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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歪传之不得不说的故事第12部分阅读

      穿越歪传之不得不说的故事 作者:肉书屋

    穿越歪传之不得不说的故事第12部分阅读

    千娇。

    黑风骑被彻底包围,邯国守将们知自方已是微操胜券,于是不紧不慢靠近,准备抓几个活口。剩余的几十个黑风骑士站在同伴与更多敌人的尸首中间,默默彼此对视一样,抽刀抹脖子自裁了。

    看着不可一世的黑风骑士一个挨着一个眼都不眨的抹脖子倒在面前,邯国地士兵各个目瞪口呆,有些不知所措。

    司空写来嗦,这一切不过就发生在短短一炷香时间内。待一切血腥杀戮平静下来,沈千娇猛然意识到沈天骄还不知在何处,拨开众人朝着城门楼跑去。

    城门楼脚下,横七竖八躺着几具尸体。沈天骄半跪倒在血泊中,怀里紧紧抱着一个人,他将脸埋在那人的颈窝间,如同雕塑般一动不动。画面是静止的,只有血在不停流淌,流淌,绘制成奇妙地图案。

    霍耀卿微垂着头站在一旁,让人看不清她的表情蓦然,沈天骄抱着沈天同地尸体放声大哭,血红地眼镜,一字一句,咬牙切齿道:

    “我沈天骄在此立誓,定让炀国血债血偿!!!”

    沈千娇将手拢在袖子里,面无表情的移开视线。

    远处,夕阳之余最后一抹,黑夜即将来临。但我们都知道,黑夜过后将是崭新地黎明。

    胡疆城的城门既没成精,也不是全自动的,只能说沈天骄沈千娇有个精明强悍的娘,在他们远走炀国的第一日,就打点好他们回来时的路。

    起程返京的前一天傍晚,沈千娇登上最高的望楼,看到沈天骄静静站在栏杆处。沈千娇站在他身后许久,笑了笑,走上前,并肩站而立,同看夕阳西下。远处苍山如海,残阳如血,似在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许久。

    沈天骄:“怎么不说话?”

    沈千娇:“等你先开口。”

    沈天骄:“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含蓄了?”

    沈千娇:“我一向团结紧张,严肃活泼。”

    沈天骄:“……回京后,咱们的麻烦事将数不胜数。”

    沈千娇:“怕毛,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沈天骄无声的咧了下嘴,转过头看着永远笑得一脸灿烂的沈千娇:“亲爱的沈千娇同学,是我的错觉么?我觉得你的狼尾巴藏不住了,或者说,已经不想藏了。”

    沈千娇:“鸡蛋因适当的温度而变化为鸡,但温度不能使石头变为鸡……我说,咱都谁也别装大尾巴狼了,走到这步再谈权力如浮云,未免太二了。”

    沈天骄挑了下眉梢,转回头去。“你说的对。”

    用脚趾甲盖想也知,沈天骄与沈千娇运着死太子沈天同的尸体回京所造成的影响不亚于引爆核弹,。沈天同突如其来的死亡,以及元寿皇帝的疑似软禁将所有矛头指向了涂多多娘三人。涂多多适时的解禁,让少数重臣与王公们面见皇帝。

    往日里,弥漫在帝王寝室中浓郁的龙涎香变成了略显苦涩的草药味。朝臣们蜂拥而入,前脚甫一迈进门,就劈里啪啦竞相比着谁跪倒的声大,一个个连哭带滚地爬到皇帝床边,一口一个“皇上啊嘤嘤哭起来。涂多多坐在床边,握着元寿干枯如木的手,亦是双目通红,神色憔悴。元寿皇帝还活着,不过比死也好不到哪里去了,一天十二个时辰,十个时辰处于昏迷状态。

    太子沈天同的文师傅刘率天扒着床边,扯着嘶哑的嗓子哭嚎道:“臣对不住皇上啊,太子,太子被贼人害死了!”

    有趣的说法,明明沈天骄沈千娇回来说是炀人害死的,可刘率天只含糊不清的说是贼人。同屋里跪着的其他人不由自主都将目光移到了沈天骄、沈千娇俩姐弟身上。

    涂多多却是看着元寿,不清楚他此刻是否还存有意识,能听到刚才的话。她微微前倾着身子,仔细努力想在元寿面如死灰的脸上找到哪怕丁点生机。

    漫长的仿佛一个世纪,又快速的仿佛流星划过,涂多多看到元寿向里别过头,一滴浑浊的泪顺着他苍老的脸颊滑落,瞬间消失在玉枕上。她缓慢的呼出口气,心尖有种不明显的钝痛,说不清是怜悯或是惋惜。

