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我们穿啦!第1部分阅读
老公,我们穿啦! 作者:未知
老公,我们穿啦!第1部分阅读
老公,我们穿啦!
作者:我有一个梦
01
第一章、老公,我们缩水了
“我说,又不是赶着去投胎,你开那么快做什么?”叶默双手紧紧地抓着扶手,冲身旁的男人大声吼道。
不过就说了句她短期内没打算生孩子,让他回家和爸妈说说去,结果就变成了这样。
这么多年了,霸道又死拗的臭脾气一点儿不见改观,她这是什么命那,居然嫁了这么个独断专横的男人。
程玺麟面上冰冷,心里却燃烧着熊熊烈火,她居然敢说不要孩子,居然说如果现在已经怀孕了就立即去做人流,说话的时候表情还那么坦然无谓,这胆子是越发的大了……
心里越发的来气,猛力踩了一脚油门,纯黑色的奥迪车飙得飞快,轮子摩擦过泥筋地面,发出嗤嗤的声音。
叶默已经吓傻了,双手死死的抓着扶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车窗外的景物呼啸而过,隔着挡风玻璃,她都能想象那风锋利地刮在脸上,该有多痛。
恐惧之情越发的浓重,双手双脚抓不到实物的空虚令她心下慌乱无比,明显超标的速度,他冰凉肃穆的脸,这个男人,太t可怕了。
“玺……玺麟……老公……我……怕……停下……”张口说话的当,豆大的泪水自漂亮的大眼睛里簌簌滚落,连带着说话的声音都跟着抖了起来。
用眼角瞟了瞟已经哭成一团的女人,程玺麟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渐渐放慢了速度,然后一脚刹车停在了路边。
“人流这样的胡话也是乱说的?以后不许和陈涓那一伙有胸无脑的女人往来了,都往你脑子里塞的些什么破玩意儿,本来就够笨了,还想变得更笨吗?”
叶默暗恋了他两年半,追了他四年半,恋爱谈了一年半,如今结婚已经快三年半了。两个人的默契程度和配合效率可想而知。
深知他一口气说这么多话,其中还带了不大雅观的脏俗字眼,自是已经不再生气,自己这时候只需要撒撒娇发发嗲,她的宝贝老公就会变回往日那个衣冠禽兽。
请原谅她用了这个形容词,虽说不甚好听,却形容得非常恰当。这个男人在外面,无论是对生意场上的敌手还是有好几年交情的老朋友,都是一副淡然礼貌的模样,可一回到家里就立即恢复本性。
那叫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老爱嫌弃她手艺不精,却又死命压榨着她做,做完还一边扒着饭一边挑剔。吃完了饭让她锤背咯、按摩咯都是家常便饭,呼来喝去,一点儿不懂怜香惜玉。
叶默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就是一保姆,不对,是保姆加三陪。这个三陪当然是最原始意义的三陪,陪亲、陪摸、陪做……
中学时代的叶默曾一度很迷恋打篮球的程玺麟,可如今的她简直恨死了他爱运动的喜好。
因为他这一运动一锻炼,体力和精力就变得奇好,这精力一好了晚上要是得不到发泄就会睡不着。
当时的场景是这样,叶默紧紧拽着自己的睡衣衣襟缩在床角,警惕着望着站在床边的男人。
程玺麟则曲抱着双臂,半眯着眼懒懒地盯着她,“我们要吃饭对吧?”大床上的小女人点了点头。
床边的男人脸上表情没变,继续对自己不愿合作的老婆说道,“吃饭要钱对吧?”
叶默知道他肯定有阴谋,可吃饭确实要钱,这个问题应该没问题,于是又点了点头。
男人唇边扬起一抹若有似无的笑,“赚钱得有精力才行吧?”已经连问了三个很一般的问题了,叶默不敢贸然点头,眨了眨眼睛,仔细想了想才又点了一下。
“很好,我不睡觉,哪儿来的精力赚钱给我们吃饭?你不让我得逞我又怎么安心睡觉?同理相证,你不给我伺候得舒舒服服的咱们怎么吃饭?”
