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爱?飘摇第18部分阅读
穿越:爱?飘摇 作者:肉书屋
穿越:爱?飘摇第18部分阅读
磨墨,司徒明镜举起狼毫,想了一下,又放下笔。
转身,对厅中之人微微一笑,“我还要用我身为李家内主子的身份做一件事。”
“犯妇赵氏,勾结丫头,谋害家主,罪当沉潭。念其儿女年幼,改罚思过三十年,终生为祖宗诵经祈福,不得出祠堂半步;赵楚楚,贬为侍寝。若所生为子,不得继承家业,所生为女,交由婆婆抚养,一年见其母一次;丫鬟小春,夺其月俸,杖责五十;其它一干从犯,皆削去俸禄,杖责五十,贬为苦力,一生不得升其职。”
好……好狠!参与此次行动的人都已预见到自己黑暗的未来,而躲过这一劫的人则庆幸自己的好运,没有与赵氏等人为伍。
看着那群人惨白的脸,司徒明镜冷笑。想打倒我?我在下地狱之前也会拉上你们一起!没想到吧,我这一步棋,断了你们所有的现在的以及未来的路!相信我,有我的余威以及我调教出的丫头在,她们会把我的命令彻底贯彻实施的。
小春,主仆一场,我还是狠不下心责罚你。五十大板之后,你若还能活下来,便跟了李泽玉好了。
说完了,大大出了心中一口气,司徒明镜提笔挥毫,不到一刻钟完成几张鬼画符。
吹到七成干,按上手印,把它们交给李泽玉:“相公,这是你想要的。你自由了。和你的楚楚表妹双宿双栖去吧!”
一张一张把它们看完,李泽玉眼中的,是愈见加深的惊慌。
“夫人……”
司徒明镜的字,他认识。一年前,决定迎娶司徒明镜之后,司徒南瑞便给了他一些司徒明镜的墨宝,叫他回去研究。做丈夫的,总不能连自己妻子的字都不认识。他努力学了好久,终于认得差不多,刚好在今天派上了用场。
七张纸,一张是休书,两张是给司徒明镜写给司徒南瑞的信,一张是给萧宁的,剩余三张是对府里事情的交代。
那休书,看起来很正常。但正常之中的不正常,是作为男人的李泽玉,被作为女人的司徒明镜给休弃了。
第二卷 第九十七章 告别
做完想做的,司徒明镜整理一下衣裙,走到李融君与王氏面前,跪下,磕了三个响头,道:“明镜多谢公公婆婆一年来的教导照顾。此次离别,应是后会无期。从此,明镜不能承欢膝下,还望公公婆婆自己多多保重。”
在李府,若没有李融君的包庇,她司徒明镜的生活不可能这么安逸,她的计划也不可能这么顺利的实施下去。这些,她都清楚。所以,她要谢他;王氏一年来虽与她接触不多,但为人和善,待司徒明镜像亲生女儿一般,让她在暌违了十五年后,再次感受到母爱的温暖。所以,她也要谢她。
“明镜……”看她这般决绝,是下定决心要离开了,但李融君还是忍不住想开口挽留。她真的是一个难得的好媳妇,他是真心喜欢她。
“公公不必多说,明镜心意已决。”司徒明镜淡淡道,“不然,难道您不想要你的孙子了?”在心底嗤笑一下。这是不可能的。
“这个——”被问到了。孙子,媳妇,孰轻孰重?李融君一时也得不出结论。
伸出手去,欲接过斑斑,却见李泽芙李泽蓉泪眼汪汪的看着她,像两只被主人遗弃的小狗。
“大嫂——”李泽芙李泽蓉眼圈红红的。哥哥真的要休了大嫂吗?她们不要!
“芙儿蓉儿,你们也要好好保重。大嫂不能看着你们长大嫁人了。记住,以后嫁人,一定不能选太过优柔寡断的男人。”司徒明镜笑容里有一丝苦涩。这两个女孩,是她嫁来这里之后得到的宝贝。她唯一舍不得的,就是她们。
“大嫂”,李泽蓉扑过去抱住她,哭叫道,“大嫂,蓉儿不要你走!”