    涂多多抬起眼帘,环顾内室,看到沈天骄向其他人一样,貌似悲痛的蜷缩着身体跪在地上。只有一个人特殊,那就是沈千娇,她的背挺立的像棵葱郁的小树苗,直直的跪着,二十年如一日宛若婴儿般纯净无暇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涂多多第一次在那里读到了从不属于神奇的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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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故事远未结束

    眼下,外有炀国虎视眈眈,整顿新属地封、燕两地仍不忘一个月连派两名特使前来,质问邯国缘何毁坏婚约。并坚称那一队追逐沈千娇等人而来的黑风骑只是为了将新皇后带回去,却被邯国的守军无情诛杀。

    国内皇帝病的要死不活,根本无法处理政务,太子又稀里糊涂的挂了,俗话说群龙不可一日无首,现阶段由谁来主持大局?

    邯国上下真叫个有想法的想法更多,没想法的也得生出想法。各皇子背后都有一股势力,谁也不服谁,谁也不让谁,于是,神奇的一个天才想法再度横空出世——五王议政。

    何来五王?龙生九子,大皇子沈天元封秦王;二皇子沈天琪封齐王;三皇子沈天靖封晋王;四皇子沈天正封廉王;五皇子沈天意封顾王;六皇子沈天福封霖王;七皇子沈天腾封姚王;八皇子沈天同后封太子;九皇子沈天骄封锐王。

    二皇子沈天琪十二那年就夭折了;去年入冬六皇子霖王沈天福,七皇子姚王沈天腾也相继离世;太子沈天同的尸体刚入土;大皇子沈天元当年一时抽风闹造反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九减去五等于四,第五王自然就是咱永远神奇的神奇,翼王沈千娇。

    众人寻思来寻思去,也只有这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元寿不要说下诏了,他连话都说不出来,拿不出决定性意见。此时既然谁也占不了上风,不如坐下来慢慢角力,总好过邯国窝里斗便宜了炀国。免得到时候鸡飞蛋打,国破家亡。大家一块玩完。五王一拍即合,将邯国这个权利大蛋糕各自瓜分一块。凡举国大事,五王一人一票。开会商讨决议。

    ok,咱们暂时将注意邯国国内局势的目光转向国际社会。

    话说未能逃出炀国的那几个可怜娃。除了封、燕两国的就地给封了官,成了炀家人,其余的分别在一个月后陆续被送出了自己国家。当然,这也标志着,炀国很有信心不会把吞下去地肥肉。吐出来了。

    就像沈千娇对变态但美丽的顾写意先生说的那样,一场战役地胜负对整个战争会起到决定作用,但是不代表就彻底胜利,存在了拿到胜利果实的可能和已经拿到了胜利果实绝对是两个概念。自初春封、燕两国被炀国吞并始,直至此年秋九月,司空异才算真正平定了两国。其间何止百战,不过司空异地成功并非在军事上有什么神来之笔,倒是在政治上纵横捭阖,尤其是打下燕国后实行的“重豪强兼并之法”。可圈可点之处很多。

    同学们,你们要时刻记得,这是在封建社会。封建社会啊。诸侯割据,豪强地主兼并土地严重。司空异收复两地之后。没收豪族乡绅的土地,颁布《抑兼并令》提到:“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炫鬻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民兼赋也。”

    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封建社会,老百姓的家国观念或者说对当权者地热爱并没有多高,司空异这么个搞法,立刻取悦了两国百姓的心。要不怎么说此厮是个人物呢,明明红果果的一个侵略者,却三搞两搞的为自己树立起类似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光辉形象。可以说司空异能快速收整河山最大的原因是在于政治上,而非军事上的,是对方的迂腐愚昧与昏庸腐败成就了他。

    这头司空异简直是用飞的速度做完了理应n年才能解决完地事情,那头,该换其余四国战战兢兢了。

    插个题外话,炀国与邯国的联姻,新皇后的落跑成了国际笑话。大家都在想,呵,这下两个强国必定要火拼一把了。但事实上呢,司空异与沈千娇暗中时有书信来往,司空异最常问地一句话就是:“哎呀老婆啊,你啥时候回家啊?”

    而沈千娇最常用回复则是——“你个臭流氓!”

    该来的总归会来地,炀国企图征服天下地野心,自然不会因为小小的封、燕而感到满足。又一年春来到时,他再度伸出了狼爪子,这回,打算吞并地是禹国。放今天看,站在咱们的历史高度,想必激动的读者会拍桌子指点江山道:“其余几国你出兵啊,组成联合国狂扫炀国,保准他再牛掰不起来!”