“……”
叶默总觉得这里面有问题,可又找不出破绽来反驳他,再瞧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心里就更没底儿了。
不等她想明白结症所在,她那狡猾阴险的老公已经压了上来。这一轮,程玺麟不费一兵一卒轻松获胜。
这两个人一直都是这样,程玺麟一路算计,让她将这一生最美好的时光都给了他,最后被他养在家里仅供他所有。
叶默一路被算计,同样独霸了他这一辈子最年少轻狂的日子,成为了他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更是唯一一个的女人,得偿所愿。
事业、家庭、爱情,一切顺风顺水,一路无风无波。他们都以为自己就会像这样耗尽一辈子,然后尘土归一。
可今天,注定了是个不一样的日子。
叶默率先发现了那辆直冲过来的大货车,可她来不及高呼来不及逃命,只能瞪大了眼睛盯着迅速撞过来的车头。程玺麟发现的时候,一切都已经晚了,他只能凭着本能将叶默护在怀里,然后轻拂过她散发着淡淡馨香的头发,用叶默这一辈子都没听过的温柔声音说。
“别怕,我们不会分开。”
……
叶默自黑暗中恢复意识,并没有立即睁开眼睛,反而还用力的紧紧的闭着眼皮。
车祸发生时的场景一股脑的涌了出来,她清晰的记得她老公将她紧紧的护在怀里,紧急刹车时,巨大的车轮和地面之间发出“吱吱吱呀”的刺耳噪音。
紧紧的闭着双眼,缓慢的伸出手去。车祸了,她因为老公的保护还活着,可是全身都是麻木的,那么她老公一定……一定……
伸出去的手因为情绪的波动不停抖动着,生怕触到的是一具冰冷僵硬的尸体。
她这一辈子都在围着这一个男人转,她不知道如果他死了,她要怎么办,独自活着还能有什么意思。
右手终于触到了实物,冰冷僵硬的身体,被血浸得全湿的衣料……她不敢睁开眼睛来看,不敢看到那张英俊冷凝的脸变成死灰色,不敢看那个伟岸挺拔的身体没有一丝知觉。
害怕和着悲伤,眼泪顺着眼角,渗出紧闭的眼眶,如同一条断了线的链子,丝毫不受控制的滴落。紧咬的嘴唇间慢慢泛出些细碎的呜咽之声。
“呜呜呜……老公……别……死……呜……”
正哭得伤心带劲时,耳边突然响起一个极不耐烦的声音,“别哭了,我没死,叶默。”
“嘎?嘎嘎?”叶默一直抖个不停的眼皮终于停了下来,可她还是不敢睁开眼睛,不敢相信在那样的撞击下她老公会没事。可……可这个熟悉的说话语调,还叫出了她的名字,但是她老公的声音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迅速的睁开眼睛,等看清了眼前的人之后,叶默被吓得弓腰弹坐了起来,一双水灵的大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半坐在自己身边的人。
“你你……这小屁孩儿是谁……”
“= =|||”
此时的程玺麟惊讶之情绝对不压于叶茉,他是在她的哭喊中醒过来的,随着脑子里意识的恢复,耳边的声音也越来越清晰。
那个熟悉的清丽声音逐渐变得稚嫩,等他皱眉睁开眼睛时,便看见一个三、四岁大小的小女娃躺在身边,眼睛死死的闭着,浓密卷长的睫毛随着哭声不断的抖动,一双小手还紧紧的揪着他的衣服,双脚并拢呈卷曲状态。
小女娃的模样生得粉雕玉琢,但他确定是他以往从未见过的。只是这熟悉的姿势,熟悉的语调都在向他透露着一个信息——这个眼泪鼻涕流了一脸的奶娃娃很有可能是他老婆。
几乎是条件反射,程玺麟迅速抬起手伸到了自己面前。然而,随着他手中的动作,出现在面前的却是一只白皙瘦小的巴掌。他惊讶的张了张嘴,捏了捏拳头,面前的手掌也跟着捏成了一个小小的拳头。
立即低头朝自己的身体看去,结果同样的令人惊悚。这哪里是他的身体,分明是一个四、五岁大小的男孩子,身上穿的还是玉锦金边的长衫袍子,脚上是一双纯手工制作的小皮靴。衣物虽都被水浸得湿透,可从那精致繁复的花纹上仍能看出是价值不菲的好物。
转头看向身边一身翠绿小衫裙的小女娃,脑中开始出现一个恐怖的猜想。他们这样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借尸还魂?借的还是非21世纪的尸?
