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13部分阅读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作者:未知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13部分阅读
吹了蜡烛,亲自操刀切开蛋糕。玛丽出品果然非同寻常,连对甜食兴趣不高的锦书都吃的很开心,何况是某人?沈斯晔吃完一块又吃第二块,吃的感动不已连连赞叹;嘉音面无表情;锦书忍到最后终于看不过去,用自己的餐刀压住他的叉子,低声没好气道:“你好歹给我们国家留点面子吧!”
她这句话自然是用汉语说的。嘉音低头闷笑的肩膀直抖,沈斯晔无辜的看着她,眼睛眨啊眨。锦书今天都被磨的没脾气了,夹了一块咖喱鸡放进嘴里,没想到一股辣直冲顶门,险些没把眼泪催出来。她屏住气匆匆起身打算去厨房吐掉这块倒霉的鸡肉,百忙之中冲着沈斯晔妩媚一笑:
“这鸡肉不错,你不尝尝?”
混乱的晚饭总算结束后,玛丽忽然接到导师连环急电,似乎是实验室出了什么严重故障。玛丽听了一分钟后大惊失色,顾不得别的就要赶回去。杰瑞自告奋勇提出送她,玛丽不置可否,盯着锦书问:“劳拉,你呢?回不回去?”
锦书还没来得及回答,嘉音已笑道:“让劳拉再多玩一会吧,要是太晚,我们就睡一个卧室好了。”她转头向锦书娇憨地笑:“何姐姐,好不好?”
锦书尚在犹豫,玛丽的手机再次催命符似的哔哔尖叫起来。玛丽不得已叹了口气,在锦书肩上无言的深深拍了拍,与主人告别,匆匆走了。
杰瑞一走,本来聒噪的房间立即清静下来。嘉音一杯接一杯的喝发酵葡萄汁,声称是没能喝酒的补偿,锦书也忍不住嘴馋喝了几杯。沈斯晔看看只有1的酒精含量,就由她们去,笑称醉死了他是不管挖坑的,建议她们掘地自埋比较好;自然,又引来了小女孩一顿借酒装疯的痛击。今天嘉音似乎玩的过于兴奋了。
无可奈何地,锦书端着杯子,悄悄走到起居室后面的露台上吹风。
此时已经是夜里九点钟,夜风依旧微温,风里带着深深浅浅的花香。锦书倚栏而立,伸手采了一朵蔷薇花。馥郁的清香幽幽而至,甜美仿佛她此刻的微醺心情。
请在今天给我们花丛中的欢乐;
请不要让我们思考得太远
像那些不确定的收获;让我们留在
这里,在这一年中最有生机的春天。
锦书轻轻念出她很喜欢的诗句,无声的摇头一笑。
身后传来平稳如昔的脚步声,锦书没有回头,抬头望向粒粒璀璨的星空。沈斯晔走到她身边,与她并肩而立。鸟儿在露台下的花丛里啼鸣,声声清脆婉转,打破了黑丝绒般的安宁。锦书侧耳听了片刻,只觉得异常动听。“这是什么鸟?”
沈斯晔低声轻笑:“erithac rubecul——知更鸟。花丛里有我去年装的巢箱,没想到今年就能把它们引来。”打钉子还不小心打到了手,不过他认为不必对她提起这个。
“知更鸟?……”锦书凝眸思索了一时,望着星空轻声说:“我小时候也有这么一对小鸟,年年都飞来我家花园里的小屋。我还给它们起了名字,渥夫和玛莎。”她黯然地轻轻叹了口气。“后来,我常去喂的流浪猫把玛莎咬死了。”
沈斯晔一震。
“我知道什么是物竞天择,可还是伤心了很久……幸好那之后就回国了。”锦书似乎是真的有点喝醉了,难得的在他面前说起自己的童年。“否则我怎么去面对那只大猫呢,毕竟也喂了它四年,它没做错什么。后来初中同学写信告诉我,大猫蹲在我家门口,不吃不喝的找了我很久。”
花香袭人,锦书带着一点醉意轻轻喃喃自语,并没有看身边的男人。“十年了,大猫大概也不在了吧……”
这大概是第一次,向来从容独立的锦书在他面前流露出了一丝淡淡的柔弱。沈斯晔默然地看着女孩子消瘦的侧影,片刻后慢慢说:“我没想到你这么念旧。”
“大概是这气氛太好了,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事来。”锦书自失的笑了笑,转头看向他,眸子里已经恢复安宁。“对你说了这么多没用的话,真不好意思。”
那个人深深地看着她:“——不,我很喜欢听。”
锦书微微垂下睫毛,没有回答,下意识地一片片数着蔷薇花瓣。
“去忻都的实习,定下来了吧。”
“嗯。”锦书无聊地将鼻尖凑到花朵上。“在榄城高等师范学校。大概七月中旬出发,九月初回来,反正有人同行,也不危险。你有什么建议么?”
