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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27部分阅读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作者:未知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27部分阅读

    问“既然如此你还留校工作,岂不证明归属感更强?”

    锦书好整以暇的等着,果然辛格沉默了,显然意识到了来者不善。锦书于是总结:“所以说吵架有什么意思,比的还不是谁逻辑思维好。”她叹了口气,主动放软语气:“别跟我辩论了好不好?最近本来就够烦的,脑子忙得不够使。我要去吃墨西哥菜,你去不去?”

    大约是看出了她的一丝倦怠,辛格话语间的火药味也淡了,轻哼道:“墨西哥菜能补脑,倒是闻所未闻。”

    锦书不予置评。她从实验室出来穿的是平跟鞋,于是身高差颇为惊人,一时间居然生出“会当凌绝顶”的诡异感受。暖气吹得头晕,锦书随口问:“你多高?”

    出乎她的意料,辛格坦诚答道:“一米九一。”

    锦书哑然了一时。辛格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低头看一眼锦书的头顶,语气里有一丝波动:“你头上居然带了个汉堡。”

    锦书恼羞成怒:“那是麦当劳的赠品发夹。”

    辛格鄙夷地拎过她的包向外走:“果然是你的品位。”

    他们坐在一群操着拉美口音的客人和侍者中间,连空气里都浮着火辣的味道。墨西哥菜辣的锦书泪流满面,抱着杯冰水喝了半日,肚里好像还有座火焰山。辛格吃惯了各色咖喱,这时吃的是神定气闲安之若素;锦书起初还郁闷,后来索性端坐对面看他吃饭,偶尔在他喝水时使坏讲个笑话。后来见辛格爱搭不理,便也没了意思。

    辛格咽下一筷辣椒,抬头看了她一眼。

    锦书似乎在默默地想心事,她静静地望着窗外,一缕鬓发滑落在腮边,落在灯下的剪影宛如一幅全无瑕疵的画。总是灵动清澈的乌眸里仿佛蒙了一层浅淡雾气,飞蛾羽翼似的睫毛勾勒出上扬的眼角,她的眼睛轮廓似乎被人拿炭笔深深勾勒过,是脸部线条里不那么柔顺的一笔,恰如她婉约外表下并不柔顺依人的灵魂。

    因为这双眼睛而格外白皙的皮肤,像是雪花石膏里透出了贝壳粉色。在他的家乡,小姐们若是有这样的肌肤,必定要长袖长裙防护起来,即使只是从名车到豪宅的几步,也绝不让低纬度的烈日侵袭。他看着眼前陷入沉思的女孩子,心底一时飘飘忽忽不知所踪;然而此时脑中忽然响起一个声音:在家乡,还有从未见过的未婚妻在等你回去完婚。

    辛格心思一凛,方升起的一丝绮念霎时跌落尘埃。痛苦随之而起,他自负心冷似铁,从来都相信成大事者不容儿女私情;但在榄城那时,他就知道自己错了。

    错的很惨。

    上一场雪还没有化干净,天气又阴沉下来,云层为了迎接二月酝酿着下一次降雪。在路灯下仰望夜空,只看得见深深浅浅的墨蓝色。解冻的西南风还没有来临,今年的初春似乎格外寒冷。锦书觉得今天的辛格似乎有些奇怪,却也说不上奇怪在哪里。公寓并不远,他把车停在楼下,沉默着下了车为她拉开车门:“你确定是要回国?”

    女孩子站在雪地里点点头,明亮的眼里闪烁着春天般的憧憬:“我才收到了燕大医学院的电话面试通知,将来你去本土我就可以请你吃饭了。倒是你,你为什么不回去?”

    辛格冷峻的脸上现出一丝嘲讽:“让我去你们本土?除非我死了再投胎一次。”

    还是这样的他比较正常。锦书暗暗想着:“那顾老师的榄城实验室呢?毕竟——”

    打断了她的话,辛格冷冷说道:“你这么千方百计让我回去就是给你们帝国效力?”

    “顾老师那么器重你,你回去总比留在这里对你的家乡有用吧?”锦书也有些生气了。“你随便好了,我为什么要管你?真是……”

    她的半句话咽了回去,有些愕然地看着自己被他抓住的手。辛格死死地瞪着她,目中盛满了愤怒、不舍和激动。他跨前一步把锦书笼罩在自己的影子里,嘴唇微微颤抖着沉声说:“何锦书,我真是瞎了眼才会——”

    锦书一言不发,努力试图挣脱他的束缚。辛格的语气忽然悲哀下去,颓然地松手退开一步,声音低沉暗哑:“如果我背弃了……曾经的理想,是不是更没可能?”