给怀里的人擦汗眼泪,司徒明镜笑道:“蓉儿,大嫂非走不可。我和你表姐之间的这层窗户纸已经捅破,再也回不到当初的相安无事。这个家,不可能同时容下我们两个人。正如她所说,在这个家里,由她没我,有我没她。”
“你家人都太善良,太有良心。”除了你娘和你赵楚楚。“她是你的表姐,她从小在你家长大,现在肚子里又有了你们李家的骨肉。俗话又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算我背后有父亲撑腰,你家人也断不会舍骨肉选荣华富贵的。”这也是李家生意一直做不大的原因之一。
李泽玉的性情,她太清楚了。记得当初,自己还想对他进行再教育。现在回头去看,只觉得好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句蕴含了千古智慧的真理,自己怎么就偏偏不信邪呢?
换把眼睛红红的李泽芙拉到怀里,摸摸她的头。“你们也不必担心。我会把事情都向父亲交代清楚,是我自愿离开,不干你们的事。他是不会迁怒你们的,你大哥的仕途无忧,你家的生意也不会受到任何阻挠。”
“但大嫂你也可以生孩子啊!”李泽芙抽泣道。相比起来,她更愿意要大嫂的孩子。为什么怀孕的不是大嫂呢?表姐的孩子,不会和她一样是个爱哭鬼吧?若是那样,她宁可不要!
司徒明镜闻言苦笑:“那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了。”知晓她一直未和李泽玉同房的人,除了他们两人,就只有小蝶了。连小春都被蒙在鼓里。
第二卷 第九十八章 离开
“你们不必再多说些什么。反正这个家,我也实在是不想再呆下去了。”司徒明镜从星儿手里抱过斑斑,信步走出议事厅的大门。
天下之大,难道还没有她司徒明镜的容身之处了么?
“小姐,请您带小蝶一起走!”小蝶突然追上去,跪倒在司徒明镜脚下,痛哭流涕。
她的小姐,为什么这么命苦?先是单进,现在是李泽玉,这些男人难道眼睛都瞎了吗?小姐这么好的人,他们都不要。
“小蝶,你可知道,跟了我,是要受很多苦的。”心里的苦涩减轻了些。小蝶,只有小蝶,现在还守在她身边。但这份忠诚,又能保持多久?
“奴婢知道,奴婢不怕。奴婢生是小姐的人,死是小姐的鬼,一生一世不会离开小姐身边!”那些男人不能守护小姐,那换她来!小姐是她的天,她的命,她才不会为任何东西所诱惑而弃小姐而去。
“小蝶,你若真想跟着我走,也未尝不可,但从此你要断了跟我父亲的联系。你做得到吗?”这才是司徒明镜最关心的。
“啊?小姐——”你都知道?
“小蝶,我不是傻子。我知道父亲是疼爱我的。从小我身边缺什么,就会有人及时送过来什么;我要一夫一妻,便马上有人心甘情愿只娶我一个。这些,父亲是从哪里知道的?若说是巧合,我的运气未免也太好了些。你是管家之女,而管家是父亲最信任的人。十几年了,我能不察觉到么?”她只是不想说罢了。
“小姐……”小蝶沉默一会,便郑重道,“从此,小姐是奴婢唯一的主子。”父亲和老爷,立刻成为过去式。
“小姐,奴婢也要跟小姐走!”星儿追在后头叫道。
“奴婢也要!”
“奴婢也要!”
“奴婢也要!”
月儿、茜草、红儿也纷纷叫道。
暮然回首,嫣然一笑。司徒明镜看看自己的几个贴身丫头,内心的苦涩被甜蜜所替代。原来,向着她的人,还是很多的。
“不必了,你们都是李府的丫头,卖身契还在这里。我已不是李家人,怎能随意带走属于别人的东西?”小蝶除外,她的卖身契一直捏在我手里。父亲英明,不会是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了吧?“你们,还是留在这里陪伴芙儿蓉儿吧!她们还小,还有不少东西要学。你们跟我学了这么久,教育她们的任务就落在你们肩上了。我有小蝶,便足够了。”
再回首最后看一眼自己住了一年的“家”。
“小蝶,我们走吧!”
“是,小姐。”
主仆二人,一前一后,昂首挺胸走出这所大宅院。
斜阳照射在她们身上,拉出长长的影子。微风起,衣袂飘飘,仿佛要乘风羽化而去。
走得这般潇洒无羁。
目送她们远去,一屋子的人,悄无声息,竟没有说一句话,做一个动作。
番外 李泽玉
抓不住她,我抓不住她!
