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证女法医的御守爱情1第1部分阅读
鉴证女法医的御守爱情1 作者:肉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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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报讯
2005年1月13日凌晨
海滨市的霞山公园里,发现了六具女性尸骨,有一具的初步认定死亡时间是三天前,也就是1月10日晚十点到十二点钟前遇害,尸身苍白散发恶臭,由于公园里的空气湿润,加上冬季的关系,还未腐化。有两具则是近两个月内遇害的,尸首已有一定程度的腐化,其余三具,已是一堆白骨。
破案和尸检工作仍在同步进行中……
这就是当时轰动整个海滨市的113特大杀人案,这个案件至今两个月,案件仍迟迟未能侦破……
深夜,她依旧坐在办公桌前,手轻敲着键盘写报告,那敲打声,清脆而低沉,特别是在这偌大的办公室中,显得格外的清晰。
“铃~~~~”
电话铃声突然一下子响了起来,把正在埋头看显示屏的她,吓了好大一跳,她不由地诅咒了句,敲下最后一个字,才一转椅子,顺手拿起桌面上那死者的照片,聚神凝眸地看着,另一只手,才抄起已是响得不耐烦的电话:
“喂,法检科,找哪位?”
好在这新报告刚写完,她相信,这份新报告,将会对这个案件有很大的帮助,她也相信,这两个月的辛苦不会白费。好在她现在心情大好,否则,她定会把那电话给摔了。
她的头往椅子后一靠,将那照片更是近距离地靠近眼睛,那死者紧闭的眼睛,苍白的脸在她的瞳孔中,无限地放大着。
“我——我找龙锦飒,请问她在吗?”电话那头,传来一个不确定的声音。
“我是啊,”她愣了愣,呃?这才从那照片中回过神来,感觉那声音有点熟,但她一时犯晕,什么都想不起来,“你哪位?”
“锦飒吗?”那声音一听是她,就开始激动起来,“你个死人!我是纪小君啦,你不记得了?我和你高中同桌!”
那话使她大跳起来,“哦!纪小君!”她叫着:“你这该死的女人,那么多年你跑哪去了?居然都不给我个讯息,现在想起我了!还以为你把你老娘我给忘了呢!”
“当然不会忘了你啊~!”那纪小君在电话那头轻笑出声,“什么时候有空出来吃饭?我介绍我表哥给你认识啊~!”
“表哥?”她一阵火大,却不得不压抑着怒气,“你什么时候有个表哥我都不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了,我表哥在国外呆了七年了,半年前才回国,”电话那头又是一阵讪笑,让她咬牙切齿,“我可是听说某人为了工作,活了二十五年,还未开始初恋啊,可怜她才想说帮她介绍男朋友,可好像某人不领情呐,难不成,想作老chu女。我说某人啊,”终于又开始听到她费话了,还真是难得,“这个女人,到了二十五岁,就开始走向青春的尾端,正式向三十岁飞快的迈进了,到了三十岁呢,就得向高龄产妇迈进了……”
她听得大汗直冒,却不得不故作镇定地深吸了口气,手中的相片在桌上轻敲着,发出“笃、笃、”之声, “好了好了,我去我去,”她说着:“什么时候啊?还有,你表哥长什么样?别让我一见就抽风的那种!”
“哈哈~知道你喜欢帅哥,放心,我表哥帅得紧,他可是临江大学的心理学教授咧~!!”
“呵呵~!”她听得呵笑出声,眼睛发亮了,声音却是依旧淡定:“好,那就明天吧~!明天怎么样?”
“好,明天中午十二点,我们在中山路的肯德基见,你可要打扮得漂亮点哦!”
“那是当然当然~!!”她笑着说,“既使不是相亲,稍作打扮也叫礼貌,不过,你一定要准时哦,明天见!“
“是啦是啦!~明天见!”
挂了电话,她愣了愣半晌,才嗤笑出声,转过椅子,用手动了动鼠标,本是闭目养神的显示屏一晃眼间,显示桌面就出现了最红男星xxx的相片。
没办法,爱美是人的天性,更是她的特性。眼前这位xxx还真是美到让人怦然心动,她怔怔地看着那张美得让人惊恐的脸,丝毫不觉,一种湿润而温热的液体,已悄悄地溢出嘴角。
她的思绪,又沉浸在过去里,忆起高中时,有个高一级的学长帅得跟奇诺李维斯似的,眼睛会放电且漂亮至极的男生。有天,那帅哥不小心把电眼电到了她身上,她就开始为他日思夜想,听说帅哥学长的蓝球超捧,她就去学蓝球,期望有天能和他并肩作战在球场上,听说帅哥学长喜欢弹吉它,她大喜,这个简单,吉它,她好死不死跟她老哥学过,于是,她半夜三更拿着吉它在帅哥学长的宿舍下弹情歌……
呵呵~~想到这,她不由地笑了,虽然,呵呵,蓝球还未学会,学长就转学了,那情歌还未唱完,就招来了校工来赶人,但是,对她来说,这一切都是美好的,是的,即使是那还未成形就夭折的初恋,对她来说,也是青涩而美好的。
“铃~~~~”电话又响了。
她拿起了电话,心思还在飘忽飘忽,瞪着那显示屏,刚纪小君说什么?国外呆了七年耶,又是大学教授,唔~超稳定!高收入!高水平!呵呵呵~~她傻笑着,丝毫不知道口水已经滴在了桌面上……
“喂喂~请问龙锦飒在吗?!”