    冷静的读者势必推推鼻梁上的眼镜,镜片反光,口吻淡定道:“如果不联合起来,定会被炀国一一吞并,最终落得国破家亡的境地。眼下情形,太像战国七雄了。”

    有句诗写的好,“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他们有的惧怕炀国、有的幸灾乐祸,有的力不从心……说白了,缺乏危机意识,总觉得炀国再强也无法做到一统天下,没人挑头当先锋。

    只有咱们的神奇与腹黑所在邯国,禹国求救信刚一到手,二话不说,调兵遣将,由高牧高大将军,披星戴月日夜赶路,先是断了炀国粮草,而后配合禹国前后夹击,其他几国见有戏,也作势派出部队。炀国见讨不到好处,暂时撤退。

    看好,是暂时,炀国退而不回,伺机而动。

    自身险境与成功逼退炀国军队促成了剩下四国的和谈契机。地点就定在差点被灭国的禹国都城,新任禹国国君楚千乐甚至亲自到城外迎接来自邯国的贵客——翼王沈千娇、秦王沈天骄。话说楚千乐本就喜欢他俩,眼下更是愈看愈是顺眼,从沈家两姐弟来的第一天开始,禹国的款待规格非同一般地隆重。神奇与腹黑自小就不知“不好意思”为何物。硬是把个禹国皇宫待的像自家后花园。

    禹国皇宫的建筑风格宁静致远,轴线对称、依次走去,莲池、平台、佛阁、配殿、大殿。庄严雄伟,精美华丽。和自然地风景融为一体,具有浓郁的佛家建筑特色。会谈即将开始,楚千乐地伴读,禹国小王爷楚瑜柏毛遂自荐去寻沈家两只。绿草茵茵,楚瑜柏远远就看到一个衣着藏青色华丽衣袍的人躺在树下休息。走近些。看到那人头枕着胳膊,帽子盖住脸,翘着腿一副吊儿郎当的痞赖样,与想象中严肃威严的秦王大相径庭。

    正神游天外,猛地回过神发现不知何时沈天骄已拿下帽子,面无表情,不吭声地静静盯着他,眼底带着淡淡的戏谑……楚瑜柏吓地一怔。

    “你,是来叫我们去开会的咩?”略带稚嫩清脆的尾音。楚瑜柏又是一惊。转过头,看到身后不知何时冒出一个二十左右的美女。着红翎孔雀羽制成的袍子,瑞丽端正。浓艳而不失大方。

    “谢谢你了哈。”沈千娇笑的一团和气。

    沈天骄起身,掸平衣服。拍掉浮土。将帽子带回头上。再度转过身看向气势顿时为之一变,只见他欠身伸手。对沈千娇道:“翼王请。”

    沈千娇回礼道:“不,秦王先请。”两人相视开怀大笑,神情自若地边开玩笑边走向约定的地点。

    四国代表就各国出兵多少,担任何种任务进行了激烈讨论,最后在哪一国将领当联合军总元帅各执一词。

    从皇宫建造就能看出禹国是个提倡知足认命的宗教国度,从国君到平民,皆是性情温吞商量,反正拿不出可傲笑群雄颜的大将,干脆一声不吭作壁上观,看三国贵客互掐。

    丹国地嘲笑南国:“你们的将军对上炀国的杀人魔头白崎,除了挨揍还是挨揍,还好意思抢这统帅一职?”

    南国地袖子一撸,义正言辞道:“我警告你,你可以尽情的嘲笑我,但我决不允许你侮辱我们地军队!”

    丹国代表撇嘴,邪魅一笑:“哦,确认一下,我可以尽情嘲笑你是吧?”南国代表:

    沈千娇跳出来,给两边扇扇子:“冷静、冷静。”不过那眼神口气更像再说:“加油、加油!”

    “各位,能否先听我一言?”沈天骄说道,这人原本就是个心细薄情地人,一般喜怒不上脸,做事既有分寸又有计量,话不多能定乾坤,声不高可震朝纲。一开口,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静下来看向他。

    沈天骄少年老成,不紧不慢接着说道:“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统帅选择关乎我四国安危国运,还望几位能暂时放下门户之见。帅才者,胸中万点韬略,能统领三军。”顿了一下,笑道:“山高路险沟深,大军纵横驰奔。谁敢横刀立马,唯我高大将军。”丹国与南国地猛地回过味,合着你沈天骄说了半天,还是为了推销自己国人啊。刚准备反驳,沈千娇摇着扇子打岔:“哎哎别急别急先,眼下就咱们几个,不妨开门见山的说。我对咱们的胜利是很有信心的,可你们谁能保证,你们的国君不会担心功高震主或是权利纷争而临时前线换将?这事在历史上,发生的不要太多哦。”丹国与南国噎的说不出话,谁能保证呢?貌似,他们谁也保证不了。

