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11部分阅读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作者:未知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11部分阅读
锦书瞪着手机,真恨不得沿着信号过去把那人揪出来问问他到底想干什么,手机却一直不屈不挠的震动。她叹了口气,按下接听键。“……您好。”
沈斯晔愉快的说:“锦书,是我。”
锦书说:“殿下。”
“我真没想到你会在这里,实在是太巧了!”
“是啊。”
“要不是亲眼看见你,我都不敢相信。我这是第一次来大使馆,居然就能遇见你,我以为你还在德国呢。”
“哦。”
“有时间的话,我们一起出来吃顿饭怎样?我知道一家很不错的中餐馆!”
“谢谢,不过我大概没时间。”锦书说,“我明天就要开始参加会议。”
“还有谢谢你上次发给我的照片,嘉音的演出我没能去参加,多亏你的照片,我才知道那时候是什么样的——”
“不客气。”
声音里的亢奋低下去了。他默然片刻,才低声问:“你是不是生气了?”
锦书淡淡地回答:“没有,您多心了。”
“我知道那时候失态了。”沈斯晔有点沮丧,“可我不是故意的,只是太高兴了……”
“哦。”
沈斯晔忽然说:“何锦书,你是不是讨厌我?”
锦书反倒一怔:“呃……”
“你对别人都那么和气,我和嘉音还不是一样,你对她那么照顾,为什么就对我一个人不假辞色?”沈斯晔控诉道,“你这是对我的歧视!身份歧视!”
“我哪有……”
“总之,你要是不讨厌我,我们就一起出去走走。我就在剑桥,这么近的距离,你有时间随时都可以。”
“喂,那个……”
“就这么定了,晚上我再联系你!”
啪的一声,电话挂了。
锦书到最后也没明白自己到底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那人以退为进,反倒把她心理防线击倒了。她心思恍惚的回了牛津,回到自己的房间门口,却发现门是虚掩着的。暗自叹了口气,锦书收拾了一下心情和表情,推开门。
“你好,年轻的小姐,我是世卫组织的工作人员。很高兴能够与你共住一个房间。”
一位头发花白、戴金丝边眼镜的女士从沙发上起身,微笑着向锦书伸出手,用流利的英音问候。锦书对前辈们向来都很尊敬,连忙含笑说:“您好,我来自哈佛大学医学院。您叫我劳拉就好。”
“好的,劳拉,”女士微微一笑,“你可以叫我克拉莉斯,这是我的名片。”
锦书礼貌地双手接过来,低头看时,那张素净的名片上只印了这么一行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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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像是我爸的初恋,好像都想要结婚了,后来不知怎的又没成……”
兰迪在去年感恩节时随口说的话,电光石火般炸响在锦书耳边!
锦书被这个事实炸的惊骇不已,颤抖着抬起头看着对面这位女士。她大概六十岁上下,短发整齐的梳在耳后,一双眼睛里是阅尽风波的从容宁和,气质优雅淡泊,衣着却十分朴素。忽然意识到这样盯人十分失礼,锦书连忙收回目光。“我还是在读的研究生,所以没有名片,真不好意思……”
克拉莉斯宽容的笑笑:“没关系,我在六十年代读博士时也没有名片。啊,我与你还是校友呢,我也是在哈佛读的博士,只不过当时学习的是生理学。”
年龄对,经历对。锦书默默想,一天之内两次遇到意料之外的人,也算小概率事件了,她要不要去买彩票?
“劳拉,你是代替你的导师过来的?”克拉莉斯微笑着问。
菜鸟身份果然被识破了,锦书很惭愧。“是的,我的导师没有空闲时间,所以就派我过来替他向会议提交论文。”然后她才看见,克拉莉斯的左手小指上戴着一枚素金戒指,心里又是一抖。
克拉莉斯颔首表示理解,她沉吟一会,问锦书:“你的导师是谁?”
锦书几乎是战战兢兢的尽力保持着表面平静,“是埃德加·约瑟夫教授。”
克拉莉斯沉静的眼里果然掀起一丝波澜!锦书这时只恨不得立即变身鸵鸟。但她很快就恢复了沉着,只是微微一笑:“我在哈佛读书时,曾经和他在同一个实验小组工作,还一起去过忻都。他是一个研究学问很认真的人,你跟着他,想必能学到不少书本以外的东西。”
锦书只能点头。这时沈斯晔打电话过来,锦书宛如抓住了浮木,连忙出门去接电话,得以逃离这让她尴尬不已的语境。沈斯晔约她到牛津校园里某家小店喝咖啡。她回房间拿包,克拉莉斯看她对镜穿衣梳头发,一笑:“你男朋友来了?”
