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28部分阅读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作者:未知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28部分阅读
自己都小了几岁似的,什么烦心事都抛下了。”
沈斯晔淡淡一笑。“或许吧。”
俞颖紧紧攥着手绢,手心被钻石尾戒硌的生疼。她仰面看着沈斯晔,眼底流溢出小女孩似的紧张与期待。“难得在这里遇见,我们一起去吃顿饭,好么?”
平心而论,沈斯晔对俞颖倒说不出有什么反感,他只是没感觉;比起骄奢的卢晴宜之流,俞颖还算的是本性不错了。但这邀约是万万答应不得的。心念一转,他笑着摇头道:“只怕我没时间。”看向俞颖身后,他对正走过来的锦书伸出手,嗔怪似的说:
“怎么去了这么久?害我还以为你走丢了。”
不待她回答什么,沈斯晔已将还没搞清状况的锦书揽紧,对着脸色瞬间惨白的俞颖从容一笑:“俞小姐,这是我女朋友。”
上次在领事馆遇见过的记忆早已被俞颖丢到脑海深处,是以她虽觉得眼前的情敌有一丝眼熟,却是想不起是否见过、在何地见过。她苍白着脸,抬眼无助地看看沈斯晔。看见他一脸的情比金坚,更是刺得心里一痛。
再打量他身边不施粉黛的女子时,俞颖的目光就无意识的尖锐凌厉了几分。在她眼里,情敌也只是有几分姿色,算不上什么丽人,身上更是半件名品都无,哪里配得上他?但俞颖毕竟不傻,不会歇斯底里地问出“我哪里不如她”这种问题,当下愈发心酸难言。
她爱慕的男人沉默地揽着女朋友,足以说明他的态度如何。他微微蹙起了眉头,像是在压抑着某种不悦,让俞颖心里不由得一颤。别过了脸,一滴泪水从她秀美的面颊上划过,滴落到尘埃里,裂成再也无法完整拼起来的碎片。
原来她这一年半的思念、放下自己所有骄傲的筹划,不过是笑话一场。
再抬头时,虽然依旧泪光盈盈,俞颖的纤弱眉间却露出了难得的坚定。她飞快地拭去眼角一点湿润,尽力露出优美微笑:“打扰二位了……” 得不到爱人,至少她还保有自己的最低骄傲。她捂住胸口,含着泪看向沈斯晔。“俞颖告退。”
言毕不待他说话,俞颖已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去。
直到这时,沈斯晔才松开挽住锦书的手。锦书沉默着,没有立时说话。他心里一紧,扳过她的身子,看进锦书沉静的眼:“……生气了?”
他只得到一句简单的否定回答:“没有。”
这句回答可一点都不能让人就此放心。
沈斯晔苦笑着低下头,亲了亲锦书的额角。锦书没有反抗,安静地由他紧紧抱住。过了半晌,她轻轻叹了口气:“阿晔,我真的没生气,别那么用力……”
锦书是真的没生气,她只是有点生理上的疲倦,坐下来才觉得双腿清酸。沈斯晔坐到她身侧,好让她倚在自己肩上。锦书的呼吸逐渐变得匀净轻浅,让沈斯晔以为她睡着了的时候,她梦呓自语似的低低说:“你是不是去拦住了顾老师,不让他招我?”
沈斯晔弯了弯嘴角。“我没拦,是他不敢。”
锦书的睫毛依旧安稳地阖着,轻声说道:“……下不为例。”
沈斯晔没有回答,俯身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柔声说:“累了就睡一会吧。”
他等了许久,锦书都没有回答,看来是真的睡着了。
如今已经是四月初,沈斯晔知道,锦书的答辩期大致是五月中旬。他女朋友最是心高气傲,处处都力求完美,每一处例证都要谨慎又谨慎地检查,唯恐漏下什么给答辩委员会发现。他看过锦书打印出来的修改稿,光是那一连串的数据就让他退避三尺。难为她一个女孩子能把这些学通。
那本厚厚的论文三稿,凝聚着她多年的努力、高洁的理想,以及险些赔进去的命。
以目光示意远处警戒的安全组可以暂时回避,他低下头,看着睡在他膝上的锦书,不由得伸手抚上她的脸颊,拨开被春风吹乱的一缕额发。在迟迟春日的花荫下,她的肌肤愈显莹白,像是自内而外闪着健康的光。
“……你女朋友,一看就不是愿意躲在你身后的女人。”
蓦地想起在榄城时兄长对他说的这句话,沈斯晔不由微微一叹。有几篇海棠花瓣随风落到锦书眉间腮上。他伸出手,轻轻拈去扰人的粉红薄片。锦书的睫毛翕动一下,并没有醒。
有时候,他觉得锦书简直是过于容易诱骗了。她很容易相信别人,也很容易达成谅解宽容。没有为斤斤计较付出一分心力,她把自己的聪慧全都用在了学业上,连他分到的也不过是十之一二。除了在榄城那次对医疗局的抱怨,他甚至没见过她生气。锦书心性天然宁和,她的好脾气并非如他一般需要伪装,而是全然出自本意。
他不怀疑锦书对自己的感情,但同样清楚,她心里有更重要的东西。
倘若这种感情的平衡有朝一日被打破,不知道那时崩溃的会是什么。
锦书在他膝上睡了半点钟才睡眼朦胧地醒过来。她伸个懒腰,只觉得心情比暮春的晚风还要舒畅。用手随意地梳理着头发,她回头看充当了半下午枕头的男人,笑道:“谢谢你啊。”
沈斯晔报以微笑:“不敢当,不要说是为爱卿当枕头,就是当被子孤王也是愿意的。”
锦书装作没听见。她站起身来却不见沈斯晔跟上,一秒之后恍然大悟,微红着脸回头看那还坐在原处似笑非笑的男人:“你的腿……血液循环不畅?”
