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部分
大苹果之恋 作者:肉书屋
第 2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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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过后,一个穿著黑西装、打著蓝黄斜纹领带,有点地中海秃头倾向,还顶著个啤酒肚的中年男人,堆著满脸的笑容出现在她面前。他一开口便是感谢她对该百货公司的支持,同时恭喜她成为今天的大奖得主。而她的奖品则是今晚位于麦迪逊花园广场,尼克队对马剠队比赛特等区的门票一张,以及该百货公司价值一百美元的礼券十张。
天啊!这可不是nba总冠军赛的门票吗?老天,还是特等区耶!也就是说,她有可能就坐在球员的身边,或者是他们的背后——她希望不要是背后,要不然以他们那种接近两百公分的身高,她可能什么都看不到,只看到在她身前左跳右晃的高大身躯——搞不好还能要到他们的签名也说不一定咧!
当然,一千美元的礼券很棒,但是这张门票所带来的满足感更棒。想想,在台湾有几个人有这个机会,能亲身在美国现场目睹nba总冠军赛的实况?这种东西有时候有钱都还不一定买得到呢!
她这辈子连一张两百块的统一发票都没中过,没想到第一次中奖就得到了这么棒的奖品!
拿到奖品的当儿,她想都没想便抱著颁奖给她的总经理,然后送给他一个又响又大的吻。她高举奖品,像个小孩似的兴奋的在原地跳上跳下。
“小姐,今晚可别忘了替我们纽约市的尼克队加油喔!”看著仍处于极度兴奋状态的陈小竹,总经理提醒她别忘了替地王队加油。
“当然,等会儿我就去买一件印有i still believe的t恤穿在身上。”她在地铁看到有人穿著上头写著“我仍然相信”的橘红色t恤,本来还不明白为什么,直到她看到报纸的运动版后,才稍解了了原由——所谓的i still believe,整句的意思就是我仍然相信纽约尼克队能拿到nba的总冠军!而穿著这t恤的人,自然而然就是支持尼克对的球迷。
照她目前的如此强劲的运势,也许再次见到她的梦中情人并不是件可望不可及的事了。
嗯,她也要套用那一句话——i still believe!
第二章
当邓肯来到麦迪逊花园广场时,几乎要被这里震天价响的人声给震得差点失去平衡感。每个人脸上都带著希望而来,希望自己支持的球队能在家乡里打出场好球,希望自己支持的球队能带著家乡父老的期望,由一路挨打的局面撑到最后,赢得一座nba总冠军的奖杯。
他带著琳达辛苦的穿越人群,好不容易才来到了位于球场边的座位。他身边的观众不乏一些支持尼克队的名人,不论商界、娱乐界……大伙不约而同的齐聚一堂。若说这些人平常没什么共通点,那么今晚篮球即将成为他们唯一的共通语言。
他对篮球没什么深入研究,不过一些基本手势、规则倒还懂得一些,但是真要谈上场拼斗,那可就没办法了。在念大学时,曾经打过两年的橄榄球,其间还因伤引退,提早结束了他的运动生涯。所以,能成为众昕瞩目的焦点固然不错,但能够保有自己的隐私更是件好事。
离开场还有半个小时,他们坐下来吃著爆米花。今天邓肯之所以答应琳达来看球赛,绝对不是想趁这个时候替自己找几个更有财力的客户;事实上,他的客户已经多到他无法负荷的地步了,他不需要为了再多赚几百万美元,而到这个地方招揽客户。
就算他明天把公司卖给有意接手的人,不再从事任何的工作,他也有足够的钱过著富裕且随心所欲的生活。钱,就他的需要层面来讲,已经够多了。今天他之所以继续且努力的工作,没别的意图,就只为享受工作所带来的成就感。而在他发现另一项能带给他够大满足的事情之前,他不打算放弃目前的工作。
“邓肯,来,我替你介绍。”琳达从他身边消失了三十秒后,带了一个他从没见过的人出现。“这是我目前在拍的片子的制作人,查理·伍兹。”然后她回过头,露出她的招牌笑容。也因为这个迷人的笑容,为她赢来一纸化粧品公司的三百万合约。“查理,这是我的男朋友,邓肯·霍华。”
“邓肯·霍华?”查理一听到这名字,立即显示出高度的兴趣。“你该不会就是那个四年前在金融界窜起的邓肯·霍华吧?”
