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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大鹏一日同风起

      绯雪倾城(原名:妖魅倾城) 作者:月如刀

    第三十四章 大鹏一日同风起

    黎明是“绿腰倦”日之中最寂寥的时候,彻夜笙歌,所有的人都累了、醉了、睡了,也不会有什么客人在此时还来光顾,朱颜在楼头,看着楼下的小厮熄灭门前的最后盏彩灯,轻舒了口气,转身便要向卧房走去。

    “留步。”

    冷淡而尖利的语声,伴着飞鸟振翅,在清寂的空气里突兀响起,朱颜转身,但身后并没有个人影,华丽的雕栏上却不知何时落了只白鹳,纤足修颈,通体如雪,正带了些倨傲的神情看着她。

    这只鸟儿在鲲州城中堪称妇孺皆知,朱颜也只是微微怔,脸上随即泛起职业性的温柔而妩媚的笑意:“我道是谁能这样高来高去,原来竟是九爷,稀客稀客,这大清早的,九爷贵足踏贱地,不知有何指教?”

    白鹳阿九迈着它的“贵足”来回踱了几步,不咸不淡地哼道:“莫非你这绿腰倦中的客人,都是有指教才来的?”

    “九爷是来做客的?”朱颜笑道,“那真是失礼了,您里面请,我这有新到的百灵画眉,歌声甚是婉转,模样也俊俏,后园还有只孔雀,舞艺超群,就连楼中头牌的姑娘也比不上他,可惜是雄的,不知九爷喜欢什么,只要您提出来,朱颜定当竭尽所能……”

    阿九倒是听得怔了怔:“你这绿腰倦……连鸟的生意也做?”

    “寻常鸟儿自是不行的,但以九爷的身份,又岂能与寻常鸟儿相提并论?”

    这话听在只向来眼高于顶的鸟的耳朵里,少少还是有些受用,九爷扬起脖颈,很得瑟地想甩甩头上的翎羽,却又想起那根羽毛日前已经被某个杀千刀的家伙给拔去了。

    于是心下郁郁,看着这纸醉金迷的所在,竟真的想喝两杯:“鸟儿我却是不怎么喜欢的,你这有鱼没有?最好是那种漂漂亮亮,体态轻盈的小金鱼……”

    块石子挟了清啸之声从楼下激射而上,不偏不倚正中阿九的脑袋,阿九猝不及防,踉跄了几步才勉强定,幽怨地向下瞄了瞄,没好气地对朱颜道:“今天要做客的不是我,正主儿还在楼下呢。”

    朱颜凭栏向楼下望去,晨雾飘渺的街道上,不知何时已停了辆宽阔的双驾马车,有雪白劲装的车夫在旁边垂手而立,车上装饰简约,并不见攒金砌玉的精致浮华,却于厢辕帘笼之间隐隐透着难以言喻的尊崇淡雅之气,让人过目难忘。

    “那车里……难道是?”这个问题出口,朱颜便觉得自己有些愚蠢。

    即便不看那马车,鲲州城中,能让白鹳阿九做马前卒,为其打前引路的,又还会是什么人?

    “我家公子近日心情有些烦乱,听说绿腰倦中的歌舞甚是精彩,便想来散散心。”阿九摇头晃脑地道,忽然又瞥了眼朱颜,“看老板娘的样子,好像不大欢迎?”

    “九爷玩笑了,龙大官人莅临,是我这小楼天大的造化,朱颜怎么敢不欢迎。”朱颜笑靥如花地拍了拍手,向闻声而来的小厮道,“快去,叫姑娘们赶紧起床梳洗,盛装迎客!”

    ……

    盛装之下的绿腰倦,风光旖旎,美不胜收,胭脂珠玉的光彩掩去了长夜少眠的困顿,张张艳若桃李的脸庞上仍然是看不出瑕疵的万般风情,没有谁去纠结为什么名满鲲州的龙大官人会在这个时候流连烟花之地,当箫管声起,舞袖蹁跹,切与风月无关的问题,似乎都已经不再重要。

    公子澈从朱颜手中接过那盏叫做“忘乡”的酒,目光却并没有离开大堂中翩若惊鸿的窈窕身影。朱颜看着他将盏中血红色的液体仰首饮尽,不由得浅浅笑,眼底深处却带了些似有若无的惋惜之色。

    知道来者不善,所以才用“忘乡”款待,不想他居然看也不看就喝了下去……如此绝美的男人,如此绝美的眼睛,眼见得就要烟消云散了,若不是主人志在必得,还真想将他做成雕像,长留在身边呢……

    起身,打算借着去厨房催菜的托辞离开片刻,静候这个男人醉倒,但还未及移步,便被龙大官人牵住了衣袖。

    “去哪?”优雅的身躯斜倚在花团锦簇之间,浩瀚如烟海的眸子望着她,似乎已是半醉半醒。

    “还有道酒酿虾,是小楼的招牌菜,给龙大官人准备的东西,可不敢马虎,朱颜去叫后厨用些心。”朱颜轻笑道。

    “不必了,让厨子随意去做便好。”将她重又拉回自己身边,伸手揽住那柔润的肩膀,“陪我聊聊天,有几件事情想问你。”