锦书说,“……不是,只是一个认识的人。”
26剑锋
五月初的英格兰气候温和。锦书把外套抱在胳膊上,慢悠悠走在这所有七百年历史的校园里。
她父亲曾在这里做过访问学者,对这座悠久而美丽的校园念念不忘,只可惜一双儿女都没有来这里读大学。何江天在德国学民商法,两大法系之间的鸿沟即使近年逐渐浅了,也不是能轻易跨越的,更何况还有执业资格的限制;而锦书在美国念完高中,更是顺理成章的留在那里。
但她爸对牛津的执念依然很深,甚至连听说锦书要到这里参加会议,都会十分高兴。锦书从小就听父亲讲述这里的建筑风情,这时把记忆与现实一一对照,也有不少乐趣,因此不自觉的走了就慢了些。等她找到目的地,天色已经半暗。
进门就有浓郁的咖啡香,沈斯晔微笑着站起来,为锦书拉出椅子。他的表情十分诚挚,倒让锦书无可奈何。她本以为自己会觉得拘谨,但是经过白天的崩坏,她很难以对待储君的态度去看眼前的人。饮料很快就送了上来,锦书用麦管吸着水,看沈斯晔毫不手软的向他自己的咖啡里加糖,忍不住职业精神发作,皱眉说:“你这样会得龋齿的。”
“没关系,”沈斯晔咧嘴一笑,向锦书展示他雪白锋利的牙齿,“我刷牙很认真。记得吧?”
锦书只好无语。
店里已经亮起了并不十分明亮的灯光。周围座位上的人们聊得十分投机,让这所不大的咖啡馆充满了学术沙龙的气氛。锦书在这样的环境里,竟然也就不由自主的放松了警惕,看着窗外的暮色之城,心情有一点飘忽,但却绝非不快。
“……锦书?”
锦书没有听见,仍然含着麦管望着窗外。一缕黑发从她耳畔垂下来落在脸侧,平添了一份柔弱清丽。沈斯晔看的心旷神怡,但想起自己来此的目的,只好恋恋不舍的亲手打破这一刻和谐气氛。“锦书?小锦?”
听到自己的||乳|名,锦书终于回过神。沈斯晔不待她说话,抢先举起一本书:“我有几个医学上的问题需要请教你!”
……
一个半小时后。
锦书连连咳嗽,喝了几大口水还是觉得口干舌燥。沈斯晔若无其事,笑眯眯的说:“再帮你点一杯水?”他招手叫侍者过来,又点了一杯苏打水,顺便点了两客松饼。
“我饿了。”他笑。等到松饼上来,沈斯晔亲手抹上果酱递给她。锦书接过来咬了口,脸顿时皱了起来:“……好甜。你果酱抹太多了。”
沈斯晔却吃的很开心:“我觉得很好啊。”他对甜食的接受度一向很高。锦书没有浪费的习惯,可这点心委实糟糕。她勉强咬了一口就不得不放在了一边碟子里。看见沈斯晔露出吃饱的满意神情,才委婉但没好气地问:“你怎么想知道这些?”
“因为我最近对法医学忽然很感兴趣,想做一点研究。”沈斯晔愉快的一推眼镜,“但我对医学了解实在不够,所以就来请教你。”
锦书暗中翻了个白眼,假笑道:“你太谦虚了,我觉得你对解剖学的了解不比我少。”
“我读过几本中文的教材。”他笑着承认,“读了很久。”
“那也不容易。你没有实践经验,有些东西不是靠图片就能明白的,单纯看书就能了解到这个程度,真的已经很不容易了。”
沈斯晔笑:“我没有实践的机会啊。你读本科的时候是不是解剖过很多尸体?你们医科生对什么血腥暴力场面都不在乎吧?”
“怎么可能!”锦书一哂。“你没有亲自解剖过尸体,根本不能想象一开始那种可怕的体验……当然后来已经没感觉了,我可以坐在解剖台边吃夜宵,还是浇了番茄酱那种。”
沈斯晔大笑!“我朋友曾经干过考古。”他笑完了才说,“据他说一开始挖掘古墓也非常紧张,摸什么都要带上手套,可是到最后已经淡定到能直接用手拿棺材里的骨头。”
“可见世事相通。”锦书也笑起来。于是气氛变得轻松了许多。锦书喝着水瞎猜,“我好像一直不知道你在学什么,大宪章?权利法案?”
“都对。”沈斯晔颔首,“主要是行政权与议会之间的权力分配,当然我也在研究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毕业论文就是这个方向。下周马上就要开题了。”
“你为什么要提醒我?”锦书顿时郁闷了,“真是想起来就抑郁……”
“我以为你这种学术达人不会愁论文。”他笑。“你将来是准备留校?”