“目前为止在我的工作领域里,应该还没人和我同名同姓。”邓肯幽默的承认他就是对方口里的邓肯·霍华。
“我听一些朋友说,你对于能够获利的投资有非常独到的看法。”查理准备利用球赛还没开始的时间和邓肯聊上几句。“如果你有空的话,不妨我们下次找个机会好好地谈谈。”钱嘛,没人嫌少的,如果眼前这人能替他赚上够多的钱,他愿意付出相对高额的佣金。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不得罪潜在客户向来是他做事的原则,即使他再怎么厌恶别人的打扰,他也不会表现出来。“我会要我的秘书和你敲定会面的时间。”
“好,我期待和你的会面。”查理得到这结论后爽快的说:“球赛快开始了,我想我最好乖乖地回到我太太身边,要不然她可能会以为我走失了。很高兴认识你,邓肯。”
“我也是。”相当客套的谈话,邓肯回握住他伸出来的手。
在这一连串交谊活动结束后,他试著和颜悦色的对琳达表示,今晚他不想再认识更多的潜力客户。今晚,他想当个普通的球迷,像在场的任何一个人一样,专心致力于球员的表现,而不是忙著和大人物们交换名片、约定会面的时间。
他认为自己是以一种“平和”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心中的反感,不过就琳达的表情看来,他可能还不够委婉,因为她板著睑和她身后第二排的一个男人换位置,她以行动传达他对她下“重言”的不满。
邓肯对于女人这类负气的小动作,通常是不予理会的?如果琳达期望他会向她低头,甚至恳求她的原谅,那么,她显然是不够了解他。
他,邓肯·霍华不为了一件根本没有错误的事情而道歉。原本他打算在看完球赛过后,带她去吃—顿浪漫的烛光晚餐,度过一个属于两人的热情夜晚,但现在——既然她喜欢要小性子,就让她去吧,他不会因此而影响到自己的心情。
就在现场的灯光渐渐暗下的同时,邓肯发现在他右手边一直空著的位子,终于有人坐了。场内的灯光完全的暗了下来,只有在球场屋顶中央的大型电子看板还亮著。
开场之际,电子看板播著由电脑动画合成的影片,两分钟过后,影片结束。现场播报员开始介绍两队的先发队员上场。由于这是尼克队的主场,因此依照惯例先介绍客队,之后才是重头戏——尼克队的五人先发球员上场。而场上的气氛,也因为球员陆续出场而达到高点。
球赛即将开始,球场里的灯立时大放光明,而这会邓肯终于看到坐在他身边的人了。
“是你!”邓肯不敢相信居然会在这个球场再度见到她。
陈小竹将如丝绸般的长发扎成一东马尾,换上了件橘红色的t恤,不过这件t恤对她来说显然是太大了;t恤的长度直达她的膝盖上方。就算她不穿长裤,只穿一件t恤,也不必担心有曝光之虞。
而陈小竹看到邓肯的惊讶也绝不亚于他见到她的程度。
“真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到你!”她怎么也没想到来看场球赛,居然还能再遇上她的梦中情人。
话说她中奖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到处问哪里可以买得到那种橘红色上头印有:“istill believe”字样的衣服,好不容易终于有人告知,于是她风尘仆仆的赶到目的地,当下就买了两件同样的t恤。一件是要穿的,另一件是她要带回家当做收藏之用。满心欢喜的回到饭店后,她洗了个舒舒服服的澡,然后小憩一会儿,等到她醒过来时已经接近傍晚了,于是她赶忙换了衣服,带著她的背包出门,为了赶时间她决定搭计程车直驱麦迪逊花园广场。
她怎么也没想到广场附近居然会大塞车。以车子前进的速度看来,也许等球赛打了一半,她人还陷在车阵当中,于是当机立断的下了车,以最快的速度跑了三个街口,以及一大段路之后,终于赶在球赛开始前的十分钟赶到。当她终于进了入口处时,已经是满身大汗了。
进了球场之后,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她发现自己的位置居然就在球场旁边的第一排:也就是说,除了球员外没人挡得了她的视线。兴奋的她,说了数不清个的“exce ”、“pardon ”,之后,终于赶在灯光暗下的前一秒,顺利的坐上她的座位。
球场再度灯火通明时,那个让她想了半天——从早上见到他到现在,还不超过十二个小时的那个的男人居然就坐在她身边!