沈斯晔扭头看着她,月色在他温润的眼底留下一抹清光:“总之注意安全。万一有什么事,记得联系我。回去等我发一份攻略给你。”
锦书点点头,轻声道:“谢谢。”
一阵风吹过,把她脸侧的头发扬起来,遮住了视线。她左手杯子右手花枝,只得先把花送到左手,未及动作,沈斯晔忽然伸手过来,帮她把那缕碎发轻柔的绾到耳后。他的手在她脸侧停留了片刻,似是贪恋那一点温柔。
似乎有温度从指尖传到脸颊,锦书的脸瞬间烧得滚烫。好在夜色浓重,可以藏住她的失措。心跳愈来愈急,她在不安里却又仿佛隐隐生出一丝期待似的,是通向未知之路的诱惑,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这丝感觉是什么。
沈斯晔凝视着她,轻声道:“锦书,我……”
锦书微微低头,片刻方低声说:“斯晔,我——我要走了。”
心跳一下下无比真实,他生命的前二十五年里,似乎从未有过这般感受,欣喜,期待,又有些唯恐唐突的胆怯。身边的女孩子沉默不语,他走近一步,让栀子花香笼罩着自己。那种芬芳引诱着他慢慢走近,一点点低下头去。
知更鸟和夜莺的歌声漫天落下,一朵云彩轻轻遮住了窥视的月,夜色越发宁静深沉。
31肇事者
不顾嘉音的挽留,锦书坚持当晚回学校。倒车开出花园门口时,终究忍不住心中悸动,看了一眼后视镜。那个人在阶下迎风而立,目光缱绻温柔像是柳枝拂过春天的潭水,在她心里激起一阵战栗的涟漪。
心跳又急了起来。额头上仿佛还停留着一吻的温热,锦书握着方向盘的手都有些抖,不得不默念了三遍实验守则,以免撞到路灯上。
回到公寓已是深夜。玛丽不在,房间里有些冷清。她倚在自己房间的床头,有些头疼,却殊无睡意。方才的事一遍遍在心里清晰的回放,让她想逃避现实都做不到。
沈斯晔看着她的眼睛,说出“我喜欢你”时,表情是她从未在他脸上见过的认真。乌眸里的光芒清澈坦然,好像压根就没想过她会拒绝。这样突如其来的告白让她猝不及防,无法作出回应;即使如此,沈斯晔好像也没有失望。
她正在心乱如麻,忽然又有短信过来。
——“小锦,我愿意给你时间。”
九个字,再无赘述。锦书怔怔无言的看着屏幕,一时不知道心里究竟是什么味道。仿佛有些欢喜和甜蜜,更多的却是困惑难解。手指按在删除键上,却迟迟按不下去,终于还是叹了口气,阖上手机丢到一边,关灯睡觉。
所幸这时已是学期末。年内最重要的大考即将开始,锦书以此为借口把自己与外界隔离起来,不再登陆sn,每天只埋没在实验室之海里。沈斯晔没有催促她回答,只是每晚发一条短信:“注意休息”“早点睡”“晚安”甚至是“别忘了吃饭”,信号准时跨越北大西洋,润物细无声的提醒着她。
这件事逼的锦书一闲下来就心烦意乱,让她不得不把最大的精力花在实验室。结果她的成绩一举而为实验室之翘楚,大得教授之褒扬。期末考试因此也非常好,几乎成为本年级的传奇人物——几乎满点的gpa,可不是容易能拿得到的。
而等到考试结束后没几天,红十字会的培训也开始了。
锦书捧着手机,循着短信里通知的地址,按图索骥的找到了位于波士顿大学的培训教室。去忻都的实习虽然是校际交流,但名义上却是挂着国际红十字会志愿者的身份。教授解释说这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安全,又忧心忡忡的告诫锦书,千万不能直接饮用那里的自来水云云。锦书感动之余不免有些无奈,怎么老头也有些她爸爸那种啰嗦倾向了?还是说男人其实也有更年期?——当然最后这句只是腹诽。
这时为时尚早,志愿者们三三两两的聊天。锦书无聊的坐了一会,觉得口渴,于是溜出去买饮料。网上似乎有人建议去忻都要自己带水,不过锦书觉得这个未免太夸张了。
她靠在窗前吹风,懒洋洋的偶尔喝一口可乐。手机忽然响了,杰瑞欢天喜地报告说他之前最怕的一门课拿了a,小朋友声音里满是雀跃欢喜:“劳拉,晚上我请你吃法国大餐好不好?”锦书笑着把他打发走,满心里居然都是家有小弟初长成的欣慰(哪来的?!),连郁闷的心情都淡了些。
……要是时光能倒退回一切都没开始那时候就好了。