锦书微微叹了口气。“我总得先通过答辩。不过如果没有意外,应该会回国做研究。”
沈斯晔若有所思地颔首。
“虽然有时候累得像条死狗,不过我还是很爱医学的。”不顾他半好笑半惊讶的目光,锦书把空杯子里的冰块倒进盘子开始摆弄。“你猜这是什么?”
沈斯晔凝神看了片刻:“dna双链螺旋结构?”
锦书嘀咕道:“让我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沈斯晔是个罪案剧迷,据他自称收藏了几乎所有的相关剧集dvd。似乎一旦对某一领域有了兴趣,他就会锲而不舍地认真研究下去。唯一让锦书稍稍平衡的是,他的艺术造诣固然很高,却对西方音乐美术都兴趣平平。据他自陈,他宁可听京戏。
锦书大感兴趣,撺掇他唱一段;沈斯晔似乎从不知脸皮薄是何物,于是也不推辞。
“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凭阴阳如反掌保定乾坤。先帝爷下南阳御驾三请,算就了汉家的业鼎足三分。”
他唱的是《失空斩》。修长的手指轻轻在桌面打着拍子,因是清唱,他的声音不高,在些微嘈杂的人声里却是清楚如洗。“封到武乡侯执掌帅印,东西战南北剿博古通今。周文王访姜尚周室大振,俺诸葛怎比得前辈的先生!”
抬起头,沈斯晔眼底似乎隐约闪过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意。
“——闲无事在敌楼我亮一亮琴音,我面前缺少个知音的人。”
不待锦书有何反应,沈斯晔已笑着起身:“我去隔壁买点东西。”过了几分钟,他拎着个纸盒回来,低头含笑看进锦书的眼:“吃吧,黑森林蛋糕。我总不能就请你喝点水。”
那天他们聊得很晚。锦书回去的时候已经超过了十点,是沈斯晔把她送到了楼下。锦书走进大厅,回头时还能看见沈斯晔站在原地看着她。路灯下,他的挺拔身姿堪比楼下的雪杉树,她看见他的眸子里映照着清澈悠远的一点光。
……这是什么感觉?
锦书躺在黑暗里,默默地扪心自问。沈斯晔绝非纨绔,他们的交谈天南海北,但不可否认非常愉快。都是广泛阅读知识广博的人,就某个话题聊起来,往往能有“知己”的心有灵犀。抛去他的身份不提,他会是一个很好的朋友,很好的聊天对象。
“你目前的追求是什么?”她记得沈斯晔如此问。而她也坦诚相告:“格物奖。”
格物奖是皇室出资设立的自然科学奖项,获奖者须在三十五岁以下。已经有三百年历史的奖项既有丰厚奖金又是至高荣誉,锦书自然觊觎已久。“你呢?”
沈斯晔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嘴角一挑:“我?或许是试着学习成为好的统治者吧。”
……既然是谐谑,那她也开个玩笑好了。
“祝殿下成为一代明君,享六宫粉黛,拥无限江山。”她似乎隐约看见对面男人的嘴角微微一抽,倒是真心说出下面这句话:“如果我有幸获奖,希望那时颁奖者已经是你。”
格物奖的颁奖者是皇帝。沈斯晔挑挑眉,笑着举杯:“那么共勉。”
……诸如此类既扭曲又正经的话题。但也仅此而已。
锦书这样暗示着自己,慢慢睡着,并没有什么人来入梦。
会议议程果然安排的很满。即使锦书只是抱着笔记本在台下听,也觉得很累很累,一天下来,尾椎骨都好像要裂纹。加上她整个白天都在全神贯注的听报告,到了晚上,只觉得身心俱疲,因此婉拒了沈斯晔好几次邀约,不过倒是偶遇了几次。
有一次沈斯晔甚至想把午饭送到锦书听讲座的会场,气得锦书立即婉言谢绝。她对于被爆花边新闻可半分兴趣都没有。虽然失去聊天的机会有点可惜,不过还是算了。
反正在网上也不是不能聊。锦书自我安慰地想。