“你的英文比早上好多了。”这是震惊过后,他所能想到的第一件事。
“啊!”被他这么一说,她又开始结巴了。“这……其实,我的英文不是那么的好。”早上是因为太过于紧张,再加上有种被抓包的罪恶感,所以才会有那种反应!更何况,他早上的用词可难多了,如果只是像现在的句子,还难不倒她。
“不过比起今早,你的进步可以说是突飞猛进。”他在讲这句话时,特地放慢速度。或许她的英文比他所想的要好上许多,不过在这种嘈杂的地方,放慢速度可以听得更清楚,也省下不断重复的时间。“我先自我介绍。我的名字是邓肯·霍华。”
“呃……很高兴认识你,霍华先生。”陈小竹想著是直接说出自个儿的中文发音的名字,还是将她的名字给直译成英文呢?当然啦,直译成英文,他可以立即了解她的名字所代表的含意,可是她要真的说了,肯定会很好笑。小竹,小的竹子,英文岂不就叫little baboo,要不然就是baby baboo。
真是的,她老爸当初为什么不乾脆叫她“陈竹笋”算了,还故意弄个“小竹”,小竹和竹笋不是没什么两样。
她猜想,如果她真的将她的名字直译成英文,那他的反应是不是和她听到有外国人把自己的名字取成什么猫、什么狗时,也一样来个大笑三声?
早知道会有自我介绍的机会,她应该在台湾时就替自己弄个美美的外国名字才是。老实说,如果她真的听到他嘲笑她的名字,她肯定会疯掉。
“叫我邓肯。”他纠正她称呼他的方式。
“我叫陈小竹。”在两相挣扎下,她决定名宇既然是父母决定的,就不能乱改,于是她将自个儿的名字用中文给念了出来,在念完之后她好心的加上注解。“小竹的意思就是,小的竹子。”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小猪。”邓肯试著模仿她的发音方法,可惜说得不怎么好,听起来不像小竹,倒像“小猪”。
小猪?!当她听到他说出这两个字时,眉头皱了起来。天啊,怎么会是小猪!早知道她的名字被洋人念来会成了猪,说什么她都该去弄个洋名……小猪……陈小猪……那她哥不就叫陈大猪了?天啊!她老爸在做什么啊?让家里的小孩成了一窝猪!
“小猪,你从哪个地方来的?”他想知道她是哪一国人。
“台湾,我从台湾来的。”虽然那两个字听来很刺耳,陈小竹还是勉强的听而不闻。
“你到纽约几天了?”他的问题很普通,却是他想要得知的。
“今天是第二天。”拜他和金发女所赐,虽然她到纽约也不过两天的光景,但是她对于如何乘坐地下铁,已经颇有心得。之前她糊里糊涂的跑到一个完全不在计画中的地方,因此在地铁里转了好几趟车,问了许多人,才找到路回住处。
“喔,那么你在还没离开台湾之前,便已经托人买了球票了吗?”想在开赛前一天买到票,除非透过黄牛,要不然根本不可能。而据他了解,一张特等区的门票,在赛前已经喊价到五千美元一张,所以除非是有相当财力的超级球迷,否则显少有人愿意负担这样高的票价。
“我的门票啊,”提起这事,真的不能怪她一脸得意的腔样,因为这么好康的事,五千个人中只有一个,而这个五千分之一的幸运儿就是她。“我告诉你喔……”讲到她有兴趣的事情,就算语言上有些隔阂,不过她还是能极其所能运用自己少得可怜的英文单字,淘淘下绝、活灵活现的转述当时的景况。“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我得到了一张门票和一千美元的礼券。”
等她说完之后,此时球场上的两位球员也准备要跳球了。
“啊!”眼尖的陈小竹一看到两个高个儿球员已经站在场中央,做势要跳球的模样,立刻转过身子面对球场。“球赛要开始了。”
邓肯见到她这副全神贯注的模样,明白她已经将全付的心思投注在球赛上。在这种情况下,他想他最好和她一样当个为地主球队加油的球迷会比较好。
球赛除了私底下的赌注外,现场的气氛也足以使人疯狂。
邓肯看著从球赛开始过后,眼睛就没离开过球场的陈小竹。不仅如此,她在球员地主队投进每一球时,便像个弹簧似的自椅子上跳了起来,跟著身后的群众大声欢呼,在客队进攻时也拼命的喊著。他是不清楚在球场其他的女人,是不是也会有像她一般的反应出现;不过就现场他所看到的几位,通常只是跟著起立鼓掌,还不至于像她这般热烈投入。
“干掉他们!”陈小竹站在椅子上,前脚踩在前排的椅背上,以中文嘶吼著最符合她心境的话语。她只要遇到客队抢到球的情况,口中的“国骂”便会成正比的增高,而情绪……不消提,当然是特别的激动。“给他死!踹死他!”边说还边带动作。“把他像蚂蚁给踩过去!”
