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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王妃第30部分阅读

      兰陵王妃 作者:未知

    兰陵王妃第30部分阅读

    们这群疯子”九婴的身形渐渐幻去,只余凄怆声音回响在夜空里。

    伏曦琴蓝光黯淡,他飘飞至我身前,皓手轻抬,绳索尽解,我无力的滑落在他怀里。

    “灵兮,你不要回去,你可知,我找得你有多辛苦?”红唇微翘,虽是在笑,双眸氤氲着凄清,“我用昆仑镜,一直找了三百世,一直找了三千年,才终于找到你消失的灵魄。这数千年来,灵魄虚无飘渺,无依无托的过了一世又一世。这一世,她寄托在元灵儿的身体里,而你,却无知无觉的活在千年之后w~wlk。

    如今,灵魄已经回归你的本体,从此,你会慢慢记起。你无法再逃避,也不能再逃避,因为,唯有你,才能解开这数千年前锁死的结,了结他们这段孽生的夙愿”

    我仰首望他,这美得如梦幻般的男子,仿佛是一个神秘的谜,轻声道,“你到底是谁?我又是谁?他们,又是谁?”

    “他们亦如是,在轮回里,他们亦煎熬了数千年。有朝一日,你终会明白一切。灵兮,你只需记住,我一直在你身边,无论生生世世,轮回不止”他的唇角,有鲜红的血喷涌而出,血,化为夜空中朵朵粉色的桃花,花瓣,如烟花般短暂,瓣瓣消失在空气里。

    不理会我心疼的眸光,他分开与我紧握的双手,笑道,“翎儿,长恭在洛阳,你去洛阳找他”

    含笑凝望着我,他飞然后退,一股清风旋起,环绕在我身畔,渐成巨大旋涡,我被卷于其中,青丝乱舞于风中。在消失的刹那,远处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举着火把的人们,在黑夜的草原上焦虑的寻找。

    当先的两名男子,一名明珠金冠,颜如舜华;一名气质狂野,碧眸如狼。

    “木兰”

    “翎儿”

    熟悉的声音,消失于耳畔,纵使相逢亦别离,宇文邕,燕都,让我,离了你们。

    正文 第375章:白额狼王 1

    从沉沉的昏迷中醒来,却发现自己躺在一处荒野上。撑起身子,疑惑着,这是哪里?为什么我会在这里?我,不是在燕都帐中吗?依稀记起,自己昏昏沉沉之时,被两个侍女用一种奇香迷晕,为何醒来,却躺在这无人的荒野?

    那两个女人是谁?是她们救了我吗?颠倒横竖绞汁想,却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她们要救我,莫非,她们是恒大人留在突厥的细作?她们又是怎么把我救出来的呢?为什么救了我,又把我丢在这荒凉的地方呢?

    举目远眺,这儿四野荒凉,黄土地上,稀疏丛生着刺草荆棘高草棵子,明显不同于突厥牙帐的牧草丰美,反倒是有点接近长城外的风光,莫非我已经逃离了突厥王庭?燕都,这个名字掠过脑海时,心悸顿时袭来,那个狼一般的男子,我,真的已经逃离了他的身边?

    身子仿佛散了架一般,又渴,又饿,我挣扎着起身,踉跄前行,每行一步,脚底钻心的痛∵了许久,终于发现前方一个小水洼,忧雨后的积水,嫩芽的细尖从水底升出,浅绿惹人怜。w~wlk

    急步扑上前去,双手捧水,一连喝了几大口,这才解了火灼般的渴意。手,却怔住了,水洼涟漪渐平,水如明镜,清澈映出蓝天白云,也映出我的模样,发丝凌乱,形容憔悴,最重要的是,额心的梅花映记,消失了。

    慌然抚向颈间,果然,那一直悬在颈上的梅魄,没了n然坐地,莫非,是救我的人拿走了?她们为什么要拿走我的梅魄?心中,生出丝丝慌乱。第一个思想,就是没有了梅魄,我该怎么回邺城?

    慌乱过后,渐渐平静下来,如果梅魄找不回来,翎麾将军这个身份,也就不能用了。不用也罢,我早就不想做这劳什子将军,从此以后,北齐翎邕将军木兰葬在了突厥。我是郑翎,我将以翎儿的身份,回到长恭身边。

    独自走在荒野中,一直走到夕阳西下,却仍然没有遇到一户人家,疲倦的坐在旷野里,身畔一丛丛矮苇般的青草,匝匝生长,抽出芦花般洁白蓬松的穗,在夕阳映照下,草穗宛如簇簇火苗,一直延伸至天边。我渐渐发愁,莫非,今晚要露宿荒野?近七月的盛夏,倒也不惧夜半的寒意,只不知,这地方可有狼?