然不论如何,锦书很佩服克拉莉斯。她已交耳顺之年,在那样清瘦文弱的身体里却似乎隐藏着无比坚韧的力量,即使是疾风亦无法折磨其分毫清劲。
“只是坐着开会而已,”克拉莉斯神定气闲的一笑,轻轻推了推眼镜。“请原谅我提出这种无礼的建议,但是劳拉,你应该多锻炼身体。”
她似乎看穿了锦书的想法,莞尔一笑,“我像你这么年轻的时候,也不喜欢运动。觉得弄得自己一身汗十分粗野,每天都泡在实验室不想出来。后来我们去忻都研究当地病例,连生活用水都要自己走几公里去挑。我在那里中过好几次暑,有一次险些死掉。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天天健身,直到现在。”
锦书听得有些发怔。她忽然觉得有种淡淡的熟悉感萦绕在心间,却不知从何而来。
“劳拉,忻都的条件也并不好。”克拉莉斯很诚恳的建议,“而你的身体状况并没有达到最佳水平,你又是在最现代的条件下长大的,去那里可能会难以适应。”
“没关系。”发一会呆之后轻轻吁了口气,锦书露出浅浅笑容,目光清澈明亮。“那里总比三十年前要好,您不是说您那时也坚持住了么?那我应该也没问题。”
克拉莉斯一时无言,只嘱咐她开始实习后遇到问题可以联系自己。
等到四天后会议全部议程结束,锦书觉得自己的铁骨功也练到快臻于化境。坐到最后,大概是物极必反,她居然觉得那样的硬木椅子很舒服,舒服到坐上去就开始犯困。
她定了会议结束的次日回波士顿的机票。这期间她既没时间去跟沈斯晔参观剑桥,也没时间去程大使那里吃饭,不多的时间都被她用于整理白天的笔记以及粗粗翻阅会议论文集,免得次日抓瞎。不过沈斯晔还是抓住了最后的机会,邀请她去剑桥走一走。
沿着剑河一翼美丽的小花园,在春荫深深的校园里,他看来沉静安然,一双眸子里清朗澄澈,那些深陷流言时的提防戒备似乎从未存在过。这让锦书觉得,还是与这样的他交往来的轻松。
“看,那里就是三一学院。”
锦书奔过去上下左右拍照。沈斯晔神定气闲的站在一边。“帮你拍几张留念?”
“不要。”锦书忙着对焦,头也不回地拒绝。“我只喜欢拍风景,不喜欢拍人。”
沈斯晔微笑,也就没再坚持,亦不主动说话,只是在看到古迹的时候介绍一句。他把手随意的插在深灰色长裤口袋里,配上简约的polo衫,倒真有几分公子哥儿的潇洒不羁——不过锦书知道,在这种有几百年历史的老校,他但凡参加与学术沾点边的场合就要穿上全套包括白色衬衣、蝶形领结在内的黑色学术长袍……想到这个,她就想笑。
沈斯晔当然不知道她此刻正在庆幸自己只需要穿防护服。“这是牛顿那棵苹果树。”
看着她恨不得揪片树叶收藏的样子,稍稍有点无奈的摇了摇头。“你在英国住了八年,怎么可能没来过这里?”
“拜托,你怎么不说我走的时候也只有八岁!”锦书百忙之中回头抗议,“那时候就算来了,也不可能知道这些东西的意义好不好?”她不自觉的用上了更为熟稔的语气,并未察觉眼前人因此微弯的嘴角、眼底的笑意。
“啊,这里就是为纪念徐志摩而立的纪念石。”
沈斯晔在一块白色石头前驻足,锦书弯下腰仔细的看着上面的刻字。数码相机的效果实在差强人意。锦书遗憾地直起身来,揉了揉有些酸痛的颈椎。“可惜拍不清楚。反光严重,字迹又太浅。”
“哪天我们悄悄来做个拓印怎样。”某个置法令于罔顾的法学院研究生如此无耻的建议,但锦书居然真诚的觉得这建议不错:“我蛮喜欢他的诗的,那你记得到时候把拓本寄给我。”
“哦?难得啊。”沈斯晔挑挑眉笑了,宛如春风过杨柳,委实可恶。“不过‘种豆南山下,春来发几枝’的确是好诗。既写出了对丰收的期待,又写出了对名利的淡泊,实乃不世出之佳作,对此何小姐你有何看法?”
“……见好就收吧!”锦书几乎恼羞成怒,红了脸瞪他,“嘲笑没有接受过系统训练的人算厚道么?为这个你已经挖苦我两天了!”