对方那头的声音几乎是吼出来的,才让她一下子回过神,差点就从椅子上摔了下去, “在在在!”她扯了扯嘴角,急忙说:“老娘就是,哪位找?~!”
“什么?~!”对方叫起来,那声音是何等的尖锐,何等的熟悉,“龙锦飒,你又在想帅哥流口水了是不是?!还老娘咧~!你是老娘?那你把老娘我这个真正的老娘摆在哪个位置啊?你不想活了是不是?!不想相亲了是不是?!”
“不是不是不是!~~”她急忙叫道:“老妈,不要生气哦,呵?~小的有耳不识老娘您的声音,真是罪过罪过~!”
“好了~!别扯了,尸检报告作完了没?”
“作完了!”她说,收住了那无厘头的笑闹:“放心,我待会将材料送去公安厅后就回家!”
“那好,今天你哥生日,限你三十分钟内,给我快点滚回来~!”
“啊?今天是小丹丹的生日吗?”她的眼睛又亮了起来,“好,我马上回去!”
挂上电话,想到“小丹丹”,她又嗤笑出声,小丹丹,既丹尼尔?瑟。是她同母同父的混血儿兄长,只是他是随父姓,而她则是随母姓。
从小时,她有记忆时开始,她就知道,自已有个出色而漂亮的哥哥。
怎么说哥哥是出色而漂亮呢?那她自已呢?她长得很东方,黑发黑眼睛,却也只算是眉清目秀,不过好在身材修长,倒也是个清秀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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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的哥哥虽也是一头黑发,却是一对和父亲一样的暗蓝色的大眼睛,深邃而暗亮,高挺鼻梁,天然粉红色的性感双唇,外加上外国人般的一百八十七公分的高大身材,漂亮至极,是那种让女人一见到就心花怒放外加尖叫的美男子。
所以,朋友都说,他们不是亲兄妹,每每听到这话,总会让她气结。
不过,那都是遥远的过去的年轻了,而现在,那青涩而吵闹的年代,似乎已离得太远了。
想着,她赶紧收拾好报告,把报告放进一个档案带里,就提起包,走出办公室。
飞车来到市公安厅,把档案带交了上去后,又开始飞车往家的方向。
她一路上想着她的兄长,她的家,还有父亲母亲,心思神游,车子开进了拐角处时,她却突地瞪大了眼睛,却完全没注意到那路边阴暗的路边会有人跳出来。
是的,这是一个突然。突然得让她吓了好大一跳,还以为自已撞到了鬼,紧急的刹了车,但还是把那人硬生生地撞到了,那人惊叫了一声,被撞飞到路边的人行站立线去,跌坐于地,痛哭哀号:
“哎哟~!痛哦~!!哎哟~痛死我了~!!哎哟~~真是要命哦~!!”
她急急地跳下车,听着那人在那痛叫,不禁抽了口气,走过去扶那人。
要命!她开车从来没撞过人的!而且还是一老头,那浓密的白发,长长的须眉,斜背着一黑色的小包包,灰色的衬衫,灰色的长裤,要命的是,他的脸上还架着一副又圆又小的墨镜,因为被她一撞,那墨镜一边歪了,斜挂在他脸上。
这——是什么打扮啊?三更半夜带什么墨镜啊?
“老伯,你怎么样?有没有摔着?有没有伤筋动骨?我送您去医院好不好?”
“哎哟~!好痛哦~!呼~呼~”那老伯哭丧着一张脸,又是皱眉又是呼气地瞪着她,“你说有没有事咧?都撞飞了,你这小姑娘是怎么开车的啊?”
“对不起啊,老伯,让我送您去医院好不?”
那老人一听,居然不甩她了,别过头去,又是叫又是呼气。
“哎哟~!好痛哦~!呼~呼~哎哟~!好痛哦~!呼~呼~”
她怔了怔,有些失笑了,喊得这么大声,看来,似乎还伤得不重嘛,不是她不敬老,而是她不得不提防。这世上,吭蒙拐骗之人太多了。她吐了口气,说道:
“好了,老伯,别叫了,您要多少赔偿就说吧~!”
