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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七)再见

      血色囚禁(限) 作者:木无纶

    慕尼黑郊区叫不上名字的小镇,午后阳光明媚,轿车缓缓停在庄园门前,司机下车打开太阳伞,手掌平放在车门顶端,穿着西装革履的女人踩着小高跟下车,点头向长着华夏国脸说德语的司机致敬,跟随后来者一起迈进自动打开的大门。

    初春时节,风景真是怡人,她甚至能闻到盛放的花香,走过图腾园,路过水池边,江家庄园大得离谱,假如有时间逛遍,就算两年不出庄园大门,也不会觉得闷吧。

    领头的男人手腕上搭着西装,脸上已有明显的皱纹,虽是上了年纪,脚步却迈得飞快,孟冉婷跟在他身后,鞋底与凹凸不平的鹅卵石地摩擦,脚底竟生出了疼痛。

    这算是怨妇庭院见骈头?还是舞女归心等买客?

    啊呸,什么鬼……

    不过是急切了点……

    明谦一出门,见到的就是女人低着头碎碎念的样子,亦步亦趋地跟在男人身后急速往前走,都不知道快要被石头绊倒了。

    他笑笑,都两年了,这女人情商还是没有提高一点。

    江溪华站在一边看着儿子傻笑,不得摇头感叹,别说女儿了,男大也不中留啊。

    在江溪华说出孟冉婷马上到家的一刻,无视母亲鄙夷的嘴脸,他的内心是兴奋的。

    这么多年隐忍的个性差点在那一瞬破功,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还能因为某个外人而兴奋得忘乎所以,恨不得时间前进,前进到她跟前,不用遭受翘首等待的苦痛。

    然而兴奋感很快平静下来,仔细想想,其实他们早就知道了吧,最近孟冉婷会来欧洲剪彩,只有他和明陌被蒙在骨子里。

    可如今,那夺人心魄的女人就站在他跟前,低着头,似是在想着什么,还没发现,主人公已经到齐,两年来,他们得到的,只有从霍连夜那儿传来的只言片语,这女人,倒是愈发漂亮了。

    快和江溪华那老妖怪有得一拼。

    “孟冉婷。”

    忽略走在前面面不改色的老男人,明谦向前跨一步,嘴角微微勾起,用低沉的声音,喊她的名字,如揉弦中的古琴,悠长而深远,一字一顿,缓急合度,竟是别有气势。

    被点名的孟冉婷似是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眼睛惊讶地睁大了一圈,接着抬头,不远处站在台阶上朝他微笑的男人,那熟悉的眼镜,还有镜片下含着笑意的桃花眼……

    哦,眼瞎了。

    没有彩排没有红幕没有激烈的掌声,也没有微风没有喷泉没有怀念的音乐,明媚的阳光下,孟冉婷的头发盘起,不记得要摘下皮手套,定住脚步站在不算平坦的石路上,就这样眯着眼看着高自己一头的男人,像是失了嗓音一般,嘴唇轻抿,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溪华,明谦,”见孟冉婷愣住,领头的男人无奈地充当起了气氛调节剂,点头问候不远处的母子,顺便向后提醒女人,“外面光线太强,进来说话吧。”

    言外之意,四个人杵在这里目标太大,如他们这般活在黑暗中的蠕虫,是受不了外界的阳光的。

    “父亲,”明谦点头回应,也只有在公众场合,他才会喊他父亲,否则的话,他和明陌会串通好了毫不留情地叫他“舅舅”,为此江溪华一有空就教训他们,简直不像亲生的。

    其实比预想中要好了很多,起码,她所见到的明家父母,表面上还是正常人。

    江越辰在开业典礼结束后把她堵在了办公室门口,本以为要促膝长谈威逼利诱一番,没想到他一亮出身份,孟冉婷便答应跟他走一趟,那速度快的,堵得他心口难开。

    威胁人威胁了这么多年,突然碰上个连话都不说就妥协的……呵呵。

    果然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能把他堵成这个样子的,除了妹妹儿子,这女人算第一个。

    本来这种事情应该交给女人家去做的,可他那妹妹在家里当老大当习惯了,竟拒绝此等婆婆妈妈的小事,大手一挥,把外交工作交给他,自己窝家里和儿子斗智斗勇去了。无奈他一个年近六十老头子,要摆出一副黑社会的嘴脸,结果还没威胁到,就被KO掉,真是丢人啊。

    不过看这效果,还算不错,两个闷骚凑一块儿,有他们别扭的。

    既然人已带到,那他就可以功成身退了,向站在门后的江溪华使个眼色,越过还在互相对视的男女,江越辰带着江溪华闪进屋子,还不忘带上门,把场地交给门外的两个“年轻人”。

    碍事的人消失,见孟冉婷还在底下一扭一扭,意识到女人大脑当了机,明谦无奈地望望天,屈尊走下台阶,向还在犹豫措辞的女人伸出手,“孟冉婷。”

    大有你再不过来我就上去拉你到时候你别嫌丢人balabala的气势。

    只是觉得有点不真实,之前闹得那么猛,现在,平静的有点过了头。孟冉婷看着伸入自己视线范围的大手,突然觉得自己成了几岁的小姑娘,犯了错站在原地不知所措,需要求人安慰。

    不对,为什么现在她一副犯了错不知所措的样子?!欠揍的不应该是明家那俩货吗?!

    于是猛地抬头,一边嫌弃自己越来越傲娇越来越懵逼,孟冉婷冷笑一声,把自己的手放进男人的手心里,然后不示弱地紧紧握住,下巴高抬,一副女王巡街的样子:

    “明谦,好久不见。”

    其实我感觉这就是一篇玛丽苏   只不过被我掩盖了过去T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