“不,我是真心的赞美。”沈斯晔笑得越发愉快,让锦书有种他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了的错觉。“集句诗也很好,作为文学形式的一种。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能自创出来,可见颇具慧根,若假以时日未尝不能得成大器——”他看见锦书连耳朵尖都红了,于是从善如流的住了嘴,忽然转了话题。“说到集句,我倒是喜欢这么一联。”
沈斯晔扶了扶眼镜,低头看着她,轻轻扬了扬嘴角。
“横眉冷对千夫指,一生孤注掷温柔。”
没有坚决拒绝他的好意,锦书坐沈斯晔的车去伦敦机场。虽然他的助理目光略有奇异,但她想也许是自己那个巨大蓝牙箱子的缘故。休伯利安运作良好,自那次机场事件后她痛定思痛加以改进,它就再也没出过临阵卡壳的事故。沈斯晔只是仔细看了看它,不予置评;锦书想,也许他是已经懒得吐槽了。
沈斯晔一路都颇为安静,脸上带着若有所思的模样,倒让锦书有点不适应。她清楚地知道,这个悠闲好相处、喜欢毒舌刺激人的模样大概也是他的面具之一,可他在她面前一直如此,让她反而觉得,传说中那个极度冷静克制的理性人才是真的不真实。
走到安检门前,锦书刚想跟他道别,沈斯晔却握了握她的手。“等我一会。”
他不待她回答便快步走开,背影迅速消失在熙攘的人群里。锦书挽留不及,只好留在原地等他。她有点无聊的翻翻背包,赶在上飞机前给玛丽发了条短信;抬头时,正好看见助理又在用眼角偷偷瞄自己,眼底满是没掩盖好的好奇。
箱子有这么奇怪么?锦书有点无奈地想着,还是落落大方的伸出手:“幸会,何锦书。”
她不知道是否是自己过于坦然的态度把他吓了一跳,至少助理滞了一秒才露出虎牙回以微笑:“幸会,我叫罗杰。”却没有伸手相握的意思。锦书的手停在空中半秒,连尴尬的情绪都没来得及泛起来,正主儿就回来了。
沈斯晔回来的很及时,因为锦书听到了催促登机的广播;但问题是,他手里还拿着枝长柄玫瑰。
锦书吓了一跳。
她正哑口无言地盯着那朵红玫瑰,正在心里默默选择措辞,沈斯晔已笑起来:“拿着,省的你晕机。”言罢不待她拒绝,已将花塞在她手心。勉强接受这个理由似乎也不是不可以,锦书松了口气的同时又暗笑自己想的太多。如此想着,她抬头对他嫣然:“谢谢你——”
她的肩膀在这时被揽住。一个发乎情而止乎礼的拥抱后,沈斯晔半低下头,下颌在锦书光洁的额上一碰。不待锦书有所反应,他已将她轻轻推开:
“小锦,一路顺风。”
27旧友新朋
等到上了飞机,锦书才有心情细看那朵花。是最普通的红玫瑰,细长的柄上系着柔软的丝带。芬芳香气丝丝入怀,锦书的心情一时比重叠花瓣还要复杂。
“好漂亮的花!”
百转心思被一声赞叹打破,她才看见邻座是一位年纪相近的姑娘。笑着打了招呼,金发女郎充满好奇的问:“是你的男朋友送的?”不待她回答又叹气道,“真体贴,我男友从来都没有这种心思……”
锦书望着花朵,陷入了困惑。她甚至没意识到,自己没有否认邻座的话。所幸沈斯晔没再说什么,锦书庆幸的同时,也莫名的有些失落。似乎有一扇充满危险和诱惑的门朝她敞开一条缝,像海妖塞壬一样引诱着她欲去一探究竟,却又止住脚步。
下飞机前,她把那朵花夹进了自己的会议记录本。
锦书没敢跟约瑟夫教授说遇到克拉莉斯的事情。教授如今儿女双全家庭美满,像是早把那段过往抛到了脑后,而且他的太太艾伦很喜欢锦书,锦书也不想让她伤心。幸好她没有倾诉型强迫症,否则还不得挖个坑去念叨?
过了几天,教授让她去填写一张实习登记表格,他是这一实习的北美地区负责人。
“榄城高等师范学校。”教授说,“燕京大学在这里设有研究机构。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现在那里的条件还不错——至少房间里有空调。”
锦书低头在纸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真心的说:“谢谢您。”
教授皱眉看着她,很想叹口气,还是忍住了:“考试结束之后,你会和其他学校的学生一起参加一个当地情况的培训,大概持续五天时间。”
锦书把纸折起来装进信封,抬头问:“我们这里只有我一个人去?”
教授点头:“哥伦比亚大学还有一个男性学生。”
锦书差点栽倒,小心翼翼的问:“……就只有我们两个人?”
教授理所当然的回答:“是啊,现在愿意去那种地方的人可不多。”
又过了几天,她父亲知道了女儿自作主张要去“忻都那种鬼地方”实习,顿时又担心又生气。他打电话过来教训锦书,锦书心志坚定自然不肯答应改,于是父女两个争执不下,一时僵局。何夫人只好来打圆场。
“那里条件很差,”母亲劝道,“饭菜也不和胃口,而且你爸说那里治安也不怎么好,你自己一个人在那里怎么办啊……爸爸妈妈都在荷兰,你报荷兰的学校不行么?”