或者说,我从来就没有抓住过她。
还记得两年前在司徒府,她如狂风一般从我身边卷过,黑亮光滑的长发随风起舞,发梢不经意间触到我的颈项,在我心上激起一陈酥麻的轻颤。
淡淡的馨香窜入鼻尖,我恍惚了。
手,在袖子底下握紧。
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曾心跳那么急,不曾呼吸那样急促,不曾这般连寒毛都战栗,像一股电流窜进体内,心坎地震。
不由的,我想伸手去抓住她,不让她从我身边逃脱。
但我不能。
所以,我眼睁睁看她从我面前消失。
再见,已是一年后,我去司徒府提亲。
那天是她的十五岁生日。我看见她穿着一身大红的衣服,梳着时下女子最流行的发髻。
大厅里都是人,但我只看得见她一个。
她不是很美,可她有一双清澈的黑眸,像星辰般明亮,让人移不开视线。
她站在那里,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那么的淡漠疏离。好像,要随时离我而去。
随后,她只是简单的看了我一眼,就起身告辞。
天知道,我有多想叫住她,把她抱入怀中,以确定她是真实存在的。
可这次,我也只能目送她离开。
新婚夜,我期待了很久。
终于,我名正言顺的得到她了。
我以为,这便代表,我已经把她牢牢地抓在手中。但立即的,我知道我错了。
那天的她好美,美得就像天边的红霞,炫目夺人。
本来一切都进行的很好,但娟儿的到来,打破了我对新婚夜的美好憧憬。
她没有生气,她一直在笑,但这笑意没有达到眼底。
她不愿与我同房。
她是早有预谋的!当看到她从盘子里取出匕首和棋时,我这样想到。
我没有多说什么。我尊重她,不想强迫她。我相信,她一定会有接纳我的一天的。
岳父说她很特立独行,的确如此。
她把家管得很好,她的思维似乎与常人不同。
芙儿蓉儿都很喜欢她,父亲母亲也是。
为我,她做了很多事。帮我纳妾,找来萧宁这个帮手,还在我最困窘的时候帮我出谋划策。
她是一个极其聪慧的女子。她做事,都是以我的名义进行,既名正言顺,又保全了我的面子。
我常常会想,这样美好的一名女子,她真的是我的妻吗?真的已经属于我了吗?
害怕。
柯慕贤鄙夷的眼神越来越经常出现在我的梦里。我是真的配不上她。但我不想放手。
番外 李泽玉
十一皇子到来时,我便觉察到了他们之间不寻常的情潮流动。但我拒绝去想更多。
每天,我和十一皇子早出晚归,尽可能隔断他们的交往。
但在他回去的前一天晚上,被我冷落许久的表妹又‘病了‘,我不得不去看她。留下她在齐眉院,十一皇子在客房。
第二天,皇子走了,她生病了,琰儿也变了。
她一病就是半个多月。
官府事情很多,再加上灾后重建工作,我根本抽不出时间来照顾她,只得吩咐丫头们好生伺候着。每天晚上,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她。那时候已经很晚了,她早吃了药睡得很沉。也只有那个时候,我才敢肆无忌惮的抚摸她的长发和她娇嫩的脸蛋。
琰儿以前在家时经常往她那跑,我没太在意,以为他和芙儿蓉儿一样,只是单纯的喜欢她。从小他就是一个很有主见的孩子,对不喜欢的人向来不加辞色,对喜欢的人,则是想尽办法得到她的欢心。
但我怎么忘了,他已经是十四岁了,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那晚发生了什么,我没敢去问,也没敢去想。
我自己骗自己,反正那两人都已经远离她,她还是我的妻,还是我的,那便足够了。
表妹和二娘一直对她怀有恨意。
但我从未想过,她们竟会联合她的贴身丫头用那种办法来对付她!