    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前方,十数匹狼,悄无声息,出现在渐渐暗沉的暮色里,碧莹莹的眼珠,闪着冷戾的凶光。

    正文 第376章:白额狼王 2

    一双双狼目狠戾如锥,贪婪而凶残。我霎时头皮发麻,热血上涌,手无知觉的往身旁乱摸,将一个拳头大小的石块抓在手心。空白的大脑只有一个念头,在劫难逃。身无长物,脚底受伤,就算没有受伤,被十数匹狼围着,任谁也是插翅难逃了。

    就这样痴傻坐着,望着眼前这一群杀气腾腾的狼,静待死神的到来。

    仿佛箭在弦上,只静待将军一声令下的士兵,狼群并未急于发起进攻。

    在群狼环绕之中,有一头狼,体形格外桀骜健壮,额心一撮白毛,亮如白银。那双绿眸,在暗夜里闪着冷冷的光芒,它冷凝着我,双耳直立,微微张嘴,发出低沉噬人的吠嗥。随着头狼的低吠,一匹狼纵身一跃,闪电一般向我袭来,我下意识的举手去挡,灵魂再次惊得升天。

    这头狼将我猛然扑倒在地,狼爪踏在我脸上,长舌喷出阵阵腥膻的恶味,它离得那么近,近得清晰可见唇缘边露出的尖利白牙,在夜光下寒光闪烁,如出鞘的利刃。

    在静待死神降临的数秒之中,我忆起曾听一位老牧人说起,狼袭人时,先以利齿咬断人的颈动脉,一口毙命后,再吸干人身体里热气腾腾的血。

    若果真如此,那死亡亦不过是瞬间的事,应当不会太痛苦吧?

    然而,这匹狼,却并没有用它的利齿刺进我脆弱的颈动脉,相反,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它竟然轻轻舔了一下我高举的手腕。

    出窍的灵魂,渐渐归来。在暗沉的暮色里,我手腕上,垂着一个狼牙手坠〃洁细长的狼牙,在暗夜里闪着白光。那手坠,燕都在明月湖边送与我的。

    莫非因着这手坠,这头狼才没有伤害我?

    这时,狼群已经纷纷围上前来,它们轻嗅着,在我身边团团直转,呜呜有声。

    狼王迈着沉稳矫健的步伐最后一个走向我,不理会群狼兴奋的摇尾嘶声,它在我身边转了几圈后,目光柔和,嗅了嗅我的手腕后,居然前腿并拢趴下了身子。

    我讶异的坐起身来,望着身边的一群狼,一时疑心自己是在梦里。

    缓缓举起手腕,没错,随着我手腕的抬高,每一条狼的视线也随之移动。原来,果真是这条狼牙吊坠救了我一命,不过是两颗普通的狼牙,却有如此神奇效力,我不禁惊喜交加。

    “呜嗷”狼王鼻尖向天,仰颈长嘷,在头狼的带领下,在这个没有月光的夜晚,一声声狼嘷此起彼伏、凄怨悠长。

    正文 第377章:白额狼王 3

    清晨,启明星升起于东方,黄昏时,它又出现在西方。

    我不知道我现在身处何方,但我知道,我该一直往南。

    而这头白额狼王,自从那夜相遇之后,就独自跟随我,不离不弃的陪在我身边。

    这匹狼,是我在沙月湖边遇见的那头狼王。燕都曾说过,它的额心有白毛,是群狼之首,是草原上最凶狠的狼王。我常常会笑问它,“你为什么跟着我?是因为这个狼牙吊坠吗?”

    “还是因为,你见我孤身一个女子,担心我会遇到危险?”

    它静静的蹲着,偏首凝望我,绿眸古老荒凉,目光刺亮有神,

    狼是一种对爱情最忠贞的动物,一生只有一个伴侣,白额狼王的妻子在产下四子后,因难产死在冰天雪地里,独留它孓然一狼在人世间,我与它,可称之‘同是天涯沦落人’。

    七月,有着炽烈的阳光,紫燕,在天空掠飞而过,盛放的雏菊,仿佛是荒野里缩小版的向日葵,颤巍巍摇曳在微风里。空气中有夏草的清香,夏草株株紧密,飞虫飞蛾藏匿其中,到了夜晚才簇拥飞出。

    狼王紧绷后腿,作出后蹲扑击的动作,扑出一群群飞蛾。当我唤它时,它会跑回我跟前,歪头蹭我的膝盖。相熟之后,我常常会忘了,它是一匹狼。那对清澈的狼眸,温柔有爱,天真烂漫。

    遇到猎物时,亦会皱鼻龇牙,凶相毕露,坚挺的黑狼毫根根竖起,发出低低沙哑的威胁咆哮声,唇缘边,锋利的狼牙,有着珐琅质的白色。

    更多的时候,是在我累得走不动时,它会轻轻舔我的脚底,眸光晶莹,仿佛心疼着我脚底的伤,脚底痒痒的,伤口正在缓缓结疤,痒得我一边笑,一边流泪。w~wlk

    在每一个夜幕降临时,它会静静的蹲坐在我脚畔,听我将满腹心事对它和盘托出,我给它讲我的童年,讲我读书上学的时光,讲我一个人背包四处去旅行,讲我如何来到这陌生的时代,遇见了宇文兄弟、赵大哥、段大哥、还有燕都,讲得最多的,是我与长恭的爱情。