那老人一听,立马停止了痛叫,回过头来,咧开了嘴,笑嘻嘻地伸出手,扶了扶脸上的墨镜,再把手伸进兜里摸了半天,终于摸出了一样东西,在她面前晃动。
“姑娘好,很爽快,想赔偿老朽,就把这东西买下便可!”
她吐气而笑,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借路灯仔细一看,那是一个白色小锦囊,绣着不知是什么图案的图腾,刹是好看,封口上系着一根细细的小红线和一个小小的银灰色的铃铛,红线可挂于脖子上,轻轻一摇,却没有作响,什么嘛?坏的?
“这是什么?连铃铛都是坏的,不买行不行?”她讪讪地挪揶道。
“不行!”那老人居然脸色一正,“现在是你撞到我,是你欠我的,你就得听我!”瞪了她一眼,“小姑娘,这你就不懂了,这个东西啊,叫作爱情御守,它能让你遇见你命中注定的人哦~,平时它是不会响,可是当那人出现时,它就一定会响哦!”
她听得眼角一抽。
“不会吧?这破东西这么玄乎?算了,我看我还是上送您去医院吧。”
那老人一听,又是脸一垮,又开始耍赖般地叫道:
“不去不去!哎哟~!好痛哦~!呼~呼~真是要命啊,见鬼啊~!我不去~不去~就是不去嘛~~!”
她嘴角一抽,无论是谁,一看这状况,都知道是真是假,但是,她半眯起眸,瞪了那老人半晌,才低叹一声,急忙说:“好好好!不去了不去了,就照你说的,我买我买,那么,请问这个御守多少钱?”
那老人一听,立马停住了叫声,伸出手,在她面前晃了好几下,才十指摊开。
“十块?”
老人脸色一沉。
“一百?”
老人的嘴歪了起来,脸色阴暗。
她翻了个白眼,叹了口气。“一千?”
老人终于喜笑开颜,忙不迭地点头。
她不由地讪讪一笑,瞪着他,随即脸色一正,咬牙切齿地:“你敲诈啊?”
“哎哟~!好痛哦~!呼~呼~哎哟~!好痛哦~!呼~呼~哎哟~!好痛哦~!呼~呼~”
她一阵抓狂,咬紧牙,好!你这老怪物!如果不是刚刚看到真的撞到了你,我会把你到阿拉伯去!罢罢罢!看你是老人!就当是孝敬你吧!她从裤袋里翻出钱包,拿出五张百元大钞,递到他面前。
那老人大悦,想马上伸手过来拿,但不知想到什么,又停住了,正了正脸色,才正经八百地伸出手来,握住她手中的钞票,摸了摸,又蹭了蹭,再弹了弹,才长长地舒了口气,点点头,正色地说:
“唔~不错!是真钞!”
她差点吐血,这个台词!不是前时间很红的一部电视剧里的台词吗?呵!这个老怪物!
她不想再跟他磨菇了,把钱塞进他手里,劈手拿过他手中的御守,就起身走到车前,拉开车门,回过头看了那老头一眼,这一看,她眼睛都瞪大了,不得了,那老头从地上直跳起来,一副生龙活虎的模样,哪像受了什么伤?难道她刚刚那一撞是撞假的啊?那老头手里拿着钞票对她一招手,示威般笑歪了嘴地说:
“好姑娘,谢谢你的一千块,你会万福的哦!”
说完,就一闪,好像电视里的快动作般,急速地消失在她眼前,隐进那黑夜里去。
她气得鼻孔都冒烟了,捉狂了,但是,罢了,有时候,做人,不一定要事事探究到底,偶尔“被敲诈”,也算是人生的得与失中的一个过程,只是,想到刚刚那老头,她不由地失笑了。
她把那御守扔进车窗前,跳上驾驶座,看着那御守,爱情御守?她还是第一次听说,关上车门,用力的一踩油门,车子很快地向前冲去。
站在家门前,她一扫刚刚的不快,把那该死的御守挂在颈上,那可是她花一千块买的,可得好好担待着。
一进家门,看到来开门的哥哥,她就眉开眼笑,不由地伸手,捏上他的脸颊:
“亲爱的哥哥,生日快乐!”
“你这矮冬瓜!放手啦!”
“不要啦,来,亲一个~!”她嘟起嘴,就偷袭了他的左脸,哈哈大笑着,“好了,这就是生日礼物啦哦~!”
“什么?”丹尼尔?瑟一把捉起她的手臂,将她一把抱起来又扔进沙发里,“你这女人,居然想这样就过关?那可不行!礼物我还是要!”