其实,从嫁到我家到现在,她对她们的忍让大家都看在眼里,可表妹和二娘都视而不见,心里只记得她的不好。
她是那么烈性的一个人,面对这种侮辱,我可以想象,结果会是什么样。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她发怒了。
后果很可怕。她把每个参与的人都严惩了,除了小春。
虽然后来知道表妹一直在装病骗我,我还是忍不住在她手下救下了表妹。
这个,彻底激怒了她。
后来,萧宁对我说,她一直说,我的心肠太软,做不了大事。
我承认。这是我性格的一大弱点,对于亲近的人,我从来舍不得下重手。
我想,我这样的男人,不是她想要依靠的。
她是有理有据,但表妹单是凭着肚子里李家的子孙,便已全盘获胜。
我们全家,都站在表妹那边。
这一点,更把她推向了远离我的边缘。
她走了,走的这般潇洒。
眼睁睁的看着她从我面前消失,我心痛如绞。
但我,已不再有留住她的资格。
番外 李泽玉
表妹肚子里的孩子终是没有保住。它是被岳父一脚踢掉的。
还记得消息传到南城以后,岳父快马加鞭赶到眉城。
风尘仆仆的,等不及喘一口气他就拉住我询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便大略讲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再把她的信给岳父看了。
岳父看完,仅是冷笑。然后,毫无预警的,他一脚踢向一直紧跟在我身边的表妹的肚子。
表妹疼得倒在地上。她流血了。
岳父大笑,冷冷说道:“敢设计我的女儿,不想活了?”
接着他转向我,道:“我把女儿嫁给你,不是来给你的家人欺负的!不要以为我远在南城,就不知道我的女儿在你家遭了些什么罪。你家里人的一举一动,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我只不过是看她应付得来,就懒得插手罢了。”
“你们知道,我司徒南瑞不是好惹的。明镜是我最疼爱的女儿,你们敢这样对她,就该早有下地狱的准备!”
停顿一下,“不过……看在她替你们求情的份上,我也不多追究。毕竟,是我女儿休弃的你,也没有丢了我司徒家的脸。明镜不愿她一年来的心血付诸东流,我便不拿你怎样,你只管好好的做你的官去,你家的生意我也不会动什么手脚。”
话锋一转,他看向表妹,嗜血的笑容吓得表妹忘了疼痛,直往角落里爬。
岳父继续冷笑:“这个女人,那里及得上我女儿的万分之一?不知你们的眼睛是不是都被牛屎糊住了,良莠不分。也罢,既然你们选择了她,我也不再多说些什么。我算是看清了,你,本就配不上她。”
再看向表妹。“但这个女人——既是明镜要求你取得,便让她接着跟着你好了。只是——任何女人都可以生你的孩子,唯独她不能!”
“还有小春那个贱人,她想嫁你,明镜也叫你娶,你便娶了好了。反正我女儿已经不在,随便你娶谁,都不干我的事了。”
岳父和我,本就是利益交换。我娶明镜,他助我做官。明镜一走,我们之间联系的纽带便断了。
本来,李家与司徒家联姻后,父亲的生意也做得顺风顺水起来,许多人都看在岳父的面子上和父亲交好。但明镜一走,岳父对我家不闻不问,渐渐的,家里的生意,又冷淡了下来。
幸而,不久琰儿便接替了父亲的班。
他很聪明,把家里的生意从玉器扩大到餐饮娱乐。
他在建祥开了数不清的火锅店,烧烤店,还请专人制造了许多秋千、毽子、跳绳等小玩意向女孩子们兜售。这些新奇有趣的东西,为家里赢来了源源不断的钱财。
十几年间,他把李家的繁荣上升到另一个我想也不敢想的高度。
番外 李泽玉
失去孩子后,表妹对我的依赖更加明显。
在家里,无论我做什么她都要跟,就连睡觉都要拉着我的手不放开,还不住的向我寻求保证,一定会照顾她一生一世;在官府,她每天派人来找我好几次,早上找,中午找,晚上也找,照三餐找不说,还无论如何,无时无刻,从府衙后院道公堂,一定要找到我才罢休,害得我都不能专心办公。
装病已经没有人再愿意相信她,她便选择了这样做。