    沈天骄笑笑:“我们能够保证,绝不会让国内政治干涉前线军事,继而扯诸位的后

    沈千娇接口:“因此不论是领兵经验、军事才华,还是天时地利人和,高牧高将军都将是最合适的人选。”

    其余三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事,别扭了好一会儿,才算是定下了。

    沈天骄与沈千娇信守诺言,联手沈天意暂时撤销了困扰前线将领许久的监军制度,更彻底打消了某些草包企图利用这场大战扬名立万的人的念头。

    践行当天,十万战士整装待发,战旗被风吹的猎猎作响,五王齐现身祝酒送行。

    “只有大量地消灭敌人,才能更好地保存自己。”沈天骄举杯,对高牧笑道:“这是我对你唯一的要求。”

    据史料记载,邯、禹、丹、南四国组成多国部队,由邯国大将高牧挂帅,与炀国黑风骑多次交手火并,军队数量的巨大差异,再加上高牧用兵如有神助,炀国节节败走,其后三天三夜的诺曼河血战奠定了胜利的基础。初步估计,两三年内炀国无力再征。

    看到这似乎皆大欢喜,如果诸位看官以为这样就结束了,那未免太过无趣。要知道,不戏剧化不闹腾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早在禹国商谈时,沈千娇就提出建立合纵同盟,即邯、禹、丹、南四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仗同打!可南国方面唧唧歪歪不同意,没办法,谁叫人家最弱小,组成联盟担心被矮化缺乏发言权。

    于是,联合军得胜归来路过南国时……把它灭掉了……邯、禹、丹三国瓜分了南国,就地宣布组成南联盟,与北方帝国主义者炀国隔江对立。

    自此,这个好到不能再好,思想解放、百家争鸣、人才辈出的世界;这个坏到不能再坏,群雄割据、战火连年、国破家亡的世界;这个经列国火拼兼并,天下七分,史称七雄的世界,就此改变格局。

    别误会,故事还未结束,咱们暂且喝口水,喘口气,继续往下看。

    中国万岁,中国人民万岁

    我去买零食了,等着开幕式。oh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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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向番外——涂美人篇(一)

    首先道歉……这几天的奥运比赛看的我太爽了……

    另,解释一下为何标“正常向”三字,涂多多篇为正常向,沈天骄篇为半神经向,沈千娇篇……抽风向。

    疯美人之前生事

    涂多多,何许人也?

    不好说,这女人大概就算活到了八十岁,仍旧还是妖精一样的老太太。头顶天下第一美女的光环,脸蛋美艳身材妖娆,菩萨心肠却端的是恶魔手段,混迹在后宫之中,风头无两。

    惹得人不禁要问:

    “美人,你从何处来?”

    诸位且先放下手头事务,搬来小马扎,倒上茶叶水,听司空我一一道来。

    余夕是个妖孽。

    妖孽之所以为妖孽,不是她自己想要妖孽,而是她找不到和她一类的人,所以也就成了妖孽。

    余夕在电影学院表演系是个纯粹的异类。

    余夕长得极美,基本人长成她那样就可以直接与惊心动魄,危险勿近画对等号了。

    在电影学院这种地儿,只要是样貌好,想出名,想成家(表演家、艺术家等等),是很容易的事。

    可余夕不行。

    余夕虽然是电影学院霸占了数年校花榜首位置的人物,却从没接拍到过一个电影、电视,甚至广告。

    起因,就因为一个嘴巴子。

    其实,在余夕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就已经有导演来找过她。让她拍一个电影。

    导演是国内知名导演,有这一代执牛耳者的地位。

    年纪也不算小。

    在外,一向是口碑良好。

    同学们都为余夕的好运感到高兴。当然,也捎带了许多嫉妒。

    一年级就有导演找拍戏。还是刚刚入学三个月地时候,实在是有些天方夜谈的意思。

    尤其是像余夕这样的没有任何背景也没有任何手段地人。

    必须要说一说余夕的出身。

    余夕是一个孤

    自从懂事起就在社会福利院里生活,幸运地是,余夕没有什么先天性的疾病,不要笑。没有先天疾病是很难得的。

    一般能进社会福利院的孩子,都是被父母遗弃,或者是父母双亡,或者是与父母失散并无法找到的。而绝大多数是第一种,.

