事解释起来好像更合理。戴野菊花的女孩就变成了我青春期性饥渴状态下臆想出的一次发泄。这也说明,我生命的本质中隐藏着虐恋的成分,而且隐藏得很深,以至于自己都不知道。别人再没提起那个女孩也变得很合理,因为白日梦是不能分享的。

    这个证明让我沮丧又惭愧,我本在证明女孩是真实存在的,结果却证明出我是个s。接受这个结果又让我觉得委屈,因为在现实中我觉得自己更像是个。而且这个结果让我就不得不对戴野菊花的女孩是不是真的产生怀疑。罗素曾经说过,在一个错误的前提下,什么样的结论都能推出来。这就是说如果证明的前提是我变态,那么所有我看到的事物都不一定是真的。就连枕头里的野菊花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也许它只是引发我臆想的一个诱因。

    这样一来,我离开家的原因变成了寻找一个臆想中的女孩。这个结论好像很荒谬,但我相信是真的。因为追求臆想的对象是一个幸福的过程,同时我希望追求的过程可以贯穿生命的始终。这个过程中,臆想的对象很可能发生变化。比如开始的时候是在找一个纯白色的女孩,过了一段时间,也许变成了一个黑色的男人或蜡黄色的老太太。这种变化正常的,因为我慢慢的成熟了,自然慢慢修正了我的需要。当然,我的意思不是需要男人或老太太比需要年轻的女孩成熟,这只是个比方。我的意思是追求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追了。

    离开家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小镇里没有我追求的对象,无论戴野菊花的女孩是否存在。

    如果戴野菊花的女孩是真实的,那她一定不能被小镇所容纳。否则就不能解释小镇的人为什么鞭苔她,除非小镇的人和我一样都是s。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不能容身于小镇,也许是因为那朵野菊花,也许是因为别的,反正我再不曾见到她,小镇的人也再不曾提起她。那么,我只能选择离开。否则,就得放弃理想,继续和小镇的人一起集体装孙子。

    如果女孩并不曾存在,但臆想却让我沉迷其中。这说明我的本质也不能容身于小镇,甚至说明小镇是我所厌恶的。这并不奇怪,小镇里的人抵制色彩,我却不知道色彩是什么。如果你让我爱或恨,总要告诉我爱或恨什么以及为什么吧。否则,强加于我的就仅仅是一个概念而已。对一切强加的事物,无论好与坏,我都会厌恶,何况只是个概念呢。另外,我之所以仍然生存于小镇,只是因为我伪装成我们是相符的。万一有一天我的伪装被撕破,臆想中的女孩就是我的下场。我知道长久的伪装是件挺难的事,大家都说一个谎言需要一百个谎言来维系,如果照这么推算下去,我这一辈子就只剩下撒谎了。用一个真实的我换取一个生存于不知所以世界的机会,难道我疯了吗?那么,我离开的原因既因为厌恶,也因为恐惧,还因为真诚。

    一个问题结束是另一个问题的开始。我要去哪呢?答案当然是开封城。

    我们已经知道有三个开封城,其实还有更多个开封城,它们存在于不同人的脑袋里。

    如果你是个渔夫,那开封城就是个巨大的鱼塘。塘里的鱼多得数不清,站在岸边就能看见它们在排着方队游泳。鱼塘边停泊着好多艘渔船,这些渔船可不是“一叶渔船两小童,收篙停槕坐船中”的小舟,它们的构造足可以和战舰相媲美。你可以随便选一艘你喜欢的驾驶。更重要的是,这些渔船有人定期维护,所以性能良好,根本不用你费心。渔船上的渔网绝不是用粗布做的廉价货,都是用剑麻和亚麻编织成的,里面还掺了少量的蛛丝,所以既结实又有韧劲。开封城的鱼塘从不休渔,塘里的鱼既聪明又仁义,小个的自己会躲开渔网,大鱼则自己往渔网里扑,拦都拦不住。所以,如果你站在船尾,随便撒一网下去都会捞出满网的大鱼。而且想要草鱼有草鱼,想要鲤鱼有鲤鱼。运气好的话,还能捞出传说中的鳇鱼来。每天收船的时候,岸边就会挤满拿着杆秤的鱼贩,而且他们的秤从不掺假。