“我不是已经给过礼物了嘛!”她耍赖地叫着说,直跳起来,一拳挥出,他还有空地挑了挑眉,伸手挡住她的拳,她低咒了一句,就扫出一脚,和他过起招来,你摔我,我摔你,你踢我,我踢你,打得不亦乐乎。
“哟~!长进不少嘛~!”某人挑了挑那对得天独厚的蓝眼睛——上面的眉毛,挪揶地道,还边挡招。
“臭小子,为什么你总是比我厉害?”她边打边叫着。“我要拆了你~!”
突然,一个锅盖飞了过来,砸在她的头上。她定住身子,吃痛地抬起头来,如果,不是这一切都习以为常,她的头已练成了铜头,她不头破血流才怪。
转过头,只见老妈歪着嘴,一手拿锅,一手拿小铲立在二人面前瞪视着他们,在那瞬间爆出震天大吼:
“龙锦飒!我不准你再去相亲了!~”
她扯了扯嘴角,想故作冷笑,糟!嘴角好像因扯得太过而脱臼了。
3
似乎,不幸总是会在忽然间降临。
但这个不幸,让她失去了生命,也伤透了她的心。
是纪小君开车来到肯德基接她的,说是去她家半山的别墅。小君说,她表哥为她们准备了好吃的。她很开心,再说也是老同学老朋友,久不相见,当然是欣喜。离开肯德基前,打电话给瑟,她是为瑟准备了礼物,也想把小君介绍给瑟,因此,她要给瑟一个惊喜,她只把别墅地址告诉了瑟,叫他也过来,就没再说什么。
当车子驶出偏僻的山间时,她思毫没有怀疑,因为那是去小君家半山别墅的路。
她在门口下了车,小君也下了车。
小君的表哥出来迎她们,当她与他握手之际,他突然大手一挥,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直刺向她,她大吃一惊,本能地伸手一挡,刀锋划过她的手背,划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她来不及问为什么,只是对一旁的惊恐失色的小君掠过急急的一瞥,就和那表哥缠斗起来,按理说,她是占了上风,连那刀都被她踢向一边了,但是,她想不到的是,小君对她扑了过来,从后面紧紧地抱住了她,尖叫着:
“快!快!快动手!”
她呆住了,不相信地瞪直了眼睛,紧接着,只觉得胸口一阵尖锐的痛,是痛彻心扉的痛。
那刀,重重地扎在了她的胸口上。
她的眼睛瞪得更大了,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阴鸷的眼中,闪着凶狠的光芒,那漂亮的脸已扭曲变形得如此丑陋。
“在你死之前,我会让你死得明白!”他喘息着,瞪视着她,“113号杀人案,我警告过你,不要再检下去了,可是,你还不死心,要一次一次地检验…… 明白了吗?这是你不听警告的结果!”
原来,几天前收到的警告信,还真不是空|岤来风!她是把信交给了公安,但是,由于是电脑打印的,一时还查不出结果!
原来,凶手就在眼前!
痛!锥心刺骨的痛!不!她想着,痛苦地想着,她不可以死!她必须捉住他!将他绳之于法!
但是,刀离身,又疯狂地刺下。
一下!两下!三下!四下!五下!六下!
她来不及叫出一声,只是瞪大着眼睛,感到血液从她胸前狂喷而出,直喷溅到凶手的脸上。只是,她感到自已的神志依然很清醒,即使知道,自已已在抽离于身体。
待她就要离去那一刻,她听到了瑟的怒吼声。
她看到了瑟不顾一切地冲了过来,一拳将小君打晕,然后抱住她那血淋淋的身躯,唤着她的名。
她看到那匕首也插进了瑟的背中心,看到了瑟倒下……
她怒火炽燃,这股怒火似有形有质,给予她无穷的力量,她扑了过去,伸出手,直袭向凶手的胸前,穿过了他的皮肤,一把握住了他心脏,她看到了凶手痛苦的表情,她加重了手中的力。他的眼睛瞪大了,也停止了呼吸。
她知道,他会被世人认为是心脏衰竭而亡。但是,她相信,113特大杀人案即将告破!
然后,她看到了他的魂魄从他的身体抽离,却在一瞬间,魂魄自燃,她听到了他的嘶吼声,慢慢的在那火中烧成灰烬,永不超生!
怒火消失,她的身子再度飘了起来,她再次回头看了瑟一眼,无限的留恋。
瑟,好好保重!瑟,今后的岁月,父亲母亲就请你替我多爱他们,照顾他们!瑟,如果有来生,我还愿意作你妹妹!