    余夕也是。

    亲生父母,能遗弃自己家地小孩,基本都是出于无奈。

    所以,多半是贫苦人家生了一个患有严重的先天性疾病的孩子,没办法就医,最后不得不抛弃在城市的闹区。期望能有怜悯的人士能筹集到善款医治,再不济也有政府的收容地方接收了照顾,总比呆在家里等着坐困愁城的好。

    余夕虽然是被遗弃的。却不是因为疾病,昌平区社会福利院是在院门口拣到余夕的。连脐带都没剪断。浑身皱巴巴地,显然是刚出生没多久的样子。

    包着一块北方常见的半旧大红碎花布。打了个包袱地样子,要不是余夕在院长出门的时候那一声哭,多半当成|人家丢掉地废旧包裹,随着垃圾再躺上那么一两天,“死”是一定地了。用余夕自己话将,就是去面见伟大领袖毛主席了。

    包袱里什么都没有,倒是包袱皮上绣了一个字。

    “徐”

    也不知道是娘姓徐还是爹姓徐。

    院长是个当年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医护兵,从部队上下来之后,转业到了地方,干脆干起了福利,有着慈眉善目地模样,也有着刚烈如火的军营气息。

    一拍桌子:“都嫌她是个累赘,他们是少了一个宝贝!就姓余,徐家少人了!多去一半,叫夕,就叫余夕!徐家少了一个人,少了一半的家!”

    余夕就这样在昌平区社会福利院呆了下来。

    这一年,是1988年。

    就在1988年的这个春天,余夕开始了她的人生历程。

    要说余夕,还真是个异数。

    先不说她是个没病没灾被爹妈抛弃的城市女娃,也不说她是个天生的大美人坯子,单说说她那股子妖孽劲

    福利院的院长叫郝建萍,是193年出生的,抗美援朝那会儿,凭着一股子热血劲,在1951年刚满18岁那年跟着百万军队投身了那个雄赳赳气昂昂的战场,救过人,也杀过人。

    一个大姑娘家,杀过人,即使是在战场上,杀的是敌人,是侵略者,也多少还是让人胆寒。

    郝院长脾气不好,尽管长的慈眉善目,可脾气一点都不慈眉善目,甚至有些狰狞。

    可对待余夕是个例外。

    绝不单单是余夕长的漂亮的缘故,在她还没长开的时候,就已经深得老院长的青睐了。

    为了这个余夕,郝院长本该在余夕来到福利院的那年办理退休的,可郝院长楞是只交接了院长职务,依旧天天来上这没有待遇的班,亲手照料,把屎把尿地拉扯。

    都说人和人之间是讲缘分的,缘分到了,就没道理,郝院长就是这样被余夕这个妖孽给迷惑了眼,弄得好好的退休干部生活变成了一出生动活泼的婴儿——幼儿——少年……成长大戏。

    郝院长对余夕的疼爱超越了一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余夕是在她办理退休手续当天拣到的缘故。

    余夕很聪明,在福利院里长大,没有一个人能逃出她的美色攻势和马屁攻势,即便是在她才三两岁的时候。她也能用她那轻飘飘的一眼先电晕你,再来上那么一个飞扑和口水弹让你投降,投降地没道理。

    余夕就这样在福利院舒舒服服地呆到了十三岁。

    十三岁。到了可以上中学的年纪,余夕又不同于其他残疾、智障之类的小孩。必须去接受正规地学校学习,不能就这样呆在福利院里让那些保幼阿姨教教看图说话之类的“极其简单”(余夕语)地知识。

    郝院长已经退休十三年了,虽然日子过的清贫,但也去自己的儿女那里盘剥了一些小余夕的生活费、学杂费出来,怎么着也不能亏了这个“老闺女”不是?

    忘了说了。郝院长在余夕6岁的时候,终于顶不住这个小妖孽地攻势,正式认了她做闺女,惹得老人家的亲生儿女喋喋不休。没爱心?你去弄一个比你小上30岁的小丫头片子当妹妹试试!你要能舒坦那才叫怪呢!

    可让余夕认郝院长做奶奶……余夕能答应么?小嘴一瘪,不哭,只是眨巴眼睛,眨巴上那么两秒,眼泪就很顺当地“吧嗒吧嗒”往下掉,也不抽噎。就是眼泪挂在眼角,晶莹剔透,好看极了。两个小手拽住衣服的角,捏的紧紧的。让大家这么看上两圈。

    于是。都很没节气地投降了。

    当郝大妈,哦。现在该称为郝奶奶了,当郝奶奶家的老大,也就是陈为领着余夕来到北京市昌平区一中报名读初一的时候,昌平一中的人万万没有想到,这只妖孽竟然将他们地学习生活硬生生地搅成了一锅粥,烂得一塌糊涂的粥。昌平一中的老师们也没有想到,这个看上去美丽可爱地女孩竟然将一中的所有适龄雄性地心楞是弄乱了五年。

    五年?问我为什么五年?丫在高二地时候就提前报考了电影学院走了。

    当余夕这只妖孽流露出想提前高考的时候,所有老地老师和女的老师,都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立马全力以赴地安排帮余夕这个不但占据了校花榜首还占据了学习成绩榜首的家伙补课,不但补文化课,还补艺术、音乐课,甚至应考心理课,总之,一句话:惟恐其一个大意不慎,没考上继续用春天般温柔的手段摧残一众适龄雄性;而所有适龄雄性在知道余夕要提前高考的时候都“唉——”了一长声。