    锦书不是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这种表情了。帝国军方强攻榄城总督府那天夜里,她也看到过。他眼底浓重的悲哀似哭似笑,似乎并非全为自身命运。但是她咬着牙没有说话。心里忽然涌现出的念头把她吓到了。往事一幕幕回现在眼前,她不知道这种设想是否正确。

    对面的男人低声笑起来,带着浓浓的自嘲与对命运的嘲弄。“这个夏季学期结束,我就会回榄城。”

    倚在路灯下,自上而下倾泻的水银灯光在他脸上洒下抹不去的光影暗夜。冬风拂过已经敛去了狂热与悲哀的面颊,他的目光深深地落在锦书脸上,灼热渐渐散去。

    “回去从政。”

    他并没给惊讶的锦书以追问为什么的机会,转身决然离去。

    等到那与黑夜同色的背影消失在夜幕里,锦书忽然明白了他的异样。那是一丝戾气。

    辛格并不是好脾气的人,孤僻焦虑且沉默寡言,会有戾气也不奇怪。比如第一次见面时得知她的身份后;在榄城请他喝粥的那个夜晚;拖着她避开兵乱……但在桑蒂亚家里的那三天,戾气尽洗的辛格对孩子的温和让锦书都很吃惊。还有,在纽约那次通宵滑冰。

    那天夜里,他不知从哪里翻出了啤酒,大概是心情不错,他的话也多了一些。锦书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自己说过的话。他无疑曾经试图以医学挽救故乡,弃医从政是不得已而为之还是看清了现实?禁欲、殉道主义者、虽千万人吾往矣、为时代洪流裹挟的个人命运、求而不能得的悲哀……她不知道自己还能给他加多少个标签,但这些,似乎都不是真实的他。他把自己紧紧掩藏,她从来就没有真正看懂。

    但她记得,那个坐在葡萄架下给桑蒂亚指导作业的男人,在夕阳下的回首微微一笑。

    锦书茫然若失地回到十四楼。玛丽不在。她煮了碗意面 ,就着电视新闻吃了。吃完看看时间还早,索性拿了清洁套装和钥匙去给对门公寓打扫卫生。沈斯晔留给了她一把钥匙。她回来的一个月里,每周都会去清扫一次。

    打开门,打开灯。

    小小的公寓大概只有五十平米,家具都是宜家出产,相当流水线的风格。仿佛蒙尘是一个不好的预兆似的,锦书早在回来的第一周就请工人搬走了圣诞树,把房间收拾的干干净净。打开灯时锦书有种错觉,沈斯晔会站在那里对她微笑“你回来了?”但一片明亮之后,光洁的地面还是只倒映出一个影子。

    锦书叹了口气,把带来的碟片放进cd机。

    耳边,女扮男装的孟丽君正与皇帝同游上林,打机锋一来一往水泼不进。心怀爱慕或说是不轨的皇帝百般暗示:“你看那鸿雁飞过声声鸣,卿可知此鸟乃是恩爱禽?”孟丽君则回以君臣大义:“臣只闻此鸟识礼仪,你看它该后不前排字行。”

    想到皇帝大概可能有的表情,锦书不由莞尔,端了喷壶来给窗台上的天竺葵浇水。

    皇帝犹不甘心:“信步来到龙池边,见龙池中对对游鱼嬉水中,我与卿水里照影影成双,正好比一龙一凤喜相逢。”孟丽君严正回答:“水里纵有双照影,只见龙来不见凤,如今是红日西沉月东斜,微臣我国事未料先辞君!”

    宁可死在丞相任上也不愿被收为后妃,她是真的喜爱追求实现抱负的过程吧?进入后宫,就再也不得自由了。但倘若丽君亦是仰慕皇帝呢?锦书慢慢放下喷壶倚在窗前,嘴里像是咬破了一枚橄榄,甜酸苦涩一并涌上心头。

    想追求佳人的皇帝仍未熄灭自己的念头,嬉皮笑脸地念白:“哎!国事不妨明日办理,此刻莫扫寡人之兴。你我同住天香馆,共饮一盅如何呀?”这时大概是要顺势牵上郦卿的官袍袖子了?然后苦口婆心地诱导:“郦卿啊,人言富贵在青春!”

    在她微怔的当儿,有人含笑悠然说道:“你我同住天香馆,共饮一盅如何?”

    前车之鉴,锦书一时间分不清这是不是幻觉;在她加以验证之前,身子已经被温暖的拥住了。她明显的感觉到他左臂活动很不灵活。心里一时又是酸涩又是喜悦,她仰起头看着他的眼睛,轻声说:“你回来了?”