然后,她感到从自已身体里发出一道亮光,是那个御守!那道亮光刺得她眼睛发疼,犹如掉进了一个光亮的世界,似穿越过丛丛树林,然后开始漫无目的的飘荡着,不知道要飘往何处,也不知道要飘多久。似乎飘荡了几千几万年,她忽然感到身子一沉,犹如从高空中笔直地坠落,乍然间,全身像碎裂成无数的碎片,而每个碎片都带来了尖锐无比的痛楚,这份痛使她竭尽全力地脱口惊呼:
“啊……”
她以为她喊得很大声,但实际上,她的声音气弱如丝。她以为她又会魂飞魄散,但是,感到那痛楚是那么真实的存在于她的身体中。
她不是已死了吗?可为什么,又会感觉到痛呢?随着这份感觉,她感觉到,她存在于一个真实的躯体之中,她感觉到,她的呼吸回来了,她的意识回来了,她想深深的吸气,可是,每次吸气,痛楚会加深,她想努力要睁开眼睛,怎么眼睛像铅一样沉重呢?她蹙了蹙眉,仍然是努力地,努力地睁开了眼。
然后,她感到一双柔弱无骨的纤纤玉手抚上了她的额际,真美的手啊!是的,这是她见过的一双最美最柔最嫩的玉手,她移开目光,触目所及,是一张漂亮得让人叹喟的绝美的脸,那娟秀的眉,秀挺而不失英气,一双黑眸大而清澈,那高挺而小巧的鼻子,削薄而性感至极的双唇,尖削的下巴,线条极其优美,加上粉色的皮肤如丝缎一般细腻光滑。哦!这张脸,恐怕什么沉鱼落雁都不足以形容吧?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的绝色美女呢?好!如果可以,她要把她介绍给老哥,让美人成为她的嫂子。
就在她一如既往的陶醉在那人的美色之下时,作着春秋大梦之时,美人温柔地抚着她的额,启动了那性感的唇,开口了:
“姑娘,你好多了吗?”
这一刻,是多么的残忍!因为,这声音——居然是个醇厚而沉稳的男声。
美梦,碎了!她心痛得无以加复,她咬紧牙,对那美人看过去。
一晃眼,她怔住了,是的,她看到了美人脖子上的喉结。
人妖?这是她脑中一下子掠过的想法,难道,她还魂到了泰国?不不不!不可能!她马上又否定了,因为,她终于开始清醒地留意起美人的装扮了,他穿着古装,那身暗青色的长衫绣工精美,他头上束着发,用暗青色的发带系着。
古人?——她惊跳,开始环顾四周。
这是一个古香古色的房间,古香古色?是的,这是她对这个房间的第一感觉,姑且不说那窗门,是很古代的格扇门窗,屋内每一门槛都有层层轻纱,这房间布置很简单,只有那雕着不知什么鸟——不好意思,她对这种古典的东东没有研究,她的确看不出那是什么鸟的图案的白帐,和红木床梁,还有一张四方的檀木桌子——
我回到了古代?!不!!——她想尖叫。
但是,她无力叫出声,加上刚刚的打击,她只觉得一股血气往脑门冲去。她大惊,不会吧?脑冲血?她无法控制地一歪头,只低低地喃了句:
“死掉算了!”
就往床上“砰”地一倒,晕岔过去……
4
腊尽岁残的时候,北边的天气似乎更加的冷了。
从立冬开始,天就几乎没放过晴,森冷刺骨的风,成天飕飕不断的刮着,把所有的人都逼在房子里,不想出门。到了腊八那日,就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皑皑的白雪,把这个世界染成了一片白色,一望过去,四际茫茫,苍凉而萧瑟,封住了下乡的路,也封住了进城的官道,这让大家就更不出门了,何况年节将近,人们都忙着在家腌腊烧煮,准备过年。
然而,这种气氛对于锦飒来说,是毫无意义的。
这是她活了二十五个年头,第一次感到,这是一个最悲哀的年。
自她伤愈后,她便成了美人的近身丫环。
开始,她以为这美人是哪家公子。可是,她想错了。
美人诩青,今年二十岁,一个缭香院的红牌男娼。据说一年前,他也算是名噪一时的戏子,乃一武旦,也算是卖艺不卖身。可是因为这绝美的容颜,被北赫国的康王爷看中,本欲收为已人,但诩青抵死不从,将康王爷惹怒,命人将他掳来,将他往死里凌虐糟蹋后,再将他扔进了缭香院,还派人守着,防他逃掉。
缭香院也因为有了这个红牌武旦为娼,而名噪一时。
他也成了缭香院的摇钱树。
听丫环小莲说,他救她那日,是从惠王府出来之后。
那日是邻县的惠王爷生辰,一大早,朝中几乎所有的达官贵人都前来驾寿,然后是寿宴,摆了几乎一整天,在那坐满贵人的屋内,他被命前来让众人承欢,每一次刺痛都带给他无法承受的痛楚和丑陋的加深,他有好几次都欲晕死过去,却又被硬生生的痛醒,好不容易,好不容易,一切都归于平静,那些人玩腻了,命人将他扔出了屋外。那时的他,无力而晕眩,衣衫褴褛而血迹斑斑,身子瘫成一团坐在屋外的木板上。
随去的缭香院丫环正是小莲,小莲是好不容易将他扶上了马车,才驾着车子往缭香院的方向而去。
回去的路要走山道。
雪,纷纷地落下,冬季的午后,没有一丝丝的阳光,只是白天而已。听着马车辗过积雪发出瑟瑟的声响,他躺坐在马车里,已无力去感受那份身体的刺痛了,闭上眼睛,寒冷无孔不入地侵入他的身体,偶尔闻到空气中那股寒冷的血腥的味道,使他全身开始冷冷地打着颤,眼神一凛,透出了丝丝恨意,但是,这恨,该向谁?不!他知道自已没有资格去恨,因为这是他的命!一个卑贱的命!