“你说呢?被你压了这么久,我又不能乱动。”沈斯晔扶着她起身,趁机说道,“要是我就此半身不遂,你可不能嫌弃我。”
锦书被他噎的简直无言以对。她总觉得他的话有问题,可一时又抓不住把柄。沈斯晔顺势扶上她的腰,侧脸在她腮上亲亲,理直气壮地提要求:“我不能开车,所以你要载我回去。”
看见她抿了抿嘴有反驳的意思,他立刻加一条利诱:“晚上我回去做饭。”
锦书屈从了。
他们谁都没有提起方才的小小不愉快。
71关山路
送走顾院士,锦书恢复了她正常的加班生涯,正所谓“答辩不过,何以为家”。沈斯晔照旧宅在公寓里不知在干什么,他甚至添置了一台碎纸机。过多介入别人的生活不太好,于是锦书看见了也当作没看见。她经过他没关的电脑时,偶尔还会瞥见文档里密密麻麻的字样。某天夜里锦书回去的早了些,从电梯出来时,恰看见几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正等在电梯外。
那些人的面容都极平凡,丢进人群里就不会被发现;但以她学过解剖学的眼光来看,那几个家伙肌肉匀称体格健壮,身体比起普通人蕴含着更多训练有素的力量。擦身而过时,她觉得似乎有一丝极为严厉的探究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但几乎在下一秒,这种杀气就散了。
锦书耸耸肩,真是无可奈何地摇头一笑。
她推开对面公寓的门时,沈斯晔正站在碎纸机前。大约是听到了声音,他敏锐地回过头,目光在看清她的瞬间变得温柔:“这么早就回来了?”他拍拍手上的碎纸屑,向她走来:“你说的礼物我帮你买好了,过来看看合不合适。”
锦书的嫂子唐嫣在去年七月怀孕,这个月正是预产期。她忙到连去挑选礼物的时间都抽不出来,只好全权委托给看似无所事事的沈斯晔,又留给他一张信用卡。他当下慷慨答应,锦书也没精力再去过问,横竖她相信他的品味不会太差。
她的好奇心在拆开包装时变成了哑口无言。
嵌宝长命锁上阳刻着栩栩如生的梅花喜鹊,手镯做工蕴古雅于稚拙,十分别致可爱。一对镯子浮雕着龙凤云纹,各自嵌着一粒桃花潭水般清澈的宝石。锦书盯着它们呆滞了一会儿,不可思议的扭头看着身边人:“你……没用我的卡?”
沈斯晔避而不答:“谁让跨国汇款手续费太高。”对着灯影看看镶嵌的翡翠,他赞叹道:“真是老坑玻璃种,难得苏慕容那j商没坑我。小锦?”
锦书虚弱地扶住额头:“……给我个准确报价。”
“是拜托苏慕容帮我订做的,反正他家有专人负责打造首饰。”把镯子放回包装盒,沈斯晔十分从容地顾左右而言他。“翡翠又这么小,能值多少钱?尽管放心。”
受母亲自小教导的影响,即使是和恋人一起生活,但锦书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财政独立,或者说,是人格的独立。沈斯晔在此问题上一直态度体谅,锦书虽然没说过什么,心里对这份尊重其实颇为受用,咖啡之类的必需品总是她去超市买来。她低头看着膝上那对玲珑富贵的手镯,微微抿起嘴唇,心里终究叹了口气。
“……毕竟是我自己的事情,怎么能让你花钱。”微蹙起眉头,锦书看向他,眸子里漾着一丝不赞同。“阿晔,下次别这样了好么?”