    仿佛当真能听懂一般,它会在我伤心时,用温暖的舌头,轻轻舔我的手心,表达它无言的安慰。在它面前,我喃喃自语,又哭又笑,没有任何顾忌。说累了之后,就以天为帐,以地为床,颊畔含泪沉沉睡去,只因知道,白额狼王会轻趴在我身畔,守护着我,让我安心入梦。

    次日醒来,清晨的晨曦里,狼王仍在我身畔,脚边,却会多了一只金花鼠,或獭子、或野兔▲它自己亦已经吃饱,肚子胀胀鼓鼓的,双腿合拢趴在我身畔,静静的看着我吃』有火石,无法生火,我只能生吃,腥膻的生肉,直吃得唇角鲜血淋漓,为了生存,我已经成为一个野人。

    以前,听到狼嘷就胆颤心惊,如今,却经厂膝静坐,笑看狼王仰颈长嚎,仿佛是与天语。

    狼,这种生活在大草原上的古老生灵,亦有着自己信仰的神灵,它们甚至比草原上的人,更虔诚的信仰着长生天。

    从最初的敬畏惧怕,到最后的和睦融洽,我们,一人一狼,踏上了返回中原的归途。

    正文 第378章:白额狼王 4

    在启明星的指引下,一路向南而行,一天又一天,从月缺走到月圆。在第十一个日落的黄昏,我翻上一座高高的山头,远眺远方,唇轻轻颤抖,泪凝于睫。

    远处,雁门被崇山峻岭环绕,城墙高耸,关隘巍峨。连绵起伏的群山,簇拥着重重险关,在夕阳下,呈显梦幻般的询彩,是夏秋交替时的金,亦是彩霞笼罩下的红。

    历尽艰辛,我终于望见了雁门关。半蹲着身子,喜不自禁对狼王说道,“我到了,我回到雁门了,我回到中原了”狼王蹲在我面前,平视着我,长尾摇动,扫起地面的灰尘,仿佛也在为我欢喜。

    泪,一滴滴坠落,“谢谢你送我到这里,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以后的路,我要独自回去了”

    仿佛意识到将要别离,它用舌轻舔着我的下巴,双眸清亮依依。伸臂环过它的脖颈,手抚过它坚逆的狼鬃,我泣声道,“我不能带你一起,我若是带你去往人类的世界,你一定会有危险,中原人不喜欢狼,他们总在背地里骂你们,狼子野心、狼狈为j、狼心狗肺,怎么难听怎么骂。若是让他们看到象你这样的孤狼,他们一定会聚拢喊打,他们,不知道你的好”

    强抑住满心的不舍,我哽咽着安慰它,“所以,我不能核你。在你身后,草原和戈壁,无边无垠,那才是真正属于你的广阔天地”仿佛听懂了我的话,狼王绿眸中有暴戾而天真的光芒,轻声呜咽着,舔去我颊边的泪。

    泪水肆流,仿佛不会枯竭,只有眼前这无言的生灵,只有它知道,这一路,我走得有多么辛苦。

    狼王尾巴下垂,绕在我膝旁打转,呜咽有声。在泪眼朦胧之中,它转身离我而去,长尾高扬,特立独行桀骜野性的身姿,最终,消失在北方深沉的暮色里。

    我含泪起身,远处,就是雁门,过了雁门,我便能回到齐地,回到中原,回到长恭的身边。

    转身将走,却又再次回首饮北方,那广漠的草原和沙漠,带给我的,有在敕勒川时与长恭的美好回忆,有在沙漠逃亡时经历的生死之痛,还有在燕都的银帐里,那个可怕的夜。拭去颊边的泪水,我告诉自己,郑翎,你要坚强,一切,都会被草原埋葬,一切,终将过去。

    转身,我不停步的向着中原,走去。

    正文 第379章:狼烟再起 1

    一个月后。

    齐武成帝河清三年八月上旬。晋阳至邺城的官道上,一辆破旧的马车正缓缓而行。我一身农家女子打扮,坐在摇晃的车尾上。秋后的阳光温柔轻拂,仰首睐眼之际,前方,酒旗招展,汾酒飘香,一家小小的酒肆出现在绿树葱笼的路旁。

    钟大叔长吁一声,老马缓缓止步,大叔回头笑道,“娃娃们,下车打尖”十四岁的长姊秀秀最先蹦下马车,她伸手接住胖胖的墩子,哈哈大笑道,“墩子,你又胖了”

    我亦笑着跳下马车,一手一个,分别抱着最小的五丫、六丫〓丫、三丫、四丫自个乖巧的跳下马来』错,一共六丫头片子、一男孩,再加上钟大叔钟大婶这一对中年夫妇。

    这对好心的夫妇是蓟人,一家人走南闯北,以卖艺为生,一辆马车驼了全部家当,正准备去往邺城。正是他们,在半月前,将饿晕道旁的我捡上马车,细心照顾且不说,还让我随他们一家一路同行。

    一进入酒肆,钟大叔肚子里的酒虫全都醒了,嘀咕哀求半天,大婶虽然嗔怪,到底还是为丈夫点了一壶清冽的汾酒。几碟小菜,孩子们吃得欢声不断。旁桌,两个书生模样的男子正把酒浅斟低饮,低低的交谈声隐隐传来。

    年纪稍长的男子道,“听说,十天前,北周大将杨忠已经率兵出五原了?”