锦书只能一条条给母亲分析。她在学校里不出去,治安再差也无所谓;吃饭不习惯,她从来没习惯过美国的饭菜;报荷兰的学校跟留本校差别不大,那还不如留在自家实验室。然后她抛出杀手一锏。
“再说您问问爸爸,他当年都敢去阿富汗维和,为什么我不能去忻都?”
父亲在那边沉默良久,终于没再反对,只是反复嘱咐她,有什么事一定要给家里打电话。
无论如何,锦书觉得,父亲退职后已经开通了不少。
何麓衡虽然脾气温和,却总是执拗的希望孩子做他认为正确的事。他曾希望儿子研究随便哪门科学,而何江天一声不吭的申请了法学院。为此父子俩闹了足足几年的矛盾,直到前几年才缓和了。他对女儿娇宠到见不得她有一点危险,锦书上中学期间,何大使只要在家,总会以警惕的目光注视着来家里做客的男孩子;她十六岁独自到波士顿上大学,父亲为此长吁短叹了好久;甚至她开始读研与玛丽合租,他还特地前来考察了一番女儿室友的品行。所以锦书被玛丽嘲笑是daddy的甜心,也并不算污蔑。
第二天晚上锦书在工作室上网查资料,挂着sn,沈斯晔照例在线。他今天的签名档是“只缘感君一回顾。”锦书正不解其意,那人就打了个招呼过来。
“在实验室?(__) ”
锦书瞬间被炸飞了所有该有不该有的想法,颤抖着手指回复:“是啊。”想了想补了一句:“你呢?”
沈斯晔很快回复:“还在痛不欲生的写论文,昨天开题了。”
锦书刚想说那我就不打扰你了,沈斯晔已经发送了一个文档过来。“这是我关于法医学的一篇小文章,能不能麻烦你看一看有没有知识性错误?”
锦书舒了口气。“只要不超出我的专业就没问题,过几天给你发回去吧。”
沈斯晔回复道:“谢谢,吃过晚饭了没有?”
锦书望着屏幕上闪烁的字,怔了怔才回复:“吃过了。”
沈斯晔立即回复:“说谎。小心鼻子会变长。”
“……”锦书几乎都要抬手摸摸自己的鼻子,猛醒过来,恼羞成怒的回复:“伦敦现在半夜了,你自己不去睡觉,还来说我!”
“我可不可以把这个理解为你的关心?”
锦书坐在电脑前一阵无语。
“好了,我去睡觉了。”沈斯晔大概是猜到了她的想法,很快回复道,“记得吃晚饭,我下线了?”
锦书没有回复,沈斯晔的名字就顽强的亮着。锦书只好打字:“好的,再见。”
他的头像暗下去了。
※※※※※※※
沈斯晔关上电脑,伸了个懒腰站起来。
“一脸□,必有□——你刚才在跟谁聊天?”
他险些被横生的椅子腿绊倒。苏慕容这时从卫生间出来,叼着牙刷懒洋洋的说:“别装了,我在镜子里都看得见。哥哥我经验丰富,乖,老实交代罢。”
沈斯晔无言以对,因为他忽然意识到没法解释,明智的换了个话题,“给你一把备用钥匙。我白天要出去上课,别再让我回来给你开门了听到没有!”
苏慕容挑挑眉,身手敏捷的接过隔空抛过来的钥匙,顺便把枕头被子抱到沙发上。沈斯晔看着他一副宾至如归理所当然的表情,不由一阵牙痒。
本来因为皇帝与谢皇后开始办理离婚手续,他心情就够差了;而苏三少爷最近不知犯了什么邪,放着自家有马场的庄园不住,反倒赖在沈斯晔的公寓。混吃混喝,还用他的电脑和牙膏;没出三天,已经把沈斯晔养的金鱼喂死了六条。
沈斯晔开始还觉得无所谓,横竖他白天不怎么在家,晚上苏慕容睡沙发也不跟他抢床,而且他只有速溶咖啡也入不了苏三少爷的眼。两人相安无事了几天,沈斯晔就发现自己的信箱里充斥了内容暧昧的读物,内容是各种各样的男人,肌肉型威猛型清秀型;再过几天,他发现信箱里塞着“hoosexuality cb”的宣传册时,犹能嘴角抽搐着把它们丢进垃圾桶;等到信箱里被塞进润滑油试用装时,沈斯晔就是有再好的涵养也忍不住爆发了。
“清者自清呗。”苏慕容躺在沙发上悠然道,但怎么听都像是在为自己找借口。沈斯晔把润滑油试用装抛进垃圾篓,回头怒道:“你是无所谓!我要是被新闻爆出来你让我怎么找老婆?!”