邓肯站在她身边,有时从她口中吐出来的字汇他还能听得懂,但大多数她处于亢奋状态时,所说的一连串高分贝的词句,却不在他的所学范围内。因此,他猜这些话说不定就是她的母语,不过从她的表情和手势,也不难猜出其中的含意。
这样的情形,从球赛开始过后,便没有停止过。当然,场中会有短暂的二十秒暂停,但是这么短的秒数还是不足以平息陈小竹的热血。
一开始看到这样的她,让他感到相当的讶异。就第一印象来说,她应该是个含羞带怯、甚至有点畏生的女孩……在球赛开始前,她的确还是这么样的一个女孩子,而她这形象直到球赛开始后,便荡然无存了。
他并不觉得这样的她有什么不好的,毕竟来球场看球,当然得全力替自己支持的球队加油,他反而觉得现在的她活力十足、十分的可亲,而这样的热情、专注是他所欠缺的。她不会为了保持自己外在形象,而压抑自身的情感,相当诚实的展现自身的感受。这样的女孩子,在他所处的上流社交圈里,简直就像一股清流。
当然,她并不是大众眼里所认定的美女,至少那些时尚流行专家不会这么认为。她特别是——全身上下散发出自然不矫情的个性,这点对他而言,有异常的吸引力。他无法直截了当的明说,她之所以吸引他的原因,但他相信假以时日,他一定可以找到明确的理由。
“小竹,中场休息开始了,先喝个饮料休息一会儿。”一般比赛进行到中间时都会有段较长的中场休息时间。“对了,小竹,我还不知道你今年几岁?”
他刻意营造一个类似闲聊的感觉。问女人的年龄或许不是怎么礼貌的行为,不过他认为这是有必要的,因为他可不想追求一个足以当他女儿的小女孩。陈小竹的确很吸引他,但如果年纪太小,恐伯他也只能将这种吸引力升华成长辈对晚辈的疼爱了。
“我啊?”有人说女人过了二十岁之后,就该开始将自己的年龄列为最高机密,绝不轻易对人透露。不过她对这一点,倒不是那么的在意。“我再过几天就要二十九岁了。”
嗯,或许是工作及衣著的关系,每当她说出自己的年龄时,总会有一堆人不可思议的盯著她瞧。好吧,她看起来是年轻了点又如何,反正她从不觉得二十九岁的自己叫老。
“二十九岁!?”邓肯猜想她的年纪或许在二十岁出头,可他怎么也猜不到她居然只小他五岁。老天,和她一比,他看起来简直就像个叔字辈的人物。“你没骗我?”
“我骗你做什么?我还巴不得今年只有十九岁呢!”也许会有人真的以为她只有十九岁。到纽约的第一晚,晚餐点杯餐前酒,还被人要求出示证件;不过,她可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活了二十九个年头。“你知道的嘛,东方人看起来总是比较年轻的。”
上天在这方面算是公平的,虽然没给东方人深邃的眼窝、高而挺的鼻子和白皙的皮肤,不过老天的确多给了东方人几年的青春;在那些西方人提早有了张风乾橘皮般的脸蛋时,东方人还能维持著童颜鹤发的外观。
“我想你一定很注意保养。”她看起来的确只有十九岁的模样,不说别的,他有个十八岁的侄女,就外表而论,她看起来甚至要比陈小竹成熟三分:“要不然这十年来岁月的痕迹为何都没在你的身上留下烙印?”
“可能是因为我都躲在屋子里,所以岁月找不到我。”她的工作就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下出门也无所谓,不过,前提是得有人送饭给她吃,要不然她会活活饿死在屋子里。“对了,你怎么没和你的女友一起来?”他们已经谈她自己够多了,应该来说说她有兴趣的部分。
“女友?”邓肯笑著摇头。“不,我现在没有固定的女友。”若说上床、约会和吃饭的女伴是不少,但很不幸的,他认识了这么多女人,就是没有—个人能让他固定下来。
“咦?”听到他这么回答,陈小竹心里不知是该觉得高兴还是难过?高兴嘛,是表示她不必当什么抢别人男人的歹毒女人;难过的是,由他所言得知,他可能是个到处留情,搞不好还是到处伤害纯情少女心的采花高手。“今早和你一起在麦迪逊大道的女孩不是你的女友吗?”