    如果你是个农民,开封城就是沃野不知道多少里的良田。土地肥的可以攥出油来,根本不用施粪肥。雨水也很知趣,从不会干旱或涝灾。你只要随便撒一把种子,就会生根发芽,哪怕种子是熟的。开封城的冬天不寒冷,所以一年四季都可以耕种。开封城土地里长出的东西都特别大,樱桃像苹果,苹果像西瓜,西瓜则大得像两个西瓜,而且生长速度快的惊人,从播种到收获从不超过一个月。这就是说在开封城里干农活,你只需要撒种子就行了,别的用不着你,老天爷就帮你完成了。每到收获的时候,粮食贩子、菜贩子和水果贩子就会推着小车来收货,他们就帮你完成了收割或采摘的工作。当他们把粮食、蔬菜和水果装满小车,就排着队给你付钱,而且给的钱只多不少。

    如果你是男人,开封城就是传说中的女儿国,而且都是美女。在开封城里,各种类型的美女都有,要丰满的有丰满的,要苗条的有苗条的,要纯情的有纯情的,要风s的有风s的。而且她们全都精通音律,善于诗词,巧于女红。如果你是,她们就是女暴君;如果你是s,她们就是哈巴狗。更重要的是,她们从不絮絮叨叨,说话办事从不拖泥带水。

    如果你是个女人,别以为开封城里都是男人。开封城的男女比例没有特别之处,所不同的是,男人都是帅哥,或威武或斯文。而你是所有女人中最漂亮的,所有的帅哥都围着你转。另外,开封城还是个巨大无比的购物中心,街道两边全是琳琅满目的商品,化妆品、滋补品、服装、首饰、小玩意应有尽有。而你的口袋里有花不完的银子,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根本就不用考虑下半个月怎么过。当然,即便如此你也不是个花钱没算计的女人,每次买东西都要讨价还价,而且总能买到最实惠的东西。但开封城里没有美容院,因为你是不会变老的,皮肤只会一天比一天细嫩。至于别的女人,就让她们老去吧。

    这就是开封城,它承载着所有开封人之外的人的梦想,满足着所有开封人之外的人的希望。

    既然我离开家的原因是寻找臆想,那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比开封城更适合。当然,在离开家的时候,我会在小镇的周围象征性的转转,万一戴野菊花的女孩并没走远呢。不过,假如我真的在小镇周围找到了她,一定会特别失落。我只能装作没看见,因为我可不想让美梦刚刚开始就变成现实,而且我也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以及我下一步怎么办。

    于是,我穿着淡灰色的衣服,走在秋天的淡蓝色之中。

    3

    赵光义的伪装绝不是简单的乔装打扮,像女人一样涂脂抹粉往脸上贴橡皮泥的事,对他而言都太低级了。赵光义的伪装来自于他特殊的皮肤构造。

    正常人的皮肤由表皮、真皮和皮下组织三部分构成。赵光义的皮肤却是由四部分构成的,在他的表皮和真皮之间还有一层色素细胞。当赵光义伪装的时候,色素细胞就会分泌出各种颜色的y体来,把赵光义染成任何他所需要的颜色。所有的色素细胞都是由赵光义的眼睛控制的。只要眼珠一转,他就开始变颜色。赵光义可以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分析出任何一种颜色是由哪几种颜色勾兑出来的。所以,无论他待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瞬间把自己染成和身边的景物一致的颜色,这个时候他就消失了。当然,在消失之前他必须把衣服脱光,要不你就会看到一身衣服自己走来走去。赵光义的左眼控制着右半边身体的色素细胞,右眼控制着左半边身体的色素细胞。如果戳瞎他的一只眼睛,那他的身体就只有一半会变颜色了。当赵光义走动的时候,他身后的景物就会不断变化。赵光义可以根据景物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身体的颜色,以保持他一直是消失的。他需要做的只是不停的转眼珠而已。

    关于赵光义变色这件事,还有两点要补充。

    第一点补充是,赵光义身上的体毛是不能变色的,因为体毛里没有色素细胞。所以赵光义就把他的头发、眉毛、睫毛、胡须、腋毛、y统统剔光。他这么做纯粹是出于好意,要不你很可能在无意中,看到身边有一撮撮的毛飘过,那样的话无论你的胆子有多大,都准得吓个半死。

    由于赵光义经常剔毛,他的体毛就变得越来越硬,一根根直立在身上。后来在剔毛之前,赵光义都必须先用温醋浸泡半个时辰,否则剃刀就会变成锯条。再后来赵光义索性就用融化的松香粘到有体毛的地方,等冷却后再撕下来。这么干虽然疼得要命,但效果是最好的。这样看来,赵光义其实是一个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毛的家伙了。不过,他毕竟算是个人物,基本的体面还是必须的。所以在不变颜色的时候,他总戴着假发,脸上还贴着假眉毛和假胡须。他只贴眉毛和胡须,其它地方他觉得反正也没人看见,所以没必要。