一切都来得很突然,可这么多年的磨砺已经让他学会了在无法预知的情况下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拍了拍一直抓着自己衣襟兀自哭喊的叶默,郁闷出声道,“别哭了,我没死,叶默。”
他承认他是刻意叫出她的名字,这么做无非是想确认一下,面前这个流着口水的女娃娃是不是他老婆。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除了几秒钟的呆滞之外,他很快了然。
他们两个是一起出的事,在一起并不出奇。再看两个小孩子身上已经湿透的衣物,以及眼前的这个大湖,想来这两具身体的主人已经在湖中被淹死了吧。
长叹了一口气,将他们可能借尸还魂的情况给他老婆说了说,并且做好了当百科全书给她做全程解释的准备。
然而这一次,他一向反应迟钝的老婆却明白得非常快,转悠着脑袋四下看了看,便转回头看向他,凝神聚气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道,“老公,我明白的,我们这是穿越了。”
只是,一个三、四岁大的粉□娃用如此严肃的表情软糯的声音说出这样的话,只会让其他看见的人无语摇头。
叶默其实是个很没出息的人,从中学一年级认识他一直到后来二人共结连理同居一室过日子,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二年。她生活的重心和中心一直都是她的老公。
所以,就算如今发生了如此匪夷所思的事,只要她还和她老公在一起,就一点儿问题也没有。
因为身体曾在水中淹溺过,又还是两个幼年的小娃娃,即便这时候已经被这对夫妻附了身,可身体的个中机能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恢复。
叶默听从程玺麟的指示,乖乖的躺在原地等待着身体回暖,以免贸然乱动会抽筋痉挛,大眼睛眨巴眨巴的四处好奇张望。
“老公,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办?我觉得哈,以我看穿越小说的经验,我们应该要找到这两个小家伙的家人,然后混吃混住混到长大。”
“我们现在这个样子怎么找人?再说你认识他们的家人吗?”
叶默抿了抿有些干涸的嘴唇,小眉毛轻皱了皱,垂下眼帘忧虑道,“对呀,我们又不认识他们。那你说怎么办?”
不同于叶默的满腹忧心,程玺麟显得轻松很多,伸出手枕在脑袋下面,看向湛蓝无比的天空,“你不是跟着妈学过玉器鉴定吗?看看你手上的镯子。”
叶默将信将疑的抬起粗短的小手臂,另一只手则抓起那小小的白镯子放到太阳光下。她在家里当了快四年的全职太太,大本事没学到,小样的本事却学了不少,这都要拜她那多才多艺的婆婆所赐。
阳光下的白玉镯子泛出一丝丝柔和的白光,叶茉惊叹,“这是和田玉呀。”一个两、三岁的娃娃手上戴的居然是和田暖玉,足以说明的问题很多。
程玺麟微微笑了笑,用清亮稚气的童音沉着说道,“这个镯子至少能说明四个问题,第一,这家里很富足;第二,这个富足的家里很疼爱这个女儿;第三,贵重物品都还在,这两个孩子不是因歹徒劫持撕票死的,而是失足落水正常死亡;第四,他们的家人这时候一定还在附近找人。”
听他一字一句的说完,叶默不禁咋舌,她老公果然是她老公,就算变成了小正太依旧是她老公。她就只想到了家里有钱这一点,他居然能条理分明的列出这么多来。
赞同的点了点头,“说得对,那我们现在就躺在这里等他们来找好了。到时候我就假装失忆蒙混过关,也不枉费这个出现率极高的穿越桥段纳。”
程玺麟冲天翻了个白眼,他老婆果然还是他老婆,就算变成了萝莉依旧是他老婆。
“你还真当是脑子进水了?装失忆也能想出来。这么大的小孩子能被怀疑什么?再说遇见了这么凶险的事,到时候性格表现不一样又不出奇。”
虽说程玺麟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是叶默也有她自己的理由,憋了憋嘴继续道,“切,你这就没经验了吧。看我们这个装束很明显是穿到了古代,也就是说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可能是封建社会,科技自然是不发达的,那这些人肯定会鬼神迷信。我们在湖里游了一茬,回去还性情大变,那些人率先想到的不会是受了惊吓,而是中邪被鬼附身,到时候不就多事了?”
听她这么一说,程玺麟似乎也觉得有些道理,一时摸着下巴仔细思索起来。叶默见自家老公听进了她的话,还没发出质疑,更加得意了,继续献宝道。
“以我过往的经验来说,咱俩出车祸的时候肯定是死了,可现在我们又没死,可见灵魂鬼怪这些东东是存在的。到时候要真来几个抓鬼的天师什么的,我们岂不是危险了?”
在她的分析之下,程玺麟沉默了,真看不出来,自己这个平素迷糊迟钝的老婆还有如此敏捷紧密的思维,不过……
“你这都是哪儿来的经验之谈呢?”