    水蓝色袍袖上清冽的新雨味道扑面而来,将周遭妖娆的脂粉气息涤荡殆尽,温柔语声中透着无法言说的魅惑,明明近在耳畔,却又仿佛远在天际。没有哪个女子能拒绝这样的邀请,就连朱颜也几乎有了瞬间的失神,但朱颜毕竟是朱颜,只愣怔片刻,便温柔而轻车熟路地靠向公子澈怀中:“龙大官人想问什么,我知无不言。”

    “知无不言?很好。”公子澈淡淡道,“有人告诉我,昨天晚上的时候,个白衣男子进了你这绿腰倦中,却再也不见出来,那人是我的朋友,我现在要找到他。”

    这是昨夜龙府中人全城打探的结果,如此直截了当地问起,意味着他已没有太耐心。

    朱颜凝神想了很久,却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纤纤素手轻柔划过公子澈的胸膛,笑道:“大官人莫怪,小楼做的就是这迎来送往的营生,每日里无数人来,又有无数人去,即便贵友光临,朱颜也实在记不清楚了,要不,您四下里查看查看?”

    公子澈望着她,忽然淡若轻风地笑,并不再追问,边听着柔软的丝竹,边研究起手中玉盏里荡漾着的液体。

    从他喝下第口酒,到现在已有刻钟左右,但俊朗的脸庞上依旧神色如常,而以“忘乡”的力量,即便是再厉害的妖魅,此时也应该醉得如泥土般。

    朱颜知道眼前这个绝美的男人并不是省油的灯,却仍然搞不清楚究竟什么地方出了差错,她看着他口口喝下“忘乡”,就如同喝下淡而无味的清水,困惑之间,微笑也不自觉地有些僵硬起来。

    “你脸色不好。”公子澈说,随手将盛着“忘乡”的白玉酒盏移向她的唇边,“葡萄酿制的酒可以养颜活血,女孩子少喝点,有好处的。”

    葡萄美酒确实可以养颜活血,但这杯却又另当别论,眼见得那玉盏就要碰上嘴唇,朱颜柔软的身躯忽然如幽灵般从公子澈的臂弯里滑了出去,急退丈余之后悄然落地,在那里无声地望着他。

    乐舞骤停,灯火齐齐熄灭,方才还暖风醉人的偌大厅堂忽然之间便阴森寂静起来,黯淡曙光透过雕镂精致的窗棂,照在楼上楼下冰冷凝立的个个窈窕身影上,片刻之前的珠光宝气、兰麝芬芳、莺声燕语、舞腰红乱,如同春梦乍破,转瞬成空。

    无数妖绿色的眼睛在暧昧不明的光线里明灭闪烁,诡谲得几近凄怆,高大而精致的镂花门窗轰然紧闭,将这杀机四伏的妖异空间与楼外晨光初露的鲲州街市彻底隔绝开来。

    “菜还没有上齐,就准备打烊了?”公子澈将酒盏放在面前青玉条案上,唇边的浅笑里犹自带着不经意的慵倦味道。

    朱颜仍是忍不住看了眼那个酒盏,却发现其中盛着的并不是血红色的酒,而是水,纯净澄澈,晶莹剔透的盏清水。

    这样的水,就是拿来洗菜、煮饭、漱口、洗澡,整日泡在里面,也只会神清气爽,永远不会醉的。

    “我从不饮酒。”似乎是看出了她的困惑,公子澈微笑道。

    “蠢女人!”直在房梁上冷眼旁观的白鹳阿九终于忍不住,鄙夷地看了看朱颜,讥讽出声,“这世上但凡能流动的东西,不论琼浆玉液,还是鸩酒砒霜,只要过了我家公子的手,都可以让它变成清水,那套蒙汗药之流的低劣把戏,也敢拿来对付东海龙族么?!”

    作者有话要说:近日挨了不少砖头,原本觉得胸闷气短,想着这次文的时候写个万言书啥的发泄发泄,但真的到文,却又觉得其实也没啥可委屈的,读者花了钱买了文,已经算是在捧你,结果还要苦等,还看见了“已出”三个字,以为要停,就算换了我,怕是也会骂街,至少会抱怨几句的。

    与其意气难平,不如检点自身,想想自己的挨骂的原因,主要在两个方面:是文慢,如老牛拉慢车,这个是能力问题,文慢实在非我所愿,也实在不是我能控制,思路卡住了,即便抓耳挠腮也快不起来,因此实在对不住读者;二是与读者的沟通问题,有宝贝儿提出,就算卡文,也好歹要吱个声……这可能算是我的性格缺陷,缺乏与人沟通和交流的意识和技巧,以后会注意的,要是再卡文,会在文案里告知。

    总之除了人身攻击之外,其他的批评和意见我都接受,同时也要再次感谢为我说话的宝贝儿们,谢谢你们在旷日持久的等待之后,还能如此理解和宽厚,如有位朋友所说,我确实是个抗击打能力不怎么样的人,但你们温暖的言论,对我的心理建设起了很大的帮助作用,真的非常感谢!

    ……还是有点罗嗦了,这几天文章写得不是很顺,许地方需要修改,本来想发点,但后边的实在不能拿出来见人,先发上这些大家看着吧。

    第三十四章 大鹏一日同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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