    不需要其他言语,沈斯晔笃定地点头:“我回来了。”

    心间好像被吹了气的气球填满,一时间所有的思念都化成了清风飘散。锦书踮起脚尖……今天穿的是平跟鞋。脸颊有些发烫,头顶有人在窃笑,锦书没好气的红着脸戳他:“低头。”

    沈斯晔从善如流的低头,锦书主动吻了上去。

    热恋期间的吻大概可以以一当三,而吻是爱与尊敬的表示,他们之间决不缺少这种感情。但问题是沈 斯晔如今是个病人,擦枪走火即使可以也绝不是现在。锦书很及时地推开他,这才有心情追问此前的事情。沈斯晔虽然脸色有些苍白,精神却是好的,尤其心情看来极好。他没有直接回答,倒是先坐下使唤她:“孤王累了,爱卿为我端杯水来。若是端的好——”

    锦书被磨得半点脾气都不剩了。“赐我什么?白银万两?”

    “爱卿是脱俗之人,岂可用这身外之物辱没。”沈斯晔笑着睨她,拍拍自己身边的位置示意她坐下。他像是对这种戏剧式对白上了瘾。“不如,孤王便以身相许如何?”

    锦书又气又笑地给他端来热水杯:“你这无道昏君……”

    “明君要禁欲,昏君才有美人相伴。”沈斯晔于是昏庸了一把,拖她过来揽在身边抱着,懒洋洋嗅着她头发里的橙花香。“六宫粉黛,无限江山,不是去年五月里你对我说的?待孤王正位大宝,封爱卿一个‘寿与天齐侯’可使的?我要吃糖。”

    “……谢主隆恩。”锦书嘴角轻微地一抽,把酒心巧克力剥开用糖纸托着递给他,促狭说道:“可是大王你真小气,怎么也得什么八百里封地、一字并肩王吧?”她昨天才听了《瓦岗寨》,对程咬金大有好感。“来几道免死金牌,再把你的御厨赐我几个?”

    很没形象地斜倚在沙发里,沈斯晔懈怠到连手指都不想动,就着她的手吃了巧克力才懒懒点头:“爱卿劳苦功高,是孤王思虑不周了。”

    他黑亮的眸子转过来,定定看她:“既如此,爱卿可愿意正位中宫?”

    即使皇帝此前还瞒着众人,昭旨一经明发,谁都看得出来他退位的意图。这意味着,锦书眼前的男人至多再过数年就要登上那个至高的位置。他问出这句话,很明显意有所指。锦书沉默下去,但沈斯晔的目光一瞬不瞬地紧紧笼罩住她,脸上没有了惯常的懒懒玩笑神色。

    “……可我对它几乎一无所知。”似乎过了许久,锦书终于抿了抿嘴角。“完全陌生,没有半点生活交集……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这个话题其实很容易发散,但沈斯晔在顷刻之间就选择了最简单的一句:“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并简明扼要地解释:“侍奉父母,养育子女。”

    然后他看见锦书露出了“怎么这么简单”的惊讶表情,便安慰地握紧她的手。

    “具体而言,就是寻常夫妻对社会该尽的义务,只不过多了点象征意义。”他伸手端起杯子,垂眸看向杯中的一泓浅碧,嘴角含义不明的微微扬起来。“逢年过节去祭祀天地祖宗,出席必要的公务场合,陪我见人以及你自己见人,在大部分场合把自己收拾的能看。这些我觉得你能做到完全没问题。”

    锦书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这个话题到此为止。“给我看一眼你的伤。”

    沈斯晔忽然呛了一下。他要平稳一下心绪才不至于将没端稳的茶水洒在身上,顿了顿才转过脸来,眸中竟有些许的讶色:“……小锦?”

    锦书并没注意到他的异样神情,看了一眼腕表,意识到此刻已是深夜,她微微蹙起眉。“你用的是什么药?当时是怎么处理的?”并非不知道为他疗伤的必定是顶尖的外科医生,她只是放心不下。“还有当时的病历呢?带来没有?”

    “……”沈斯晔失语了刹那,身边的女孩子还在微露焦灼的等他回答。他看进锦书满含担忧的清亮眸子,忽然很想无奈的揉一揉眉心。锦书见他没有动作,又催促了一句。沈斯晔微微闭了下眼睛,再度睁眼时已经挑起一个浅淡笑容:

    “那,我谨尊医嘱就是。”

    锦书紧张地盯着他,仿佛试图看出他身体的病痛与不适。她身边的男人慢悠悠的脱了大衣,噙着一丝淡笑低下头,配合地松开了领带,修长手指将衬衣纽扣一粒粒解开。两个月前的旧伤并未完全消退。伤口愈合不久的颜色让她心里一酸,却也放下了心,感到了一丝如释重负。

    锦书细细端详着他的伤情,全然未意识到自己有何不妥。沈斯晔配合地站着,任由她纤细手指在自己肩上小心抚过。终于锦书轻轻吁了一口气:“没事了,害我担了那么久的心。”