那女人长得就像从时尚杂志里走出来的超级名模一样,人长得高姚又漂亮。如果她的敌人都是这副模样的女人……那么,今儿个可能是她唯一的机会也说不一定。
如果以鸟类来区分她和那般美丽的女人,那么她们便是人见人爱、捧在手掌心里疼惜的金丝雀;至于她呢,只是一只随著季节迁徒的伯劳鸟。唯一对她感兴趣的,大概就是那些有爱心的赏鸟人士,再不然就是什么烧烤店里专卖烤小鸟的店家而已。
尽管她的赢面小,但只要他没有直接的拒绝她,她总是有希望的。未经战斗便弃甲投降,是为她所下耻的。
“你说琳达吗?”他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解释另一个女人存在的习惯,不过在看到她一脸期盼能听到什么“有趣”消息的表情时,他决定还是不要让她以为琳达和他有什么密切的关系。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有种如果她知道他身边已经有了别的女人,那她很可能就会将他完全排拒在心门外的感觉。老实说,他并不喜欢这种感觉。“我和她只约会过几次,算不上什么太热的朋友。”
“真的吗?”他的答案让她心花怒放,不过她还是克制住自己即将浮上嘴角的笑容。“我觉得她长得很漂亮,”她的确是个可以使人眼睛为之一亮的美女,不过陈小竹个人倒是比较欣赏五、六十年代的女星所散发出来的那种古典美的感觉。“而且和你也挺相配的。”这句话是以退为进的做法,顺道可以此探探他的口风。
“是吗?”邓肯听到她这么说,第一次笑出声音来。“你觉得我们很相配?”也许他还不清楚他为何被她吸引的原因,倒是很清楚的知道,和她在一起他绝对不会觉得无聊。瞧,也不过和她聊上两、三分钟而已,她已经让他笑了两次,这可是之前没人做得到的纪录。
“当然啊!”为什么不配呢?她第一次见到邓肯和那个目前仍不知名的金发女时,她还以为自己见到了罗曼史小说封面的男、女主角呢!或许是职业病的关系,每回要是见著一个符合小说里形象的男人或女人出现时,她总是会不自觉得花上许多时间观察他们的一言一行,由声音、举手投足,仍至于身体的肌理,都会特别注意。
要不是她第一眼就被他给迷住了,搞不好她现在还窝在饭店里记录著今天见到他时所观察到的心得,然后大力分析他的l体情形。有回她在某个网站上,看到有位外国的罗曼史小说家畅谈写作的心得,里头有一项让她印象深刻。那就是——罗曼史小说不写性是一种虚假的行为。这句话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她,虽然她的小说内容还算不上太麻辣,但已经或多或少了在里头加了点“r味”。
“是吗,那么这是不是表示,我可以假装自己也是个令人惊艳的英俊男人?”他从不觉得自己的长相构得上“英俊”二字。是有女人说过他的男性魅力令人难以拒绝,但是……英俊?不,这个形容词还未曾出现在他身上。
“你本来就很英俊啊!”或许不是像布莱得·彼特那般有著灿烂笑容、阳光气质的英俊,不过他可是第一个能让她为之倾倒的男人。所谓各花入各眼,不管别人怎么想,他在她眼里就是最帅的。“应该很多人这么说才是。”好吧,她不见得认识很多男人,但是基本的审美观她还是有的。
“你是认真的?”若不是她脸上严肃的表情,他会以为她是故意开他玩笑,不过就她的语气来判断,她是真的认为他是个英俊的男人。
“当然。其实你应该对自己更有信心的。”她慎重的点头。“我是不清楚在美国女人的想法中,什么样的男人才叫帅,但是我真的认为你是个十分有型的男人,这点可要比相貌英俊来得更重要。”
或许是因为民族性的关系,中国女人向来偏好有著桃花相的男人——大而有神的双眼、白皙的皮肤和有著微微上扬的菱角嘴。不过,不晓得她上辈子是外国人还是怎么搞的,每回她看到这类型的男人出现在她面前,便让她浑身不舒服,巴不得自己离他远一点。