    余夕的五年中学生涯不可谓不精彩,精彩到让人拍案叫绝。

    第一年,余夕成功地将原来雄霸一中的冷面君王王忆山从冷冷的喜玛拉雅山巅拽了下来。

    王忆山,名字很文艺,丫有个算是高干的家庭,父亲是军区某部的少将,母亲是个解放军文艺团的演员,据说他父母当年的爱情轰轰烈烈,是当时普罗大众的崇拜对象和羡慕鸳侣。

    可这做儿子的,尽管有一个极其文艺婉约的名字,却一直都很冷淡沉默,用当时最流行的形容词,就是——酷!

    但凡家里有点钱,又有点背景的小孩,往往就是学生们簇拥追捧的人物,在学校一向吃的开。更何况这王忆山也确实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家教严格,学习很好,除了对待老师、同学冷淡些,也没什么毛病,更没有一些所谓高干子弟的那些个臭毛病,因此老大地位早就稳不可撼,人称冷面君

    可余夕却去撼了。

    蚍蜉撼大树,虽然蚍蜉不知道她撼的是什么,却去撼了。

    意外的是,大树竟然在蚍蜉那么一用力的时候,居然轰然倒下,砸碎了所有人的眼镜。

    余夕就是那只蚍蜉,王忆山就是那棵大树。

    余夕在进校后的三个月,就把王忆山撼动了。从此,昌平一中少了一个冷面君王,多了一个裙下之臣。

    王忆山少了一段美好的岁月,余夕多了一个耍弄的对象。

    其实也不能说余夕耍弄,而是,就凭一个只会装酷的小孩,根本搞不定一个从福利院里出来的孤儿的百般变化,每天光是应付余夕的追求者就已经焦头烂额,还得应付余夕这个妖孽,王忆山不被耍成陀螺才怪。

    作为一个孤儿,余夕太早明白了人性,太早懂得了自我。

    一句话:不在一个成熟度上!幸而王忆山也是心甘情愿被利用,满足一下作为男子汉大丈夫?的虚荣心,可谓是各取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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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向番外——涂美人篇(二)

    王忆山的一失足,终成了他的千古恨。

    失足这种事不是人自己想失足的,就像一个坑,当你明明知道那里是个又臭又黑还有半坑子恶心腥臭的水的窨井时,你是绝对不会施施然走将进去的,多是你走路看风景或者是装酷耍帅只看天气,于是乎,一失足,“扑通——”进了窨井。

    王忆山就是这样,在昌平一中这条阳光大道走的顺顺当当的,可就突然出现了这么一个窨井(把余夕比做窨井实在是有些污蔑了她的美貌和妖孽),可王忆山偏偏就栽进了这个无底的深渊,将他高中三年的生活抹上了自从出生以来的第一道黑。

    余夕并没有去招惹王忆山,相反,认真算起来应该是王忆山去招惹的余夕,准确地说是王忆山的小跟班——所谓的冷面天王驾下二君子之一——陈之君先招惹的余夕。

    余夕的美,在十三岁的时候虽然还没有达到惊心动魄的地步,却也已经显现出其颠倒众生的能耐。

    这不,刚一进校,就惹得在高中部的陈之君天天往初一三班跑,非但抛却了当初信誓旦旦“一切均以老大——王忆山马首是瞻”的诺言,更是天天在课上课前课后等等一切时间内在老大王忆山的耳朵边上进行轰炸,地毯式的疲劳轰炸。

    轰炸的一开始是倾国倾城弹,总体概括是三句话:余夕是本校建校以来最最妖孽最最美貌的女子;余夕是人这一辈子能所见的最最值得追求最最值得拥有的女子;余夕的美貌可以让人忽略其他所有地一切条件,比如她的孤儿出身。

    王忆山是个冷面的家伙,对于“左膀右臂”中地左膀陈之君的话当然是保持一贯地“切——”做派。

    美女?当我没见过是么?老子的娘就是!稀罕!

    况且,作为一个高干子弟,王忆山很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和将来的择偶可能。玩玩可以,不能当真,可真要去玩玩。他王某人又不屑,为一个女娃子不顾脸面去追求着玩。他王忆山做不出来。

    还有这么多可以娱乐的事没做呢,何苦去犯那个愁!

    可王忆山对于陈之君倾国倾城弹轰炸地冷淡没有维持多久,陈之君又开始了可怜兮兮弹的轰炸,每天就在王忆山的耳朵边上哀求老大,内容也不外乎那么一点:余夕太难搞定了请求老大出马帮忙!