叶默嘻嘻的笑了笑,一双大眼睛眯成了月牙形状,“这是个秘密。”
程玺麟无奈的看了她一眼,也没有追问。考虑到她方才说的那两种可能,细想想还是小心为妙。若真是被驱邪的抓住了,确实会很麻烦。何况,在那样的撞击之下,他们两个的肉身肯定是没得救了,为今之计也只能暂居这两个小娃娃身上见机行事。
转头看了看身边的小女娃一眼,心里各种滋味儿都有,真没想到这般离奇的事都让他给遇上了,好的是没有和她分开。无论让她一个人碰上这事儿还是留她一个人在原来的世界活着,只怕都会惊慌失措得很,如今这样的局面也未曾不是一个好的结果。
几不可闻的叹了一口气,放柔了声音对她说道,“失忆这个办法留作后路,等先探探情形了再说。记得到时候放机灵些,招架不住了就哭就闹,但是绝对不能离开我身边知道了吗?”
叶默已经习惯了听从自己老公的指示,自是没多做犹豫,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重重的点头应下。
又躺了一会儿,感觉到身体机能渐渐的恢复,叶默便开始不安分起来。其实也不怪乎她急躁,实在是头一回穿,对这个全新的陌生的世界充满了好奇。
东楸西瞧了一阵儿,便开始和自己的老公闲话起来,“老公,你说这会是什么朝代呀?是男权制度还是女尊社会呀?你说这俩小娃家是经商的还是当官的呀?还有你觉得武林和功夫这些东西是不是真的存在呀?还有还有,你说咱俩现在是啥关系啊?”
“……”
虽然前面的都是一堆暂时不可能得到答案的废话,可最后一个问题却是实实在在的撞在了我们程大……哦不对,应该是程小帅哥正纠结的点子上了。
这个问题可还真不是一般的严重,这俩小娃娃到底是什么关系。单从目前来看,还无法确定是不是一同落的水。但是经过水下一番挣扎最后还能被冲到一处,可见有所牵扯的几率是很高的。
仿佛是觉得他还不够苦恼,叶默突然一声惊呼,随后抓了他的衣袖子大声喊道,“老公,我们不会是兄妹吧?那岂不就是乱囵?哦买噶的!”
叶默还在旁边一个劲儿的胡乱揣测,程玺麟的脸已经快黑完了,心里突然觉得烦躁无比,斜睨了身边的小女娃一眼,最后无奈的长叹了一口气,“行了,这些到时候就知道了,要真是兄妹……”就只能乱囵了。(= =)
许是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也许是看出了自家老公正处在暴躁和抓狂的边缘,叶茉识相的闭上了嘴巴。只是一双圆滚滚的大眼睛左骨溜了右骨溜,完全不知安分为何物。
正当二人无语望天之际,远远传来些若有若无的呼唤声。程玺麟立即弯腰坐了起来,转头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叶默也乖乖的爬起来,凑到他身边探听情况。渐渐的呼喊的声音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大,看来是正朝着他们这边来了。
而随着搜救部队的移近,叶默也听清了那一声声呼喊里的内容。男人和女人的声音夹杂在一起,喊的只有两个称谓……
“五小姐……”、“小世子……”
……
02
呼喊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清晰。叶默巴拉着程玺麟的手臂细声问,“老公,是不是找我们的来了?”
程玺麟侧耳认真听着,听她问自己,便点了点头沉声道,“很有可能。”
叶默突然变得有些紧张起来,毕竟他们即将要面对的是连他们自己都预测不到的未来,而这些所谓的亲人全都是些不知道什么样子的陌生人。小手紧紧的拽着她家老公的袖子,一阵凉风过去,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老公,我觉得我有点儿冷。”说完牙齿已经开始上下打起架来。程玺麟转过头来,才发现她一张脸已经被冻得通红,嘴唇惨白没有一点儿血色。