“真的,我很少说谎的。”她会视情况说谎,不过目前所说的可部是肺腑之言。“你要相信我,”她想做的是抓住他的手,强调她说这话时的坚定态度,但两人到目前为止也仅只于点头之交,要是她真的贸然牵他的手,搞不好会引起反效果咧!“而且,我注意到你的身材很好。”虽然他现在穿著西装,不过他结实的胸膛可不是那件薄西装能遮得住的。“我想你一定是花了下少时间在运动上面。”也许连腹部也练出了六块肌也说不一定。
“呃,我很高兴你注意到了。”在他所处的环境中的女人先注意到的不是他的长相、也不是他的身材,而是他手上镶钻的劳力士表,也有可能是他的宾士车,很少人会像她一样先看上他的长相,再注意到他的身材。老实说,这著实满足了属于他男性的虚荣心。
邓肯眼尾多了些笑纹,软化了他原本坚硬的脸部线条,让陈小竹不禁为之著迷。
“你知道吗,你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好酷,笑起来的时候简直是——”她眯著眼试图找出适当的词汇来形容她现在的感受。“简直是非常的有魅力。”对,就是那种十足的男人魅力。幸好球场的空调还算不错,要不然照目前的情况看来,她可能会因太过兴奋而有窒息之虞。
如果她的英文够好,她还会说得更多。像什么他的眼睛就像暗夜里的明星、他的头发就像子夜里的黑幕之类的话。要是她和他的交情能再深一点,搞不好还会加上什么我不需要到天堂,因为有你,我已经知道天堂会是个什么样的景致……诸如此类的话。只可惜,她的英文造诣不深,深恐辞不达意。
“感谢你的赞美。”此时,邓肯很自然的将手放在她的椅背上,侧坐面对著她。他只消再移动个几公分,便可以将她轻易拥在怀里。
而陈小竹的脑袋现在则忙著找形容词,的视线也丰丰地定在他的脸上,因此对于目前这种如此容易遭人“误会”的姿势,是一了点感觉也没有。
她没有感觉,可不代表另一个人就会没行。琳达从球赛一开始便死盯著眼前的一切。
没有错,从陈小竹坐到邓肯后,琳达便开始目不转睛的盯苦他们两人。见邓肯从头到尾都没正眼观赏球赛,只是一劲儿的看著陈小竹。本来她以为他只是好奇而已,却怎么也没想到每回一到球场暂停时间、或是每节结束后,部是由他主动找那个穿著蠢毙的东方女孩闲聊。
琳达坐在她的位置上,咬牙切齿的看著在她眼前上演的这一幕。她想是上前把那个东方灰老鼠从邓肯身边拉开,然后将她赶出球场,不过,她不能这么做。因为她和邓肯的关系还算不明朗,如果她现在贸然的为他和另一个女人产生争执,那她是和自己的形象过不去。尤其每年nba总冠军赛总会吸引全球上亿人口的收看,要是她真的在这里和那个东方老鼠吵了起来,那么几个小时后,便可以在一些八卦媒体上看到她失控的一幕、
为了避免自己真的做出什么难以收拾的事,她强迫自己说什么都不能离开座位,要不然事情会糟糕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琳达,你还好吗?”坐在琳达身边的是同为演员的男明星,平常他们并没什么往来,熟识的程度仅只是在电视、电影里看过对方的演出而已。
“谢谢你,我很好。”琳达勉强回应他一个笑容。“只是这里的空气让我有点不太舒服,加上这么大的声响……看来,我还是适合坐在电视前看转播。谢谢你的关心,我想我应该可以看完这场球。”
“好吧。”男明星耸肩。“如果你真的不舒眼,叫我一声就行了。”他的这种关心并不代表他对她有意思,只是出于一种绅士风度。
琳达点头,然后又回过头来恶狠狠的看向邓肯和那个女人。
“可恶!那女人竟然敢靠他这么近。”她用手绞著自己的提包,“她怎么敢这么做?”