    要说陈之君这人,别的本事没有,哄女孩子的本事那叫一个炉火纯青。

    从小学六年级开始,身边就没断过花花草草,始终都有那么三五成群的女孩围绕在身边,女朋友换了一茬又一茬,真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野火是他老子,一个政府某区某局的副局大人。一旦他儿子搞得过火了,他这个做老子的就会出来烧他儿子一把火,能老实三天。三天后陈之君的春风就又来了。

    王忆山有句形容陈之君地话很刻薄:你小子每天都提着一大箩筐的箭去四处乱射一通,到了你丫秋天的时候。总是空手而归。注定是个孤老终身地货色!

    这叫广种薄收!

    王忆山并不打算搭理陈之君例行的每日发马蚤,春天来了么?到时候给吹上一点西北风。丫就自然把温度降下来了。

    可陈之君地热情这次维持了太久,居然都一个多月了,还在天天余夕余夕地念叨。

    过了国庆没多少天,陈之君居然回来和王忆山摊牌。

    “这辈子,我非余夕不娶!老大,你要忍心看着我打光棍就不用管我了!从此,我也就不认你这老大了,我认余夕做老大去!”一甩手里从余夕那里顺来地书,陈之君气吼吼地嚷嚷。

    王忆山扭了头,没打算搭理他,这小子,天天念那余夕余夕,都已经让他烦死了,以至于昨天晚上做乖宝宝陪老妈看《霸王别姬》的时候,居然一激动蹿出一句:“虞姬,虞姬,真是个祸害!”

    弄得老妈很莫名其妙地看着他:这小子怎么这时候才到对异性排斥地阶段?不是一般男生都是在初中时期才会有这个阶段的么?都高一了,照理该是另外一个阶段才是……不会是不正常了吧?

    结果,晚上睡觉前,老爹就到房间来嘘寒问暖了一阵,从生理卫生讲到生理反应,再讲到异xg爱慕等等,最后还拐弯抹角旁敲侧击地问了一下是否每天有那啥的反应,有没有心里有好感的异性。

    靠!这叫什么事么!!!

    一想到这些污七八糟的事,王忆山就来火,都是那个叫余夕的给闹的!好好的名字不取,取什么和虞姬差不多的名字,还非弄个神魂颠倒成天不知所谓的家伙天天到自己耳边来轰炸,真不是个省油的灯!

    哎,还别说,王忆山对于余夕的这一认知简直就是太对了,入木三分!

    就还真不是个省油的灯!在陈之君给王忆山下了最后通牒三天后,王忆山还是决定去会会余夕,去看看这个刚刚从福利院里出来读书的初一黄毛丫头究竟有什么本事,能把自己那百花丛中过的左膀同学陈之君给迷成这样!

    余夕其实没做什么。

    武艺的最高境界叫做“无招胜有招”,余夕也在拜读了金大侠的全部小说之后深深地领悟了这一江湖最高武学境界的最高真谛,应用在与人交往的时候,也是“无招胜有招”。

    至少是人不觉得她有招,她的招都在她心里边出,体现在行为上,也就是那么轻描淡写的一个微笑和一个侧脸之类的简单行为。

    王忆山出现在初中部,可以用轰动来形容。

    这个冷面君王有着一向高企的人气,也就是说粉丝众多,尤其是小女生、小箩莉,更是他王忆山长裤下的不二之臣。

    没办法,人长的好,学习也好,家境好,难得的是人的脾性也好,从来就没有过任何的负面消息,天生的偶像。

    王忆山到的时候,余夕她们班上正在搞文娱汇演,借了初中部的小多功能演示厅,正在进行新学期的学生节目表演。

    可容纳300人的小多功能演示厅里挤满了初中部的学生,还有一些高年纪的同学也在前前后后的过道上、窗户边或站或趴挤着看。

    10月的天气,昌平已经颇有些凉意,可也架不住这样的热闹,王忆山到处,女同学自然是尖叫一声,让开一小条细缝,男同学基本就是白上一眼,把缝挤得更严实些:怎么能白放一个竞争对手进来!“这初一三班在搞什么表演?居然把所有初中部的人都吸引过来了,还有那么多高中部的人……”一个在人山人海外使劲了半天也只能看见一片后脑勺的家伙忍不住抱怨。

    “听说是她们班有一个天仙,是个妲己般的人物,长得可美,今天有两个节目是她的,大家都来看了。”自然有好事者回答。

    “是不是那个叫虞姬的女生?难怪,光听名字就够祸害的。”吃不着葡萄的典型心理。

    “不是虞姬,好象是余夕。祸害还不至于,听说连王忆山都看上她了,刚才有人看见他也来了!”