    “正是,年初晋阳被围,如今看来,秋后又是大仗在即了”另一儒衫男子眸光奕奕,清雅中透着几分少年英气。

    “今上仁德,送走北周晋公宇文护之母,晋公感激涕零,分明承诺不再与齐交战。然而阎氏一送走,北周竟然立即发兵。唉,周人如此失信,着实没了礼义廉耻”

    “兄长,这就是你书生迂腐了,想打这场仗的不是北周,而是突厥。据传,突厥燕都王手持信符,集结塞外各部首领,如今三十万铁骑出兵神速,都已经到达五原了。燕都王性情暴戾,北周与突厥结盟在先,晋公若不出兵相助,只怕燕都王当即翻脸,矛头反倒指向北周”

    “唉,今上若不送走阎氏,至少能让周军有所顾忌,这一送走,白白失了手中一枚绝佳好棋”年长男子牢满腹,继续道,“要怪,只怪这朝廷忒不争气,你就说黄河吧,文宣皇帝时,一到冬天下雪,北周就要派出兵士在黄河河面上破冰,只怕齐兵踩着冰面攻过去,如今呢,反过来了,变成齐兵下雪椎冰于河面,以备周人攻袭。单是这一项形势转换,劣优顿显啊”又长叹,“可惜啊,可惜,百无一用是书生。胡马嘶鸣,锋烟又起。这兵荒马乱的日子,也不知何时才是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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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的那位不以为然,“兄长,你这话又错了,书生怎么就无用?大丈夫投笔从戎,求报效国家,怎能久事笔砚偏安一隅?”

    “唉,为兄不比老弟你年轻气盛,正值热血之年,为兄可是有家累之人啊”

    年轻男子嗤嗤一笑,低声道,“我看你是家有贤妻娇儿,又买了几亩薄田,温柔乡里醉沉迷,失了平生之志气啊”

    “颓废,颓废,白衣之人,勿谈国事,免得惹祸上身。来来来,喝酒”

    正文 第380章:狼烟再起 2

    我默默聆听着这两名白衣书生之言,忆及当初段大人与斛律将军曾极力反对送走宇文护之母,看来,皇帝高湛到底还是一意孤行了。草野之民尚且知道分析其中利弊,高湛高居庙堂之上,反而行此糊涂之事,如此昏庸君主,北齐还能有什么消?

    钟大叔几杯小酒下肚后,打着酒嗝唤回四散玩耍的孩子们,于是上车继续赶路。车轱辘吱咯作响,钟大婶坐在我身畔笑问我,“翎儿姑娘,你亲戚在邺城是做甚行当的?”

    “他,是从军的”

    “从军的?翎姐姐,他是不是你的相好?”秀秀眼睛眨巴着,好奇的问。

    “秀秀,没规没矩”钟大婶柔声叱责道。

    秀秀嘴一嘟,又兴,悄声道,“翎姐姐,我也想去邺城,听说兰陵王在那儿,我好想去见他”

    “秀秀,你认识兰陵王?”

    “并不认识,可兰陵王是我心中的大英雄”

    钟大叔一边赶车一边回头乐道,“她呀,听多了兰陵王的故事,整日里吵着要去邺城找兰陵王。姑娘家家的,也不害臊”

    秀秀急得颊畔酒窝都粉红了,嗔怒道,“兰陵王本就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相貌又长得顶好看,爹爹,你说,你说,这中原大地,谁人不知?哪个不晓?不仅是我秀秀喜欢,百姓们都喜欢他”

    “是,是,你说的很是”钟大叔笑呵呵的转过头去。秀秀这才兴,对我说,“翎姐姐,我给你唱莲花乐”

    “好,我们听秀秀唱”不仅我说好,其他孩子亦纷纷拍手,为长姊叫起好来。秀秀于是轻身直立于摇晃的马车上,架势一摆,娇颦浅笑,亮出清亮的嗓子,唱道,“

    天苍苍,野茫,北齐出了个兰陵王。

    兰陵王,美名扬,有如天神从天降,

    面具掩去风华貌,画戟一挥退豺狼。

    叱咤风云丹青写。倜傥风流无法挡,

    将军生有倾城色,世间少女尽徬徨,

    风姿迷倒可汗女,芳心暗许心荡漾,

    求亲使者结裙带,北周天子暗神伤。

    兰陵王,美名扬,众将士,士气昂。

    凯旋歌,高声唱,我今为汝歌一曲,

    长歌一段段,

    短歌一行行,

    长歌短歌齐吟诵,唯有北齐兰陵王。

    这首歌,是我在晋阳围城时临时撰写,用于与杨整阵前对骂,想不到,却在民间传唱开来。马车行在颠簸的官道上,车轱辘吱儿吱儿的响着,我的唇角轻扬,跟随秀秀一起清唱:“兰陵王,美名扬,有如天神从天降,面具掩去风华貌,画戟一挥退豺狼”