    另一点要补充的地方是赵光义的眼珠。我们知道,只要他的眼珠一转,就会变颜色。如果要走动着变色,就得不停地转眼珠。不停转眼珠和仰头看天一样,都是很累人的事,时间长了会天旋地转,还有变成斗j眼的可能。不过赵光义已经练出来了,他可以持续转眼珠三个时辰,而且停下来的时候,正好在眼眶正中间。这要是换了我,眼珠恐怕早就掉到眼眶外面了。

    不过,这件事还有一个麻烦的地方,就是在赵光义不需要变颜色的时候,他的眼珠就必须保持一动不动。否则,他就会一会儿发绿一会儿发红,一会儿又只剩下了假毛发和衣服。保持眼珠不动比让眼珠不停转还要麻烦,因为这样看东西就会特别别扭。比如要是看不是正对着你的东西,就得整个脑袋一起转过去。要是看身体两侧或背后的东西,就得上半身或全身转过去。这么干脖子和腰就会很累,时间长了还会得颈椎病和腰椎病。而且这么看东西,会让人觉得你的智商有问题。

    4

    行营里的几十万个圆脸小伙子想当混蛋都已经想疯了。他们在搭好简易营帐之后,就钻到里面商量起了怎么当混蛋这件事。

    我们知道一个人当混蛋,可以无视或破坏所有的规范,只要你有这个胆量。几十万人一起当混蛋就不一样了,因为集体当混蛋是一定要有规矩的,混蛋之间更需要规范约束。这个道理几十万人心知肚明,他们集体当混蛋也不是一次了。

    圆脸小伙子们先评估了从行营到开封城的时间。这是非常有必要的,以他们的经验,集体当混蛋这件事通常是有时限的,如果在路上耽误的时间太多的话,必然会影响收成。经过计算,圆脸小伙子们发现这段路耽误的时间并不多。他们离开百姓开封城之后,就一直以最慢的速度行进,而且中间还被苗训耽误了好长时间。既然晚上要回来,何必走那么远呢。不过他们发现虽然路不远,但步兵还是很吃亏,即使跑得再快,也不可能赶得上骑兵。这样一来,很可能在步兵气喘吁吁的赶回百姓开封城之前,骑兵就已经把好东西都抢光了。于是,步兵为了能抢到好东西,就去找骑兵谈判。其实根本不用步兵开导,骑兵也明白团结就是力量的道理,而且他们还知道,要是步兵抢不到好东西的话,很可能在自己刚抢完奇形怪状的老百姓之后,就被他们黑吃黑。因为步兵的人数比骑兵多得多。因此,骑兵表示即使他们先回到了开封城,也不会马上开始当混蛋,而是一定要等着步兵兄弟们也到了之后,再一起当混蛋。

    之后,圆脸小伙子们又明确了当混蛋的方式。他们认为没有目的的乱抢是不行的,那会影响收成,而且他们毕竟是正规军,只有没素质的土匪才乱抢呢。避免乱抢最好的方法就是划分清各自的责任区域,也就是说把百姓开封城划分出若干大小相等的区域,再把几十万个圆脸小伙子依照归属的部队分成与区域数量对等的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只在属于自己的区域里抢劫。在每个小组内部也要分清责任,哪些人负责抢金银珠宝,哪些人负责抢女人,都要进行明确的分工。对于越俎代庖和跨区行抢的恶劣行径,人人得而诛之。为了方便识别区域的归属和分工的职责,每个圆脸小伙子的胸前都要用墨笔画上记号。区域归属的记号依照千字文的顺序排列,反正百姓开封城再怎么划分,也分不出一千个区域来。职责分工的记号分成甲乙丙丁就够了,反正分工就那么几样而已。而且圆脸小伙子们还觉得骑兵先到了百姓开封城也不应该闲着,他们应该利用等待步兵兄弟的时间,拿军用绳子把百姓开封城的区域先给标记出来。

    最后,圆脸小伙子们又确定了分赃的原则。这是集体当混蛋最重要的事,如果没有这个原则,混蛋们很可能因为分赃不均,自己先打起来了。圆脸小伙子们经过商议,制定出了比较具有可行性的原则——谁抢到?

    第 6 部分

    欲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