“谁说是你自己的事。”耳畔一声低笑。“你把嘉音当妹妹,我该怎么对令兄才合适?你哥哥的孩子叫你姑姑,叫我什么?”
锦书的脸颊上如他所愿浮起两朵红云。她鼓起腮帮子嗔怪地瞪了他一眼,气恼的模样颇为可爱,一边要起身离开:“少这么不正经,我要回去了!”
天旋地转的下一秒,锦书发觉自己已被他压在了宽大的布艺沙发上,完全动弹不得。牢牢禁锢住她的手腕,沈斯晔好整以暇地俯身下来,干燥的嘴唇与细致耳廓几乎贴合。双手被按压在头顶,半敞的衬衣领口里露出那条红宝石链子,灼热呼吸让女孩子微微瑟缩一下,露出淡淡的受惊和不知所措。
“何锦书,你这模样简直是在邀请我犯罪。”
沈斯晔在她耳边满足地低低叹息。似乎感觉到了怀中人的些许僵硬,他微微支起身子,让自己的前额与她相触,唇间逸出一声淡淡轻叹:“现在不是时候……别怕,我不会做什么。”
嘴唇终被忘情的吻住,手腕不知何时已被放松。是出于信任抑或是别的,锦书没有刻意的反抗,终于闭上眼睛,任由清劲气息把自己深深淹没。
温存的结果是,当晚她没办法回自己公寓见玛丽了。双颊通红嘴唇微肿还可以说是吃辣椒辣的,眼角眉梢里都是“妩媚”(沈斯晔语)算怎么回事?这不等于明摆着把方才的事写在了脸上?结果只能是留在对门凑合一夜,把沈斯晔赶去睡书房。
……虽然夜不归宿似乎更为糟糕,但总比现在就回去要好。
锦书如此自我安慰地想着,慢慢睡着。
次日早上她寝不安枕地一觉醒来,先揽镜自照确定没事,这才放心地出门去。孰料沈斯晔居然不在。毯子已经整齐叠好,盥洗室里有股淡淡的剃须水味道。没有字条也没有留言,若非他的外套还挂在这里,简直像是人间蒸发般了无踪迹,一点线索都没给她留下。
下意识地看看挂钟,还好没有迟到。
锦书怔了怔,慢慢地洗漱穿衣,去厨房煮了牛奶咖啡,做了两人份的吐司煎蛋。她不知道是时间过得快还是自己今天吃饭格外细嚼慢咽,直到她收拾好餐桌,本该坐在对面的人还是没有回来。
一个上午,锦书都有些心不在焉。她的不在状态被粉嫩师兄看了出来,得到了闺蜜式的同情安慰:“别紧张,我答辩前一天还拉肚子呢,把答辩委员会当做一堆土豆就不害怕了。”他以为锦书是在为迫在眉睫的答辩担忧,特意为她带来了一支柠檬味的棒糖。
虽然忧虑未解,接收到这份心意,锦书还是不由一笑:“谢谢。”
酸味刺激着迷走神经,锦书含着糖果,忍不住翻出手机。
收件箱为零,没有回复。
她知道沈斯晔并不怎么习惯于发短信,发短信似乎只是女性的爱好。他总是用他的全球导航卫星手机直接打电话。但在以往的日子里,到了中午必然会有一条短信过来,或者是嘱咐她准时吃饭,或者是告诉她天气不好,出门要记得带伞。但今天没有。
他似乎突然从她的生活里消失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锦书从来不会过问沈斯晔在干什么。打电话追问男朋友在哪里不是她的风格。她隐约觉得沈斯晔在这里似乎不止是为了陪伴她这么简单,他的工作似乎也不只是程序性的礼仪规定,但她从不会特意去问。在一起就好。
他是多少人外松内紧严密保护的对象,怎么会有事。
尽管这样确信,她的心里还是有种异样的不安。勉强捱过下午,锦书难得一分钟都没多停留地洗手离去;但在实验楼的楼梯转角,她被从下方走来的约瑟夫教授叫住了:
“劳拉,我得到了通知,你的答辩安排在下个月第三个周五。”
这个消息让锦书暂时转移了注意力。女孩子睁大了眼睛:“怎么这么早?”
约瑟夫教授无奈地耸耸肩,摊手说道:“你是最早的一批。不过也是好事,早点结束你就不会这么心神不定了吧?爱情的力量还真是强大。”他看见学生骤然涨红的脸颊,宽容地笑了:“我不是说你状态不好,别担心。事实上,我认为你的论文已经达到了通过答辩的要求。”
心事被戳破,锦书红着脸点点头:“谢谢您,我会好好准备的……”
约瑟夫教授投给得意门生一个“我相信你”的眼神,甩着胳膊往上走来。锦书忙侧身避开。老头走到上面两级,忽然恍然大悟地拍着额头转身,叫住正要下走去的锦书:“差点忘了,艾伦今早对我说,她想见见你的男朋友。他最近有没有时间?”