只是互有好感的朋友,而不是如今这种尴尬的状态。她甚至都不敢上sn,假如碰到了还若无其事的聊别的话题,未免有些做作;可她是真的不知道答案。
友情与爱情的分界在哪里?听到他那句话的瞬间,心里不是不欢喜的,可她亦能够确信,那不过是作为女性的虚荣心而已。她并不能确认自己对他是否怀有同样的感情。锦书不喜欢勉强自己违心的回答,也绝不愿意欺骗别人。仅依据一时冲动而轻率地答应,不仅是骗自己,更是对对方不负责任……
锦书郁闷的托着腮叹了口气。却没想到,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意外。
天气炎热,塑料瓶外沁出一层水滴,她的手没有握紧,那瓶可乐不偏不倚掉下去,刚好砸在一个正要进楼的亚裔男生头上。尽管瓶里只剩小半瓶可乐,她又是在二楼,但光听那砰一声巨响,动能加势能会造成多大冲击伤害?锦书捂着嘴呆滞的看着那男生被砸的一趔趄。四目相对,彼此都有些发懵。
最近果然是流年不利么?锦书哀叹几句无意义的话,飞奔下楼时受害人还站在原地。锦书拼命道歉,受害人却始终一言不发。她越发恐慌,几乎就要掏手机打急救电话时,黑衣男生终于开口,语气里有些无奈:“喂,我没事,死不了。”
锦书疑惑的抬起头,正对上受害人一双锐利清明的深邃凤眼。
他的汉语十分流畅标准。他乡遇故乡,锦书既惊且喜:“你是哪里人?听你口音是北方吧?我以前怎么没在同学会见过你?”
这一连串的追问却并未得到回答。男生淡淡打量了她一眼,有些嘲讽的轻哼:“你们的同学会不是向来只有本土学生?见过我才奇怪。”
锦书轻轻吸了口气:“那你……”她留意到男生比起本土居民更为深刻的眉眼,心里已经有了不祥预感。再未看她一眼,他嘴角浮起一丝嘲讽的笑,昂然而过:“忻都人。”
他刚要踏进楼门,肇事者却在背后喊:“请等一下!”
男生脚步一顿,冷冰冰的回头一瞥。锦书抿了抿唇。“我只想冒昧的问一问,你是不是叫辛格?来自哥大?”
他这才有些意外的转过身,微微眯起眼,算作默认。几步之外,黑发的女孩子面无表情的冲他伸出手:“幸会,我是哈佛医学院的何锦书。实习期间请多关照。”
辛格瞪着她,一时愕然。锦书毫不退缩的回视,两人的目光在空中几乎能劈里啪啦撞出火花。默念几遍“好男不和女斗”,暗自叹了口气后悔为什么报这期实习,辛格终究伸出手去:“……幸会。”
锦书上了几天培训课,才对忻都目前的状况大致有了了解。帝国对忻都殖民地的控制,可谓一手抓住了经济军事两大命脉。不过培训的红十字会官员也提到,近年来独立运动风潮愈演愈烈,驻军不得已不减反增,帝国本土已经有不少怨言了。
这些与她当然无关,不过锦书想起那次领事馆门前的人潮如堵,还是暗暗叹息。
而辛格上课时总是面无表情。锦书其实颇为理解他,谁的家乡这样都不会心里好受。几次课后辛格对她的态度稍有缓和,毕竟锦书算是为当地福利而去的;但这种缓和的程度只是见面时略点一个头打招呼,话都懒得说一句。
晚上她回到公寓,开始打包行李。锦书原来有过不少回背包客的经验,但这次毕竟不同,按照培训材料的提示,各种常用药品最好都带足。杰瑞闲着无事就代她往医院跑,跑了几次才把医保范围内的药品买齐全,足足塞了半箱子。
“……杰瑞!”锦书翻检片刻,拍案而起,“这是什么?!”
杰瑞咬着曲奇凑过来:“levorel?……哎呀呵呵呵呵,不小心拿错了……”他讪笑着想把那半瓶药片拿回来,锦书瞪了他一会,叹了口气把药瓶丢还给他:“记得注意安全。”
小朋友的脸瞬间就从牛奶巧克力变成了红巧克力,灰溜溜的夹着尾巴走了。
出了这个乌龙,杰瑞好几天没敢再来蹭饭。等到玛丽知道了实情,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感叹道:“现在的年轻人……”一壁摇头叹息不已。锦书把阳伞塞进箱子,闻言白了她一眼:“别说的自己跟老处/女姨妈似的啊。”
玛丽大笑着过来帮她把箱子拉上。“那也不是我,是你。”
过了两天,锦书正在工作室查资料,导师忽然打电话过来。
“劳拉,你什么时候发表的ssci?”