然而,她——来得太忽然,一切都来得太忽然了,忽然得让他几乎忘记了伤痛。
当一声巨响后,他所乘的马车竟破了个大洞,车顶的木板完全碎开向四面飞走,她就从天而降,“砰”一声,重重地落在了他的马车上,他的身边,吓得他当即惊跳起来,连痛都忘记了,连无力都忘记了,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这女子,怔忡于那闭上眼睛前那盈盈然如秋水的眸子。
伸手出探了探她的鼻息,是没有呼吸的!
是的。他确定那女子已没有了呼吸。
他怔怔地抬头看了四周一眼,这女子人哪掉出来的?
这山道上,只有抬头高耸的石山崖岭,连一颗树也没有。那么,她是从崖上掉下来的?
那边厢,因为马车的车顶被碎裂开,使马儿也跟着大吃一惊,一声长啸后开始狂奔,那驾马的小莲也尖叫了起来,惊魂未定,加上马儿忽地向前狂奔,使其身子一歪,差点就摔下车去。一时间,尖叫声和马叫声使这宁静无人的山道上,变得异常的惊险和热闹。
好不容易,在马儿就要冲出山道时,小莲才回过神来,使出全身力气勒住了缰绳,车子才骤地停了下来。
当车子停稳,小莲这才回过头去查看是怎么一回事,这一看,吓了好大一跳,车顶没了,车上,无缘无故地多了个死人出来。那诩青表情惊愕,一脸的呆滞。
小莲问他怎么办,他才回复过思绪,说,把人抬下车去,因为人已死了。
小莲应予,就过来抬人,谁知,却听到小莲一声惊呼,说人还活着。
他怔住了,刚刚明明探过没有了呼吸的,怎么会又有了?他不相信地又探出手去,的确是又有了呼吸。难道,刚刚是在作梦?
于是,他将她带回了缭香院,让本为他治疗的大夫为她治疗。
伤愈后,还不顾缭香院老板秋倌的反对,硬是将她收为近身丫环,说是如果不让她作他的丫环,他就和她一头撞死墙上。那秋倌当然不能失去他这个红牌,只能应允,还让全院的人对此事三缄其口,如有问起,就当她是新卖来派给他的丫环。
在她伤愈后,已是她被救的十五天以后。
这十五天,她断断续续地醒来,也断断续续地了解这些情况,和她所身处的时代和身份。
当然,她知道自已是借尸还魂,而不是投胎转世。
因为,根据一般情况下,投胎转世的话,她的新生命就应是个刚从娘胎出来的新生儿。而现在,她这个身体是个成年女子的身体,她的记忆还带着前世的记忆。
当然,她不可能告诉任何人这个情况,因为,她对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一无所知,更不知道为何会从崖上摔下来。因此,她灵机一动,选择了间接性失忆来处理。
小莲问她:“你记得你的名字吗?叫什么?”
她答道:“记得,我叫龙锦飒!”
小莲再问她:“记得自已是哪里人吗?”
她——摇了摇头。废话,难不成,她说她未来人?海滨市?埋扯了!
小莲再问她:“记得,你是怎么摔下崖的吗?当时的你,全身是伤,已命在旦夕!”
她——再次选择摇头。摔下崖,全身是伤,已命在旦夕?一听这样,十有八九是死定的,因为她的到来,才使这个身体得到了重生。
小莲叹了口气,没有再问了。只是告诉她一些作丫环的守则和什么该作的,什么不该作的,嘱咐了些特别注意的事后,便退了下去。
她又用了十天的时间来熟悉这里的情况和如何作丫环,因为她醒来后,那翊青又似受了很重的伤,躺了好几天,就在一旁照顾他。
打扫他的房间,端药倒水,端屎倒尿——奶奶的!这就像以前瑟所工作的医院里的特别护士。可是,没办法,初来乍到,她只能忍!