    眼角微润,长恭,你知道吗?翎儿,离你越来越近了。

    正文 第381章:狼烟再起 3

    一名男子骑马奔过,似乎被秀秀的歌声吸引,他转头望了过来,清峻眸光落在了秀秀身上,正唱着莲花乐的秀秀脸一红,歌声停了。那男子笑容飞扬,眸中光华如流星刹那划过,短短数秒之后,他扬鞭策马,俊逸身影,很快消逝在扬尘的前方。

    五岁的墩子摇晃着秀秀的手臂,“秀秀,秀秀,你怎么不唱了?”

    “不唱了不唱了”秀秀坐下身子,“这歌你们听了那么多次,还不腻味吗?”

    “不腻,不腻”奈何无论弟妹们如何哀求,秀秀却再也不肯开口唱了。

    晚上,我与秀秀睡一头,见她在榻上一直辗转反侧,我轻笑道,“秀秀,那人,好似我们在酒肆里遇见过”月光如薄纱,透过窗棂照在秀秀脸上,她的声音里含了几分娇羞,轻声道,“翎姐姐。你说,我们还会再遇见他吗?”果然不出我所料,小丫头春心动也。

    我浅笑道,“如果有缘,一定会遇见的”

    “有缘?”秀秀轻语着,抬眸,望向窗外那轮明月。月光皎洁,夜,清凉如水,客栈院中种了几株月桂,米粒般的花朵含芳吐蕊,幽幽清香,丝丝缕缕,让月下的离人分外惆怅。很快就要到中秋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长恭,如今,你也在月下吗?

    八月十四,我们一行终于赶在中秋前抵达了邺城。与钟大叔一家告别之后,我沿着条石街道,脚步越行越快,越行越快,最后几乎是一路小跑起来,不再去理会路人讶异的目光,不再去掩饰心中的欢欣雀跃,长恭,我回来了,翎儿回来了。

    远远的,望见那扇熟悉的朱漆大门,眼角已湿润,深呼吸了数次之后,才敢叩响了门环,心,呯呯乱跳着,几乎已经急不可捺。迎出来的依然是那位亲切的老管家,望着满脸胀得通红的我,他讶然道,“姑娘,你有何事?”

    “老管家,我是来找兰陵王的”w~wlk

    “王爷?王爷并不在邺城”

    闻言,我霎时怔然,仿若炎炎夏日被人兜头淋了一头雪水,半响,才呆呆问道,“他不在邺城?他去哪了?”

    “这个老夫也不太清楚□爷经年四处奔走,上月他才从突厥回来,进宫面圣之后,连口水都没顾得上喝,就匆匆忙忙离开了邺城。广宁王、河间王、几位王爷听说我家王爷回来,都急急赶来,却连他人影都没抓着”

    “难道没人知道他去哪了吗?”

    “恒温大人或许知道他去了哪里,只不过,听说恒大人如今已经外派至洛阳了”

    许是见我眸中泪花闪烁,老管家担心的问道,“姑娘,你怎么了?你找我家王爷有何事?”

    “老人家,多谢您。如果您家王爷回来,请您替我转告,就说翎儿来找过他”强抑住心中的酸楚,我脚步踉跄离开了王府。将要宵禁,寂清的街道只剩稀稀落落几个行人,远处,金凤台ˉ应台、崇光台,三台矗立于西北,巍然崇举,其高若山。泪珠轻坠,皇城之都的邺城,我终于回来了,可是长恭,你到底在哪里?

    正文 第382章:狼烟再起 4

    独行在寂静的街道,身影细长绰绰,宛如一缕无主孤魂。远方三台层甍反宇,飞檐拂云,溶溶夜月掩在翘角飞檐之间,清辉如水、洒满人间。

    明天,就是八月十五了。

    仿佛,望见他在月下对我笑,他笑起来那般好看,凤眸微睐,斜飞入鬓。

    薄唇,扬起柔和的弧度。当吻落下时,悱恻而缠绵。

    我笑着伸出手去,虽然笑着,眼泪却忍不住噗噗往下掉。

    长恭,不要折磨我,快点回来我身边。

    快点回来,不要独留我在这喧嚣尘世间。

    皓月西沉,晨曦初显,街上行人渐渐增多,贩夫走卒、车水马龙,青天白日之下,尘世依然纷扰熙攘。

    正唱着小曲的秀秀第一个发现了人群中的我,一曲唱罢,她撒腿奔至我身边,扶着我双臂连声道,“翎姐姐,你怎么了?你的脸色怎么这么苍白?你没有找到你要找的人吗?”