苏慕容舒服的翻了个身:“我说你这沙发弹簧真不错……哎别扔啊,说不定将来你还用得着——别别别冲动我错了!”
沈斯晔阴着脸把面包刀拍回桌面:“你知错就好。”
第二天吃早饭时,沈斯晔再度逼问他:“你来这里到底要干什么?!”
苏慕容耸耸肩:“不都跟你说了么,来洽谈挖掘机生意。”他顺手把沈斯晔涂好黄油的面包拿过来塞进嘴,“你今天有课没课?”
“……有。”这个理由过于光明正大,让熟知苏慕容性格的沈斯晔很不相信。
“哎哟那可真可惜。”苏慕容左右开弓往嘴里塞面包,虽然吃得很快,吃相仍然文雅。“我大伯特派我来谈生意,临走前告诉我说花多少钱他都给我报销。”
沈斯晔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动手在面包片上均匀的涂蓝莓酱。
“我知道伦敦新开了家苏菜馆。”苏慕容愁眉苦脸的说,“天天在你这里吃面包黄油吃的我都想吐,那家馆子的材料可都是当天空运来的,绝对新鲜!你想不想吃松鼠桂鱼?樱桃肉?莼菜羹?”
沈斯晔死死瞪着苏慕容,半天才吐出一口气:“……你简直是魔鬼撒旦幻化而来的。”
“你不是一个人这么说过。”苏慕容粲然一笑,桃花眼斜斜流波,无限魅惑。他站起来拎上西装外套:“哥哥出门去啦,你一个人在家要乖哦~”
沈斯晔拍桌子:“滚!——你给我住手!住手啊!”
苏慕容抓起沈斯晔刚抹好果酱的面包,大笑着一溜烟出去了。
晚上苏慕容回来时非常愉快,满脸□的边吹口哨边换鞋。沈斯晔从砖头厚的书堆里抬头,瞟了他一眼:“又去哪里鬼混了?”
“我遇到一个对方公司的大美人!”苏慕容一屁股坐到沙发上,扯开领带,笑眯眯的说,“华容婀娜,令我忘餐,难得的是美人居然是工科生。我这辈子还没见过一个学理工科的美人哪~”
“……”沈斯晔回过头去翻书写笔记。
“算了算了,不跟你说了。只可惜美人已经结婚了,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啊……”他抱着抱枕哎哟哎哟的叫唤,恨不得掐出水来。
沈斯晔的嘴角抽了一下。“你居然勾引已婚妇女?看姨夫知道了不打断你的腿!”
他知道姨夫苏韫最看重庭训门风。前些年,苏家的嫡长孙、他表哥苏旷逸隐约跟某位明星闹出了些花边绯闻,经证实不虚后,他姨夫勃然大怒,罚长子足足在家祠里跪了两天,任谁去给求情都没用。最后还是谢皇后看不过去,亲自去把外甥救了出来,这事才算了结。
“别说得那么难听,我也是有道德标准的!”(沈斯晔插嘴说:它在哪里?!)苏慕容翻了个白眼。“纯粹的赏心悦目而已,再说美人的老公都陪着来了,我向来不夺人之爱的。而且人家为人都特好,我还跟他们约了明天出去吃饭。怎么样?你去不去?”
沈斯晔若有所思地瞥了他一眼:“成交。”
苏慕容依旧笑得桃花灿烂,哼哼着《蝴蝶夫人》的咏叹调泡澡去了。
不过送上门来的肥羊岂有不宰之理?上午苏慕容照例去商务谈判,沈斯晔随他一道去了伦敦,就在大英博物馆盘桓;下午苏慕容开着他的布加迪威龙过来接他,沈斯晔上车后睨他一眼:“谈妥了?”
苏慕容笑的很j诈,眸光明转之间仿佛聚敛了一春的光彩:“市场价的90,合同明天签。”
沈斯晔低头翻看着博物馆的宣传单。“你这j商。”
“什么j商?我这可是接近十个亿的订单!”苏慕容用右手熟练地开车,十分拉风的把左臂搭在车窗上,任春风拂起额发。“等这批机器到货,我还得待在忻都陪他们调试。大伯固然是商业奇才,在技术上可都得听我的。”
……苏慕容同学是个全才。
他是门萨俱乐部的成员,是业余地质勘探爱好者,他会唱青衣,能拉三弦,能学猫叫勾引的猫跟他一唱一和;他会用洛阳铲,能驾小帆船,会架无线电;他还是个枪械迷,曾经用一根水管组装了把后座力不小的步枪,居然还打到了一头疣猪。
而这么一个拥有少尉军衔的全方位发展的人才,他的本职居然是个外科医生。
“承天医院榄城分部二期工程刚竣工不久,我还在那里挂了一个医师的位置。”苏慕容笑。这时身边经过一辆金发美女驾驶的兰博基尼,他百忙之中还冲人家吹了个口哨。“今年我会一直待在那里,顺便试验军方新式的轻型战斗机。哎呀生活是多么滋润啊!”