    她抬眼看他,柔声问:“你当时为什么不让我——”

    医学院学生的半句话忽然停滞了。她看见对面的男人扶了扶眼镜,意义不明的莞尔一笑。净洁的衬衣纽扣已经全然散开,若隐若现地勾勒出清瘦但不失力量感的肩膀,和胸腹间精壮结实的流畅线条。他慢吞吞的自下而上系着纽扣,仿佛并不打算主动开口。锦书怔了怔,脸颊上忽然火辣辣的烧起来。她强迫自己移开目光,愈来愈快的心跳在静极房间里响的可怕。

    “小锦。”沈斯晔穿好衣服,平和的唤着她的名字,仿佛对她的脸色毫无觉察。“我们该休息了。”

    锦书几乎是慌乱的点点头,不敢直视他格外明亮的眼睛:“嗯,我明天还有实验……”她此刻万分庆幸能找到合适的逃离借口。抓起钥匙手机,她逃出门口:“明天见——”

    锦书的心情在意识到玛丽将公寓门反锁之后,彻底呆滞了。

    玛丽的手机关机了。敲门也没有人来开门。反锁之后无法从外面打开。三重悖论之下,锦书觉得粘在自己背后的灼热目光几乎能把自己烧出两个窟窿。她僵硬的站在自家门口,脖子好像已经石化了几个地质时期。脚步声悠闲靠近,她被沈斯晔从背后温柔的拥住。

    仿佛对她的僵直有所感觉,他低下头来,将下颌放在她肩上,微微笑了。

    “既然回不去,我似乎可以为你提供一个最后方案。”

    无论如何,他想,提前回来一天并与她的室友达成沟通,他的目的已经实现一半了。

    69墙角风云

    玛丽拒绝解释那天为何反锁大门,而在沈斯晔的糖衣炮弹攻势下,锦书不久就忘了这件事。好在这套公寓有卧室与书房之分,而书房里也有一张并不宽敞的床。万事开头难,那天之后她面对着罗杰们善意的目光,忽然觉得自己已经不必在乎住在哪边的问题了。

    ……有区别么。锦书确认自己在他们眼里看到的是这条信息。

    让锦书颇为吃惊的是,沈斯晔居然在对门摆出了一副常住的架势,还三天两头添置物件回来。她这时才知道十四楼上的另一间公寓也是被他租下,里面住着他的助理。沈斯晔的伤还没全好,于是每天只是看看书写写字,日子十分悠闲。偶尔他会有些奇特的黑衣访客,锦书只当他们是007,于是也不在意。

    似乎在诡异的意义上,家庭角色被扭曲了。锦书每天都要去实验室,回家总得夜里十点之后,天天累得像条死狗;而沈斯晔则懒在家里,喂猫听戏浇花看书上网购物,如果赶上他大爷心情好,还会□心午餐给锦书带上。

    这天夜里,锦书依旧是将近半夜才回来。她看见对门还透出灯光。推门进去时,男人正裹着毯子在黯淡的光线下看电视,幽幽荧光打在他脸上,锦书差点以为自己见鬼了。事实上真的有鬼,不过是吸血鬼。偏僻的古堡里,英俊的男主角正和美丽的女主角携手探险,闯过一个又一个难关。她伸手开灯:“怎么还不睡?”

    “在等你。”

    这句简单的回答听得锦书心里一软。她脱掉大衣和围巾坐过去,顺势倚在他没受伤的那边肩膀上,满足地轻轻叹息。似乎很欣赏这部电影,沈斯晔盯着屏幕没有说话,却一言不发地从她腰后伸手过去,牵住了锦书的手。

    直到电影结束,演职人员名单冉冉升起,他才懒洋洋叹了口气:“又是一部年度烂片。”

    锦书给自己倒了杯牛奶,闻言不由莞尔:“那你还专门买碟收藏?”

    “谁让我是吸血鬼文化爱好者。”切换成晚间新闻频道,沈斯晔没精打采说道。“我买齐了所有能找到的碟,就没有一个靠谱的。今天饭还好吧?”

    他不提还好,一提之下锦书霍然扭头,咬牙切齿地死死看他。

    中午她满脑子都塞满了实验内容,心不在焉地端着饭盒去微波炉前加热。她没想到,一掀盒盖,里面赫然摆着颗大大的粉红色桃心,心上还用巧克力酱写着她的姓名首字母缩写……问题是,当时老头正带着一帮低年级学生也在那里!