    孩子们亦都围上前来,一张张小脸仰望着,一声声唤道,“翎姐姐,翎姐姐”

    我蹲下身子,将墩子抱在怀里,缓缓坠泪,摇头哽咽,“我找不到他,我找不到他了”

    秀秀急道,“怎么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然而,我未及开口,已被人狠狠伸掌推倒,“和大人出巡,还不速速回避”眼前,是一个凶神恶煞的差役“翎姐姐”秀秀伸手想要扶我,那人棍子一挥,骂道,“死丫头”秀秀顿时也坐在地上,几个孩子吓得抖筛一般,全缩至我与秀秀的怀里。

    所有百姓皆被这群差役赶至道路两旁,鸣锣开道声中,一抬六扛舆前呼后拥而来,肩舆华丽,垂丝缀穗,绮靡轻纱如紫雾般飞起时,只见和士开撑肘倚軨而坐,细目微睐,肌肤白晳,一幅悠然自得的模样。

    望着渐渐远去的肩舆,秀秀吐舌做了个鬼脸,轻言道,“好个气派的官”

    “你们还好吧?”

    一只手向我们伸了过来,关切的声音响起,我与秀秀一齐仰首,眼前之人,分明就是那天在小酒肆里遇见的公子。一袭潇洒宽袖儒衫,笑容羁秀,眉宇明峻。

    秀秀顿时又惊又喜,俏脸粉粉的,红了。

    正文 第383章:去洛阳 1

    秀秀向他伸出手去,二人视线相撞的刹那,“是你?”他亦认出了秀秀,唇角笑意扬起,道,“姑娘的莲花乐唱得不错”“多谢公子”秀秀就着他的手起身,刑娇羞,如花轻绽。

    人群渐渐散去,我抱着墩子和六丫起身,五丫扯了扯秀秀的裳角,叫,“大姊”

    秀秀哎了一声,这才醒过来,麻利的帮五丫拍净衣裳上的尘土,一边说,“三丫,四丫,自个儿拍干净,别让爹娘看到你们泥猴儿似的”又笑凝一旁的男子,道:“你们,还不快谢谢哥哥”

    “谢谢哥哥”六个孩子异口同声。

    “哈,让我猜猜,你叫五丫,那么这个是三丫,四丫,六丫”他一一指出孩子们的名字,笑容里亦有几分孩子气,又指着我与秀秀,问道,“她俩呢?”

    “她是秀秀,她是翎儿”六丫奶声奶气道。w~wlk

    他笑道,“哦,为何你叫秀秀,你叫翎儿,你们妹妹的名字就都是二丫三丫呢?”

    秀秀亦不扭捏,笑道,“秀秀是我自个改的,我的名字原本叫大丫”

    “哈,原来如此”这十八九岁的年轻男子,笑容爽朗,点漆双眸清亮到透明。

    一个中年男子匆匆走来,见他混在我们这群女子中间,奇道,“萧飒,我才走开这么一下子,你又怎么了?”

    “三叔”他站起身,望向远去的官轿,努嘴讥讽道,“黄门侍郎的肩舆刚过,可威风着呢”

    那中年男子忙低声道,“萧飒,这儿可是在邺城,和士开如今权势如日中天,你可别口没遮拦”

    萧飒不屑道,“三叔,难道我说错了吗?都这时候了,和士开还耍这等威风』厥人已经攻破幽州,三十万铁骑压境至长城以南”周皇帝宇文邕也已经亲至沙苑,赐斧钺予柱国大将军宇文护。如今宇文护统领关中二十四军、禁卫军、秦、陇、巴●军,再加上归附的羌人、胡人等,共计二十万兵马扬尘而来。周柱国尉迟迥帅率精兵十万为前锋,都已经东出潼关了,军情如此紧急,可邺城上下却仍然一团祥和,佞臣j党仍然横行作怅,怎能不让人扼腕?”

    中年男子掩口不及,低声哀求道,“我的小祖宗,让你别说,你还偏偏一说一长串。萧飒呀萧飒,打仗之事自有军人为国效力,你一个读书人,操心那么多干嘛?你父亲让你来邺城投奔我,可是为了你将来的仕途,若你再是如此,我这个做叔叔的,非但帮不了你,只怕反而会遭你连累”

    “三叔,我可不想连累你,正好,我对捐官也没什么兴趣”看来这萧飒虽年幼,性情却犟,冷哼道,“我想要去洛阳”

    正文 第384章:去洛阳 2

    “萧飒,你想去洛阳做什么?”中年男子为之气结。

    萧飒道,“三叔,我家世代经商,爹娘偏想让我做官,我自小舞刀弄棍无拘无束,哪里能混得来官场?我有位莫逆之交在洛阳经商,此前他多次有信函来,想让我去洛阳帮他,可爹娘偏偏不许,如今我寻思着去洛阳投奔他,学点经商之道亦不错”