锦书险些左脚绊在右脚上一跤摔下去。她脊背僵硬地转过身,不得不仰头看向高高在楼梯上的导师,有点结巴:“为什么……不,我是说,艾伦她……”
“我们要向他表示感谢。”老头认真地说:“他推荐来的那位医生开的处方虽然奇怪,可很有用。艾伦成功地活过了新年,我想应该是吃那些草药的原因。”
是因为沈斯晔帮忙请来的老中医?锦书暗暗松了口气,连忙代为辞谢:“不用了,我想艾伦需要多休息——”“请听我说,何。”
老头语气里忽然带了一分萧索,日光灯照的他脸色有几分苍白。“艾伦很喜欢你,所以也想见见那个小伙子。你马上要毕业回国了,也许这就是最后一面,所以,请一定要答应。”
话说到这个份上,锦书自然不能再推辞。她安慰的话还没出口,老头宽厚的背影已然消失在楼梯转角处。他转身的刹那,锦书似乎在他湖蓝色的眼里看见了一丝水光。
本来就有些凌乱的心思,因为导师一番嘱咐而更加纷乱如麻。锦书开车开的神不守舍,好几次被险险擦过身边的司机猛按喇叭。回到楼下时,她仰起头努力地张望。但十四楼的窗子依然一片黑暗,情况与几个月前如此相似。
锦书叹了口气,无精打采地进了电梯。
玛丽也不在家,她一样是五月里答辩。锦书有点坐立不安,反复几个来回后终于决定去对门看一看。她痛恨这种焦躁不安的心情,但却无法克制自己不去胡思乱想。
她又失望了一次。
黑暗侵蚀着她的心,打开灯,房间里空无一人。早上做的煎蛋还放在碟子里。黄油吐司表面早已冷却塌陷,让人一看就失去所有食欲。锦书慢慢坐倒在沙发上,几乎是下意识地拿起沈斯晔丢在身边的风衣。她抱起膝盖,用外衣盖住自己的身子,熟悉的淡淡肥皂香让她有种他回来了的安心错觉,稍稍纾解了她的纷乱心绪。
担心,思念。心里越来越浓的不安让她有些发冷。但这份不安却无处宣泄。
直到被阳光耀醒,锦书才意识到,自己竟然盖着他的外衣在沙发上和衣睡了一夜。
颈椎有些酸痛,四肢的骨骼似乎都在无声抗议。锦书用冷水洗漱完,混沌的头脑才勉强清醒。她与镜中的自己对视,注意到很不好的脸色和黑眼圈,不由得懊丧的叹了口气。
希望看上去只是没休息好,而不是纵欲过度。
锦书心里冒出了这样一个怪异的念头,唇边随即浮起一丝苦笑。从一月底他回来那时开始,她就时常留宿在这边了。不管再怎么喜欢肢体接触、亲吻拥抱,沈斯晔都一直很谨慎地克制着他自己。恐怕谁都不会相信,到现在他们还没有逾越最后一道藩篱。
收拾好盥洗台,锦书微微叹息一声,走向曾经几乎专属于沈斯晔的厨房。
煎蛋是最简单的早餐,快捷而营养丰富,适合她这种学生族。锦书在做好的鸡蛋上滴了几滴番茄酱,暗红粘稠的液体流到洁白的碟子表面,缓缓蔓延开。这片红色像是一根钢针,刺进了锦书混沌的脑海,让她霍然想起了昨夜的噩梦。
梦里,她看见沈斯晔被乱枪击中。他倚着墙壁跌坐下去,得不到紧急止血救治,血从胸腹之间汩汩流出,染红了身下坚硬的水泥地面。即使意识已经在慢慢消散,瞳孔也在逐渐散开,他依旧向着她尽力伸出手,渗出血痕的嘴角扬起一个苍白的微笑。梦里她似乎身处一个异空间,他们彼此看得见,却无法相互触及。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生命一点点流逝。绝望占据了她全部的意识,她在梦里痛哭失声,直到把自己惊醒。
难怪她醒来时,心口憋闷窒息的像是要炸开,大概是梦里的情绪还未散去。
锦书回过神来,碟子里的煎蛋已经冷了。“……该死。”她懊恼地自语一句,把煎蛋送进嘴里,努力忽视掉淡淡的腥膻味道。但那个梦过于真实,总是在眼前挥之不去。梦境与去年她亲眼目睹的流血场景奇异的吻合,纵使她是从不相信什么预兆之说的无神论者,心底却也泛起一丝寒意。不祥的阴云似乎笼罩了她的额头,在她心上抹出无法消散的阴影。