    因为妻子病情见好,这几天约瑟夫教授走路都是用飘的。当着一群学弟学妹,老头笑嘻嘻走过来:“哟亲爱的劳拉,这是家庭爱心餐?”说完还意犹未尽,回头招呼学生们,“大家都来看看你们师姐的饭盒啊,谁跟我辩论过年轻一代的家庭观念淡薄?……”

    结果整个下午,她的同学打招呼时脸上都带着诡异笑容。

    “哦。”沈斯晔听了她的悲愤叙述,若有所思地点头。“那下次我做两颗心。”

    新一年的整个二月,锦书都是在这种扭曲的气氛中度过。不得不说,沈斯晔的神秘式存在给约瑟夫教授领导的实验室提供了不少欢乐。他甚至会把煮熟的鸡蛋削成兔子。嘉音曾为哥哥下过八字评语,“体贴贤惠,心灵手巧”,锦书觉得至少后面半句是事实。至于前半句,有些时候他真不是故意的么?她很怀疑……

    有天早上锦书起床稍晚了些,那人已经站在厨房里了。沈斯晔踩着猫头拖鞋,在深灰色手工毛衣外系着锦书的碎花褶皱围裙,居然莫名的搭配。锦书如今已经见多不怪,可为了配合他的情绪还是凑了过去,踮起脚尖亲亲恋人的脸颊:“早安。”

    沈斯晔还以微笑。趁他转身去拿盐瓶,她看了一眼煎锅。锅里正滋滋冒油的煎蛋鲜艳松软,居然是卡通太阳的形状。

    “走开,小心烫到。”

    沈斯晔熟练地把煎蛋盛进碟子,用果酱勾勒出边缘之后又在盘子空白处抹了颗心。锦书扶着额头轻轻咳嗽一声,无奈道:“阿晔,我想说,你以后真的不用……”

    男人在这时端着另一只碟子出来:“什么?”他的碟子里是一只小熊头形状的煎蛋。

    “……没什么。”锦书默默地坐下喝水。

    两个人吃饭时都没有说话的习惯。锦书咬着焦黄的吐司,一边在心里想着今天的实验,一边端起咖啡杯小口啜饮;拜直觉所赐,她忽然觉得气氛不对。

    抬头看时,沈斯晔正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隔着水晶镜片,他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唇畔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这样的笑容无疑意味“危险”,锦书下意识地看看自己的衣服,又扭头看了眼悬于壁上的镜子,确认不是自己把果酱吃到了脸上或者纽扣系歪了,这才有底气地回视:“有事么?”

    优雅地放下刀叉,男人的嘴角扬起不深不浅的弧度:“爱卿,你用的杯子是我的。”

    锦书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果然在她的左手边,满满一杯咖啡的表面已经凝固,不再散发热气。“……对不起。”她微红着脸站起身,一脸歉意。“我去洗洗杯子再还给你?咖啡应该还有。”

    “……笨蛋。”

    她听见耳边的一句无奈低语。几乎是下一秒,手里的杯子已经被快如闪电地抽走。好整以暇地扶了扶眼镜,沈斯晔举杯到唇边,微微低头,含住她在杯沿上留下的一点痕迹。这个蕴暧昧于正常之中的小动作让锦书脸红了,耳朵火辣辣的。不待那个明显心情很好的男人说话,她跳起身来飞快说道:“我要迟到了先走了中午不回来你慢慢吃!”

    她抓起外套和包,迅速地开门奔了出去。直到坐在驾驶座上,锦书系紧安全带深呼吸几次,面颊上的热度才慢慢散了。

    摇了摇头甩去脑海中种种令人心跳过速的回忆,锦书踩下发动机油门,把车开上林荫道。葱绿河谷自春天的雨迎来生气,喧哗的西南风一起降临,隔着半开的车窗,她在等红绿灯的时间,看到了路边的玉兰树已经长出花苞。在这座濒临大西洋的城市里,春天似乎总是比内陆来得早。

    两个月,足以融化重重积雪,足以让枝头变得新绿,三月里的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带着一点温暖的风吹过她的耳边,锦书才恍然发觉,春天几乎就在她的忽视下溜走了。长久以来严谨刻板的实验室生涯并没有埋没她的慧心,但的确占用了她绝大部分时间。“春天三月三,小妹妹望郎换春衫”,车载cd柔媚的民歌调子响起的时候,锦书不自觉地微笑起来。

    “劳拉?”刚进实验室,约瑟夫教授就把她叫住。“你快要答辩了,按说不应该再浪费你的时间,不过这位教授是个石头脑袋,非得指定让你为他担任翻译……”

    他说了一大通话,锦书才从各种言语攻击里听出有效信息:“……顾院士要来访问?”