    “王忆山不是不喜欢这种人多的场合吗?他居然也来了?看来咱都没指望了,就看看得了。”

    对话夹杂在嘈杂的哄哄声中,却奇怪地清晰传入王忆山的耳朵,多少更加激怒了王忆山掩藏在冷面之下的脾气。

    这个余夕,还没见上面呢,就已经把他给绕进去了!

    转身想回去,另外再找个合适的机会来,却是这种人潮之中,你要往前挤固然很困难,你要往外拥却更加不可能,所有人都在往里面用力挤,你一个人用力,哪能扛得了这么多合力?没辙,还是前方才有出路!

    王忆山占了盛名之下的便宜,比旁人轻松许多地挤到了前排,也很轻易地接受了一个两眼冒着红心的根本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小姑娘的让座,看校服应该是初二的学生。

    第四排,还好,位置不前不后,正好。

    王忆山也没客气,坐了,任由那个让座的女生站在旁边流着口水发花痴。

    穿越歪传实体书下个月就上市了。为避免盗版,正文解决要稍后才能奉上

    抱拳,对不住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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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向番外——涂美人篇(三)

    台上,正在表演的是关于歌剧《卡门》的节目,经典的大戏,却只是个独舞,王忆山嗤笑了一声。

    小舞台的背景配合歌剧投影着第一幕,换班的士兵到来时,一群孩子在前面模仿着士兵的步伐开路,孩子们在轻快的24拍子,d调上,唱着笛鼓进行曲《我们和士兵在一起》。之后,台上的卡门配合正在唱起的哈涅拉著名咏叹调《爱情就象一只不驯服的鸟》,开始独舞。

    连续向下滑行乐句的不断反复,调性游移于同名大小调间,以及旋律始终在中低音区的八度内徘徊等特征,歌剧在表现了卡门热情奔放、魅力诱人的形象的同时,台上那个富有张力的女孩正以她的舞步阐释着她所理解的卡门。

    一个最多十三四岁的小孩,带了一个遮了大半脸的面具,跳着拉丁舞步,穿着繁复花色的大红底舞群,忽进忽退、动作有力、节奏分明地赢来一片掌声和欢呼。

    背景和音乐忽然变调,《西班牙塞吉第亚舞曲》开始切换响起,鲜明活泼的节奏、热情而又带有几分野气的旋律,卡门泼辣的性格在音乐声中配合着表演者变换了的舞步得以展现。

    王忆山略略有些吃惊,把两个调子切了揉成一个节目,确实少见,也确实胆大,两个调子,两个风情,表达的是卡门的两个特质,却又是同一个人,是相近的性情,差异不大,如果把握不好。不是将两个特质表演成相去万里就是将两个特质表演成了一个。

    一个初一的学生!

    王忆山准备好了的嗤笑一直放在喉间。却没有用上。

    卡门没有给王忆山机会,卡门是所有男人心中不可压抑的一种向往,这样热情奔放、魅力诱人并且野气泼辣地女人。是一种召唤心灵的魔咒。

    直到演员谢幕,王忆山也没有缓过那种冲击的劲。那声嗤笑早就吞到胃地哪个角落去了。

    见过演卡门的,没见过这么演卡门地。“余夕!余夕!”

    有人开始大声叫嚷起哄。喊那么一两嗓的时候还听的出是在喊余夕,到后来全场喊的时候,王忆山就只听得出是“虞姬”了。

    “虞姬……哼,我还霸王呢!”冷冷地在肚子里哼上那么一句。却是没有人能知道这么万众疯狂的时候居然还有雄性适龄青年保持了镇定。

    不能怪王忆山,因为他不知道那个卡门就是余夕,当然,就算他知道,他也最多就是吃上一惊,而已。1——6——k小说网

    接着又演了几个无趣地节目,王忆山始终没有找到他要找的余夕,或者说,他以为自己没看出来哪个是余夕。

    能把陈之君迷成那样。王忆山相信自己能一眼就看出来哪个是余夕。

    一直等到表演的尾声,王忆山有些坐不住了,人还在继续增多。把整个小多功能演示厅挤得像个蒸笼,抬手看看表。该回家吃饭了。要不老妈又该在爹面前那么装上一相,给自己招上一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刚刚站起身。王忆山又做下了。

    原因很简单,人群又开始后浪推前浪,一波一波的高喊:“余夕!余夕!余夕!……”

    估计是余夕要出场了,都已经等了那么久,王忆山没理由现在逆大势而回家,顺势而为方才是明智之人。

    余夕的造型很清新,居然是黛玉葬花的节目。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释处,

    手把花锄出绣闺,忍踏落花来复去。

    柳

    穿越歪传之不得不说的故事第1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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