“我真没想到你还有这种国际主义精神。”沈斯晔看着高速倒退的街景,不知是讽刺还是赞叹的说,“放着本土的正事不干,千里迢迢的去为当地人民的健康福利服务,你再坚持几年,说不定诺贝尔和平奖就该颁给你了。”
“殿下过奖。”苏慕容眯着眼微笑。“另外出于我们的情谊,我必须提醒你犯的这个严重的政治错误,这不叫‘国际主义’,顶多算是支援边区。”
“……你不去挖地道了?”
“挖!怎么不挖?”苏慕容冷笑着,猛打方向盘。“你哥最好祈祷他别碰到我!”
沈斯晔默默地为自家兄长擦了滴冷汗。
28旧友新朋之二
那家店果然看起来就很贵。在寸土寸金的金融区,居然能有这么一片别有洞天。
苏慕容熟门熟路的带着沈斯晔往里走,侍者们显然跟他很熟悉,笑着把他们引到了最好的位置。窗外就是一个中式的小花园,柳树下是清浅池塘,锦鲤悠闲地摆尾拨清波,岸边青石栏里开着芍药花,馥郁流芳。从雕花窗格望出去,竟是一派姑苏风光。
“苏少今天来点什么?”侍者问,“帕图斯?拉菲?还是冰酒?”
苏慕容于是转头问沈斯晔:“你喝什么?”
沈斯晔靠着圈椅耸耸肩:“等你邀请的客人来了再说吧。”
“那好。”苏慕容把菜单轻轻推开,他对服务人员向来极有礼貌。“松鼠桂鱼,青鱼甩水,碧螺虾仁——其余的你让厨房里随意搭配,凑满一个整席就好。”
侍者不卑不亢的答应下,欠身退出。不一时端上一壶茶来,声明是老板所赠。沈斯晔只尝了一口,就无言地别过脸去,那赫然是正宗的狮峰龙井雨前新芽……这个小包厢并不大,包厢之间以四扇双面苏绣屏风相隔,走廊一侧则是百宝架,错落的摆着些瓷器。
“外国人就喜欢这种调调,弄这些花里胡哨的看的我都眼晕。”苏慕容闲闲的跷着二郎腿,一派风流纨绔的二吊子作风。沈斯晔不予置评,从果盘抓了把桑葚丢进嘴里。苏慕容斜斜瞥了他一眼,嘲笑道:“你不是不吃桑葚么?怎么在国外这几年——来了。”
他迅速由吊儿郎当变成温文尔雅,起身迎出包厢门外。
“晚上好,何先生,唐小姐。”他非常礼貌的与两位来客握手,“请进。”待客人都进了包厢,苏慕容笑眯眯拉过沈斯晔:
“来我为你们介绍一下——何江天先生,唐嫣小姐。至于这位,”苏慕容拍了拍笑的有点尴尬的沈斯晔,对两位惊讶的客人说,“大概就不需要我介绍了?啊,二位不必吃惊,他今天只是来蹭我饭的而已。”
唐嫣扑哧笑起来,宛如春风里摇曳的牡丹花,果真是颜色倾城。本来有些尴尬的气氛因此而消散不少。沈斯晔与两位来客都握了手,四人便分宾主坐下。苏慕容微笑着说:“何先生唐小姐还在蜜月,冒昧打扰你们,真是不好意思。”
“没关系。”何江天为妻子接过侍者端上的茶盏,闻言莞尔道:“这一站本来就是英国怀旧,小嫣顺便给她们公司做翻译。我这次也是带她回来看看,好让她对英国菜彻底死心。”
唐嫣抬头微嗔他一眼;沈斯晔嘴角微微一扬,似是想笑又忍了回去。苏慕容看见了也只当没看见,殷勤问道:“二位下一站还在欧洲?”
“是,我们的行程几乎都是为了怀旧。”唐嫣坐在丈夫身边柔柔浅笑,眸光流转间婉约动人。“我曾在巴黎生活过一段时间,外子是在维也纳读的高中。只有威尼斯我们都没去过,但那是欧洲的客厅啊,怎么都不该错过的。”
“所谓‘海天之间一座迷人的城,如维纳斯出波浪而生’,确实值得一去。”信口引用一句经典,苏慕容端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1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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