    “没错,就是他。”老头气哼哼地点头,“我看他准是看上了我的巧克力收藏。”

    但不论老头怎么腹诽,顾院士要来的事实都是每年一次准时发生。因为早上出门太急,锦书结束了整个上午的恶心工作却只有三明治可吃;大概是低劣的食物容易促进哲理思考,她谨慎地评估风险之后还是未雨绸缪了,去买了降血压药回来。

    她可不想再大半夜的到处找全天营业的药房了。

    晚上回家,锦书把这件事当作笑话对沈斯晔讲。“要是成为大师的前提是学会攻击别人,大概我一辈子都学不成。”她把洗净的新鲜草莓装在水晶盘子里,浇上搅打好的奶油端给他,忍不住开个玩笑。“如果是打是亲骂是爱,你说我们老头和顾老师是什么关系呢?”

    沈斯晔笑:“你如果叫他舅公,他一定会非常开心。”

    锦书微红着脸瞪他。

    “我说的是真的,舅公最大的爱好就是到处收后宫。”沈斯晔半认真地说,“姑姑那时候就是被他引上学医不归路的,他还曾经想劝我也学医!我告诉他我是动物保护主义者,解剖课这一关就过不了,他还说我又不是不吃肉何必假惺惺虚伪……”

    锦书听得很想笑,这话倒的确是顾院士的风格。

    “但舅公很好相处是真的。我大概七八岁时,他回燕京休假,悄悄带着我在花园里挖过蚯蚓,还告诉我怎么切蚯蚓能变成好多条。”沈斯晔露出了淡淡追忆的怀念神情,又有点好笑。“那时候我小啊,听了他的话就天天挖虫子放在口袋里,直到把我姐姐吓哭。”

    看见锦书欲言又止的样子,他安抚地捏捏她的手:“姐姐已经痊愈了,不用担心。”

    锦书轻轻舒了口气,莞尔道,“我只知道他常年在榄城。”

    “他是常驻那里,但总要回家来看看吧?舅婆婆已经去世好多年了,也没留下孩子。舅公和祖母关系又很好,每次回来都会来看看我们。”

    皇太后和堂兄弟关系很好,前些年堂兄突发心脏病去世,她悲伤的泣不成声以至于数次几乎在灵前晕倒。那时候沈斯晔恰在国内,全程随侍祖母身边,触动很是不浅。

    他并不知道,十几岁的顾氏兄弟曾策划着帮三小姐离家出逃,以逃避她继母安排的婚事。为了凑足逃去国外的费用,少年们甚至计划把家里的新式汽车偷开出来卖掉。此后大公子开始从政,二少爷一门心思的往上读书,三小姐顺利嫁进皇宫。那段淹没在故人心底惊心动魄的陈年旧事,尽化作了相视一笑和几十年的互相扶持。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区别只是,在别人的人生里他们是配角。

    过了一个星期,顾院士乘飞机直达波士顿机场,粉嫩师兄被派去开车接机,锦书全程陪同翻译。老先生的口语其实比谁都顺,但他声称讲英语费脑子。等见了约瑟夫教授,两位年龄总和一百四十岁的老先生又是一番互相嘲笑。顾院士熟门熟路地翻出藏在抽屉底层的极品瑞士巧克力,毫不客气地抓了一把塞进口袋。老头看得心疼,顾院士哼哼道:“这都是介眉给你的吧?羊毛出在羊身上,我拿一把怎么了?啊不对,一定是你死皮赖脸敲诈来的……”

    锦书默默地扭过脸,憋了半日还是想笑。要是教授有心藏起来,他怎么可能翻得到。

    她想起沈斯晔说过的话。顾院士没有子女,一直把外甥女瑞平公主看做自己的孩子。老头当年为外甥女的婚事抗争未果后愤然离京,到榄城建成了如今已是这一领域亚洲最先进的实验室。现在老先生整日里带着一群崇拜他如同神明的研究生,做做项目打打扑克,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搞点资金给一伙学生改善伙食,到了这个年纪还能如此逍遥,世上能有几人?

    可真正开始干活,锦书就笑不出来了。顾院士此来是为了商讨实验室间下一步合作,他视这个交换项目为毕生心血的延续,处处都想得周全,谈起正事半点都不肯含糊,直把锦书累到要吃润喉糖,晚上回家连半句话都说不动。

    沈斯晔心疼她,给锦书泡蜂蜜柠檬茶喝,可惜效果寥寥,锦书还是时不时咳嗽。他把配方换成大麦茶,还是无效;换成金银花茶,还是无效;狠了点换成浓缩川贝枇杷膏,仍然无效……原因无他,就算再猛的下火茶,也架不住锦书从早到晚不停地说说说啊。