找到之后,她讲的又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无外乎又是芙儿蓉儿不理她了,哪个下人不待见她了。听的遍数多了,就算圣人也会嫌烦。
我理解她的情绪也极糟,非常不能接受自己抱了极大希望的孩子就这样没了,而周围也没人能够和她交心,此刻的她无计可施,只能求助于我。但时间长了,一阵阵烦躁郁闷包围了我。如果可以,我真想逃得远远的,逃到一个宁静的没有她的地方,直到永远。
我开始尽可能的疏远她。
察觉到我的变化,她变得完全的不可理喻,动不动就发脾气、耍性子,硬要全世界都迁就她。
一个女人没有安全感,真的会变成这样吗?这未免也太夸张了。
面对她情绪化的语句,我无法回应,只能闭眼强迫自己深呼吸,克制自己想吼叫的冲动努力安抚她。
每每把她哄睡,我都会回到齐眉院,我和她曾经共同生活过一年的地方。那里是家主住的地方,表妹只是侍寝,没有家主召唤,是没有资格进入的。
偌大的室内,只有我一个人,好冷清。处处充满了她的气息,每一个角落都有她的记号。
她走得很急,什么都没带,除了斑斑和小蝶。
梳妆台上还散落着她的头饰环佩;床前也还挂着她的换洗衣服;星儿月儿老是不由自主的在桌上摆上她喜欢吃的糕点。
多少次,远远的在院外,我似乎听到了她肆意的欢笑声,兴冲冲寻过去,才发现只是虚空一场;多少次,从梦中醒来,下意识的便伸出手去,追寻她秀发的芳踪。
原以为,这一携手,一生一世,永不分开;原以为,这一并肩,生生世世,不离不弃。
但我错了。
白玉琴被芙儿蓉儿拿走了。那件事后,她们不再和我多说一句话,对表妹更是没有好脸色。琰儿更是以书院为家,几个月难得回来一趟。
没有了她,家里变得好冷清。
父亲不再管事,带着母亲继续他们游山玩水的旅程。而我,在隐忍了几个月后,和萧宁北上述职,每到年关才回去住两天。
表妹的哭闹,我也不想再听,再管了。
番外 李泽玉
感情上的失利,和我事业上的顺利成了鲜明的对比。
或许是经过这件事,我成熟了许多,又或许是没了家事上的顾虑,我放得开了。在北城,我在官场竟也如鱼得水,进展得很快。
当然也要感谢夫人,她真是给我找了一个好帮手。萧宁,在我前进的路上功不可没。
皇子间的斗争,我都没有参加。萧宁说,我只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谨守自己的本分,就够了。那些尔虞我诈的事,我做不来的。
没有想到,我还会再见到她。也没想到,我们会是在那个地方那种场合下见面!
我去找她,她装作不认识我;我要带她离开,她拒绝了。但我和单进都一至确定:她,就是我们寻找已久的人儿——司徒明镜!
她笑得很欢,我却看见了她眼中的苦涩。
明镜,我的妻,你离开的这些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你变了这么多?
后来,听说她成了龙将军的宠妾。再后来,听说她被晔王爷带走了。新皇登基后,她,失踪了。
我很单进成了同僚,他不喜欢我。
我知道,他是在嫉恨我,曾经光明正大的拥有过她一年。但谁曾知道,我们从来都是谨守礼仪?成婚一年,我仅拥抱过她两次,和她肌肤相亲不过五次。直到她离开,我们都未圆房。只是,恐怕,说出去都没人会相信吧?
他在对我公事上的打压,我承受了;他在对我私事上的诋毁,我认了。是我对不起她,是我做错了事,我理当受到惩罚。
时间长了,我们之间竟也养成了一种默契。他一日不骂我不爽,我一日不听见他怒气冲冲的声音便会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到了晚年,一场大病袭来,一直坚持不懈来看望我的,竟也是他,
说实话,他是一个很好的男人,英俊潇洒,才华横溢,比我强不知多少倍。有他在前面,难怪她看不上我。
不过,多少年后,当站在朝堂的最高点时,我还是常常会想,若是一开始我便没有放手,那么,她会不会还是我的?