锦书听得一头雾水莫名其妙:“什么?”
“你什么时候开始研究法医程序了?”教授也纳闷,大惑不解道:“还是发在英国那边的杂志上——你哪来的英国同行啊?”
锦书瞬间明白过来,只得含糊搪塞过去。她飞速登陆数据库,果然看到了那篇文章。自己的名字赫然与沈斯晔并列,正是此前她提过意见的那篇论文。按说这样的核心期刊不至于发稿如此之快,锦书细细看了一遍,却发现自己提出过的那些问题不过是几个脚注佐证,与定稿正文几乎无关紧要,或者说,毫无关系。
……这个人到底在想什么?!
她盯着屏幕良久,心情十分微妙的上了sn,沈斯晔果然亮着。锦书不待他有反应,先声夺人的敲了过去:“关于那篇论文,你怎么解释?”
沈斯晔的回复迅速来了:“合作作者。有问题?”
锦书咬着牙回复说:“可我只给你提供了几个案例!让导师看见了还以为我换专业了!”她几乎能隔着屏幕看到那边他气死人不偿命的笑容。沈斯晔假意叹了口气。“这年头真是好人没好报。我还帮你完成了一篇发稿任务,都换不来一声谢谢……”
他们的名字第一次在正式出版物上并列,多么可喜可贺!
锦书毕竟是个家教良好的好孩子,还是咽下了这口气,定了定神:“好吧,那谢谢你。”
“不客气。”他随即又回复,“小锦,别忘了我说过的话。”
锦书本来气势汹汹兴师问罪的心思一霎间被戳破。虚张声势的话再说不出,她打了几个字,又慢慢删掉,只得回复说:“好。”
“我窗外的槐树开花了。”沈斯晔忽然换了话题。“你见过槐树吧?”
“在国内见过。”锦书有些摸不着头脑,瞬间顿悟,“你回国了?”
“我在香山。”他发送一个微笑的表情。“采了几枝槐花,刚才还在想,如果能送给你该多好。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锦书,我很想你。”
“锦书?小锦?你还在不在线上?”
他耐心的等了半日,那边才回复道:“我只想说,槐树会生绿虫子。”
沈斯晔忽然有种自己的深情告白一头撞在了石碑上的感觉。
气血紊乱了片刻,他决定继续。
“我的窗前就是山涧。每天早上都会有雾,我喜欢看雾气散尽那一瞬间,满山的绿色好像都能流淌起来。有时候看着山光会想,如果你也在该有多好。”
“在这里,我每天除了读书写字,就是到山上庙里去走走看看。住的地方还是我高祖父当年的避暑别院,听得到暮鼓晨钟。这里的斋菜也很好吃,你如果来尝一次一定会喜欢。”
然后近乎报复性的,他贴了几张照片。晨雾青山,林间小道……松菌豆腐竹笋香蕈。
锦书忍不住说:“喂,明知道我吃不上还来馋我。”
沈斯晔大笑:“就是馋你了,你能怎样?”然后他发了一个压缩包过来。锦书点开就后悔了,然后一直流着口水看到最后一张。那个恶劣的家伙发的全是各种中餐美食的照片,个个都好像在招手“来吃我啊来吃我啊”,可她就是吃不到。
“回国吧,到时候我请你挨个吃一遍。”沈斯晔诱惑她,不过怎么看都像是狼外婆的口吻,不怀好意且有阴谋。莫名地,锦书心情忽然愉快起来。
“我毕业是一定会回国的。但那跟你没关系——我下线了!”
32西山上,白云间
沈斯晔来不及阻止,锦书就已经下线了。他一边好笑一边无奈,又想入非非的想能否开发一种强制对方不得下线程序,还在想着编程上的具体操作,胸口又是一阵憋闷。他皱着眉灌下半杯冷茶才压下那股乱窜的气流,起身推门,溜到庭院里。
槛外就是云海青山。山间凌晨清寒,他刚出门就打了个大喷嚏。正在庭中散步的谢皇后见状无声一叹,让侍女去拿出一件外套给他披上。
为儿子擦了擦额上虚汗,谢皇后语带薄责:“真要不舒服就回去躺着。叫你上山是为了养病,你总是四处乱窜,这病要养到几时才好?”