和邓肯相识是在一位电影出资人所举办的一场舞会里,在他出现时她便已经注意到他了。虽然他不是非常的英俊,但他的魅力著实能让女人为之倾倒,有趣的是,他本人对于这一点显然全然不知。
当然,如果他纯粹只是一个有魅力而无身价的男人,就算她对他再怎么著迷,她也不会让两人的关系有太深入的进展。也许约会个几次、有了几次性关系……她会做的就只这么多。
可现在情形不同,邓肯是个有魅力,又有身价的男人,是许多人公认为最有价值的单身汉之一。
她知道自己可以找得到更有钱的男人,可是那些男人不是老得可以当她爷爷,要不然就是身边已经有了一堆的情妇。有些人或许觉得陪个老得可以当自己爷爷的男人睡觉并没有什么不妥,或者和许多女人同享一个男人的资源以及钱财也无妨——但是,她不是那些人,她要的也下仅只于此,她要的更多。
她要一个专属于她,一个让女人羡慕、男人嫉妒的男人。
她很想公开两人间的关系,但是邓肯似乎并无此意。由他的反应看来,他似乎相当满意于他们私下交往的感觉……这种情况无疑今她担忧,
她并不担心他会背著她去找别的女人,因为他曾经承诺过她,不会在两人交往期间脚踏两条船。而根据她请人调查的结果,邓肯的确是那种信守两人游戏规则的男人,也从不曾在一段恋情尚未结束之前,和另—个女人勾搭上。
真正让她心烦的是,她在他身上找不到一个热恋中的男人该有的反应。他对她的确相当大方,只要是她开口要的东西,他几乎都会送给她。但是他实在是太理智、也太过机警了,每回只要她暗示他该对两人的关系做出某种正名动作时,他若不是顾左右而言他,就是根本回避这类的问题。他完全不像她前几任的情人,会奋不顾身的将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呈现在她面前,只为搏得她一笑,他也不会将大部分的注意力放在她身上……甚至她上个月生日,若不是她的提醒,恐伯他根本就不会记得。
邓肯对待她的方式,就像他对待他前几任女友是一样的。
她不要这样,她要成为他生命中最特别的女人,而不是他众多的罗曼史中的一小段。她要成为霍华太太,名正言顺的拥有他。
她知道总是有女人虎视眈眈的准备将她从邓肯身边给挤开,但是那些女人在她眼里根本构不成威胁。论美貌,她们显少有人比得上她;论独立性,她有个成功且收入不错的演艺事业,可以完全不依附男人而生存;论智慧,她可也不只是个空有外表而没有内在花瓶……只是她怎么也猜不到,动摇她在邓肯心目中的地位的女人,居然是个样样不如她的东方女孩……这点教她著责难以接受、
“不,他一定只是一时好奇而已。”琳达故意忽略邓肯那过于亲近陈小竹的保护姿势。“也许明天……不,等比赛结束后,他就会厌烦了。”
她看看手表,球赛已经进行了一个半小时,也就是说再要不了多久,球赛就要结束了。她心想,与其在这里看著令人不愉快的一幕,不如到化粧室去补个粧,好让自己在球赛结束的时候,依然光采亮丽。
“没关系,这几个小时就当我施舍给你的,反正比赛结束后,你带来的新鲜感大概也没了,邓肯还是会同到我身边。”
第三章
球赛终了,尼克队以些微差距赢得主场的第一场胜利。
陈小竹在计时器发出声响时,也同身边大多数人一般将手中的毛巾用力的抛到空中。这毛巾她可是要带回家的,因此在抛向空中的同时,她的另一只手也向上举,准备接住往下掉的毛巾。
不过,另一只手已经先行拦截住她的小毛巾。
“小竹,等会儿要不要一起去喝杯酒?”邓肯接住了她的毛巾,同时拉著她往出口前进。“也许还可以去看看纽约市的夜景。当然,如果你已经看过的话,我会直接送你回到住宿的饭店。”
“喝酒?”她被同样是往出口方向的人潮挤得只能贴在他身上。“好啊,我很乐意。”她到纽约这两天来,都还没机会见识一下大苹果的夜生活,现在心仪的对象给了她这么好的一个机会,她说什么都不会错过的。
要是幸运的话,搞不好她一杯就醉死了,而要再幸运点的话,也许他会像众多小说、电视剧、电影里的男主角一样,带她回去他住的地方过夜……嗯,这是她假设——如果她真有这么幸运的话。
“那好,前往酒吧前,我想我们要做的是安全的离开这个地方。”人潮愈来愈多,如果他们再不加快脚步,那么很可能会陷在人堆中动弹不得。
“好。”夹在这么多高头大马的人群中,要下是有邓肯替她开道,也许她会被人群挤成r饼也说不一定。
邓肯带著她走到特等区专用的出口处。到了出口处时,却发现今早和他在一起的金发女就站在那里。
“邓肯,”琳达起先以为邓肯应该会在球赛过后,接她一起回去。可她怎么也没想到,他压根就没想起她,让她一个人站在原地像个呆子似的。要不是一个朋友好心的提醒她,邓肯已经往出口定了,搞不好这会儿她连他的人也拦不到。“你忘了我们是一道来的吗?”如果是平常的时候,她一定会上前赏对方一巴掌,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但现在可是非常时期——他身边跟了只东方灰老鼠;而且,她要真的这什么做,她和邓肯之间大概也完了。
“抱歉,人太多了,我一时之间找不到你。”邓肯口头上表示歉意。“所以我猜你或许会在这个地方等我。”事实上,他根本忘了他是同她一道来看球的。球赛结束之后,在他脑海里盘算的全是该如何在最短时间内,让他和陈小竹有独处的时间。“我猜对了,不是吗?”