《建祥国治·右相传》载:李泽玉,眉城人也。忠诚孝悌,有识人之才。建祥三百一十六年,年十八,为司徒南瑞举荐,为眉城郡守。是年蝗灾,发明火烧蝗虫之法,大获成功,擢顺天府尹,封其妻南城司徒氏荣华夫人。建祥三百三十四年,封右相。
建祥三百一十五年,拜谒司徒南瑞。司徒南瑞喜其才华,以女妻之,夫妻感情甚笃。次年司徒氏重病,不治身亡,悲痛不已。终生只娶一妻,唯有二侍寝,育有一子两女。建祥三百六十年,薨于北城官邸,年五十八。上为之亲写碑文,谥“忠”。
番外 李融君
我的祖上也曾做过当朝一品大员,却因一时贪婪污了公款被斩首抄家。先帝下令:李氏十代以内,不得入仕为官。
到我,才是第五代。
自己的孩子我自己清楚。玉儿从小在诗词歌赋上造诣不小,而且他的眼光精准,识人很有一套。但对经商,他却是一窍不通。十几年了,他连玉的质地都还分辨不出。他是我和妻子唯一的儿子,所以我偏爱他许多。他太过沉稳,不知变通,不适合经商,但他的琴棋书画,也还没精湛到能自己养活自己的地步。为了他的未来,我愁白了几缕头发。
思考许久,我决定,还是让他出仕好了。我不求他光耀门楣,只愿他守在一个小小的官位上,衣食无忧便可。他太过忠厚,若是到了高位,定是帝王最忠实的臣子。但要达到高位,没有他人的扶持,是不可能的。
但要出仕,又谈何容易?至此,我们还是戴罪之身,若想为官,只能通过别人担保举荐。这个别人,定要位高权重才是。
放眼整个南方,唯有南城的司徒南瑞最有这个资格。但我也早听说过,他不喜与人交往。我便教玉儿先去了南城一年一度的花会。凭他的才能,我相信,拿个前几名还是没有问题的。有了才子的名号,我想,本着惜才的心理,司徒南瑞或许会见他一见,进而答应我的请求。
意料之外的,玉儿得了第一名。却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司徒南瑞连见他一面都不愿。我们失败了。但因为明镜的帮助,我们又成功了,但也只成功了第一步而已。司徒南瑞还是拒绝为玉儿作保。
他的心情我理解。毕竟,谁会愿意为一个不相干的人赔掉自己一生,或是祖辈的心血?
但过了大半年,在我们还在四处物色新的可能的对象的时候,他又派人来了,说愿意举荐玉儿,但他有一个要求,便是玉儿一定要娶他的女儿,并且终生只能娶她一个。
面对这个条件,我犹豫了。楚楚,是早给玉儿预定好了的。就算不能做妻,至少她也要做妾才是。若是答应了,我们将置楚楚于何地?
楚楚从小在我家长大,我早把她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她装病博取玉儿的同情一事,我早就猜到一些,只是迟迟没有戳破。毕竟,小儿女之间的事情,他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痴不聋,不做阿翁,我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这是玉儿的未来,我把选择权交还给他。他答应了。
我叫他不必勉强,做不了官,家里还是养得起他的。但他却淡淡的笑了,说其实一点都不勉强。
其实,我也是支持他的选择的。
我也找人去南城打听过,只是人们对这位六小姐知之甚少,唯一能说得上的,只有她为情而狂的事。
有人说,她自幼丧母,在偏院里长到十几岁,不曾读书,不会女红。但我想,司徒家的女儿,又是能让司徒南瑞提出这种要求的,应是他最宠爱的女儿才对。外人的说法,不足为信。
番外 李融君
我和妻子搬出齐眉院,把它重新装饰扫洒一番,让给新人去住。这样做的确是惧于司徒南瑞的威严,我不敢对他的女儿有丝毫怠慢。我考虑过,要是新妇是个娇宠无比的大小姐,那可就不好办了。李家家业不大,我虽未与司徒南瑞合作过,但他在商场上的手段,我是见识听说过的。我可不希望他用那种手段对我。
至于把内府的管理权转交给她,我是有我的私心的。我的妻,说实话,真的没有齐家的天分。而赵氏,贪财善妒,我从未想过要把家交给她当。当初若不是妻由于难产不能再生孩子逼着我娶,我才不会纳她为妾。
新妇过门后,采取了一系列简单有效的措施,马上把家里人都整治得服服帖帖。后来宗族里的人见了我都忍不住称赞我儿娶了一个好媳妇。
她真的是一个好媳妇,持家有道,孝敬公婆,爱护小姑,尊重小叔。比我想象的好了无数倍。她还为玉儿找来一位好帮手,在蝗灾时,又帮他们出谋划策。
楚楚小时候的确是身体不好,大家让着她都成了习惯。她被我们宠坏了。
长大了,她还是这个样子,从不为别人想想。一年来,她一直想着的,无外乎怎么夺得玉儿的注意,怎么破坏他们。