不敢想象,假如发现那并不是梦,她会如何。
因为找不到沈斯晔,锦书不得不含糊地应对了关心她的约瑟夫教授。结束上午的工作已经是十二点,虽然很没有胃口,她还是理智地去买了个酸黄瓜火腿三明治。酸奶似乎让燕麦面包变得容易下咽了许多,锦书不想浪费午餐时间,打开了电脑。
网上不出意料的没有新的消息。关于皇室,最新的消息是皇太后身体欠安住院治疗。而与沈斯晔相关的最新信息还是他新年时受伤的内容。那次她亲眼看着他被吊灯砸中。隔着千万里之遥,在电脑前拼命地刷新却不得要领,发出的短信得不到任何回复,那种无助感她绝对不想再体验第二次了。
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她只好这样安慰自己。
还有一点时间,锦书顺便搜索了与殖民地相关的新闻。似乎忻都近日来不太安稳,但锦书实在无力从政经新闻里看出要领何在。似乎与她去年在那里时有所不同,依旧是抗议、冲突、各种不满的声音;国内对于执政内阁软弱政策的不满和批评;反对党的弹劾案;对于倒阁的可能性预测;锦书看的似懂非懂,正要关闭页面,目光忽然被角落里一条新闻吸引住。
那是一篇评论忻都未来可能形势的文章。重点不在于形势如何,而是撰稿人对于未来榄城政坛上可能的政治新星的预测。十数张照片下配有国语和当地土语的姓名、年龄,各个未来新秀们都显得意气飞扬。最上面的一条个人简介内容最长,但没有配照片。
卡玛利塞?辛格,二十九岁。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
锦书在电脑屏幕的反光里看见了自己惊讶的脸。
仔细阅读了这条简介,她只能确认这个辛格就是她认识的那一个。他出身于忻都北部地区的贵族,是家中的长子。她在榄城时,街边灯箱上时常能看到那家公司的名字。再想到桑蒂亚父母对他的毕恭毕敬,想到在半戒严时来接他的高级汽车,想到他曾不经意提及家中要到纽约来谈的生意,锦书一时间竟然觉得有几分荒谬。
那么他为什么选择弃医从政,似乎有了解释,却也更令她困惑。辛格一贯为人低调,想必很讨厌被挂在新闻报纸上,所以网上甚至没有他的一张照片;这样的孤清性格,如何应对复杂的政坛?
在踏进实验室污染区的瞬间,锦书模糊地想,自己大概真的从来没有看懂过他。
下午,锦书很快就从实验室工作区溜了出来,并给自己找了个整理论文的合理借口。或许是为了私心想把手机放在身边,能够随时接受信息;但是没有。她的手机安静的好比喷发前几百年的维苏威火山。
当她得知自己有访客时,顿觉十分意外。平常鲜有人以此途径找她,她的同学总是不客气地直接打她电话。甚至顾不得脱掉白大褂,锦书匆匆跑下楼,用不打扰到别人的最快速度推开了会客室的门,微微喘着气问:“请问是——”
眺望窗外的黑衣女郎缓缓回身。略带探究审视的目光落在锦书脸上,女郎对她微笑着伸出手:“何小姐,幸会。”
纵使心里满是疑惑,锦书也不得不在心底赞叹一声。面前的高挑女郎约莫二十四、五岁,煤玉光泽的波浪长发散在背后,五官轮廓清晰鲜明,线条流畅宛如一尊完美的希腊式雕像。干练潇洒的妩媚,一串璀璨的粉色碎钻从她耳畔夺人眼目地垂下,却不至于夺取外人对她的第一印象。锦书平息了一下呼吸,也伸出手:“幸会。”她确信自己没有见过眼前的女郎,是以态度很是谨慎。
“何小姐想必在疑惑我是谁?”女郎微微一笑,“我叫傅颐之。”
锦书静静看着她,并未多言。傅小姐看了看锦书朴素到极点的打扮,微笑起来:“何小姐自然不知道我是谁。我啊,曾经差点成了皇储的未婚妻。”
锦书倏然睁大了眼睛。傅小姐莞尔道:“何小姐不用紧张,那不过是当年家里长辈的一句玩笑话,那时候我们都小,不算数。”她颇有兴趣地看看锦书身上的白大褂,问道:“你这是——才从实验室出来?”