“……别啊妈。”沈斯晔赶紧求饶,“您要我乖乖躺着养病,还不如拿一大锤直接把我敲晕来的方便呢。”
谢皇后被他逗得展颜一笑,随即啐道:“都多大了还淘气。昨晚几点钟睡的?”
沈斯晔扶着母亲的胳膊慢慢走出檐下,沿着爬满藤萝的彩绘长廊缓缓而行:“……两点左右?还有半年多就该答辩了,年底事又多,我可不想延期毕业。”
谢皇后微微一笑,旋即道:“养病第一要务还是休息,痊愈之前不准再熬夜了。”
沈斯晔只好答应,寻思着怎么去阳奉阴违。
他此前倒霉催的得了肺炎,开始还没在意,不料这病来势汹汹,一度几乎要进危重病房插管。好在病情很快得以控制,但病根却不易去净,不得已住进西山行宫,借着山间天地灵气养养他脆弱的肺。看着儿子病恹恹的模样,谢皇后放不下心,遂也来照顾他。她似乎对于自己的离婚压根不在意,倒让沈斯晔放下了心。
这处避暑行宫建于百五十年前,位于西山一麓,周围青山环抱,秋红叶冬晴雪,景致极好。沈斯晔幼时暑假没少被扔到这来“修身养性”,早就对这周围熟悉的如数家珍。如今借养病故地重游,乐在其中自不必提。比起京内的钩心斗角揖礼如仪,这里简直近乎世外桃源了。陪着母亲用完清淡的早餐,沈斯晔正欲告退,谢皇后忽然把他叫住:
“前几日有人来向我介绍几位闺秀,你有没有兴趣去见一见?”
“半点都没有。”沈斯晔断然回绝,随即稍感不快的皱起眉头:“怎么都找到您这儿来了?”
谢皇后不疾不徐道:“谁让你没有女友也没订婚?先到先得,也怨不得人家。”
这时侍女端来茶点,她端起常用的钧瓷盅儿浅浅啜饮,仪态优雅自然,像是颇为享受;沈斯晔没有风雅的心情,只想叹气:“可我真没兴趣,您想办法推了罢。我回去了啊。”言罢立刻就起身。可他一只脚刚迈出门槛,母亲却在背后悠然说道:“你这么排斥相亲,难道是性取向上有问题?”
“……母后!!!”
沈斯晔险些被这道从天而降的雷劈死,满脸通红的绕回来:“您瞎说什么?!”
谢皇后笑而不语,待他喘了口粗气方款款道:“可你再不找女友,外界只怕真的会这么猜了,其实我对hoosexuality并没有偏见的。——别急,我也只是说说,坐下。”她固然是微笑着,语气却是毋庸置疑,毫无回绝的余地。
沈斯晔悻悻的坐下去,抓起一枚香油果子恨恨的咬碎。
“那几家都有适龄的女儿,几位小姐的条件我都看过。”谢皇后捧杯饮茶,秀丽眉头端的是风雨不动安如山。“我知道你不喜欢卢小姐那样骄矜的女孩子,俞家姑娘倒是文静,你也没看中。但吴家两位小姐都是你舅母介绍来的,你四表哥的媳妇又是两位吴小姐的堂姐,你总得去见一见才是。”
沈斯晔苦恼的皱起脸,觉得早饭都郁结在了胃里。“怎么还是两个?”