    “不行”中年男子断然拒绝,“莫说你是去学经商,你爹娘不会应允;更何况洛阳如今兵荒马乱,你若去了,万一出个岔错?你爹娘非怪罪我不可”说罢,中年男子拖着萧飒的胳膊往前行,道,“我劝你不要多想,速速跟三叔回去,好生温习你的《礼》、《易》、《春秋》。虽是捐官,你也莫要辱没了读书人三字”

    萧飒一脸无奈被他三叔拖着前行,回头时,却望见秀秀正抿嘴禁不住的乐。他眸中赧然,转首低声哀求道,“三叔,别拖着我走,我不是小孩子了”

    我静静的伫立,凝望着那远去的两叔侄,脑中浮现两个字,洛阳。w~wlk

    北周大军已经兵出潼关了。很明显,此次北周的目标是洛阳城。如果洛阳被围,不论长恭在哪里,他,一定会去洛阳。

    是的,我也要去洛阳,与其在邺城等,倒不如直接去洛阳等他。

    辞行时,听说我是要独自一人去洛阳,钟大叔钟大婶面面相视,一脸担扰。我跪地重重叩首道:“大叔,大婶,多谢你们的救命之恩,多谢你们这一路的照顾。原想着到了洛阳之后,翎儿再好好还你们这份人情,却不想投亲不成,又得另寻去处。你们放心,终有一天,我郑翎一定会报答你们的”

    夫妇二人慌忙将我扶起。大叔叹道,“傻孩子,说什么报答呢?你这一路上,帮我们洗衣带娃,也干了不少活计,大叔大婶反倒要感谢你呢”钟大婶怜爱的望着我,道,“只是,如今洛阳兵荒马乱,你一个女孩子孤身前往,我跟你大叔怎么放心呢?”

    “爹,娘,我想陪翎姐姐一起去洛阳”这时,一直沉默的秀秀突然说道。

    正文 第385章:去洛阳 3

    秀秀的话,一语激起千层浪,可再大的浪,亦抵不过她的痴缠狡黠,一直说到大半夜,钟氏夫妇到底还是答铀大女儿要求,条件是,四个月的期限,四个月后,在年前,秀秀和我,必须都安安全全的返回邺城。

    临睡前,秀秀大喝了一水杯,心满意足的和衣躺下,笑眯眯的,唇角都合不拢

    我浅笑道,“说吧,今儿午后和二丫去哪了?”

    她在枕上撑起手肘,笑嘻嘻的望着我,“翎姐姐,你咋不问我为啥要陪你去洛阳?”

    “你少拿我作筏子,我知道你的醉翁之意”

    “啥醉翁?”秀秀不解。

    “就是说,你压根不是为了陪我,而是另有企图?”

    “嘿嘿”秀秀偷笑着,凑拢我耳畔,压低声音道,“我叫二丫悄悄跟着他,打探到他叔父的住处。你说好巧不?午后我才去到,刚好他也偷溜出门,被我逮个正着。我跟他说了,咱俩也要去洛阳,让他捎上咱俩”秀秀越说越开心,道,“嘿,他还真答铀,约好明儿辰时,在邺城北门外会合”

    我问道,“秀秀,你跟他才见几次面?你就不怕他卖了你?”

    “他不会”秀秀笑容甜美,双眸熠熠生辉,“他可是正人君子”见我一脸挪揄,她脸红了,‘噗’的一声吹熄烛,喜孜孜道,“翎姐姐,你说得对,有缘,果然是会再见面的”皎皎月光,照入屋内,她在月下簌簌解衫,手挽起一头青丝垂于胸前,轻声问,“翎姐姐,你可有喜欢的人?”

    我双眸一黯,轻答道,“有的”

    “那么,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w~wlk”

    见我沉默良久,秀秀俯首轻问,“翎姐姐,你睡了吗?”

    我轻声道,“喜欢一个人,你就会天天想着他,与他一天不见面,就好象隔了三年那么久,一旦见了面,又消与他永远都不要分离”喉间渐哽咽。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泪,濯了眼角。

    耳畔是秀秀欢快的声音,“是这样的呢,翎姐姐,我就是这样想的”“嘘”我低低提醒,她于是压低了声音,嗤嗤笑道,“我就是想见到他,我就是想要天天跟他在一起”

    “傻秀秀”我微微笑着,却又被她的执着和热烈感染。

    次日清晨,我和秀秀饱餐一顿,换了一身破旧的男装,各自背起简易褡裢,孩子们眼泪汪汪的扯着我俩的衣角,钟大婶独去一旁抹泪,钟大叔倒是豪爽,“我闺女好,有出息,不狼自幼跟着我行走四方,当儿子一般养大的,如今倒比男儿还讲豪气重友情”