她很聪慧,脾性也好,对于楚楚的种种挑衅,都是一笑而过,还说服自己的父亲和楚楚姐妹相称。
但楚楚最终还是和赵氏做出了那件连我都不能容忍的事。这也难怪她要发怒了。
但楚楚肚子里的孩子把我们都拉到了楚楚那边。我原以为,她发了脾气,心情舒畅一些了,还会和往常一样忍下去。可我怎么忘了,人的忍耐都是由限度的!她是司徒家的小姐,从小比楚楚还娇生惯养的,怎能忍受这种侮辱?她沉默了许久,终是爆发了。
而后,她离开了我家。
她走后,家里简直乱了套。芙儿蓉儿闭门不出,玉儿以官府为家,楚楚成天在府里哭闹,扰得人心都不得安宁。
琰儿突然开口,他要接手李家的生意,还发誓一定会把它发扬光大。问他为什么,他幽幽的说,只有等他成功了,才有资格得到她。她是谁,他不说。
琰儿的心思并不难猜,对不喜欢的人,他从来都是爱理不理。从小,他和家里人都不亲,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新妇来到后,他却一反常态,时常回家来,还常常跑到齐眉院去,向嫂嫂‘学习’。我早料到有些不对劲,但我相信,新妇自能处理得当。
经这么一闹,我也倦了,便交出一切,和妻子游山玩水去了,把一切不快抛诸脑后。儿孙自有儿孙福,我已经做完了自己能为他们做的。
后来,当我的两个儿子都登上他们事业的最顶峰,李家达到它最辉煌的时刻的时候,我不能不感谢她,司徒明镜。
手札一篇:建祥三百二十五年,某月某日,与妻子游于葵城圣德山。遇一男孩,约六七岁,其人清灵俊秀,举止得体,活泼可爱。心下好感顿生,只觉熟悉不已。问其来处,只言随风飘摇,天地为家。欲再问,便言母亲呼唤,不宜久留。远处,见一女子,布衣荆钗,二男子立于其后。其身型,眼熟至极。晚归,宿于客栈,梦中又见此女,惊觉——不正是我家失踪已久之长媳,司徒明镜么?
番外 李泽琰
她走了,就这样走了。没有一点留恋。
未见时,我已对她很好奇。我常常在想,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女子,能让闻名天下的柯慕贤赞扬成这样,又能让从来不肯吃半分亏的司徒南瑞不惜赔上身家性命为罪臣之后作保,还能让我那个一贯对某个爱哭鬼的眼泪没有办法的大哥坚持自己的选择屹立不倒。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家里的厅堂上。
她徐徐回身,并不出色的五官在淡淡朝阳下,有一种出奇的沉静和安详。
她的姿态优雅,显然是受过良好的教育。一袭雪白衣裳让她更显清丽脱俗,一头如黑绸般的长发被梳成已婚女子的朝凤髻,我怎么看怎么觉得碍眼。她的唇角微翘,星眸淡张,略施胭脂的小脸白里透红,长长翘翘的睫毛轻眨着,如蝴蝶的翅膀般挑动人心。她有一双清澈的黑眸,好像星辰般明亮,让人一但见到便移不开视线。那双眸子黑白分明,就像两潭带有魔力的池水,能把人轻易地拉下去,就算溺毙其中也无怨无悔。
有一瞬间,那双眸子,竟让我微微失神……
再见,是为先生的先生给她送去新婚礼物。
听说她在花园里。来不及等到她回房,不想经人事先通报,我怕不及待想要看到她,我想看到真实的她。
猛然抬首,映入眼帘的,竟是终我一生也难以忘怀的绝世美景:
绯红的花瓣如雪花一般不断地被风吹落,环绕在她周围,映得眼前的白衣女子一身嫣红,教人迷醉不已,她眉清目秀、肤白若雪,唇上点缀着一抹绛红的唇色,只是浅浅地笑着,在我眼中,就已是百年难见的风华绝伦。风,轻轻扬起了她的裙角,她茫然的注视着远方,眼中含着一层薄雾。然后,她注意到我,唇角勾起一抹雅致的浅笑。
不能否认,她已在我的心底留下影子。
再来,便是适逢书院放假。原本平常我不回家的,但莫名的,我想见她。
才刚踏进家门,我便听到下人们聚在一起,三三两两说着母亲被罚之事。
有些震惊,甚至有些幸灾乐祸,我没有觉得愤怒。母亲的所作所为早让我不满很久了,从十岁起我和她讲过的话加起来不超过十句。她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她。
到了齐眉院外,事情已经完结。目送母亲和如花被人拖走,下人也陆续离开,院子里的丫头都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我在门口和管家打个招呼,他的嘴角挂着高深莫测的笑。
在她的屋外,我听到了她和丫头的对话。那些话很新奇,很有意思。后来我的生意能做得这么大,还多亏了她的许多言论。
当时我十分惊异。我从不知道,一个才刚及笄的女子,竟能说出这些话来!