总不能清高地说,老娘我不要你罩!那她一出门,铁定饿死街头。
好不容易活过来,她还不想这么快又去仆街。
何况,每次看到翊青的眼神,他看她,总是温柔而无力的。
她知道,他救她一命,那么,就当是还他的情吧!
只是,她还是有些无法相信,翊青的这些伤是因为那些凌虐,直到她亲眼目睹。
想她作法医工作,也有多年,见过很多种形形色色的尸体,但被凌虐的,不外乎是女性和孩童。令她印象深刻的是一年前,某杂志的女主编,死时不但全身赤裸,而且内生殖器官已被掏空。内脏从下身拖了出来,连她在检验时都被吓了一跳,此手段极其残忍的命案令社会震惊。
但是,这都是女性。至于男人被虐?!她掏了掏耳朵,她是有听过,有美男被一群女人强犦的事。还有一次,是看报纸的,说一男的喝醉了,第二天醒来发现身在宾馆,全身赤裸,下身痛疼无比,这才知道自已被男人强犦了……这些都是道听途说,也没亲眼见过,不知是真是假。而男人被这样凌虐,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亲眼所见。
这天,翊青的伤刚好,又被叫去了。
她和另一个丫环被安排守在了门外,这是第一次。
5
听着屋里那群人放荡滛秽的叫声,她瞪大着眼睛,怒视着前方。
她的眼里、内心里,燃起一股熊熊的怒火,这怒火,烧痛了她,使她不得不咬紧牙关,抑制着全身那就要爆发而出的颤抖。
风,掠过树枝,带来了无比刺骨的寒意。
那门内,传来了翊青颤抖而绝望的噪音,她虽听不懂戏曲,但她听得出,那唱,字字带泪,声声含血。
好不容易,曲终人散,看着那些人一个个从里面出来,足有十人,个个是酒足欲饱。
她握紧了拳头,欲要将那些布满滛秽的脸一张张打碎!
一旁的丫环一把将她扯住,道:“我们要进去收拾了!”
她强制地收住了拳头,跟着那丫环进了那屋。
屋内香气娆人,诩青全身赤裸地伏躺在那青案上,气若游丝。那粉嫩白色的肌肤上,那背上,臀上,腿上都是青紫一片,还有很多用针刺的伤口,特别是他的下身,在流着血。
她看着,足足怔了十秒针钟,意识才回复过来。
诩青并没有晕睡,因为痛疼使他额冒冷汗,他冷冷地抬起头来,看着怔忡的她,那对美丽娇眉的眸子,带着丝丝的冷漠和嘲讽。
似在嘲讽她的惊愕,也似在嘲讽自已的卑贱。
她麻木般地走了过去,看着那斑斑血痕,好不容易,才抚平那思绪,弯身拾起落在一旁的长衫,轻轻地盖在那赤裸的身体上。
和那丫环收拾好屋后,又有两个丫环进来,四人合力将他抬了起来,抬回属于他的房间。
丫环们都退下了,屋内,只留下她一人在侍候着。
她打来了温水后,急忙去找来药箱。
她再次掀开了他的衣衫,此时,她的眼里已没有了刚才的惊恐和错愕,她的脸上,是让人震惊的冷静和沉着。
她作过法医,自然也懂得医理,且因为瑟是医生,那时还在急诊科室时,她也经常下班后去找他,看过他处理过很多病人和各种各样的伤,她也跟着做和帮忙,自然也懂得不少!虽成为医生还不够格,但是,只要不是什么疑难杂症,像这种伤,她当然还能应付。
那些青紫的伤只是小伤,重要的是他下身的伤口,仍在流血,染红了压在下面的碎布。
她把大夫留下来的药箱打开,找出了止血药草和纱布,和一把钳子。
她弯下身去,用手分开他的双腿,找那流血的源头,却大吃一惊,愕然地发现里面有着如酒杯的碎片的东西。
他强忍着痛,喘息着说道:
“你先给我擦药到身上的伤,那里的伤口一会有大夫过来处理!”
她又是怔了半钞,才拿起钳子,咬牙切齿地开口:
“不!我来!会很痛,你忍着点!”
说着,用枕头垫起他的下身,把他下身抬高,用手稍微撑开那后庭,小心地将钳子伸了进去,将那带血碎片慢慢地取了出来。
取出碎片的当口,她把准备好的止血药敷了上去,同样是小心翼翼的。
因为碎片被取出,他才长长地松了口气,只是虚弱而带着微微地惊讶地望着她。
此时大夫来了,看到了她为他处理的伤口,很是惊讶。
“姑娘,这伤口是你处理的?作得不错!”