    “爹”秀秀眼眶红红的,这会倒真的不舍家人了,将弟妹们揽怀里抱了又抱亲了又亲,一直折腾了好半天,才恋恋不舍的出门∵在路上,犹自抹泪不止,泪落得跟坠珠子一样。

    可一出了城门,远远望见,漳河蜿蜒如玉带,绕邺流向远方,那如玉少年身姿颀长,扯辔斜倚于一株碧柳下。

    秀秀的笑颜,在白露初晞的辰光,一下子又欢快绽放了。

    正文 第386章:去洛阳 4

    秀秀的眼光没错,一路上,萧飒确实对我俩百般照拂,他本是飒爽少年,颇有几分仗剑游侠的豪气,再加之与秀秀互生爱慕,一路上看他们二人吵吵笑笑,洛阳也渐渐的近了。

    越近洛阳,扶老搀幼举家避难的人就越多,有人说周军已兵出函谷,有人说周军已兵至弘农,有人说北周大军已屯于邙山,有人甚至说洛阳城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

    听说我们三人居然要在这时候去洛阳,来者无不劝说我们返还。我不过淡然一笑;萧飒却是少年意气,一听大仗在即,一腔热血恨不能即时挥洒,双眸更是生出熠熠光辉;秀秀则是一意孤行的,总之是我与萧飒在哪儿,她都誓要跟随到底的。

    齐武成帝河清三年九月初二。我、秀秀、萧飒三人,从邺城到了洛阳。

    与我们同日抵达的,还有北周的军队。

    一眼望不见边际的玄铁黑甲兵士扬尘而行,旗幡招展,戈戟重重,有如穿行于黄尘沙雾中的黑龙”周延袭西魏府兵军制,不过十数年,兵马愈盛,当年高欢与宇文泰均力抗衡,如今看来,宇文氏后裔却要略胜一筹了。

    “哇,好多人……”秀秀睁大着眼睛,忍不住要感叹,却被萧飒一把捂在唇上,“大丫,不想活命啦?”秀秀‘唔唔’点头,连连表示再不吭声,萧飒这才松手。

    我们静静伏身在灌木丛生的的崖边,望着这支军队从谷底蜿蜒穿行而过“这忧先锋大将尉迟迥的军队,约有五万之众”萧飒压低声道。我点点头,“先锋先至,大军押后,想来,数十万大军很快就能全部抵达了”

    一名年轻小将纵马持槊而来,马蹄扬尘,‘炀’字旗下,露出他清俊的容颜,是剑气的磨砺?是铠甲的光华?紧抿的唇,跳脱的眉,眸光流转如蕴宝光,竟,依稀似那人模样。

    “那一定是雍州牧齐炀王宇文宪”萧飒兴奋道。

    秀秀道,“齐炀王,我听说过,是北周皇帝的五弟吧?”

    萧飒点头,“正是,据说战功卓勋、骁勇好战,想不到竟这么年轻”又道,“北周皇帝也很年轻,只不知他此次是否会亲征呢?”

    “萧飒,秀秀,走吧,我们抄小路,一定要在黄昏前抵达洛阳城”我淡然起身。

    伫立在这座山崖上,已经能远望崇山峻岭外那座熟悉的城池。风,轻柔吹拂,心中却生出一种万水千山走遍的沧桑

    五年前,我在千年后的洛阳,被一阵飓风带至这个陌生的世界;四年前,我被宇文邕伤透了心,怀着另一番憧憬前往洛阳。

    在洛阳,从军三年,也曾莞尔笑,也曾浩然歌,也曾鲜衣怒马正少年。

    洛阳,如今,我却只余一颗乒失落的心,再一次回来你身边。

    正文 第387章:战洛阳 1

    北齐河清三年的秋天,似乎过得特别快,睐眸仰首之际,秋日炽阳已从指缝间悄然消逝,萧瑟的北风又起。

    洛阳城被窝过三旬注)。

    其间,北周晋国公宇文护屯兵于弘农;雍州牧宇文宪、同州刺史达奚武、汉州总管王雄屯兵于邙山;前锋大将尉迟炯则连营十数里,将洛阳城围了个水泄不通。

    已是初冬了,寒风起时,薄衣内渗入一阵阵的寒意。

    无数次,我伫立于洛阳高高的城墙,痴痴饮着北方。

    心,在盼望着一个人的到来。

    洛阳之北,北邙山东西绵亘数百里,丘陵山势,宛如一道天然屏障,将洛阳城环抱。

    亦,阻隔了我怅然痴望的视线。

    因洛阳久攻不下,如今,周军主搜派兵切断了至河阳的通道,阻止北齐援军从晋阳北下。

    诺大的洛阳城,犹如一座孤城。四方援军皆不得入。

    但,洛阳毕竟是洛阳,四塞险峻、城池坚固、易守难攻,形势甲于天下。

    洛州刺史段思文性情沉敏和正、涉猎经史,能处险势而不惊;又兼之躬履素俭、爱民如子,善于抚御人心,任刺史多年,在洛阳百姓心目中威望颇高。

    洛阳被围三旬,年近五旬注2)的段思

    兰陵王妃第30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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