程玺麟心里一惊,难道是落水吹风感冒了?连忙张开双臂企图把她抱进怀里,可此时的他不过是个与她差不多大的小孩子,抱她入怀这个往日里简单顺手的动作,在此时做起来就显得分外艰难。
如斯现状,令他几不可闻的皱了皱眉,心情也跟着变得有些烦躁,这个身体还真不是一点点的不方便。
“起来靠我身上,我们穿过这片芦苇荡往那边走。”因为心情不爽,以至于连说话的声音都阴沉了不少,虽还是个稚嫩童音,却带着明显的不耐。
叶默轻咬着下嘴唇,听话的扶着他的手臂站起身来,然后慢慢往呼唤的人群走去。
一直到这时候叶默才发现,这是一片很大的湖,周围是浓密高大的芦苇荡。两个小孩子一钻进去,就如同被湮没入潮水中一般,连脑袋都看不见。
程玺麟牵着叶默的手,侧头仔细听着呼喊声以分辨方向,叶默也知道这样的情况不能打扰他,要是迷路了,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两个小小的人,手牵着手走在葱绿的芦苇荡里。经过一个野鸭窝的时候,叶默睁大了眼睛与那野鸭子对视,对方却一点儿也不惧怕她,甚至还转动脖子一路目送他们。
叶默新奇得很,瞪大的眼睛一眨不眨,人都已经走过了野鸭窝,脖子还一个劲儿的往后转。一时分心,一脚陷进了稀泥里,身体往前一栽,几乎是本能的,空出的那只手立即去抓身边粗大的草梗,刚好惊吓到了丛中栖息的鸟群。
先是四五只飞了出去,紧接着便是一大群,全都噗嗤嗤飞向天际。而叶默终是没稳住,咚地一声扑进了稀泥里。前面的程玺麟正侧耳认真的分辨着呼喊声,没料到身后会突然出状况。
一个没留心,被叶默猛的一扑,也跟着摔了个狗吃\屎。两个小娃娃,本就浑身湿透,这般一折腾,硬是变成了小泥人儿。特别是程玺麟,脸直接朝地,尽数浸进了泥水里。
叶默扶了扶一边已经散落下来的发髻,挣扎着爬起来。等她揪着笔直的芦苇梗站稳了小身子,才发现气氛突然变得有些诡异。
有人那目光就跟激光剑似的,仿佛能把她盯成肉窟窿。叶默提了提全是泥巴的裙摆,抬起头便对上了那双要吃人的眼睛。
“……”
“……”
几秒钟之后,如绿色浪涛般翻腾的芦苇荡里传出一个清脆的爆笑声。然后以声源为中心直径六、七米范围内的野鸟全都普索索惊飞了出去。一时间,平静安宁的芦苇荡里一片欢腾。
“哈哈哈哈哈哈……”叶默一手捧了肚子,一手指着自己的老公,笑得前俯后仰,眼花直转。就连自己身上的稀泥巴都无视了。
而程玺麟则臭着一张脸坐在泥地里,整个脸上敷满了泥水,只留了两只大眼睛在外面,深黑色的眼眸子冷成了冰剑。
两个借尸还魂的新时代小夫妻就这样坐在看不见边际的芦苇荡下,一个笑得肚子都酸了,小身板摇摇晃晃的,仿佛轻轻一推就会倒在地上;另一个则冷成了冰棍,整个人只盯着笑成肉团的小女娃,似乎拿了锤子砸下去,他就能碎成冰渣渣。
叶默一直笑到笑不出声音,回头便见程玺麟一动不动的瞪着自己。连忙敛了笑,吐了吐舌头。伸手去抓她老公的袖子,余光不小心瞄到那张全是泥浆的脸,一时没忍住,噗嗤一声又笑了出来。
如是几轮,终于将浑身的力气都耗尽了。小小的身体往边上倾斜着的草根上一坐,一双肥肥小小的手一个劲儿的摆,“哈哈……不来了……哈哈哈……咱歇会儿吧……哈哈哈哈……”
“……”程玺麟恨得牙痒痒,几乎想扑上去把那个笑得忘爹忘娘的人揉成一个肉团子。
就在这时候,突然传来一个响亮的惊呼。
“五小姐!”
接着就看见一个淡粉色衫裙的年轻女子一脚深一脚浅的奔过来,然后一把将叶默搂进了怀里。嘴里还不断叨叙道,“谢天谢地,谢天谢地,总算是找到了。”
念叨完了又猛的放开叶默,侧身跪在地上,朝东砰砰的磕了三个响头。叶默当即就被囧在了原地,果然是封建社会。
这时候其他的人也都纷纷赶到,其中一个小厮打扮的少年扒开人群冲了进来,然后做了一件让叶默更囧的事。
那小厮和刚才那女子一样,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只不过他跪的不是东边方向的老天爷,而是坐在地上一脸泥巴的程玺麟。并且不断的磕着头,口中连连请着罪,“小世子,都是安来的错……只求能赏奴才一个全尸……”巴拉巴拉一大堆,全是废话。