敢这么放心大胆的说话,她一定以为,外人都走尽了吧?不知道要是她知道我一直在外面听,会是什么表情?一瞬间,我想看看她另外的样子。
果然,她的反应叫我很满意。她的眼波流转,虽有一丝怒意,但掩盖不住计谋得逞的一点得意,却是盈盈如水,媚得令人心跳加快。
心里有一个声音对我说:李泽琰,你完了。
一见误,终生误。
我不可自拔的迷恋上了她。
番外 李泽琰
我一直告诫自己,她是大嫂,她是大嫂!所以我要和她保持距离。
但一到放假,我便忍不住要往家赶;到家了,又忍不住要去看她。开始她总是对我爱理不理,后来干脆把我当成透明人,径自和丫头商量她们的事,塞给我一壶茶任我自生自灭。我在一旁仔细的听,有不懂的便问。她看似不耐烦的对我耐心讲解,我受益匪浅。
她喜欢芙儿蓉儿,她对表姐百般忍让,她为大哥付出良多,她对爹娘谦恭孝敬,她对下人和善有礼……
为什么?为什么她对每个人,就算是下人,都是和颜悦色,却单独对我——好像有着深仇大根似的!有时候我真想抓住她的肩膀把她摇醒,问她既然这么懂得拢络人心,为什么不干脆连我也一起拢络进去算了?
但她是大嫂,我忍住了。
蝗灾来了,她又令我惊奇了一番。
接着是晔王爷的到来。书院特批我的假回去伺候某个位高权重的大爷。
那晚,我不知不觉又来到她的院外。丫头说晔王爷来了,他们在密谈。
心下有些紧张——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怎么可能不出事?
想赶过去,小蝶却说皇子不许旁人打扰。我不信邪,一定要闯闯看。结果我进去了。
我看见她站在那里,清秀的小脸不施脂粉,干干净净的模样像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她不是绝艳之姿,却也清丽可人。她穿着一袭月白的衣裳,只有袖口和裙摆绣着几朵菊花,乌黑的长发也不多做变化,只是简单的梳成一个髻,再插上一根玉钗了事。那么的简单朴素,却也是那么的引人注目。
我听到了他们的对话,我看到了那个男人吻她!
手,在底下握成拳,指甲在手掌上划出深深的血痕。
大哥和她,一直相敬如宾。我一直自己骗自己,眼不见心不想,便好了。但这次,我实在是忍不下去了!
我吻了她,死命的吻,我要把那个男人加诸在她身上的印记都消除掉!
她很平静,只说我也配不上她。我便说,迟早有一天会配得上的。她只是笑。
为了证明我的话,我下决心一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后来,我不再去找她。我们的关系,冷淡了下来。
有她的新年,很热闹。接下来是她的生日,她和芙儿蓉儿一起庆祝,还请了我。我很欣喜,她没有生我的气!或许,我们之间还有回旋的余地。
带着喜悦的心情,我回书院了。
再回到家,她已经不在了。
她没有回司徒家。
我接手父亲的生意,把它做大。我开了火锅店,烧烤店,是为了吸引她来,但她没有。赚来的第一笔钱,我全部用在找她上了。但她仿佛凭空消失了般,我再也寻不到她的踪迹。
十几年后,我已成亲生子,这段青涩之恋,被我深深地埋藏在记忆里。
再后来,司徒南瑞退出商场安享晚年,接替他的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伙。那人年纪虽小,本领可不容小觑。短短两年间,他便把本就如日中天的司徒家的生意提升到一个更高的高度。
我有幸与他合作,见到的是一个清秀俊朗的男孩,才不过十六七岁,说话行事却是成熟稳重,很有自己的风格。这个风格,与我记忆中的某一个人很像。
离开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问他:“司徒明镜是你什么人?”
番外 萧宁
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
她长得不是很美,不是我看过的女人中最漂亮的一个,却也娇俏可人。但让我不解的是,这样的娇俏佳人,却偏偏有着让男人发狂的伶牙俐齿和聪明脑袋!她的大眼闪亮有神,可是其中闪着的时而是那个年纪少女该有的天真光彩,时而却是精明算计的火苗;她的嘴唇红艳迷人,但说出来的话语却有时让人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有时讥讽连连,让人羞愧难当,怒火中烧。
真的,我从没见过像她这样的女人,善良的像仙女,泼辣的像悍女,狡诈的像魔女……
从小我便不受人待见。长到这
穿越:爱?飘摇第18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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