谢皇后轻轻颔首:“堂姐妹,大的二十三,小的二十一。按说不该姐妹一起备选的,多不合适?可你舅母说那两位吴小姐都是一时闺秀,条件不相上下,才一并介绍了来。”
没有回应母亲的话,沈斯晔不冷不热道:“您好像很看重吴家啊。”
“谢吴两家算是世交,吴家虽然这几十年式微了,高华门第还在。”放下钧窑盖碗,谢皇后拿手绢轻轻拭了拭唇角,淡淡道,“我少时在金陵,还随祖母去吴家拜访过几次。他家长房有位小姐曾与我颇为交好,可惜已多年没再联系。但家风想必一直如此,他家的孩子至少配得上你。”
沈斯晔恍若未闻的咯吱咯吱咬着佛门点心,顾左右而不言。
“妈妈不会逼着你怎样。”谢皇后安抚的拍拍他的手背,放软了语气。“觉得不合适就说出来,但也许合适呢?去见一见总没有坏处。”
沈斯晔苦笑:“可也没什么好处。”
然后他转头就把这件事忘了。
在西山的另一个好处是这里地势高又远离市区,大大便利了沈斯晔的爱好。他在后院烽火台上架起一台望远镜,一到晴朗的夜晚就过来打地铺。他小时候经常夜里偷溜出来,趴在窗前露台上拿小望远镜看星星;如今鸟枪换炮还能光明正大,又是难得的偷得浮生几日闲,很过了一把瘾。
嘉音暑假回来,只在山上住了几日就嚷着无聊。谢皇后被她缠的头疼,只得把女儿打发到江南,让她去外祖母家找几位表姐妹玩。等到沈斯晔的肺炎养的差不多,谢皇后也下山回了霖泉宫,于是偌大的行宫只剩了他一人。他是习惯了独居的,这时没人管束,反倒更惬意了些,有时候索性就在烽火台上通宵给星星拍照。
沈斯煜自从新年时低调的迁居榄城,就一直没在公众露面过。他被降为“靖王”,祁令怡亦始终没有得到靖王妃的册封,出来也是尴尬。当然这只是外界猜测,实情是他忙着伺候怀孕的妻子压根懒得出来,两人还忙里偷闲去了趟马尔代夫,双宿双飞的好不恩爱,直把沈斯晔羡慕的冒泡。
七月二十四日深夜,祁令怡在榄城承天医院顺利诞下一个88磅的健康男婴,是为沈斯煜的长子,皇室的长房长孙,本来的皇位第二顺位继承人。
但此时,这已经与他们一家无关了。
沈斯晔得到消息时,是东八区的次日凌晨。尽管早就预备好了贺礼,他还是由衷的为兄长高兴。当即打了电话过去,不料竟打不通,只得托罗杰转接长兄助理的电话,好容易才把新任父亲找了过来。
“三弟?”刚当了爹的人语气里混着兴奋与疲倦。“怎么,回国了?”
沈斯晔斜倚烽火台女墙,望着连绵峰峦微笑:“我在西山。恭贺皇兄弄璋之喜。嫂子状况还好?”
“母子平安。”沈斯煜满足的喟叹一声,“我昨晚抱着孩子,竟然觉得人生圆满,再无所求,那会儿真是心满意足。现在宝宝睡了,要不你还能听到我儿子出生第一天的嚎啕大哭。”
“……以后还有机会。刚才你的手机怎么接不通?”
“我刚刚还在病房,屏蔽电磁信号。”沈斯煜简短的解释。他旋即一笑。“听——”
话筒似乎被按到了门上,婴儿中气十足的哇哇大哭隐约传过来。“孩子似乎都很容易惊醒?……我也就跟你才敢说,这小东西一晚上吵得我太阳|岤都快爆了。”他苦笑道。不过语气里却有七分是初为人父的自豪,三分是愉快的抱怨。沈斯晔大笑,笑完了才想起正事。
“我看新闻上说,忻都似乎不太安稳。而且祖母和父亲虽然嘴上不说,其实……”他顿了顿,心里有些五味杂陈,轻叹口气道:“他们大概还是很想抱抱长孙的。”
沈斯煜在电话那端沉默片刻,有些自失的笑笑:“等满月了再说罢,孩子太小也不好坐飞机。再说回去再想出来,只怕就不容易了。”收敛起有些复杂的心绪,他淡淡道:“至于这里的局势,也就是那样,十几年了也没有大事,不用担心。”
沈斯晔只好回头把这话委婉的禀报给太后和皇帝,当然不提什么回来就出不去的话。太后除了良久叹息,别无他言;皇帝一听脸就沉了下去,却又找不到出气的借口,只得黑着脸挥手把儿子赶走,一晚上辗转难以成眠。
皇室对长孙出生的反应不算高调。除了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婴儿的几张照片之外,再无其他庆祝活动。这让年长的人想起孩子爸出生时的焰火全城不夜天,不禁私下里感慨几句风水轮流转;但发布会是沈斯晔亲自主持,他坦然沉静的应对了种种诘问,倒是引得主流媒体一边倒的夸他们兄弟情深,“皇储担心侄男威胁继承权”之类的小报消息始终未成气候。
这就是媒体的力量。它能把一个人抬到云端,也能将其贬抑到泥里,至于是褒是贬,却不是金钱或权力所能完全控制。
不过沈斯晔并不关心这些。他告别了悠闲的山居生活,颇为不舍的搬回长安宫。燕京的七八月正值炎夏,在山上还有松涛,城里却只有刺耳蝉鸣,一并连望远镜都用不上了。他只好收了心思,除了参加必要公务,便窝起来写论文。
锦书已经在两周前抵达榄城。榄城与燕京时差三小时,沈斯晔又是一贯的夜猫子,所以几乎是同步作息时间,可比在波士顿的昼夜颠倒便利的多;但锦书工作时间很紧凑,每天也只有夜里才能上一会sn。他每天白天给她发短信总是得不到及时回复,不过锦书偶尔心情好,会主动发条信息过来。
今天她新换的签名是“阁下真不愧是人中赤兔,马中吕布!”沈斯晔看见时正抱着茶杯,一个没当心险些呛水身亡。他顾不得被喷屏的电脑,又好气又好笑的敲过去:“你挂这样的签名档,想害死人?”