陈小竹看著邓肯的表情,她马上知道他在说谎。因为在计时器的最后一秒结束之后,他立刻拉著她的手定向出口处,完全没有寻人的迹象;再说在中场休息时,她还问他是不是和金发女琳达一起来,他也没有做正面回应。嗯,照这情况看下来,就算琳达和邓肯之间真的存在些什么,也代表这段“关系”很快的就会成为过去式了。
“当然,我就是知道你一定会到这地方来找我,所以我才尽快赶到这里来,免得你等我等太久。”琳达自然的走上前挽住他的右手,而他的左手还牢牢地抓著陈小竹。“对了,邓肯。”
“什么事?”邓肯不想在陈小竹面前和琳达表现得太过亲密,不过依这景况看来,琳达是不可能顺他的意。
“你今天不是说要到我那里过夜吗?”她柔声的说。“所以呢,我已经请管家准备了你最喜欢的餐点。我们等会儿就别出去吃饭了,好吗?”
琳达这几句话,陈小竹虽然不能听个十成十,但倒也听出了端倪,那就是——邓肯已经事先答应琳达的约,而他和她提的喝酒、看夜景一事,八成是要取消了。
邓肯在她说完这几句话时,眉头微微向眉心集中,显示出他对此事的下悦。不过,他无法反驳她所说的,毕竟这事是他起的头,如果他有预知能力,知道今晚能在这里遇到陈小竹,那么他根本不可能让别的事情来阻挡他和陈小竹的约会。
“是吗?不过我刚才已经邀了陈小姐和我们一起共进晚餐了。”他的邀约并不包含晚餐,而他不可能带著琳达和陈小竹一起去喝酒、看夜景,因为他想带的人只有陈小竹一人。“我想你应该会原谅我的自作主张吧?”
“当然,”琳达勉强的说山这两个字。“我很高兴陈小姐能和我们一起用餐。”她的演技显然没有她想像中得好,因为陈小竹可以明确的感受到一股强烈拒绝的意味,而琳达皮笑r不笑的表情,更教人觉得分外尴尬。
陈小竹记得自己曾读过《聊斋》里的一篇故事,内容提到如何赢得男人的心,让她不禁感佩古代女人那懂得充分利用“以退为进”的高超智慧。她感觉邓肯对她的印象不错,甚至她可以大胆假设。他很喜欢她。那么,她现在必须做的,就是保持他对她的这分好印象,要当个懂得应对进退的女人。当然喽,一个懂得应对进退的女人,必然不能让她心爱的男人感到为难、
或许琳达是口头答应了邓肯的“自作主张”,但谁晓得她会不会在中途失控,搞得每个人面色如灰?而照眼前的景况看来,琳达是绝不可能让她和邓肯有任何独处的机会;也就是说,不管邓肯说什么,琳达也必定会坚持同行,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也为了让邓肯对她有个好印象,她决定暂时退让。
“很感谢两位邀我共进晚餐,”英文嘛,常说就会顺了,虽然她的用词遣字仍有点生涩,不过比起今早那种“啊、ㄟ、噫、哦、呜”全是无意语助词的窘况,她现在的英文是溜多了。“但是,我恐怕要辜负两位的美意了。”要和琳达正面冲突也不是现在,只要她能弄到联络邓肯的方法,她什么时候要和邓肯吃饭都可以。
邓肯是个聪明人,当她开口时,他就已经知道她之所以会拒绝的原因。不过,他仍旧是想听听她的理由。
“发生了什么事吗?”现在最乐的莫过于是琳达了。“
第 2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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