她抬了抬眼睑,表情冷淡而严肃地望向那大夫,问道:
“即然留了药箱,里面处理伤口的止血和止淤的药都很齐全,但为何却独独没有麻醉药?”
那大夫一怔,似不明白她的话。“什么是麻醉药?”
她扯了扯嘴角。“不知道?那么,你可以去找,如果这里有一种叫曼陀罗的花。”
“有!”大夫说,“在清水的山上就有!”
“那么,你可以将它们采下,压碎,将它磨成粉状,作成药膏。”她边为翊青上药边说,“曼陀罗本身就带有较强的麻醉作用,所谓麻醉,就是用了它后会对任何触碰都毫无知觉,因此,如果碰到是要处理像这样的伤口,可先涂上这些药粉,让伤口处在一段时间内失去知觉,那么,处理伤口时就会减轻患者的痛苦!”
“是是是!”大夫一听,大喜,忙不迭地点头。
大夫帮着处理好余后工作,开了方子,才离开。
她替翊青盖好被子,才抱起水盆走了出去。
待她熬好药捧进来,诩青已睡醒了过来。屋内升了火坑,暖暖地,这是他每一次受伤后,第一次感到温暖,第一次觉得,伤口不如往日般的痛疼。
看着捧着药进来的女子,想着她刚为他处理伤口时的表情,如果是一般女子,早就吓坏了,而她,虽有愕意,却能很快地回复过来,那么的沉着、冷静而严肃。
她——倒底是什么人?女大夫?可能吗?
可是,不管她是什么人,当她从他后庭为他取出那碎片时,他那颗原本已冰冻死寂的心,却在那一刻,为她而颤动。
“还痛吗?”她轻声问,把药端到他面前,“喝下去吧,温度刚合适,喝下去,伤会好得快点!”
他不语,接过药,仰起头,一饮而尽。
看着他一口气把药喝完,她才长长地叹了口气。
看到了他眼中的疑问,她才微微一笑,笑得很牵强很牵强。
“你在疑惑,你救的是什么人,是不是?”她说,心情沉重,算了,先乱掰着吧。“这几日,我倒是忆起了一些,你以为,我以前是个大夫吧?不是,我以前,是个法——不,应该说,是个忤作!对,是忤作!”
他愣住了,无法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当然,这个答案,是任谁都联想不来的。
“所以,我见过和解剖过各种各样的死尸,何况是今天这样的处理伤口?”她再说。
他更是呆住了,嘴巴张得大大得,可塞得进一个鸭蛋。
看着他的表情,她不由地笑了,不再多说,只是扶他躺下后出了屋。
由于她的细心照料,他的伤好得特别快,这是很多人都始料未及的。因为以前每次受伤,他都要休息上十天半个月,这次,四五日后,他的精神已如常人般有神采。
没有客人,因为,那些人都未料到他会好得这般快。
这日,他不让她做任何事,叫她坐在一旁,听他抚琴,婉转弹唱。
她才知道,原来,他不但会唱戏,还会弹琴唱歌,真是多才多艺啊~~!只是,听着他弹得那么如行云流水,自我陶醉般地唱——他在唱什么啊?她还是听不懂!不过,这男人弹古筝,她还是第一次见,且还是个美男。看他那修长的指在琴弦中来回拔弄,不禁叹为观止。
她不是音盲,虽也学过吉他,但是,这么古典的东西,她可没研究过好不好?
“如何?”一曲既终,他挑了挑眉,问道。
“啊?”她愣了愣,才呵呵地笑了,“好听,呵呵,好听好听!”
然后凑了过去,开始研究那古筝。想着,这琴弦,应该也是分调的吧,所以,应也不难学吧。想她的吉他,也能顺溜顺溜地弹出“献给爱丽丝”,不知,如果学会这玩意,再用它来弹,会怎么样?
古筝的“献给爱丽丝”,呵呵呵呵~~她又开始犯花痴了,想当年,她在那学长的宿舍楼底,就是弹这首,献给她的“爱丽丝”的。——呃?下巴怎么又是湿湿的?
见鬼!又流口水了啦~!!~~~还滴到了某人的古筝上!!!!
她抬头,看到了翊青脸上的黑线,她急忙整理妆容,边用袖子将那琴上的口水擦干,边“咯咯咯咯”傻笑——咦?这笑声怎么这么像只老母鸡啊?
终于,她正了正脸色,指着琴问他:“是否可以教我这个?”
他又挑了挑眉,“你想学?”
她笑着点头,“不可以吗?”
“当然可以,”他说,“好,那么,我教你!”
6
原来,这古筝并不难学。
按照他的教法,加上她的超强理解,苦练两日后,她已能勉强地开始弹些简单的调调了。
想起那日一应允,他立马开始教她,先是和她说了一堆她听不懂?br /gt;
鉴证女法医的御守爱情1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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