锦书过了会才深沉的回复道:“这是我内心的真实写照。”
“……你怎么了?”
锦书叹气:“遇到了很讨厌的人,只好这样出气。”她的情绪似乎不高,不愿意就这个话题多言,“我看到你侄子的照片了,好可爱的宝宝。”
“我代我哥说谢谢。”沈斯晔沉吟一下,“不过,能否告诉我怎么了?”
锦书在那边沉默了一会,才和盘托出。
原来她本以为负责他们实习的是之前认识的世卫官员,没想到去了才发现实际管理人是当地医疗局的局长。这位大腹便便的先生深谙拖字诀,对他们提出的任何要求都不予处理,不管是申请去医院采样还是去社区志愿服务;甚至连购置一批药品的资金拨付申请都迟迟不肯批准,宁可让库存疫苗搁在仓库里积灰,也不愿用于儿童免费接种。
“我不是来这里写毕业论文的!”锦书越说越恼火,让他得以知道她生气的样子是如何。“到了这里我才明白为什么死亡率那么高!这帮人除了拿钱还会干什么?他们根本就不关心当地人的死活!——我去喝水。”
过了一分钟她回来继续。“这里的官僚作风好像很严重,特别是在中下层。”她似乎消了消气,语气没那么激愤了。“说真的,要不是他们,殖民司的声誉还能好很多。”
沈斯晔默然。锦书不可谓不敏锐,但这个问题是帝国议会反复讨论过的,最后的结论也只能是继续任用当地人担任中下级公务人员。忻都仍是一个等级分明的社会,那些官僚多半出自原本的贵族土王等级,各姓氏间关系千丝万缕,一刀切下去只能坏事。
所以这也是他不看好忻都独立运动的原因之一。帝国至少还有成熟的治理模式和刚柔并济的手腕。即使江山易主,这些人一样动不了,最终也只能是换汤不换药。
他每年的生日许愿之一都有一个“愿世界和平”,但或许今生也实现不了。
沈斯晔望着窗外的仲夏夜,无声的叹了口气。
33四封信之一
“斯晔:
你一定来过榄城,那能不能告诉我你对这里的印象?
与破旧的旧城区不一样,新城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上周末我与几个同学雇了一辆车,在城里沿着主要街道转了一圈。你能理解当我们又热又累时,忽然看见豪华宾馆门前的喷泉那种欢欣吗?大家欢呼雀跃的扑向清凉的喷泉,但驾驶三轮摩托车的本地人却被拒绝进入庭院大门——被他的同胞严厉的拒绝在门外很远的地方。我想,你一定能体会到我当时的感受吧。
那时候,我甚至以为自己回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南方。这里有最豪华的饭店,据说就是以前王公们的宫殿,其中有几家直接命名为某某pace,绝不比任何其他城市逊色。我提到的那一家,据说就是当年藩王的行宫。但与此同时,旧城甚至会有人睡在路上。这个华美的或者贫穷的城市,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
很抱歉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或许是我受到的第一眼震撼太强烈了吧。
祝好。
锦书于榄城高师
合上笔记本电脑,锦书望着窗外的绿树深深,忍不住叹了口气。夏日的午后烈阳照得外头枝叶绿意盎然,但她莫名的觉得困倦。来榄城已经半个月有余,她几乎要打破二十年的习惯而开始午睡。总是提不起精神。
“锦书!”