    沈斯晔虽然有点生气,看在顾院士是长辈的份上,暂时按兵不动忍而未发。直到锦书某天晚上回家说到顾教授试图招揽她的话题,他才觉得这事严重了。

    原因是顾院士对锦书的专业素养大为赞赏,知道她今年毕业,就伸出橄榄枝摇啊摇:“怎么样?愿不愿来我们这边继续做研究?我给你报销所有机票,一年还有一个月休假。”约瑟夫教授是早知道她要回国的,酸溜溜地对老朋友哼哼了几声“不劳而获”,暗地里却告诉锦书,跟着顾院士会给她很大提高。锦书在燕京大学医学院电话面试的结果还没出,正为工作而烦恼,当下颇有些心动。她对榄城实验室的气氛确实印象很好。结果晚上回来偶然提及,沈斯晔顿时炸毛了。

    舅公把锦书当作劳力使唤,勉强还在他的接受范围之内。但要是人为造成两地分居呢?再出点事他不得后悔死?他咬着牙暗暗打主意,看锦书还颇有点向往,便按捺住自己的不爽,微笑着把话题引到了别处。

    终于等一切细节谈妥时,玉兰花都开了。

    会谈在友好的气氛中落下帷幕,合作协议生效的时候,锦书正陪着顾院士在威尔斯利的慰冰湖畔看山色湖光。身后不时有路过的女孩子笑语嫣然,在春风里听来格外清脆柔媚。老先生走得有些累了,便在湖边坐下。

    “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

    遥望着湖水缓声吟诵出《岳阳楼记》的名句,顾院士十分感慨。“家姐以前曾在这里念书,那年还是我陪着她来安顿下,一晃就是几十年呐。别的都变了模样,只有这片水还在这里了。”他望着水面叹息几声,转过脸看着站在一边的锦书:“那天我问你的事,考虑的如何?”

    锦书犹豫了一下,还没想好该如何回答,身后却有人朗声说道:

    “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一瞬;自其不变者而观之,则物与我皆无尽也!”

    一老一小同时愕然回头。沈斯晔正站在一树柳树下,拂开柳枝对他们安然微笑。

    “舅公,可否借一步说话?”

    锦书不知道沈斯晔对顾院士说了什么,她不方便偷听,便坐在湖边石凳上吹风。清风把如镜水面拂起一圈圈软痕,倒映着天光云影,当真能令人忘情。

    那对舅甥在一边窃窃私语,过了一时,顾院士忽然转过头来愕然地看着她,脸上是锦书从未见过的复杂。不待她说什么,老先生已背过脸去,恼怒地一把揪住了沈斯晔的领口。“挖墙脚”一词在她耳边时隐时现,沈斯晔没有挣扎,急促地抢先说了几句话。片刻后顾院士仿佛有些疲倦地松了手。等他们联袂回来时,两人面上都已一片平静。

    锦书起身迎候,却没想到沈斯晔抢步过来,一把挽住她的腰摆出了亲密的占有姿态。

    锦书微愕,脸颊上有些微微的发热。顾院士盯着他们相握的手看了许久,终于叹了口气:“真是想不到……也罢,总归也是你们自己情愿。”

    环住她的手臂力道一紧,沈斯晔从容一笑:“有劳舅公费心。”

    顾院士恨恨地瞪了他一眼:“死小子,也不知是谁挖了谁的墙脚!等我将来修一本医学史,一定不会忘了重重鞭挞你一顿!”

    “您就尽管写。”沈斯晔可半点都不生气,莞尔道,“我就是为了一己私欲阻碍人类科学进程的目光短浅狭隘之徒,随便您想骂什么都行,我保证没有新闻司去找您的麻烦,如何?”

    “你这臭小子!”顾院士简直要被他气笑了。“要不是看在阿眉的份上,我理你才怪!”

    沈斯晔耸耸肩。顾院士想到外甥女的前车之鉴,心头一软。他看向锦书,目光变得温和下来:“他有没有欺负过你?告诉我,我给你出气。”

    锦书含笑摇头。顾院士看着她清澈的双眼,忍不住又叹了口气,半认真地骂道:“臭小子,就知道笑!”心头无名火起,老头挥起一拳直向沈斯晔胸口砸将过来:“你这小子就会——”

    他的拳头堪堪在锦书身前几公分处刹住车。谁都没想到,锦书在这一瞬间扑过来挡住了沈斯晔。这几乎是下意识的行为让两个男人都吃了一惊。锦书看见顾院士愕然的眼,只好微红着脸解释:“顾老师,他肩上还有伤……”

    她已经不必再说什么了。沈斯晔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抬眼静静看向顾院士。天空的颜色倒映在他眸子里,显出万里晴空般的深沉洞明。

    “舅公,麻烦您了。”

    70蔷薇花下

    拒绝了锦书陪同的请求,顾院士说他想要在学校里独自走一走。他的脚步毫不蹒跚,显得颇为老而弥坚。沈斯晔紧紧握着锦书的手,与她一同目送头发斑白的老先生离开。春风吹过面颊,锦书仰起脸看向身边的男人:“……你对顾老师说什么了?”把他气成那样。