定下神来,锦书微笑:“去污染系数高的区域要穿正压防护衣,这是在外面穿的衣服。”她瞥了一眼壁上的挂钟。“我下个月博士论文答辩,自由支配时间只怕很紧,请傅小姐见谅。”
“原来还是女博士啊。”傅小姐脸上笑意加深,越发显得艳光照人。这一瞬间让锦书觉得傅小姐像是只正玩弄着绒线老鼠的美丽猫儿,既坦率,又危险,又骄傲。“真不简单,我当年也只是拿到了工商管理和经济学两个硕士学位罢了。他那人癖好奇怪,喜欢的总是读书好的职业女性。何小姐可谓正是投其所好,难怪殿下对你非同寻常。”
锦书微微蹙起眉头,低头看了一眼腕表。见她如此做派,傅小姐终于不再绕圈子,含笑道:“说了这么久,也没有自我介绍。我如今是谢氏家族企业董事长助理,主要负责对外联系,企业的慈善捐赠也归我处理。殿下二舅父渊之先生的夫人,是我的姑母。”挽了挽披肩,傅小姐轻轻叹息一声:“这几天都没见到殿下,何小姐着急了吧?”
她笑着摇了摇头,耳畔的钻石在午后阳光下煜煜生辉:“殿下他,现在在我家。”
72彼之蜜糖
“两杯当日咖啡。”
不一时大大的马克杯端了过来,锦书接过其中一杯。“傅小姐请。”
这是学校附近她常来的一家咖啡馆,自然不会高雅到哪里去。傅颐之看了眼灰色的粗瓷杯子,皱皱眉头,只是象征性地喝了一口。锦书神色平淡地喝着苦涩的咖啡,到现在都有点不理解自己为什么耽误宝贵时间来坐在这里,还能如此淡定。
傅颐之端坐在桌子对面,目中若隐若现有一丝兴趣。“你都不问他在我家做什么?”
锦书放下杯子,摇了摇头:“只要确认他没事。我不会干涉他的工作。”
“何小姐果然是口气不小。”傅颐之若有所思地打量着锦书,唇边溢起微妙笑意。“自古锦衣多薄幸,你知道这个道理吧?远的不说,看看当今两位皇后,还有苏家大小姐――如今她是我表嫂了。前车之鉴在此,何小姐怎么信心就这么足?”
锦书也微笑。“我自信与他的交往比傅小姐要深,对他了解的多了,自然会有这种信心。人说交浅言深,傅小姐与我第一次见面就能提醒我这么多,倒要道一声谢。”
侍者在这时端来她点的一碟||乳|酪蛋糕。锦书拿过刀叉,淡淡地说:“比如傅小姐平常自然不会来这里;我常来是因为他们蛋糕做得好。道理一样,他对我比较特殊,大概也是个人口味原因。傅小姐为什么认为一个人的品味会忽然改变?如果要期待这种可能,不如先逼他去吃一份苦瓜试试,看能不能成功。”
听到她这一口气说完的话,傅颐之反而笑了。大概是看出她眼底一丝惊讶,傅颐之终于笑出声来。“这半天你都没看见我的订婚戒指?还真是关心他啊,别的什么都不注意了?”
果然,她挺秀的中指上已经闪烁着一枚光华灼灼的钻石。所有的敌意在一瞬间落潮般消失,锦书微微松了口气。她实在不喜欢莫名其妙的与人为敌,尤其这位傅小姐的干练气质颇似堂姐何凌波,是她很欣赏的类型。傅颐之笑吟吟坐直身子:“何小姐请见谅,刚才只是试探一下你的虚实。本来还想再吓唬你几句,见你这么可爱,连我都不忍心了。”
“……二十五岁的女人被评价是可爱,不算是什么恭维吧?”
傅颐之大笑道:“这话说的,我比你大!我比你家男人都大一岁!”她喝着自带的高级瓶装水,笑的洒脱又狡猾:“至于我是怎么听说你的,就不要再追问了。这跟你家男人没关系。你男人还是比较守口如瓶的。”她一口一个“你男人”的大咧咧称呼,让锦书的腮上有些发热,好像却也不是羞恼。
“放心,你男人他这次没危险,只是先期磋商,为的是给以后的谈判做准备。”傅颐之对镜看了几眼,合上化妆包随口说道:“至于别的,就不是我能说的权限了。不过你放心,他没几天就能回来,现在只是不方便与外界联系而已。”
有了傅颐之的话,锦书莫名的心安了许多。虽然没有足以证实事实的证据,但她直觉觉得傅颐之并没有骗自己。她对于别人的善意与否向来很有直觉。安下心来,工作进度就提高了不少。把提交答辩的论文交给老头之后,她还得到了几天难得的闲暇时光。
接到电话,得知嫂子唐嫣顺利生下一个女婴时,锦书由衷的觉得高兴:“她叫什么名字?”