工作间的门被咚咚敲响,一个娇小的短发女孩子探头进来,笑盈盈道:“顾老师要开会。”言毕不待锦书回答,已亲热地挽着她的胳膊,领她走了出去。女孩子名叫许清如,是燕京大学医学院的研究生,亦是顾院士的入室弟子。她与锦书一见如故,按照许清如的说法,她们很有缘分,连名字都是化诗句而来都一样。
到了餐厅才知道,原来是要发放一批花露水和风油精。
锦书在榄城时常觉得奇怪,因为明明有很多华人聚居,但一些特产却不太容易就近买到。前些天她被热的胃口不畅,想去商店买瓶玫瑰腐||乳|都没有。后来才被告知,想吃什么就去向顾院士写张纸条打报告,下个月他会从国内买来。至于腐||乳|,厨房就有一箱……
为了照顾绝大多数来自帝国本土同学的口味,在实验楼一楼有一个很不错的餐厅。里面备齐了油盐酱醋乃至蚝油胡椒,虽然许清如表示菜色其实很一般,但锦书已经吃的很开心了,天天跑到餐厅来解决一日三餐。实验室的通用语言是汉语,锦书很快和新同学相处的极融洽,在这里生活的如鱼得水宾至如归。
除了辛格。
他总是一个人闷头做实验,几乎不与其他帝国本土的同学来往,就连吃饭,也都是端着盘子沉默地坐在角落。热情的川妹子许清如开始还试着去与他说话,几次后终于气馁的放弃。于是辛格彻底沦为独行侠式的存在。
但锦书知道,其实那个人并不是真正的冷漠无情。
许清如他们住在学校本部,交换生们则住在榄城高师校园,距实验楼有不近的一段距离。榄城的生活作息颇为缓慢,学校办公区过了下午四点钟就人迹杳然。加之治安不好并非传闻,她来了才知道这一点仍是事实。
“手机不要在旧城拿出来用,钱包里只装零钱,遇到乞讨的人时尽量快步离开。”实验室的前辈们如此告诉她,“以及,女生无论如何都不要在六点之后一人上街,更绝对不要打车。实在没办法,就拨打殖民司警署的电话,请求他们派警车护送你回来。”说话的学长非常认真,完全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初来的那一天,锦书做实验忘了时间,夜里八点钟才出来。她望着毫无人迹、灯光黯淡的主干道,犹豫再三,还是没有勇气一人独自穿过林荫道。在这片土地上会得到优待是不争的事实,但她还没有积攒好“打电话请求警力出动”的心理准备。
正在不知所措间,辛格恰巧抱着一叠书从楼梯上下来。瞥她一眼,他淡淡的讽刺道:“在自己的殖民地,帝国的臣民竟然也会感到恐惧?”
言罢不待她反驳,辛格已推开玻璃大门,只留给她一个背影:“走吧。”
那之后锦书总是与辛格一起往来于学校和宿舍之间。有时候他出来的早了些,会在楼下等她。门厅挂着扁鹊华佗孙思邈张仲景们的写意派画像,还恶趣味的总是供着一炉香。锦书确信自己在辛格脸上看到过不以为然,但他并没对值得尊敬的前辈们加以批判。
除此之外,锦书与辛格再无交集。他们分属不同的实验小组,在工作上也走不到一起。有次许清如看到她和辛格在一处走,欲言又止了半天才偷偷问:“他不是你什么……吧?”
虽然她说的隐晦,锦书还是福至心灵的听明白了。听到无可奈何的否定回答,许清如轻轻松了口气,“我就说,你们两个半点都不一样,他怎么可能是你男朋友。”
锦书第一次觉得八卦之心真是可怕。
到了周末,许清如约她一起出去逛街。
“有师兄开车送我们去,不用担心。”许清如在电话里笑眯眯的说,“湖上王宫酒店有一家很好的茶餐厅,我们逛完去那里吃饭。”
听起来似乎很不错。许清如已经在榄城两年多,平日号称对这地方了如指掌;既然是她推荐,想必是不错的。锦书很愉快的答应下,又听许清如嘱咐道:“别穿着短裤就出来啊,你来这里带裙子没有?记得要打扮一下。”
锦书默默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拖鞋沙滩裤,“……知道了。”
可她来这里之前没想到还会有穿裙子需要,行李箱里只有长裤短裤七分裤。于是只好先去购物街。许清如忙着挑衣服,一回头却不见了锦书;等她把溜走的人找出来时,锦书正坐在一家意大利冰激凌店里,面前是一碟子三个浇着果酱的冰激凌球。
“你怎么吃都不胖,真讨厌!”许清如充满羡慕地叹了口气,“不像我,吃什么都得记着减肥。”然后她也去买了一杯巧克力口味。甜点对于女性的诱惑力之大,恐怕直到世界末日也不能削弱分毫。
锦书含着新鲜芒果出了会神,看看对面许清如一身新衣服,不由笑问:“都买好了?”
许清如咯吱咯吱咬碎手指饼。“难得的打折季嘛,平常又没机会穿。”她吸了一口奶昔,满足地叹息道,“所以别把榄城那么妖魔化,这里还是挺不错的,对吧?”
如果只说新城,的确很不错。锦书想。
新城足以与国际大都市相媲美了,她一路走过来看见了许多连名字都不认识的名品店,标价之昂令人讶然。可就在两街之隔的旧城甚至会有不少穷人露宿街头,其中还有不少孩童。就那样毫无遮蔽的暴露在低纬度的烈日之下……
在室内购物街清凉的棕榈喷泉边,柔滑的冰激凌忽然变得有些难以下咽。
锦书看着手里的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1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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