    沈斯晔低头笑起来,像是颇为开心。“我告诉他,他做什么之前,要想想把祖母惹怒的后果。”

    倘若顾院士真的出手阻挠,他的婚事势必会被无限期延迟下去。一心要抱重孙的皇太后如果知道是堂弟从中作梗,不把他的皮给揭了才怪。这句话相当有效。沈斯晔又再接再厉地补上一句:“当年什么对姑姑才是最好的,您大概也知道?”顾院士本来就不是心肠硬的人,软硬兼施之下,话都说到这个地步,自然不会再反对。他所要着重请求的,只是暂时为他们保守秘密。

    既然锦书想要安静的生活,那么他在力所能及的时间里,会尽量不让喧嚣侵袭。

    既来之则安之,沈斯晔窝在公寓里发了一个月的霉,很不愿意就此打道回府。找了个自然之气便于伤势恢复的借口,他牵着锦书的手,慢悠悠走在春风里。正是仲春时节,湖边的海棠花开得正好,锦书站在一树花枝下细细读着植物名牌。她懂一点植物学皮毛,勉强看得懂纲目科属。

    “”轻声念出品种名,锦书皱了皱眉又笑了,“……印第安魔力?这名字可真有意思。”

    “这种海棠会变色。”

    锦书讶然地回头看那正倚在树下抬头望青天的人:“什么?”

    “从深红变成玫瑰红,盛放后是雪青粉。”沈斯晔伸手握住一枝花枝,言罢微微一笑。“虽然长安宫的建筑很糟糕,但园林还好。我书房窗前就有一株海棠,小时候我常在那里荡秋千,有时候睡着了,就会落一头一脸的花瓣。”

    沈斯晔露出了一丝怀念之色,清风把早放的几簇花瓣从枝头拂落,有几片粘在他白衬衣的领口袖间,倒像是有人拿了胭脂轻轻一抹。虽然伤病方愈,但他身上非但没有病容,眉宇间却仿佛被这春风抚平了几分清冷,此时端立在花影下,愈发显得仪容温润、玉树临风。

    那人多半时间里气势夺人,少数时间里奄奄一息,总会夺走锦书对于美本身的注意力。如今心头没有挂碍,心境也与昔日迥异,她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换来他的回视:“小锦?”

    锦书轻轻摇头。没有说话,她主动上前挽起他的手。

    此时正是下午三点钟有课的时分,路上人迹寥寥,这一片天地静到极处,竟像是为他们特辟的一般。锦书的手被他握在掌心,温暖有力的安全感从指尖温热传来,似乎在无言地给她以坚实依靠。这是第一次在公众场合毫无顾忌地牵手。尽管路上没人,锦书心底仍然泛起了某种奇妙难言的新奇感受。

    如果能一直这样并肩走下去,似乎也并非一个多坏的选择。

    沈斯晔轻轻嘀咕着论语里的句子,并不在意她有没有聆听。“……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锦书打了个呵欠。沈斯晔低头看了她一眼,戏谑地微微翘起嘴角:“子曰宰予昼寝。”

    “……我要是朽木,根据伴生原理,那你该是什么?”

    那人笑的有些不怀好意,不论锦书如何追问都不肯回答。锦书气馁了一会儿,注意力被另一株“as royalty(王族海棠)”引去了。沈斯晔不知从哪里翻出一台数码相机,趁她不注意,私自拍了许多照片。

    在深深浅浅的花荫下,女孩子的脸颊似乎也被花影映出了一片粉色。镜头里一树灼灼风华下笑语嫣然,美好一如风光宣传片。沈斯晔心满意足地藏起相机,觉得这才像是正经八百的恋爱约会。没有飞来不测的干扰,没有谁下落不明,没有谁受了重伤,什么都不用多想。

    所以当他听见一声怯生生的满含惊讶的“殿下?”时,上述感想顿时加成满格。

    暗暗后悔没有事先与嘉音打好招呼,沈斯晔无声地叹了口气,礼数周全地对那黄衫女子微微一笑:“俞小姐。”

    俞颖今天是特意来找嘉音的,遇见沈斯晔全然是意外。她心怀仰慕已久,可只有那几面之缘,始终无法与他取得联系。新年时知道他受了伤,心里更是难过不已。夏天她就要毕业回国,与沈斯晔之间的最后一点联系也要斩断,又是不甘又是难过;此刻心里直如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都混到了一处。她深深吸了口气,努力露出最完美的微笑:“殿下怎么也在这?是来找公主?”

    “我只是来随意走走。”沈斯晔莞尔,“省的辜负了难得的开花季节。”

    俞颖点头道:“我也是看这片花好看,这才走过来的。看着这片水,好像自?br /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27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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