“还没想好。”何江天在大洋那边无奈地咳嗽一声。“对了,小嫣让我谢谢你送的长命锁。做工那么好,花了不少钱吧?”
锦书干笑:“还好,还好。”她迅速转移话题,偷笑着问:“哥哥你有没有休产假?”
“……我老板给了我一个月带薪假期,但他让我一恢复上班就来美国出差。”何江天无奈道,“我说妹妹,你怎么说话越来越刁钻了?我记得你明明是个乖巧可爱的孩子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锦书挂电话后默默想,这大概是不变的真理。
唐嫣的家庭虽然早就移居海外,家里却还一丝不苟地遵行着传统习俗。因为孩子是非常健康的顺产儿,洗三和剪胎发的仪式得以在家中举行。锦书事后看了哥哥传来的照片,婴儿软塌塌的眉目中已经隐约可以看出父母的影子,将来必定也是小美人一只。小丫头系着朱红的五毒肚兜,粉嫩手腕上戴着翡翠银手镯,可爱到像是年画娃娃。她哥哥一手抱着闺女一手揽着老婆,笑的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何家爹妈如今成功升级成祖父母,自然乐不可支。锦书给母亲打电话道喜,听着她话里话外喜气洋洋、一时这样筹划一时那样安排,细致周到无微不至,简直要嫉妒起小侄女来。
“对了,小锦?”何夫人忽地把锦书叫住,“你送给囡囡的那个长命锁……”
锦书心里一紧:“怎么?”她定了一下神,故意以退为进地问道,“质量有问题?”
“不,是我总觉得有几分面熟……”何夫人沉吟着,“是在国内买的?”
“美国能买到什么像样的东西?托朋友在国内订做的,具体我也不清楚。”锦书半真半假地说,“也许妈妈你是看见过类似的工艺呢。”
“我是觉得那几块翡翠眼熟……像是从你外祖母家出来的。”何夫人的话里有一丝迷惑不解,“我祖姑曾经被选上了王子妃,可还没大婚就病故了,聘礼就留在了我们家。我是记得那里头有些成色好的宝石的……”她微微叹了口气,换了话题。“这些年你外祖母家式微了,有什么流落在外也不稀奇。跟你说你也听不懂,罢了。你论文准备的怎样了?暑假有时间回家么?”
说者无意,锦书却是听出了一身冷汗。沈斯晔是从哪搞到的这份礼物她不得而知,但想必与那几家关系盘根错节的大宅门有关。她只知道母亲对宝石颇有研究,却没想到慧眼如此,险些就露了馅。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式微的大家族想必有不少故事,话说回来,母亲当年为什么要嫁给只是一介白衣书生出身清寒的父亲,父母为什么宁可几十年驻在海外,对锦书而言都是一个未解之谜。如果套用她前些天终于看完的红楼梦,那么吴家似可比之贾府。她也有两位舅父、几位表姐妹、一位据说如宝如玉的表弟,自家爹娘与林如海贾敏夫妻竟然略有相似,那她自己岂非就是黛玉的身份?锦书想到这里,不由哑然失笑。
她既不是失怙孤女,也没有寄人篱下,父母健在还有哥哥,已经比黛玉的境地要强了太多……更何况,又哪里有美玉无瑕的宝二爷和宝姐姐呢。
夏天快要来了,锦书去超市买了新鲜大樱桃回来,还在车里就忍不住吃了几颗。她把樱桃洗干净盛在水晶盘里,留给玛丽一碟子,自己端着剩下的准备去对门。不知为何,在那里她总会觉得稍稍安心。
房间里还是她收拾过的老样子。锦书叹了口气,走到窗前去给沈斯晔养的天竺葵浇水。天竺葵的花朵依旧未谢,半点都没有因为主人不在而萎靡的迹象,生机勃勃的让锦书气馁。锦书慢慢湿润着它根部的泥土,好没意思地轻声自语:“你这没良心的花……”
她在这时听到身后的门锁喀一声轻响。
锦书的脊背一僵。清朗声音在身后响起:“咦?这是你买的樱桃?”她听见他熟门熟路地走近,声音里是如释重负的轻快愉悦。“想我了吧?”
锦书紧紧攥住喷壶手柄,掐的自己掌心刺痛。视野似乎模糊了,她觉得自己的肩膀微微颤抖起来,咬着牙没有回头。熟悉的温暖从身后靠近,沈斯晔搂住她的肩膀,亲昵地把下颌放在她肩上:“这几天没回来,你自己一个人没害怕吧?我可是事一了就赶回来了……你怎么不说话?”
“――沈斯晔你这个大混蛋!”