直到叶默实在没憋住,欠着鼻子打了一个又响又大的喷嚏,不断求着饶的声音才戛然而止。粉裙子的姑娘连忙一把把叶默抱进了怀里,气冲冲的对跪趴在地上的安来道,“这是什么时候,你的小命值几文钱?要是小世子与我家五小姐再出点儿差池,你就等着被你主子剥皮煮了吃吧。”
说完不再理会那叫安来的小厮,转头指着队伍中的另外两个小厮,有条不紊的安排道,“叶宁你带三个人分别去知会老爷、侯爷还有大少爷三少爷他们,说五小姐和小世子已经找到了;叶瞿你跑得快,赶紧回去告诉家里的大夫人和侯爷夫人,以免她们还着急担心。然后让婆子们烧好热水,熬上姜汤,并请回春堂的大夫去府上候着……”
叶默歪在那女子怀里,感受到自她身上传来的温度,连忙缩了缩身体。她浑身上下都是湿漉漉的,此番接触到了干燥温暖的人,竟觉得更冷了。
那女子自然察觉了她的动作,连忙让其中一个小厮脱下外袍裹住了叶默的小身子,然后柔声哄道,“五小姐不怕,惠萼这就带你回去。大夫人可都急坏了。”
这时候,程玺麟也已经被其中一个身宽体壮的小厮抱了起来,身上同样裹着一件大人的长衫袍子。脸上的稀泥也被摸了去,露出一张冷峻严肃的脸。
叶默在心里偷笑,她老公这时候肯定满腹的憋屈。二十八岁的大男人让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抱在怀里,何况还是她老公那种死要面子的臭屁性格,想想都忍不住要发笑。
正当叶默咬着指头,吃吃偷笑之际。程玺麟突然自前面小厮的怀里转过头来,一双眼睛沉凝暗黑。
“把你的手从嘴上给我拿下来。”还真当自己是三岁的小奶娃呢,刚刚才自鬼门关爬回来,又上了个如此身体素质的身,免疫能力肯定很弱。那巴掌上不知道沾了多少病毒细菌,是想生病还是怎么的。
这么一想,眼中神色愈加的深邃起来。那个样子,俨然就是一只囤在正太皮囊里的野狼。
叶默觉得有股无形的压力直冲她袭了过来,连忙撤掉了嘴边的将手,然后规规矩矩的搂住了惠萼的脖子。
程玺麟见她乖乖的收了手,又警告性的瞪了她一眼,示意她不要轻举妄动,方才凝神开始观察起这一队人来。
这一路加上提前去知会其他人的五人,一共有十一人。其中只有惠萼一人是女子。而这些人中间,除了最先扑到他面前哭喊的人穿了件深绿色马褂之外,其他的人全都穿着同款同色的青衣短衫。
可见这队人马应该是女娃娃家里的奴仆,而方才一直都是那女子在主持大局,被指派的家丁皆是言听计从,可见这女子地位不一般。只是封建社会,当真身份尊贵的女子是不会如此轻易出门抛头露面的,由此可见,必然只是府上受宠爱得依仗的大丫鬟。
搜救的人马似乎还分了好几批,而他们之所以能这么快的找到他们,恐怕得归功于叶默惊飞的鸟群和那连串的狂笑声。
想到这里,程小帅哥不禁又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似是生怕还沾染着泥巴,毁他英明神武的形象。(= =)
而今能看出的事情也不多,也只得走一步算一步了。能有一个富足的家庭背景,在这等级分明的封建社会,也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
那叫叶宁的奴仆办事效率确实够高,等叶默他们一群人穿出芦苇群,上了农家割草的小径,便看见一大队人骑着马自右侧的小路飞奔而来。
当头的青俊少年一身白衫,看样子大概只有十三、四岁。胯\下骏马高头健蹄,踏踏奔驰,如腾云驾雾。叶默一时竟看得有些呆了,现实版的白马王子啊……不过马好像是枣红色的。(= =)
那少年奔到他们面前,竟纵身一跃,轻巧的落在了地上。然后白影一闪,叶默只觉得身体一凉再一暖,自己已经在少年的臂弯里了。
“茉茉,快让哥哥看看,伤到哪儿了么?是落水了么?有没有被湖水呛着?有没有被虫子咬到?有没有吓坏了?”
一连串的有没有,噼里啪啦问得叶默呆住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答他。习惯性的抬头去看她老公,却发现那个四五岁大的瓷娃娃眼里蹦出凶恶的红光。
额……而且那光还哔哔哔地往白衫哥哥身上扫,先是抱着叶默的手臂,再是凑到叶默小脸蛋跟前的鼻子。完全无视掉了他那变身成为新鲜loli的老婆求救的目光。
没办法,叶默只得自救了。双手被紧紧的裹在长衫里动弹不得,她只得尽量往后仰,以拉开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蠕了蠕嘴唇:
“哥……”
“呀!”哪知白衣的少年突然一声惊呼,那视线正落在叶默身上青灰色的布衫上。皱了皱眉,然后一把将那布衫扯了下来。
“是谁把下人的衣服穿在五小姐身上的,这么点礼数都不懂吗?叶家何时养得如此废物?”说话间已经撩起自己的衣摆,将叶默裹了进去。
先前脱衣服给叶默穿的那小厮一脸惊悚,噗通一声直直的跪在了地上,“少爷饶命少爷饶命,是小的一时糊涂,万万没有辱没小姐名声的意思,就算是借奴才熊心豹子胆也是不敢的。”
就连惠萼神色都变了,也跟着跪了下去,“是奴婢疏忽大意了,请三少爷责罚。”
叶默看着跪在地上的人,心下一片惊悚。只不过是穿了下外套而已,这是不是小题大做了些。
而一直冷眼旁观着的程玺麟却想得比叶默深厚许多,这便是真正的封建等级社会,人分三六九等。尊者为贵,卑者为贱,绝对不容许丝毫的逾越。
这时候,自另外两个方向又赶来了两队人。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人疾步赶上来,一把搂了叶默就开始哀号,“哎哟我的心肝儿宝贝儿,总算是找到了,吓死爹爹了。”
叶默只觉得晴天一道霹雳,她非常配合,虎躯一震,被雷得里焦外嫩。这……这是……她爹?她爹(?)扫了一眼地上跪着的两个人,最后若有所思的看了惠萼一眼,挥了挥手道,“起来吧,跪在这里像什么话。”
叶默分明看见惠萼身体僵了僵,然后叩头谢了恩才又站起身来。
同她爹一起赶来的还有一位英俊威武的叔叔,说是叔叔还着实有些过了。那人不过三十来岁的模样,顶多只比以前的叶默大个六七岁,叫叔叔实在是……形势所逼啊。
那帅叔叔走过来,并没有同她爹一样搂了她老公心肝宝贝儿的叫嚷个不停。他只是微笑着摸了摸她老公的头,然后吩咐身后的仆人准备回府。
既然侯爷都发话了,叶默她爹也只得暂时松开叶默,回身示意身后的黑衣男子,“回府吧,不然冻坏了你五妹。”那态度与之前截然不同,仿若两人。
一直安静站着的黑衣男子则恭敬的垂下头去,并沉声答道,“是,爹。”
叶默被她爹闷在怀里好半天,这时候终于能喘出一口气来。有些呆愣的看着黑衣男子,这个人也是她哥哥?可她爹的态度……不是该重男轻女才是主流么?
一直到被她爹抱到了一辆大马车前,叶默才醒悟过来,连忙四处寻找她老公。却看见程玺麟他们正朝着前面的另外一辆走去。心里不禁一慌,扭了身体就要挣扎出声,却看见前面欲上车的程玺麟突然转过头来,然后状似无意地将右手食指按在了嘴唇上。
那个意思她当然明白,他是在让她不要说话,见机行事。于是,那一声“老公”便又咽回了肚子里,然后听话的随她爹上了马车。
虽然是个冒牌的五小姐,可这始终也是正牌的肉身。再看这些人的态度,看来这个五小姐是真的被宝贝得厉害。那么,只要她不露出马脚,应该就不会有问题的吧。
何况,还有她老公在。
……
03
黎阳城又名水都,以乌水江与墨乘江交汇点为中心,呈三角形扩建出去。地处两条大江交汇,有着相当便利的水上运输条件。再加上这里气候怡人,四季如春,许多人特意慕名前来,或常驻或避暑过冬,或仅是途径却因诸多因素定居下来。
天长地久,黎阳城便发展出了如今的盛况。叶默他们的马车行驶了不多时便进了城,刚进城的时候,还有许多低矮瓦房,随着马车不断进去。便见红砖绿瓦,高楼耸立,四五层的更是不在少数。
街道平坦宽阔,能容四辆马车并排而过。街上的行人皆是衣着光鲜,红光满面。还有不少当街摆了棋盘杀上几盘,甚至还有些中年的商户妇女,三五一群的站在自家店铺门口唠嗑家常。
叶家的府邸就在黎阳城正北方位的永华巷里,马车徐徐行过坚实的长堤石板桥,穿过那条闻名的飞花街时。一身白衣的叶青川自外面撩开车帘,冲里面歪在惠萼怀里的叶默欢笑道,“茉茉快看,这便是你最喜欢的飞花街了。”
叶默此时只觉得头昏脑涨,胸腔里一阵阵的泛腥,若是这马车还同先前一样颠簸,她恐怕非得吐出来不可。