仰头瞪着因为此语而有些惊讶的男人,十天来的担忧不安此刻倏然放松,竟似抽干了她的全部力气。“你为什么半句话都不说就走了?就算告诉我你有事也好!一点消息都没有,害我以为……你……”
锦书哽咽了一下,有水滴从面颊上流过。她觉得腰上的手臂似乎紧了紧。
沉默一会儿,他低声说:“那天我走的太匆忙,你还没睡醒。我还以为你不会这么担心。”
国内政坛如今风雨飘摇,艰难的磋商之后谈判好不容易才得以重启,这十天他被隔离在一处郊区庄园与忻都几方势力反复扯皮,为防止泄密,所有通信都被切断。他留下了一组安保人员暗地里保护锦书,是以虽然心怀思念,并不担心她会有危险。他却没想到,锦书会为他焦虑担忧至此。
以往他把工作与她完全隔离开,或许也未必那么正确。
因为先期谈判已经结束,温存与安慰过后,沈斯晔便粗略地向锦书解释了他过去的十天。倒不是他不够开诚布公,有些细节,他觉得锦书不知道比较安全。锦书安静地倚在他怀里,听着这些仍可算作机密的话,很聪明地一言不发。眼波交会时,他便知道她懂了。
“你呢?这几天没遇到什么事吧?”
锦书摇摇头:“我哪里都不去的准备答辩,怎么会――”她忽然抿了抿嘴,抬眼似笑非笑看他:“你怎么没告诉过我,你差点有过一位未婚妻?”
沈斯晔反倒一怔,茫然反问:“什么……未婚妻?”
看他表情真诚不似作伪,锦书越发肯定傅颐之说的话不假。“是么?傅小姐也不是?”
沈斯晔愣了愣,忽然想明白了什么,不由啼笑皆非的吐出一口气。“……她逗你玩的。我只让她来告诉你我没事。她还胡说八道些什么了?”
锦书笑:“没有,她只说几乎成了你的未婚妻。”
“那时候我们都才八九岁!不过是舅母们开的玩笑,她也拿来逗你……”沈斯晔恼羞成怒,仰天长叹:“好好好!傅颐之,我跟你没完!”
锦书扑哧乐了。她敏感地觉察到了沈斯晔对傅小姐态度的不同,那更像是对待姐姐和损友的态度,轻松且能信任;否则他大概也不会特地请她来传递消息。
“傅姐父母早逝,她在谢家跟着我舅母长大。”沈斯晔哀叹了一时,老实地向锦书解释道,“老太太很喜欢她,一直出资供她念书。现在她在企业里身居高位,也是我外祖母的私人秘书,身份半公半私,做起事来要方便很多。”
傅颐之去年与皇太后的侄孙订婚,婚期定在今年九月。她身后连接着皇太后和皇后的母族,八面玲珑又不失真率,到了成为顾少夫人的那时,她或可成为锦书在宫廷里的一大助力。锦书的背景过于单纯,但单纯之外又颇为复杂,让他不得不为她未雨绸缪。
沈斯晔的大舅父刚刚从陆军部参谋总长的高位上退休荣养,半军方半民间的背景,来先期谈判恰好合适。傅颐之身为企业高管,也参与了基建捐赠环节的谈判,签完定向协议就无所事事。沈斯晔困在谈判所与世隔绝,只好委托傅颐之来看看锦书。那时候他可没想到,傅颐之会在这种关头上也阴他一把。
而未婚妻的说法,其实也未必完全是笑谑。至少三四年前他去探望外祖母,老太太还半开玩笑地要把颐丫头说给他。毕竟傅颐之有着浓厚的谢氏背景,与他又没有血缘关系,对谢家而言是个很不错的计划。一屋子的舅母表嫂们笑着打趣他们,他与傅颐之的目光一碰便各自移开。看似是不好意思,其实彼此都在对方眼里看到了近似于恶心的表情。
……不管是什么人,大概都很难对从小一路互掐起来的损友有什么意思。事实上直到今天,傅颐之都还不忘随手给他挖个坑。沈斯晔搂着锦书懒洋洋坐着,一时哭笑不得
73昨日今朝
“小锦,这里有你的一封信。”
沈斯晔从门外走进来,脚上还踩着兔子拖鞋。锦书从台灯下回头笑笑:“哪来的?”
他把信封递给她,顺势倚在书桌边捧杯浅饮:“不知道,咱们的信箱里一堆账单,我就没仔细看。”
“希望是录用通知。”锦书嘀咕着剪开信封,抽出一张淡金色信笺。沈斯晔瞥到某个熟悉的水印徽章标志,眉头隐隐一挑,也凑过来看。锦书看得有点没头绪,他却一眼扫到了关碍。
“你给昭阳慈善基金会捐款了?”
“……去年从榄城回来之后捐的。”锦书终于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我给一家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28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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