身子虽是软绵绵的,可她实在是好奇外面的世界。自上了马车开始,就没人主动掀帘子,她压根儿就没机会瞧一瞧这外面的世界。此时听说外面有好看的,连忙手脚并用的爬起来,凑到窗户边就往外面瞧。
还没看见所谓的飞花盛况,便先嗅了一鼻子的槐花香甜。因为数量的缘故,那香味还显得有些浓郁。此时一阵微风,纯白色的花串簌簌飘落,如漫天馨香的白雪,当真好看得紧。
繁美华贵的马车缓缓驶过,车轮子压过那些纯白娇嫩的花朵,硬是沾染了一整圈。马车外面护卫的奴仆全都凝神敛气,稳步走在周围。其中还有两位翩翩俊秀的公子哥儿,黑衣的骑黑马,白衣的骑红马,一派气宇轩昂。
有时候遇见些拾花的花农,无不停步驻首。还有人交头接耳,细声讨论。
“那是叶家的仪仗啊,最前面那位便是叶大公子吧。看见白衫子的那位了么,便是叶三公子无疑了。”
“你问哪个叶家?你头晕了?自然是飞花街尽头的那家咯,府邸占去了半边的乌水江北。”
“听说了吗?叶家的大公子要迎娶福家的二女儿了,而且还是正室呢。福家……”
“切,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有几个臭钱。他家那几个儿子也没瞧着一个考取功名入朝为官的。”
议论的声音各持己见,可都在说明着一个不争的事实——那便是叶家的名望和财富。
叶府的正门朝南大开,正对着清澈的乌水江。大门左右分别开了两扇偏窄些的偏门,然后再自东北西三方各开一处侧门。其中东门直接通往女眷内侍的后院。
马车自叶家东门直接驶了进去,大概又走了十来分钟,马车才稳稳当当的停了下来。此时的叶茉已经没了闲情逸致欣赏外头的盛况风景,眼皮上似是掉了千斤重的秤砣,半点儿都睁不开。小脑袋也沉重如铁,鼻翼间渐渐喷吐出些高温热气。
她应该是感冒了,叶默这样想着,便感觉到有一只手触上了额头,随即便是一个模糊的女人声音传来。
“老爷,五小姐好像在发热!”
然后便是一阵嘈杂,吵得她太阳|岤如针扎一般的疼。叶默不耐的皱了皱眉,终是提不起力气去阻止,渐渐的模糊了意识过去。
……
等到好不容易退了热,再苏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三天的夜里了。屋子里只留了一盏灯,显得有些昏黄微暗,不过这样的光线倒是很适合睡眠。
叶默盯着头顶上那张精美绣制的床帐许久,才想起来,这里并不是她原来的那个家。她和她老公一起出了车祸,然后鬼使神差的穿到了两个小孩子身上。
突然,一直紧闭着的帐子动了动,叶默惊觉的转过头去。借着跳跃闪烁的烛光,一张粉嫩可爱的脸出现在叶默面前。
刚刚大病了一场,叶默……不对,应该是叶茉的脑子有点儿不好使。她一直盯着那张粉嘟嘟的脸看了好半天,才猛然意识到,这任谁看过都想扑上去咬一口的小正太正是她的老公程玺麟。
一时欢喜,张嘴就要叫出声来。好在程玺麟机灵,迅速的扑了上去。今日未同前两日一样,反而是撩开床帘便看见一双尚且不明就里的大眼睛,使得他呆愣了一下。
小身子扑上去的时候避开了叶茉大病初愈的身体,只是用手捂住了她的嘴巴,然后俯身在她耳边,压低了声音说,“别吵。”
叶茉自然乖乖的点头,嘴巴紧紧的闭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她老公骨溜溜直转。程玺麟伸手在她额头上探了探,见已经腿了烧才轻松一口气,放手躺进柔软的床垫里。
总算是醒了!
叶茉眨了眨眼睛,小手伸出去抓住程玺麟的衣袖子,压着嗓子唤他,“老公……”
“嗯。”并卧在身边的小男孩儿顺了顺她额边凌乱的发丝,应到。唇角不自觉的弯了弯,胸口一直压着的石头总算落了地。这三天,他无时无刻不在忧心焦虑着。
这古代的医疗水平不够,即便是普通的感冒发烧也可能送命,更何况她刚刚才自另一场变故中闯了回来。
好在叶家是真的疼惜这个女儿,重金聘了一位定居在黎阳城里的老御医过府,并连日连夜的差人四处搜寻药材,这才救了下来。
这几日,他虽天天随同他的母亲过来探望,然而封建社会就是诸多麻烦,非说什么未出阁的女子闺房,外姓男子是不能随意入内的。
逼得他每天深夜起床,然后用各种手段把外面守房的丫鬟支走,即便是这样,每天也只能陪她个把时辰。这个身体虽然方便躲藏,留得太久始终会引人怀疑。
借着这几天的时间,他也探到了不少消息。他如今还是姓程,名字也与以前有几分相似?br /gt;
老公,我们穿啦!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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